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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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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:节 一般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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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,第二十二条》 车辆进出道路】应当让道路内的【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!辆优先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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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车辆通过有交通【信号控制的》交叉路口遇有放行】信号时应当让先被放!行,的,车辆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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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三条 机】动车:、非机动车》、行人在道》路通行前《方遇:有,障碍:或者机动车转—弯、会车、超车【、掉头时可以短暂】借道通行但不得妨碍!所借车道内行人【和车辆的《正常通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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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机动车短暂借【道,通行时应当提前【开,启转向灯在高速公路!、国道、省道上应】。当提前一百米—至五十?米开启?转向:灯一:次只能借相邻—的,。一条车道短暂借道后!应当立即《回到原车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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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》十四条 划—设公:交专用车道的—城市公共《汽车: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!内行驶?。在规定的时间内其他!车辆不?得进入该车道—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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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城市公《共汽车不得在快速车!道内行驶超越前方车!辆时只准借用—相邻的一条机动车】道超越?前方车辆《后应当立即驶回原】车,道
! 城市公共汽车应!。。当靠边、按》序、单排进出站【点不得在站外上下乘!客不得?超过核定的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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