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河北省?流通环节食品质【量安全监督管理暂】。。行规定 —   【  第一《条,  :为加:强流通环《节食品质量安全的】监督管理保障人【体健康?和生命安全根—据国务院《关于加强食品等产】品,安全监督管理—的特别规定等有关】法律、法《规的规定结合本省】实际制定本规—。定  】 , , 第二?条 : 在本省《行,。政区域内从事流通环!节的食品经营—。和相关?监督管理活》。动应当遵守本规定】。 ?   》  :法,律、行政法规—。另有规定的从—其规定 《 ?     第【。三条  工商行【政管理部门主—管本行政区域—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!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! :。 :     》县级以上人民—。政府其他有关监督管!理部门按规定的职】责,做好流?通环节食品质量安】全,的有:关工:作  】   第四条 【 任何?单位和个人有—权向工商《行政管理部门或者】其他有关监督—管理部门举》报违反?本规定的行为 】  》   工商行政【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!监督管理《部门应当《建立健全《举报受理《制度向?社会公布本部门【的,电,子邮件地《址或者举报电话及】时受:理和依法《查处举?报的案件并为—举报人?保密  !   ?第,五条  《工,。商行政管理部门和】其他:有关监?督管理部门应当发挥!有,。关行:业协会在食品行【业商业信用建设【和行业?。自律中的作用教育】。食品经营《者遵守?食品质量安全法【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!标准增强食》品经营?。者,的法制?观念和自律意识 !。 , , :  :  第六条》  食品集中交易市!场开办者、食品【。展销会举办》者和食品经营柜台】出租企业应当—审,。查食品经《营者:的经营资格明确【食品经营者的食品】安全管理《责任定期对食品【经营者的经》营环:境、条件、内—部食:品,。质量:安全管?理制度和经》营,的,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!求的情况《进行检?查发:现销售不符合法【定要求的食品或者其!他违法行为时应当】。及,时制止并立即报【告当地工商行—。政管:理,部门 】  :  第七条 — 食品经《营者应?当对其销售食—品,的质量安全负责【不得销售不符—合法定要《求的食品 】    》 第八条  食品经!。营者:应当确?定机构或者人—员,负责食品质量安全工!作并对购《进的食品逐批次进行!质,量安全状况抽查检】验 【    第九—条 : 食品经营者必须】建立并执行进货检】查验:收制度审验供货人的!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!格证:明和产?。品标识?并建立食品进货【台账如实记》录食品的名称、品】种、:规格、数《量、供货人及其联系!方式:、生产日期、进货】时间、保质期或者】保存期等《内,。容  】   从事批发【业务的食品经营者】应,当建立食《。品销售台账如实【记录:批发食品的名称【、品种?、规格、数量和流向!等内容在食品集中】交,易市场销售自制食】品的应?当比照从《事批发业务的—食品经营者》履行建立食》品销:售台账的义务 】   —  进货《台账和销售台账【的保存期限不得【少于2年 !    《 第十条 》 下列食品禁止【销售: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《一):。未,按国家?有关强制性标准【的要求进《行,标签标注的》预包装食品;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)超—。过,保质期或者保—存期的食品;—  【 ,   ?   (三)经感官!鉴别已经腐败变质、!油,脂,酸败:、,霉变、生《虫、污秽不》洁、混有异物—或者:有其他感《官性状异《常的食?品; 【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违反国家规定【没,。有合格证明的食品】。; ?   —。。。 ,     (—五)依法应当检疫】、检验但未进行检】疫、检验伪造检疫】。、,检验结果或》者经检?疫、检验不》合,格的食品;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六?)不符合有关食品质!量安全标准》或者不?符合以?产,。品说明、实物样品】等方式表明质量【状况:的食品; 】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七:)含有?国家禁止使》用或者?。超,过标:准的对人体有毒、有!害物质的食品; 】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八)?依照国家《规定实?行食品质量安全【市场准入《制度但未在包装的】显著位置清晰标【明相应标志的食品 ! ?     第十】一条  食》。品经营者销售经加】工熟制?的散装食品时应【当明示食品的名称】。、配:料清单、生产者(供!货人)的名》。称及其地《址、生?产日期、保质期或】者保:存期等事项并根【据不:。同食品的种类和【保质要求分》别采:取遮挡、覆》盖等:措施 】    第十二条 ! 有固定经营场所】或者柜台的食品经】营者:销售的预《包装食品的标签对】该食品有冷》藏或者冷冻要求的】。食品经营者应当按】标签标注的温度【存储:食品销售的其他【食品因保质、保鲜需!要冷:藏或:者,冷冻的食品经营【者应当采取冷藏或】者,冷冻措施 —     第!。十三条  》食品生产者》发现其生产的—食品存在安全—隐患可能对人—体,健康和生命安全【造成损害的》。应当向社会公布有】。关信息?通知食品经营者停】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!止食用主动召回食】品并向有关监督【。。管,理部门?报告食品经》。。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!售该:食品 】    《食品经?营者发现其》销售的食品存—在,安,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!康和生命安全造成】损害的?应当立即停止—销售该食品通知生】产者:或者供货人向有关】监督管理部门报【告并:及时:采取退回供货人【或者销毁《、作无害化处理【等有效措施 — 《   ?  第?。十四条  工商【。行政管理部》门可以采用》直观检查《、快速检《验或者抽样》检验的方式对—销售食品《的质量进行监督检】查依据检查、—检验结果《。对认为?不符合法定要求【的食品采取立即停止!销售、?。暂扣、封存等—临,时控制措施并依法作!出处理决定 】 ,   《。  快?速检:验应当使用》经检:定合格的检测—设备和?列,。入国家标准》的检验方法 】。   》  第十《五条 ? 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,应,当根据国家有关强】。。制性标准、生产者】明示:的执行标《准或者质量承诺【判定食品质量 】 :   《  第十六条—  :。对食品经营者销售的!食品进行质量检查、!检,验不得收费》检,查,、检验所需食品样本!应当购买《不得要求食品经【营者无偿《提供 》  《   第十》七条  《工商行政管理—部门对?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!督检查时食品—经营者应当如实【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!证、账簿、货源、】。数,量、存?货地:。点、存货量、销售】量等有关情况和资】料不得以《任何理由《拒绝或者阻碍 !   》  第十八条 【 食品经《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!。部门的检《查、检验结果有异】议,的可以自收到—检查:、检验结果之—。日起5日内》依法向组织》实施食品《质量监督检查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!。或者其上《一级:工商行政管理部【门申请复检 !  ?  : 因检查、检验结】果错误给当事人造】成损害的依法承【担赔:。偿责任?。。 ?   》  第十九条  工!商行政管理部—。门对流通《环节不符合》法定要求的食品应当!。向社会公《。布和向本级有—关,。监督管理部》门通报其名称、品】种、规格、批次【、生产者《、经营者和检查、】检验结果并责令本】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!营,者,停止销售同》一生产?者生:。产的:同品种、同规—格、同批次的—。食品因?运,输、储存的原—因造成不符合—。法定要求的》食品除外 【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》条  工《商行政管理》部,门应:当会同有关部门和】单位建立流通—。环节重大食品安全】事故:应急联动机制制定重!大食品安全》事故应急预案— 《 ,。  :   ?在流通环《节发生?重大食品安全事故】时工商行《政管理?部门:和其他有《关部门?及单位应当按照【规定的职《责和应急预》案的规?定迅速向本》级人:。民政府报告做好事】故的应?急处置工《作 《。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一条  工【商行政管理部门【的工:作,人员在流通环节食品!质量安全监督管【理,工作中有《下列行为之一的依】。法给予行政处—分 《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《(一)包庇、放【。纵,食品:经营违法行为的【;   !。 ,    《 (二)向》销售不符合法定【要求食品的当事【人通报信《息帮助其逃避查处】。的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(三)》查处食品经营—违法行为时失—职、渎职造》成严:重后果?的;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其他滥用职权】、玩忽职《守、徇私舞弊的行】为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二条】 , 违反本规》。定第: 六条? 、:第 :七条 、第 九条 !、第 十条 —、第 十三》条 规定的工商【行政管理等部—门应:。当依照有关法—律、法规的》规定予以处罚有关】法律:、,法规:未,作出处罚《规定的由工商行政】管,理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并对有违法所【得的处以违法所【得一倍?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!但最:高不超过三万—元;对没有》违法所得或者—违法所得不能计算】的处以五百元—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!款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违《反本规?定第 八条 、第 !十一条 、》第 十二条 规定的!。由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责令限期》改,正;逾期未》改正的处以一百【元以上二《。千元:以下的罚款 【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四条【  本规定自—2008年2月【1日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