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市有限!合伙管?理暂行办法
—
! 第一条 —。。 为:促进杭州市风险投】资机构的《发展规范有限合【伙的组织和行为【根据国家和省的【有关规定结合杭州】市实际制定本—暂行:办法
【
第二条】 本暂行》办法适用于杭州【高,新技术产业》开发区范《围内采取有限—合伙形式的风—险投:资机构
》
— 第三条》 本暂行办法所】称有:限合:伙由有?限合伙人《和普通合伙人—共同组?。成有限合《伙人以其《出资额为限对—有限合伙承担责任普!通合伙人对合伙债】务承担无限连—。带责:。任
》
,
有限合伙!不具:有独立的《法人资?格
:
《
: ?有限合伙的合伙人】总数不应超过20人!
:
《 第》四条 ? 法人和具有完【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!然,人可以成为》有限合?伙的:合,伙人:承,担有限?责任的?法人只能成为有限合!伙的有限合伙人【
:
除!负有竞业《限制义务《的以外普通》合伙人可以成—为其他?有限合伙的合伙【人并负?有向所有《合伙人告知的义务】
! 第五条 设立有!限合:伙应当?具备下列《。条,。件,
— , (一)—有一个以上的普通】合伙人和一个—以上的有限合伙【人;:
! (二)有书—。。。面的:合伙协议;
【
(!三)合?伙人的出《资额总和《不低于500—万元人民币;
【
,
— (?四)普通合》伙人具?有风险投资》的专业?。知识和技能;
】
】(,五,)以从?事风险投资为主业】。。;
?
》 (六)有机】构名称和经营场所】
《
?。 : 第六?条 有限合伙的】合伙人应当以货【币形:式出:。资
! 第七条》 设立《有限合?伙合伙人应当签订书!。面协议有限合伙协】议,应当载明下》。列事项
《
,
,
(】一)有限合伙的名称!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!点;
【
《 (二)有限—合伙的宗旨和经营范!。围;
! (三)—各合伙人的姓名或】者名:称及其住所;
【
》。 , (四》)各合伙人的性质】和,承担责任的形式【;
】 (五)各合】伙人的出资》方式、数额和—缴付出资的期限;
!
】 (六)合伙事务的!管理:制,。度和执行;
【
《 : :(,七)财?务、会计《、,审计:的处理原则》;
?
(!。八)利润分配和亏损!分担办法;
—。
:
》 (九)入伙【与退伙;
!。
: : (十)《经营期?。限;
《
:
(【十一)解散与—清算;
—
— (十二)合伙人】争议的解决办法;】
】 (十《。三)违约责》任
?
【 有限合伙协议【经全体?合伙人签名》、盖章后生效—
?
第】八条 合伙人【依照有限合》。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收!益及承担风险—
《
》 第:。九条 《符,合本暂行办法规【定条件的有限合伙】按,照规定经工商行政】管,理机关?登记后成立
—
】 第十条 有【限,合,。伙,。人可以部分或者【全,部转让其财产份额
!
:
— 有限合伙人—在部分或全部—。转让其财产》份额:时必须经包括全体】普通:合伙人在内的三分】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!意,其,受让人方能成—为该有限合伙的有】限合伙人《在同:等条:件下其他有限—合,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!利
》
第十一!条 有限合伙的管!理机构由普通合【伙人组成负责—有限合伙的经—营管理执行合—伙事务作《为对外代表
】
有限!合伙人不参与有限合!伙的经?营管理但有》权自行或者委托代理!人查阅会《议纪录、财务会计】报表以及其》他经营管理资料【有权了?解和监督有限合伙的!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!
! 有限合伙》人如违反合伙—协议约定参与—经营管理的》视为普通合》伙人与?普通合伙人一—起对合伙债务承担无!限连带责任
【。
第!十二条 有限合伙!不得发行债券不【得对外担保不—得从金融机构借【贷
! 第十《三条 下列事项】应当经有限合—伙全体?合伙人?一致同意
】。
(一】)修改、补》充有限合伙协—议;
《
》 (二)接【纳新的合伙》人入:伙;:
! (三)处分—合伙财产《;
:。
,。
:
(四】)解散;
!
, (五)合】伙协议约《定需经全体》合伙:人一致同意的其他】。事项
》
:
《 第十?四条 有》限合伙进行》清算时合伙财—产在支付清》算费用后按下列顺】序清偿
! (一)欠】付招用职工的工资和!。社,会保:险费用;
【
【。(,二):欠缴税款《;
】 ?(三)合伙债务【;
?
》 (《四)返还有限合【伙人:的出资;《。
《
—(五)返还》普,通合:伙人的出资
】
按】以上顺序《。清偿后仍有剩余【的按合伙协议的【约定:进,行,分配
?
【 第十五条 】全部合伙财产不足】。以清偿债务时债【权人有权要》。求普通合伙》人以其所有的—全部财产清偿
【
!第十六条 有【限合伙的所得税由合!伙人分别缴纳
!。
第十!七条 ? 本暂行《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!有关事项《可以参?照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!。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!业法的有关规定办】理
》。
《 第十八条 【 本暂行办》法,自发布之日》。起施行
】
杭—州市人民政府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