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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农》村宅基地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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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条 为加强】农村宅基地》管理严格《控制农村居民建住】。宅占:用耕地根《据中华人《民,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!河北:省土地管理》条例的有关规定结】。合本:省实际情况制定【本规定?
— 第二—条 本规定适用】于本省农村居民【的宅基地《管,理
! :第三条 本规定所!称农村宅《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个!人,经依法批准》用于建造住》宅,(包括住房、厨房、!畜禽圈舍、厕所【和庭院等《),的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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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条 宅—基,地属于集体所有【农村居民只有使【用权宅基地使用权】受法律保护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】、买卖或者以其【他,形式非?法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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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 农村新旧宅基!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!府土地?管理部门登记—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!发给集?体土地?建设用地使》用证并按国》家,规定缴纳土地使【用登记费《确认使?用权农村居》民因买?。卖、交换、》继,承、赠予房》屋,以及因规划等原因调!整宅基地发生宅【。基地使用《权,变更的必须在三十日!内向县级人民—政府土?地,管理部门办》理变更登记手续换】。发集:体土地?建设用地使》用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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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条 ?村镇建设必须制定】。规划按照审批权【限经:。批准后方可》实施规?划应:贯彻合理《利用土?地切实保《护耕地的原则规【划,。的宅基用地准应【符合河北省土—地管理条例第十三】条的:规定
! 第七条 】农村居民新》建住宅应充分利用原!有宅基地和村内【。空闲地原《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!地未安?排完之前不得占【用耕:地和其他土地农村居!民建住宅不得占用基!本农田保护区—的,土地:鼓励:有条件的《农村居?民建造楼房村—民委员会可根—据村镇规划》。调整村内空闲地但】必须乡(《镇):人民政府批准村民】应服从?统一安排《不得干扰和阻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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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《条 : 农村居民不得【在自留地、承包地上!建造住宅农村居【民承包开发荒废土】地从:事农、林、牧、【渔业生产的经县级】人,民,政府批准可建—。造用于存放》生产工?具和看守的房屋县】级人民政府》可根据开发土地的】数量和实际需要【具体:规定:建房:面积承包合同—期满不?再续订时可将房屋】作价转让给集—体或新的《承包人或自》行,。拆除原承包》人不得继续》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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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九条》 农村居民—建住宅用地实行计划!指标:管理各级土》地管理部《门应:按照用地计划—指标从严掌握;不】得突破县《级人民?政府土?地管理部门在分配】使用年度用地计划指!标时可根据本地实】。际情况按照河北【省土地管理条—。。例第三?十五:条规定的用地—标准分?解,为,年度建?住宅户数下达到【乡(镇)由》乡(镇)落实到【村并公布于众—山区、坝上农—村居:民经县级《人民政府批准利用无!土层的荒山、荒【坡建住宅的可不占】宅基地?用地指?标农:。村因建住宅或—村镇规?划,。新增街道《按公共设施用地占】用集体建设》用地计划指标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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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《农村居民《凡符合?河北省?。土地管理条》例,第三十?。六条所列《。。条件的允许申请宅】基地国家干部—、,职工的直《。系,亲,属是农村《户口:干部、职工本人【长期与其一起居住的!可随其直系亲—属申请宅基地农村】居民凡具《有河北?省土地管理条—例第三?十七条规定的情形】之,一和将住《宅改为经《营场所的不得批【给宅:基地
】。 第十—一条 坝上—地区农?村居:民建立的与宅基地相!连的:高效益园田不—计入宅基地面—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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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十二?条 农《村居民需《要宅基地应向村民委!员会提出书面申请】村民委员会应—将申请宅基地—户主名单《、占地面积、位【置等张榜《公布听取群》众意:见经审核《。同意:后再张?榜公布上报》户主名单由》。申请人填《写农:村宅基?地申请?表后报乡《(镇)人民政府审】核并:按以:下规定报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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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使—。用村内空闲地和曾用!于农:村居民建住宅但使用!权已被?收回的宅基地—由乡(镇)》人民政府批准—并,向县级人民》政府土?地管理?部门:。。备案农村居民在【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宅!基地上原地翻新拆建!并确:。认符合村镇建—设规:划的不再办理宅基地!申,。请,。报,批手续翻新拆—建需扩?占,土,地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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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》)使用?耕,。地和其他土地建住】宅的由乡(镇—。)人民政府报县级人!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!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!批准经批准占用耕】地建住宅的应按该耕!地,前三年?平均年产值的二【至三倍向《集体支?付一次性土地—。使用费并按规定缴】纳耕地占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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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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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三:条 宅基地—申请经依《。法批准后由村民【委员会?张榜:公布并向乡(—镇)人?民政府或县》级人民政府土地【管理部门领》取宅基用地许可证】。住宅竣工后建—。住宅的农村居民【应向:乡(镇)人民政府申!请验:。收经验收合格由县级!人民政府发给—集体土?地,建设用地使用证并交!纳五元工本》费,
】 第十四条 超!过用地面积限额【的应:。限,期退回逾期不—。退的由县级人—民政府土地管理部】门按:每年每平方》米二至四元征—收土地?使用费直至退出【超占的土地征收【的土地使用费按预算!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!储存主要用》于土地开发》和农村生《产建设其他部门和】个,人一律不得》。提取和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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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!条 ?购买住宅的农村居民!。必须符合申请宅基】地条件并经乡(镇】)人民政府批准同】。时依照本规定第【五条第二《款规定到县级人民】政府土地《管理部门办》理土地使用权—变更登记《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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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六条】。 农村《居民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报经【县,级人民政府批准可】吊销其宅《基用:地使用证《。由村民委员会收【回宅基地使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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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:。 (:一):自,发给宅基用地—。许可证?之日起满二年—未建房使用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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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!二)买卖《或者以?其他形式非法转让】。宅基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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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《(三)新批宅—基地时?村,委,。会与建房户在—签定的协议》中明确建《新交旧而不交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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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农【村五保户、外—迁户:等腾出的《宅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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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【条 农村居民未】经批准或骗取批【准非法占地建住【宅的限期拆除或者没!收,在非法占地上新建】的房屋责令退还非法!占用的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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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!条 买卖》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!转让宅基地的其协】议或合同《无效没收非》法所得对在该土【地上新建的》住宅限期拆除—。或,。。者没收并《对买卖或非法转让宅!基地的双方当事人】按非法?所得百分之五十【以下金额处》以罚:款,
! 第十九《条 无权批准、】越权批准《或超过标准多批的】宅基地其《批准文件无效对【依据无效文件占用】的宅基地《和新建的住宅比照本!规定:第,十七条的规定—处理农村居民—所受到的经济损失】由越权批准或无权】批准者负《责部分?或,全部赔偿并对主要】责任者给予行—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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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《二十条 依—法调整?宅基地应当交回【原宅基地而不交的比!照本规定第十—四条规定《办理:
— 第二十【一条 农村居民改!变,宅,基地使用《权未在三十》日,。内办理使用权—变更:。登记、换发证书的】比照本规定第十八】条的规?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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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!条 违反本规定】第七条?第三款规《定不服从《村民委员会》收,。回和调整村内空【。闲,。地的比照本规定第十!四条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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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条 》 按照本规定第八条!规定农村居》民承包开发荒废土地!经依法批准建—造的用于存放—工具和看守的房【。屋承包合同期满【。不再续订、仍继续】使用的比照本规定第!十七条规定》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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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二十四条 — 非法占用》。土地建住宅的农【村,居民受到限期拆除】处罚:的必:须立即停止施工并】拆,除;对?继续施?工的作出《。。处罚决定的机关【有权对?施工设备、》建筑材料予以查封】拒绝、?阻碍土地《。管理人员《依法:执行职务的由公【安机关依照》中华人?民共和国治安—管理处罚条》例的有关规》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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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五《条 土地管理【人员必?须认真履《行职责不得借故刁难!。不得以?权,谋私对?弄虚作假、索—贿受贿、滥用职权】的应给予行》政处分?构成犯罪的由—司法机?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【 : 第:二十六条 本【规定:的各:项行政处罚涉及农村!居民非法占》地,建住宅的由乡(【镇)人民政府决定;!其他的由县》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土地管》理部门决定对有【关责:任人员?的行政处分由县【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!部门提出意见—按照干部管理权【限交有关部门—处理
】 : :第二十七条 【。当事人对行政处【罚不:服的可在接到处罚】决定通知之日起十】五,日内:向作出?处罚决定的上一级】行政机?关申请?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!法院起?诉期:满不申请复议也不】起诉又不履行的由】作出:处,。罚决定的机关申【请人民法院强—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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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八条 本》规,定由河北省》土地管理局负责【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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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 第二十九条 国!营农场代管》的乡村参《照,本,规定: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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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条 本规】定自发?布,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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