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河北省化】工建:设项目安装工程质】量管:。理规定 《 ?  》   第一条—  为加强化工建】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!的监督?管理保障工程质量、!公共安全和公民【。的生命、财产—安全根据国家—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结合?本省:实际制定本》规定 ?     !第二条 《 本规定适用于本省!行政区域内的—化工建设项》目安装?工程及其相关监【督管理活动》 : :   《  第三条 — 本规定所》称化工建设项目安】装工程是指》化工生产装置及【其辅:助装置建设项目的设!备、管道、电—气装置、自动—化仪:表的:工业安装工程和防腐!、绝热及《工业炉砌《筑等工程 】 :  :  第四《条  省人民政【府发展和改》革部门及设》区的市、《县(市、区》)人:民政府?发展和?改革部?门或者设区的市、县!。(市、区)人民【。政府确定的其—他负责化工建—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!管理:的部:门是:本,级人民政府的化工建!设项目安装工程【质量管?理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化工建设】。项目安装工程的【质量管理《工作化工建》设,项目安装工程—。质量管理部》门,可以委托化》工建设工程质量【监督机构具体实施】化工:。建设项目安装—工,程的质量《管理工作 】。    》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住:房和城乡建》设、:安全生产《监督:管理、质量》。技,术监督管理》。等,部门按照各自的职】责分工依法》对化工建《设项目实施》监督管理 !     第五条】  :化工建?设项目安装工程的建!设、:勘察设计、施工、监!。理(含设备监理下同!。。)和:质量检测单位—。应当建立健》全质量保证体系依】法对工?程,。的质量负责 】 , ,。     第六条 !。。 化工?建设项目安》装工程的建》设单位应当》。将工程发包给具【有相应资质》。等,级的勘察设计—、施工、监理—和质量检测单—位不得将工》程肢解后发》包 : 《  :   勘《察,设计、?施工、?。。监,理和质量检测单【位应当依法取得【相应等级《的资质证书》并在其?资质许可的范围【内承揽业务 【 : :    第七条  !建设单位在领取施】工许可?证前应当按》照规定到《。化工建?设项目安装工—程质量管理》部门办理安装工程】质量监督手续 ! ,     第【八条  按》照合同约《定由建设单位—负责采购化工—建设项目安装工程所!需设备和材料—的建设单位应当【保证采购的设备【和材料符合设—计要:求及国家有》关标准?的规定不得明示【或者:暗示:。施工单位使用—不合格的《设备和材料 】  《   第《九条  化工—建设项目安装工【程的设计应当采用国!家推广的新技术、新!设备、新材料和新】工艺其设《计文件应当符合有】关法律、法规—和国家标准的规定】及合:。。。同,的约定内容应当准确!、可靠、合理选用的!设备、材料应当【注明其规格、型号】、,性能等技《术指标和《质量:要求 》     除】有特:殊要求的专用—设备和材料外设【。计单位不得指—定生产厂、供应商】 《。     第【十条:  化工建设项目安!装工程的设计单【位应当向建设、【施工和监理等单【。位,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!。底按照规定做好现】。场服务及《时参:与处理施工中—。出现:。的有关问题参加有关!阶段的工程质—量验收并在工程【完工后对设计质量进!行评估 !   ? ,。第十一条  —化工:建设项目安装工【程的施工单位应【。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!和国家有关标准组】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!工程设?计  】  : 施:工单:。位在施工过程中发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!差错的应当》及时向建《设和监?理等单位提》出意见?和建议 !    第十二条 ! 施工单位应—当按照规定对化工】建设项目安装—工程使用的设备和材!料进行检验不得偷】工减料?或者使用不合格【的设:备和材料 》  —   第十三—。条  施工单位应】当及时、《准,。确、完整地记录施】工,过程的质《量、技术控制情况并!在工程交工验收前】向建设单位提交完】。整的工程技术资【料  】   第十四条【  化工建设项【目安装工《程的监理单》。位应当依据》所承担的监理业【务选派具有相—应资:。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!监理工程《。。师进驻施工》现场代表建设—单位对工程》质量进行全程监【理并及时整》理监理资料分—阶段提出监理结论 !     !对重要的《工程部?位和隐蔽《工程监理《工程师?应当实行无间断旁】。站,监理并留存影像资】料  】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】。。 未经监理工—程师:签字有关设备和【材料不得在》。安装工程上使用施】工单位不《得进行下道》工序的施《工未:经总监理工》程师签字建设单位】不,予拨付工程款不得】进行工?程的交?工,验收 《 ,     第十!六条  化工建设】项目:安,。装工程的质》量,检测单位应当依法】开展检测业》。务出:具,检测报告并对—检测结论负责对检测!。不合格的检测项目质!量检测?单位应当立即通【知,建设和监《理等单位处理 【 》   ?。。 第十七条  质】量检测单位应—当认:真落实质量检测档案!管理制度对安装【工程质量检测合同】、委托单、原始【记录和?检测报告统一—并,连,续编号?不,得随意抽撤、涂【。改   !。  第十八条  】化工建设《项,。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!部门应当采用巡查、!抽,查等方式依法对建设!、勘察设计、施工、!监理和质量》检测单位质量保证体!系的落实情况及施工!质量进行《监督检查《接受并及《时处:。理相:关举报、投诉依法查!处违反工程质量管理!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!国家有关标准的【行为: 》     第十【九条  化工建设项!目安装工程质量管】理部门履行监督检】查职责时可以—采取:。下,列措施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【)进入被检查单位的!施工现场和其他工】作场所进行检查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二,。)要求被检查单位】提供:与安装工程质量【有关的文《件和:资料; —     【。。    (》。三)责令被检查单位!立,。即停:止违反工程质—量管理?。。法律:、法规?、规章和国家有【关标准的行》为改进质量管理【工作 ?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条 【 化工建《设项目安《装,工程质?量管:理部门履行监督【检查职责时被检查】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!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!料并对存在的质【量管理?问题及时采取改【进,。措施消除质》量隐:患 》 ,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一条》  化工建设—项目安装工程—质量:管理部门的工—作人员对在履行监】督检查职责时—知悉的商业秘密应】当予以保密 【 ,     【。。第二十二条》  建设单位应当自!化工:建设项目安装—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!日,起15日内将交工】验,收报:。告和:相关材料报化工建】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!管理:部门备案 !  :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化工》。建设项目安装—工程质量管理部门】的,。工作人员在监督管】理,工作中玩《忽职守、《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!行,监督检查职责时知】悉的:商业秘密的依—法给予?处分:;,构成犯罪的由司【法机关依法追究刑】事责:任 ? :  ?   ?第二十四条 — 违反本《规定第?七条、第八条、【第九条第二款—、第十一条第一【款和第十二条—规定的由化工建设项!目安装工程》质量管理部门责【令改正予《以,通报批?评并依照国务院建设!工程质量《管理条例《的规定予《以处罚 【 :  :。 , 第二十五条  违!反,本规定第十》。四条规定的由化【工建设项《目安装工程质量管】理部:门责令改正并—予以通?报批评 《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《六条 ? 本规定自201】4年1月1日起【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