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乘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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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第?二十二条 —客运出租汽车—管理机构应在乘【客,比较集中的机场【、车:站、码头设立—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站!点并有工作人员负】责管理经营秩序;】在饭店、宾馆、【风景点等《公共场所可根据需要!设立管理《站,点或指派专人负责管!理经营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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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三【条 交通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、规《划、城管等行政主管!部门在机场、车【站、码头、医院【。、旅游景《点、娱乐场所和城市!主要道路两》侧适当位置》等人:流集中地设置客【运出租汽《车专用候客》点
【 , 任《何单位?和,个人:不得向客《运出:租汽车经营者、驾驶!员非法收取停—车费用或《阻,。挠其正常营运不得】采取扰乱正常营运】秩序的手段为—客运出租汽车招【徕乘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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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四条 !乘客在乘坐客运【出租汽车时应当遵】守下列规《定
! (一)!不得携带易》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!和超重?、,超宽:、超:。长的物品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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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 (二)不得携带污!损车内卫生的—物品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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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:三):不得向驾驶员—。提出违反道》。路交通安全法律法】规和本条例规定【的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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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四)不得按》。动计价?器、损坏车内设施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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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》)不得乱扔废弃物不!得吸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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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《 (六)配合【驾驶:员办理出城登记手】续
【 乘客不遵守!前款规定的客运【出,租汽车驾《驶员:可以拒绝或》者中:断营:运服务乘客污损车内!设施的应当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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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五《条 乘《客应当按照规—定的收费标准—支付车?。费,和,有关费用乘客遇有】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可以《拒绝支付车费—。和有关费用》
【 (一!)租乘的车辆未按照!规定安装计》价器或者驾》驶员未按照规定使】用计价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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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—驾驶员不按照规定】的收费标准》收,费或者不出具发【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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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(三)租乘的车辆】在起步价里程—内发生交通》事故或?者故障、未到达【目的地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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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《十六条 客—。。运,出租汽车驾》驶,员,在车辆上发现乘客遗!留物的应当》及时归还失主—不得:侵占;无法归—还的应?。。当在二?十四小时《内报告客运出租汽车!管理机构并在三【日内上交所属客【运出租汽车经营者】或者公?安机关?、,客运出租《汽,车管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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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七条! 客运《出,租汽车?经营者受理乘客投诉!后,应当:在十日内作出答【。复
【。 客运—出租汽车《管,理,机,构受理乘《客投诉?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处!理完毕;情况复【杂的应当在三—个,月内处理完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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