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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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三条 】 ,凡不符合本》条例规定生育子【女的对生《育双:方按以下《标准各一次》性征收社会抚养【费:
】。。 (!一)不符合本条【例第十?九条规定生育第三】个子女是国家工【作人员、企业职工的!按本人上年度—工资总额2.5倍的!金额征收;》是,民营企业《经营者和个体—劳动者的《按本人上年度纯收入!2.5倍的金额征收!;是城?镇无业居民》的按本地上年度【城镇居民人》均可支?配,收入2.5倍的【金额征收;》是农村居民的按本】地上年度农》村居民人均可—支配收入2.5倍】的金额征收》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!条规定生育第四个】。子,女的按生育第三【个子女的征收金额】各加百分之百征收】。;生育第五个以【上子:女的征收金额—以此递进累》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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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因非】婚姻关系生育—子女的按双方—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!比照本?条第(一)》项标准?。。。征收:
【 第四十四条 ! 不:符合:中华人民《共和国?。收,养,。法规定有子女而【收,养的对?收养人按其子女数】比照本条例第—。四十三条第(一)】项标准征收社—会抚:。。。养,费
】 第四十五条】 , 对不符合本—条例第?十九:条规:定而生育的当事人除!按第四十三条规定】。征收社会抚养费外】。是国家工作人员的】给予处分;是—其他人员的由其所】在单: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!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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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四十六条 对人!口,和计划生育》工作主?。要目标任务未完【成的地方《和机关、《事业单?位及各类企业给予】其主要负责人和主管!负责:人降级以上处分【;农村享受定额【补贴的?扣发百分《之二:十的补贴下年度【仍无明显转变—的给予其主要负责】人和主管负责人撤职!。以上的处分;农村】享,受定额补《贴的停发定额补【贴
【 《。第四十?七条: 违?反本条例规》定不履行人口与计】划生:育目标管理职责【、不:履行协助管理人口】与计划生育》义务、不执行—生育假规定的由有】关地方人民政府【责令改正并》给予通报批评;对直!。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:和,其他直?接责任人《员依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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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四十八条 违反本!条例:规定具有《下列行为之一的单】位或: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!育行政部《。门依据职权》责令改正给予—警告没收违法—所得;违法所得一万!元以上的处》违法所得二》倍,以上六倍《以,。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!所,得或者违《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!。处一万元以上三万】元以下的罚》款;情节严》重,的由原发证机—关依法?吊销执业证书;构成!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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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一)非法为他】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!的;:
— (!二)为?他人进行非》医学需要《的胎儿性《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!的人工?终止妊娠的;—
【 : 》(,。三)进行假》医,学鉴定、《出具假?计划生?育证明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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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九条 《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伪造、变造、买卖】计划生育证明—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?政府卫生和计—划生育行《政,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!法所得?五千元以《上的处违法所得三倍!以上九?。倍以下的罚款;没】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!所得不足《五千元的处五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!以,下的罚款;构成犯】罪的依?法追究?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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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条 ? 对具有《下列行?为之一的单位或者】个人:依照有关《。法律、法《规予:。以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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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】。拒绝:、阻碍工作人员依法!执行计划《生育公务或者造【谣惑众、煽动闹事的!。;,
— 》 ?(二)威《胁、侮辱、殴打、】诬陷计划生育工【。作人员的;》
》
《 《 (三)违反计划】生育技术服务—管理有关规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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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十【一条 国家工作】人员在人《口与计划《生,育工作中具有下列行!为之:一,的依法给予处—分;有违法》所得的没收违法【所得: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?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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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侵—犯公民人身权、财】。产权和其《他合法权《益的;
【
! (二)对公民的】生育申请在法定【期限内无正当—。理由不予办理或者故!意,。刁难申请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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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。。 (三)—弄虚作假或者滥【发计划生育》证件的;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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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? , (四)虚报【。、,瞒报、伪造、篡改或!者拒报?人口与?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!;
】 ? , (《五)滥用职权—、玩忽职《守、徇?私舞:弊或:者违法违纪》并造成重《大事故的;
【
《 : —(六)?。。贪,污、截?。。留、:克扣、挪用》人口与计划生育【经费、社会》抚养费、没》收的违法所得和罚】款的;
! 【 ,(七)索取、收【受贿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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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五:十二条 本—条例所规定的社会】抚养:费,征,收,的程序及管理和【。使用按照国务—院社会抚养费—征收管理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】行
】 , 本条例所规【定,的行政处罚的程序及!罚没:。款项的管理和使用】按照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行政处罚—法的有关规定执【。行
】 第《五十:三条 《当事人?对征收社会抚养【费和:行政处罚决》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!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!行政诉讼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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