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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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 第四十》三条 凡不符【合本条例规定—生,育子女的对生育【双,方按:以下标准《各一次性征收社【会抚养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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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一)不符合本条!例第十九条》规定:生育第三个子女【是国家工《作人:员、企业《职工的按本人上年】度工资总额2—.5倍的金额征收】;,是民营企业经营者】和个体劳动》者的:按本人上年度纯收】入2.5倍的金额】征收;是城镇无业】居民:的按本地上年度城镇!居民人均可支配【收入2.《5倍的金额征—。收,;是农村居民的按】本地上年度农村居民!人均可支配收入【2.5?倍的:金额:征收不符合本条【例第十九条》规定生?育第四?个子女的按生育第】三个子女的征—收金额?各加:百分之?百征收;生育第五】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!额以:此递进累加》
— — (二)因非【婚姻关系生育—子女的按《双方子?女总数计《算子女数比》照本条第(》一)项标准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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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四?条 不《符,合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收养法规《定有子女而》。收养的对收》养人按?其,子女数比照》本条例第四》十,三条第(《一,)项标准《征收社会抚养—费
!。 第四十五条 】 对:。不符合本《条例第十九》条,规定而?生育:的当事人除按第四十!三条规定征收社会】抚养费外是国—家工:作人员的给予处【分,;是其?他人员的《由其:所在:单位或者《组织给予纪律处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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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六条 —对,人口和计划》。生,育工作主《要目标任务未完成的!地方:和机关、事业单位及!各类企业给予其主要!负责人和主管—负责人降级以上【处分;?农村享受定额补【贴的扣?。发百分之二十—的补贴下年度—。仍无:明,显转变的给予其【主要负责人和—主管负责人撤职以】上的处分;农村享】受定额?补贴的停发定额补】。贴
! :第四:。十七条 违反【。本条例规定》不履行人口与计划】生育目标管理职责、!不履行协《。助管理人口与计划生!育义务?、不执行生育—假规定的由有关地方!人民政府责令改【正并给予通报—。批评;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》。和,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依法给予处【分
【 , 第四十—八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具有》下列行为之一—的单:位或者个人由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!政部门?依据职权责令—改正给予警告—没收违法所》得;违法所得一万元!以上:的处:违法所得二》倍,以,上六倍以下的—罚,款;没有违法所得】或者违法《所得不足一万元的】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!以下:的罚款;情节严【重的由原《发证机?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!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—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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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一)非法—为他人?施行:计,划生:育手术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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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。 》 ?(二)为他》。人进行非《。医学需要的胎—儿性:别,。鉴定或者选》择性别的《人工终止《妊娠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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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—。)进:行假医?学鉴定?、出具假计划生育证!明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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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九条 违反本条!例规定伪《造、变造、买卖【计划生育证》明,的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卫生和计】划,生育行政部门没【收违法所得违法所】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!法所得?三倍以上九倍—以下:的罚款;《没有违法所得—或者违?法,所得不足五千—元的处五千元以【上一万五千元以下】的罚款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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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五十条 对具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【单位或者个人依【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予以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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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一—)拒绝、阻碍工作】人员依法执行计【。划生育公《务或者造谣惑众【、煽:动闹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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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二)威胁、侮!辱、殴打、诬陷计】划生育工作人员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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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违反计划【生育技术服务管理】有关规定《的
! :第五十一条》 国家工作—人,员在人口《与计划生《育工作中具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《。依法:给,。予处分;《有违法所得的没【收违法所得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: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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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》。侵犯公民《人身权、财产权和】其他合法权益的;】
【 ?。 (二)对公!民的生育申请在【法定期限内无正当】理由不予办理或者故!意刁难申请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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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三)弄》虚作假或者滥发计划!生育证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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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—)虚:报,、瞒报、伪》造、篡改《。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!。生育:统计数据的;—
— 《 《(,五,)滥用职权、玩【忽职守?、徇私舞弊或—者,违法违纪并造成重】大事故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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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 》 (六)贪污、【截留、克《。扣、挪用人》口与:计,划生育经费、社【会抚养?费、:没收的违法所—得和:罚款: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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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,七)索?取、收受《贿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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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二条 本》条例所?规定的社会抚养费征!收的程序及管理和】使用按照国务院社会!抚养费?征收管?理办法的有关规定】。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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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本条:例所规定的行—政,处,罚的程?序及:罚没款项的管理【和使用按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!。。法的有?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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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十三条 》 当事人对征收社】会抚:养费和行政处罚决】定不服的可以—依法申请《行政复议或》者提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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