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。 河北省》流通环节食》品,质量:安全监督管理暂【行规定 !    》。 第一条《  为加强》流通环节食品—质量安全的监督管】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!。命,安全根据国务院【关于加强食》品,。等产品安全监督【管理的特别》规定等有关》。。法律、?。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!实际制定本》规定 — :    第》二条  在本省【行政区?域,内从事流通环节【的食品经营和相【关监督管理》活动应当遵》守本规定 — ?     》法律、行政法—规另有规定的—从其:规定 《 《   ? 第三条  工商行!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!政区域流通环节食】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!。。理工作 》  》。   县级》以,上人民政府其他有】关监督管理部—。门按规定的职责做好!流通环节《食品: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!   】  第四条》  任何单位和【个人:有权向工《商,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!他有关监督》管理部门举报违【反,本规定的行为 】     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和其他有关》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!立健全举报受理【制度向社会公布本部!门的电子邮件—地址或者举报电【话及:时受理和依》法查处举报的—案件并为举报人【保密 》     【第,五条  《工商行政管理部【门和其他有关监督管!理部门?应当发挥有关—行业:协会在食《品行:业商业信用》建设和行业自律中】的作用教育》食品经营者遵—守食品质《量安全法律、法【。规和国家《有关标?准增强食《品经营者的法—制,观念和自律意—识 》     第六条!  食品集中交易市!。场开:办者、食品展—销会举办者和食品经!营柜台出《租,企业应当审查食品】经,营者的经营》资格:明确食品经营—者的:食品安全管》理责任定《期对食品《经营者的经营—环境、?条件、内部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!。度,和经营?的,。食品:。是否符?合法:定要求的情况进行】检查发现销》售不符合《法定要求的食品或】者其他违法行为【时应当及时制止并立!即报:告当地?工商行政管》理部门 》     】第七条 《。 食品经《营,者应:。当对其销售食品的】质量安全负责不得销!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!食品  !。   第八条  】。食品经营者》应当确定机构或者人!员负责食品质量安】全工作并对购进【的,食品逐批次进—行质量安全状况【抽查检?验  】   第九》条 : 食品经营者必须建!立并执行进货检【查验收制度审验供】货人的经《营资格验明》食,品,合,格证明和产品标识】并建立食品进货【台账如实记》录食品的名称、品种!、规格、数量—、,供货人及其联系方式!。、生产日《期,、进货时《间、保?质期或者保存期等】内容 【   ?  从?事批发业务的食品】经,营者应当建》立食: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!批发食品的名称、】品种、规《格、数量和》流向等内容》在食:品集:中交易市《场销:售自制?食品的?应当比照从事批发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】履行建立食品销售台!账的义务 !   ?  进货台账和销售!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!少,于2年 》 ,    — 第:十条:  下?列,食品禁?止,销售 ?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《)未按国家》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!求,进行标签标注的预包!装食:品;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二)超过保质期或者!保存期的食》品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经感—官鉴别已经》腐败变质、油脂酸】败、霉变、生虫【。、污秽?不洁、混有异物或者!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!的食品; !。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:四):违反国?家规定没有合格证】。。明的食品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五)】依法:应当检疫、检验但】未进行检疫、检【验伪造检疫、检验结!。果或者经检疫、检验!不合格的《食品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六—)不符合有关食品】质,量安全标《准或者不符合以【产品说明、实—物样品等《方式表?明质量?状,况的食品; — 《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七)含】有国家禁止使用或】者超过标《。准的对人体有毒【。、有害物质的—食品; 】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?  (八)依照国家!规定实?行食品质量安—全,市场准入制度但未】。在包装?的显著位《置清:晰标明?相应标?志的食品 》 ?     第十】一条  食》品经营者销售—经加工?熟制的散装食—品时应当明示食【品的名称、》。配料清单《、生产者(供货【人)的名称及其地址!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!或者保存期》等事项并根据不同食!品的:种类和保《质,要求分别采取遮挡】、,覆盖等措施 【    【 第十二《条  ?。有固定?经营场所或》者柜:台的食品经营者销】售的:预包:装食:品的标签对》该食品?。有,冷藏:或者冷冻《要求:的,食品经营者应当【按标签标注》的温度?存储食品销》售的其他食品—因保质、保鲜—需,要冷:。藏,。或,者冷冻的《食品:经营者应当采取冷】藏或者冷冻》措施 ? :   》  第十三条  食!。品生产者《发现其生产的—食品存在安全隐【患,可能对人体》健康和生《命安全造成损—害的应当《向社会公布有关【信息通知食品经营者!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!停止食用主动召回】食品并向有关—监督管理《部,门报告食《品经营者应当立即停!止销售该食品— 《 ,   ?  :食品经营者发现【其,销,售的食品存在安【全隐患?可能对人体》健康和生《命安全造成损害的】。应当立即停止销售】该食品?。通知生?产者或者供货人向】有关监督管》理部门?报,告,并及时采取》退回供货人或者【销毁:、,。作无:害化处理等有效措】施 【    第十—四,条  工《商行政管理》部,门可以采用直观【检查、快速检验【或,者抽样检验的方式对!销售食品的质—。量进行监督检查【依,。。据检查、检验结果对!认为不符合法定要求!的,食品采取立》即停止销售》。、暂:扣、封存等临时控】制措施并依》法作出处理》决定: —    快》速检验应当使用经检!定合格的检》测,设备和列入国家标】准的检验方法 】  》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】 工商?行政管?理部门应当》根据国家有关—强制性标准》、生产?者,明示的执行标准或者!质量承诺判定食品质!量 ? ?。    《 第十六条  【对食:品经:营者销售的食品进】行质量检查、检【验不:得收费检查、—检验所需《食品:样本应当购买不得】。要求食品经营者无】偿,提,供, 《   《  :第十七条  工商行!政管理部门对—食品:质量安全进行—监督检查时食—品经营者《应当如实提》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!、账:簿、货源、数量、存!货地点?、存货量、销售量等!有关:情,况和:资,料不得以任何理【由拒绝或者阻碍【 ? :。     》第十八条  食品】经营者对《。工商行政《管理部门《的检查、检验结【果有异?议,的可以自收到检查、!检验结果《之日起5《。日内依法《向组织?实施:。食品质量监督—检查的工商行政【管理部?门或者其上一级工】。商行政管理部门【。申请复?检 —     因检查】、检验结果错—。误给当事《人造成损《。害的:依,法承担?赔偿责任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】九条  工》商行:政管理部门对流通环!节不符合法定要【求的食品应》。。当向社会公布和向】本级有关《监,督管理部门通报【其名称、品种、规格!、批次、生产者、】经营者和检查—、,检验结果并》责令本行政区域内】的食:品经营者《停,止销售?同一生产者生产【的同品种、同规【格、同批次的—食,品因运?输、储存的原因【造成不符合》法定要?求的:食品除外 】。    》 第二?十条  工》商行政?管理部门应当会同】有关部门和》单位:。建立流通环节重【大食:品安全事故应急联】动机制制《定,重大食品安全—事,故应急预案 【 ?     》在流通?环节发生重大食品安!全事故时工商行政】管理部门和其他【有关部门及》单位应当按照规【定的职责《和应急?预案的规定》迅速:向本级?人民政府报》告做好事《故的:应急处?置工作 — ?    《第,二十一条  工【商行政管理部门【的工:作人员在流通环节食!品质量安《全监督?。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!为之一?的依法给《予行政处《分,。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一)包】庇、放纵食品经营】违法:行为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向销【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食!品的当事《人通报信息帮助其逃!避查处的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三)查处【食品经营违》法,行为时失职》、渎职?造成严重后果—的;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。四)其?他滥用?职权、玩《忽职守、徇私舞【。弊的行为 】 , ,   ? 第:二十二条 》 违反?本规定第《 六条? 、第 七》条 、第 九—条 、第《 十条 、第 【十三:条 规?。定的工商行政管理】等,部门:应当依照《有,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予,以处罚有《关法律、《法规未作出处—罚,规定的由工商行政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并对有违法所】得的处以违》法所得一《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!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!元;对没有违—法所得或者违法所】得不能计算的处以】五百元?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!款 : ,    【 ,第二十三条  违】。反,本规定第 八条 】、第 十一》条 、第 十二【。条 规定的》由,工,商行政?管理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!处以一百元以上二千!元以下的罚款—   】  第二十四—条  本《规定自20》08年2月》1日起施行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