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第七章 法!律责任
】
,
—第四十?二,条, 社会保险—行,政部门的工作人【。员,。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》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!犯,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?
【 —(一)无正当理由不!。受理工伤认定申【。。请或者弄《虚,作假将不符合工【伤条件的人》员认定为工伤—。职工:的;
?
?
? 》 (二)未妥【善保管申请工—。伤认定?的证据材料致使有】关证据灭《失的;
《
! (》三)收受《当事人财物的;
!
! (四)其他】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徇私?舞弊的行为
】
? ? 第四十三条 】。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?由,社会保险行政—部门责令改》正对直?接负:责的主管《。人员和其他责任人】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!;,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》责任;造《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!由经:办机构?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
《
— (一)】未按规定保》存用人单位》缴费和职工》享,受工伤保险待遇的】情况记录的》;
:
:
!。 (二《)不:按规定核定工—伤保险待《遇的;
》
《 】(三)收受》当事:。人财物的
】
第【四十四条《 用人单位应【当按规?定参加?工伤保险而》未参加?的由社会保》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!参加补缴应》当缴纳的《工伤保?险,费并自欠缴之日【起按日加收》。万分之?五的滞纳《金;逾期仍不缴【纳,的处欠缴数额一倍】以上三倍以下罚款
!
!应当按规定参加【工伤保?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!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!该用人单《位按规定的工伤保】险待遇项目》和标:准支:付费用
—
用人!单位参加工伤保险】。并补缴应当缴纳【的工伤保险费、滞】纳金后由工》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!位按有关规定支付】新发生的费用—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