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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》流通环节《食品质量安全—监督管理《暂行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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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】为加强流《。通环节食品质量【。安全的监督管理【保障人体健康和生】。命安:全根据国务院关于】加强食品《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!的特别规《定等有关法律—、法:规的规定《结合本省实际制【定本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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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条 在》本省行政区域内从】。事流通环节的食【品经营和相》关监督管《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!定
! 法律、行—政法:规另有规《。定的从其规》定
】 , 第三条》 , 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主管本行政区【域流通环《节食品质《量安全的监督管理】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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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!有关监督管理部【门按规定的职责做】好流:通,环节食品质量安【。全的有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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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四条 !任何单位《和个人?有,权向工商行》政管理部门或者【其他有关监督管理】部门举?。报违反?本规定的《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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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工》商行政管理部—门和:其他有关监督管理】部门应当建》立,健全:举报受理制度—向,社会公布本部—门的电子《邮件地址或》者举报电话及时【受,理和依法查处举【报的案件并》为举报人《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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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,。 工商行政管理】部门和其他有—关,监督管理部门—应当发挥有关—行业协会在》食品行业商业—。信用建设和行业自】律中的作用》教,育食品?经营者遵守》食品质量安全法律】、法规和国家有关】标准增强《食品经营者的法制】。观念和?自律意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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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六条 食品集中】交易市场开办—者、食品展销会举】办者和食品经—营,柜台出租企业应当】审查食品经》营者的经营资格明确!食品经?。营者的食品安—全管理?责任定期对食—品经营者《的经:营环境、《条件、内《部食品质量》安,全管理制度》和经营的食》品是否符合》法定要求的情况进行!检查发现销》售不符合法定要【求,的食品或者其—他违法行为时—。应,当及:时制止并《立即报告《当地:工商行政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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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食品》经营者应当对其【销,售,食品的质《量安全负责》不得销售《。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!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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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条 食品经!营者应当《确定机构或》者人:员负:责食:品质:量安全工作并—对购:进的食品逐批次进行!质量安全状况抽查检!验,
! 第九条 食品经!营者:必须建立并执行进】货检:查验收制度审验供】货人的?经营资格《验,明,食品合格《。证明和产《品标识?并建立食《品,进货台账《。如实记录食品—的,名称:、品种、规格、数量!。、供货人及其联【系方式、生产—日期:、进:。货时间、保质期【或者保存《期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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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批发!业务的食品》经营者应当》建立:食,品销:售台账如实记—录批:发食:品的名称、品—种、规格、数量和流!向等内容在》食品集中交易市【场销售自制食品的应!当比照从事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】营者履行建立食品】销售台账的义务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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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进货台账和】销售台账的保存期】限不得少于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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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条 《 ,下列食品禁止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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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一)【未按国家有关强【制,性标准的要》求进行标《签标注的预包装食】品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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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】超过保质期或者保】存期的食《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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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三)经感】官,鉴别已?经腐败?变质:、油脂酸败》、霉:变、生虫、污秽【不洁、混有异—物或者有其他感【官性状异常的—食品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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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(四:)违反国家》规定没?有合:格证明的食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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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。 (五—)依法应当》检疫:、检验?但未进?行检疫、检验伪造】检疫:、检验结果》或者经检疫》、检验不合格—的食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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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六)—不符合?。有,关食品质《量安全标《准或者不符合以产】品说明、实物—样,品等方式表明质量状!况的食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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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七)含有国家!禁止:。使用或者超过—标准的对人体—有毒、有《害,物质:的食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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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八)依照国!家规定?实行食品质量安全】市场准入制》。度但未在包装—的显著位置清—晰标:明相应标志》的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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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?第,十一条 》食品经营《者销售经加工熟制的!散装食品时应当【明示食品的》名称:。、配料清单、生产】者(供货人)的名称!。及其地址、》生产日期、保质期或!者保存期等事项并根!据,不同食品的种类和】保质要?求分别采取遮—挡、覆?盖等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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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,。 第:十二:条 有固定经营】场所或者柜台的【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预!包装食品的标—签对该食品有冷藏或!者冷冻要求的食品】经营:者应当按《标签标注的温度存】储食品销售的—其他食?品因保质、保鲜需要!冷,。藏或者冷冻的食品】经营者应当》采取冷藏或者冷冻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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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【 食品生产者【。发现其生产的—食品:存在安全隐》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!生命: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!向,社会公布有》关信:息通知食品经营者】停止销售《告知消?费者停?止食:用主动召回食品并向!有关:。监督管理部门报【告食品经营者应【当立即停《止销售?该,。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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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食品经【营者发现其》销售的食品》存,在安全隐患可—能对人体健》康和生命安》全造成损害》的应当立即停止销】售,该食品通知生产【者,。或者供货人向—有关:监督管?理部:门报告并《及时采取《退回供货《人或者销毁、作无】害化处理等有效【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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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四条 》 工商?行政管理部门可以】。采用直?观检查、快速—检验或者《抽,样检验的方式对销】售食品的质量进【行监督检《查依据?检查、检验结—果对认为《不符合法定》要求的?食品采取立即停止】销售、暂扣、封存】等临时控制》措,施,并,。。依法作出《。。处理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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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快速检?。验应当使用经检定合!格的检测设备和列】入国家标准》的检验?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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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:五,条 工商行—政管理部门》应当:根据:国,家有关强制性标准、!生产者明示的—执行标准或者质量】承诺判定食品质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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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第十六》条 对《食品经营《者销:售的食品进行质【量检查、检》验不:得收费检查、—检验所需食品样【本应当购买不—得要求食品经—营者无偿《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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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七条 工商行】政管:理部门对食品—质量安?全进行监督检—查时食?品经营者《应当如实提供—被检查食品的票证、!账簿、货源、数量】、存货地点、存货量!、销售量《等有关?情况: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!由拒绝?或者阻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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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八条 《食品经营《者,。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!的检查、检验结果有!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!查、检验结》果之日起5日内依法!向组织实施食品质】量监督检查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或者其上一级【工商行政管》理部门申请复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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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!检查、检验》结果错误给》当事:人造成?损害的依法承担【。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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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十九条 工商【行,政管理部门对流通】环节不?符合法定要求的【食品:。应,当向社会公》布和向本级有关监督!管理:部门通报其名—称、:品种、规格、—批次、?生产者、经营—者和检查、检验结】果并责令本》行政区域内的食【品经营者《。停止:销售同一生产者生】产的同品《种、:同规格?、同批次的食品因】运输:、储存的原因造成不!。符合法定《要求的食品除—外
【 第》二十:条 工商行政管】理,部,门,应当会同有关—部门和单《位建立流通环—节重:大食品安全事—故应急联动机—制制定?重大食?品安全事故应急预】案
! 在流通环节【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!故时工商行》。。政管理部《门和其他有》关部:门及单?。位应当按《照规定的《职责和应急预案的】规,定迅速向《本级人民《政府报告做好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!
【 第《二十一条《 工商《行政管理部门—的工作?人,员在流通环节食品质!量安全?。监,督管理工作中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!。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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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(一)】包庇、放纵食—品经营违法行—。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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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】。向销售不符合法【定,要求食品的当—事人通报信》息帮助其逃避查处】的,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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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三《)查处?食品:经营:违法行为时失职、渎!。职,造成严重后》。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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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《(四)其他滥用职权!、玩:忽职守、徇私—舞弊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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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—十二条 违反【本规定第 六条 】、第 七条 —、第 九条》 、第 十条— 、第 十三条 规!定的工?商行政管理等部【门,。应当依照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的》规定予以《处罚有关法》律、法规未作出处】罚规定的由工商行】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并对有违—法所得的处以—违法所得一倍—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!但,最高不超过三—万元:;对没有违法所得或!者违法?所得不能计算的【处,以五百元以》上一万元以》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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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三条 违【反本规定第 —八条 、第 十【一条 、第 —十二条 规》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!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;逾?期未改?。正的处以一百元【以上二千元》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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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四条 本》。规定自?2008年2月1日!起施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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