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? 总则
》
,
《
《 第一条 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、!中华:人民共和国道路交】通安全法实施条【。。例等法律、》行政法规的规定【结,合本省?实际制定本》条例
—
?。 , 第二条 在本!省行政区域内—的,车辆驾驶人、行【。人、乘车《人以及与道路交【通,活动有关的单—位和个人应当遵【守道路?。交通:安,全法律?、,行政法规和本条例】
》
》第三条 》道路交通安》全工作应当坚持【安全第一《、预防为主、依【法管理、方》便群众的原则
!
《 第四条 【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应》当加强对《道路交通《安全工作《的,领导保障道》路交通安《全管理?工作与经济建—设和社会发展相适】应保:障,道,路,。交通安全资金投【。入改:善道路交通》安全条件
【
,
—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对在道路《交通安全工作—中做:出,突出贡?献的:。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!。奖励
—
,
: 第五条 】县级以上公》安,机关交通管理—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的道路交通安【全管:理工作
—
? 《县级以上《交通、建设管—理部门?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!关的道路交》通工作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