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市生】育保险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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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,为保障?女职工生育》期间的基《本生活和基本医【疗均衡用人单位女职!工的生?育费用负担根据中】华人: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!、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妇女权【。益保障法等有关法】律,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!。实际特制定本办【法,
!。 一:、杭州市行》政区:。域内的企业》、事业单位、—社会团体、民—办非企业单位—、基金会、律师事】务所、?会,计师:事务所等组织—和有雇工《的个体工商》户(以?下称用人单位)应当!依照本办法规定【参加生育保》险为本单《位全部职工或雇【工(以下称职工)】缴纳生育保》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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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市!人力:资源和社《会保障行《政部门主管》全市的生育保险工】作各区、县(市)】人力资源和》社会保障《行政:部门按照职能规定】负责所辖行政区【域内的?生育保险《工作:市、区?县(市)社会保【险,经办机?构负责办理》生育:保险具体业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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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各级》卫生、财政》。。、税务、人》口和计划生》育等:部门及工《。会、妇联等》。组织按?照各:自,职,。责协同做好》生育保险工作—
】 三?、生育保险》基金实行市区和县】。(市)分别》统筹萧山区》、余:杭区仍作为统筹【地区维持不变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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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生!育保险?基金由下《列项目构成
】。
(】一)用人单位缴纳的!生育保险费;
【
【。 (二)生育保】。险基金的《利息;
【
(【三)生?育保险费滞纳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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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。 (四)依法—纳入生育保险—基,金的其他资金
】
【 五、生育》保险基金《按照“以《支定收?收支平衡”的原【则筹集实行》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!。户管:理专款专用任—何单位和《个,人均:不,得挪作?他用不得用于平【衡财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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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六、:。生,育保险?费由:地方税务部门—征,收,由用人单位缴—纳职: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!险费
【
七、【用人单位应当自【单,位,建立之日《起30?日内向?社会保险经办机【构,申请办理《生育保险《参保登记手续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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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【、用人单《位依法终止或生育保!险登记?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!终止或变更之日起 !30:。 日内到社会保【险经办机构办理注】销或变更手续
【
— : 九:、生育保险费的缴】费,基数和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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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企业以—当,月全部职工》工资总额作为基数】缴纳生育保险费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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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其他用人单位!以职工个《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!之和作为基数缴纳】生育保险费当年新】成立用人单位—的职工或用》人单位当年新增职】工用人单位》以职:工第:一个月工资作为基】数为其缴纳生育【保险费?
— (二)【。职工工资总额按照】国家统?计局规定的》统计:。口径计算《计算缴费基》数时职工《个人当年《月平均工资或上一】年度月平《均工资或当年第一个!月工资低于上一年】度浙江省职工—平均工资60%的按!上一:年度: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!的60%确定;【。高于上一年度浙江省!。职,工,平均工?资300%的按【上一年度浙江—省职工平均工资的3!00%确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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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《)杭州市区生育保】险缴费比例为1.】2%萧山区、余杭区!和各县(市)—的生育保险》缴费比例《由统筹地政府确定
!
!各统筹?地区人?力资源?和社会保障行政部】。门可根据生育保险基!金收支情况会—同同级财政》部门:研究报经同》级政府同《意后对生《育保险费率适时进行!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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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生】育保:险基金用《于下列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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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生育】的医疗费用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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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《。二,。)计划生育的医【疗费: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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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)女职工生育享受产!假期间的生育津【贴;
【
》(四)职工享—受计划?。生育手术《。。休假期间的计—划生:育手术津贴;
】
(!五)法律、》法,规规定的其他—项,目费用?
,
《
》十,一、职工享受生【育保险待遇应符【合,下列条?。件之一
【
》 (一)职工在【。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!规定为其办》理参保登《记,手续连续缴纳生育】保险费12》个,月符合国家、省、】市规定?条件生育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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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职工在实!施计划?生育手?术时用人单》位已按规《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!参保登?记手续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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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十二、生《育保险?待遇包括《以下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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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一)生育津贴;
】
》。。 (二—)计划生《育手术?津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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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三《)生育?医疗:费,用;
! (四》)计划生育医疗费】用
! :十三、?女职工符合本办法】第十一?条(一)项规定【条件的在国家统【一规定的产》假期限内享受生育】津贴:(,即,产假工资)》生育:。津贴按照《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!工所在用人单—位上年度职工—月平均工资计发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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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发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】限如下
《
:。
,。。
—(一:)妊娠7个月—以上(?含)生产或》早产的?按,3个月?。计发;分娩》时遇有难产实施【剖宫:产、助娩《产手术的增加0.】5个:月,;多胞胎生》产的每多生产一个】婴儿增加0.5个月!
《
(二)!妊娠3?个月以上《(含)?、7个月以下—流产、引产》的,按1.7《个月计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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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:)妊娠不满》3个月流产(含【自然流产《、,人工流产)的按1个!月计发
《
【 十四、职工符合!本办法第十一条(】二)项规定条件的】在,国家统一规定的计】划,生育手术休假期限】内享受计划生—育手术津贴(即计】。划生育手术》休假工?资)计划生育手【术津:贴按:照计划生育》手,术休假?期限和计划生育手】术时职?工所在用人单位【。上年:度职工月平均—工资计?发
《
? : 计发计》划生育手术津贴的计!划生育手术休假【期限: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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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】)放置宫内节育器】。按2天计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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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《)取:宫内节育器》。按1天计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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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三)输精管—结扎按7天计发
】
!(四)?单,纯输:卵管结扎按21【天,计,。发
】 (五)—产,后结扎输卵管按【14天计《发
】 (六)—。人工流产按14天】计发:;人:工流产同时放—置宫内节育器按1】6天计?发,;人工流产同时结扎!输卵管按《30天计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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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七)中期终止】妊娠按30天—计发;?。中期终止妊娠同时】结扎输卵管按4【0天计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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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调】整计划生《育休假期限的以【上计发天数随之调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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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十五、女】。职工在妊《娠期、分《娩期、产褥期发生的!。生育医疗《费符合生育保险开】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!
】 女职工在本市】基本医疗保》。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!的按职工基》本医:疗,保险规定结算生育】医疗费;女职工在】外地生育的》其在:生育地?基本医疗《保险定点医》疗机构?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!个人全额支付后【到统筹地《医疗保险经办机【构按职工基本—医,疗保险?规,。。定结算?
【 女职》工符合本《办法第十一条(一)!。项规定生育的由社会!保险经办机构另【行支付生育》医疗:补贴:费剖宫产200【0元、助娩产—1500元、正常】产(含顺产、—流产、?引产)1000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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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十六、职》工未就业配》偶按照国家规定享】。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!即职:。工,未就:业配偶按照国—家规定在《户籍所在《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!(包括职工基本医疗!保,险、城镇《居民基本医》疗保险?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!)的其符合》规定的?生育医疗费》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!基金支?付,范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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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?十七、?职工:在本市基本》医疗保险定点医【疗机构实施》计划生育发生的计】划生育医疗费符合职!工基本医《疗保险开支》范围的按照职—。工基本医疗保险【有关规定《结算
】 十八、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】基金支付的生育医】疗费和计划生育【医疗费定期从—生育:保险基金中划入【职工基本《医,。疗保险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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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、!生育保险待遇—由用人单《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!后18个月内向【。社会保?险,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!办时应?填报:杭州市职工生育待】遇申:领表并?提供以?下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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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:计划生育《行政部门核》。。发的生育证》明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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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二)生育】医疗证明、门—诊病历、出院小结】。、计划生育》手术记录等原始【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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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《)婴儿出生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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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二十、—社会保险经办—机构应当自》受理申请《之日起15》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!位提供的资》料进行?审核:审核完成后将—生育保险费》用拨付给职工—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!人单位按照》本办法规《定的生育保险待遇】项目和标准》发给职工
】
—二十一?、用人单位未—按规定?为职:工办:理生育保险》参,保手续?的职工发生》的生育保险费用【由用:。人单位按照本—办,法规定的生育—保险待遇项目和标】准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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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二十二、用》。人单位?、社会保险经办机】。构及其工作人员、】人,。力,资,。源和:社会保障行政部【门及其工作人—员、生育保险—服务提供者及其【工作人?员、参加生育保险的!个人等?生育保?险参:与者违反本办法规定!的按中?华人民共和国—。社会保险法的—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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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三!、本办法中》的用:人单位上年度职【工月平均工》资由社?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!用人单位上年度【12月?份参保职工》的年度月平均—工资总额除》以,对应:人数确?。定;:当年:。新成立的用人—单位上年《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】由社会保险经办【机构按用人单位【参保职工《第一个月《工资:平均数口径计—算以天为单位计【发生育保险待遇【的按用人单位上【年度职?工月平均工资除以】30天计算》。
— 二十四、】萧山区?、余杭区和各县【(市)?可根据本办法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】实施办法《
】 :二十五、本办法自】20:。11年7月》1日:起施行?由市人力社保局负】责牵头组织实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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