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—市家畜禁用药—物,监,督管理办法
【
】 第一条 【为了保证家畜—及家畜产《品的质量安全—,保:障人民?身体健康,促—进现代农《。业发展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《国农产品《质量安全《法、国务院》。关,于加强食品等—产品:安全监督管理的特】别规定、兽药管理】条例、饲料和饲【料添加剂管》理条:例等有关法律—、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,制:定本办法
【
《 , 第二《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杭州市《行政区域《内食用家畜及家畜产!品,禁用药物《的监督管理
】
,
本办法!所称家?畜是指?猪、牛?、羊
《
本!办法所称家畜产品】是指家畜《的肉、?生皮:、原毛、绒、—脏器、脂、》。血液、骨、蹄、头】、角:、筋等
!。 : 本?办法所称禁用药物】是指国家有关—部门公布的禁止在家!畜及家畜产》品,生产:经营过程中》使用的药品和其他】化合物
!。 《第三条 《 市、区、》县(:市)人民政》府应:当加强对家》畜及家畜《产品质?。量安:全管理工作的领【导建立健全》禁用药物监督管理协!调机制和突》发公共卫生事件应】急处理机制
—
《
禁用药物!监督:管理所需《经费由同级财政予】以保障
!。。 《。第四条 市、【区、:县,(市)农业行政主】。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!域内禁?用药物的监督管理工!作
】 , 市?、区、县《(市)动物卫—生监督机构负责【具体实施禁》用药物的监督管【理,工,作,
,。。
?
—商,务、工商、卫生、食!品药品监管、质【监、公安等有—关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《,做好本《办法:。的实:施工作
【
: : , ,乡(镇)人民政府】和,。街道办事处应—当协助农业行—政主管?部门、动物卫生监督!机构和?其他有关行》政主管部门做好本办!法,的实施工作
【
第!五条 农业行政主!管部门?。应当制订年度禁【用药物监控计划定期!公布禁用药》物检测的必检项【目,和,具体要求对禁用【药物实?施动态?监管
—。
《 动?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!实施:禁用药物《。。监控计?。划对禁用药物进行监!督抽检并《将监控情况及—时上:报同:级农业行政主—管部:门
—
《 农业、商务、【工商、卫生》、食品?药品监管、质监【等有:。关行政?主管部门应当及【时相互通《报禁用药物监控情况!农业行政主管—部门应?当及时汇总、分【析监:。控情:况并上报同》级人民政府
!
》 第六条 —政府鼓励推行家【畜及家畜产品—的标准化生产、管理!和品牌化建设—提倡:。家畜:及家:畜产:品的定向《采购鼓励家》畜产品经营者与家畜!生,产者建立相对固定】的采供渠道
—。
【 第七条 — 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!生产、收购、加工、!销售含有禁用—药物的家畜及—。家畜产品
—
【 第:八,条 家畜生—。产者应当对其养【殖的家畜的质—量安全负责正—。确使用兽药、饲【。料和饲料添加—剂等农业投入品【
《
: 禁止家【。畜生产者在》。家畜养?殖过程中使用—禁,用药物
】
第—九条 家畜生产者!应当建立《农业投入品采购查】验制度采购农业【投入品时应当—查验供货方的—。。营业执照、生产经】营许可证件和产品质!量合格证明》
【 , 第十条 — ,家畜生产者应—当建立农业投入品】使用记?录,如,实记录农业》投入品的《。名称:、来源、用法、用量!和,使用、停用的日期
!
,
— 农业投入—。品使用记录》应当保存《两年
》
【第十一条 》 家畜生产者应当对!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和!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按!照产品?生产批号留存—。样品样品留存期【为六个月
【
第十!二条 《集约化养殖场—、养殖小《区内养?殖场在?出售家畜前》应当自?。行或委托具有—。法定资质《的检测?机构开展禁》用药物检测建立检】测记录发《现家畜禁用药物【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立!即对家畜《采取:控制措施作无害化】处理或销毁并及时报!告所:在地农业行政—主管部门或动物卫生!监督机构
—
【 鼓励集约化养殖场!、养殖?小区内养殖场以【外的其他家》畜生产者开》展家畜禁用药—物检测?
:
《 第》十三条 》市、县(市)外【输入家?畜,及家畜产品实行【调运风险《评估管理制度
【
《
: : 家畜?。及家畜产品》发生下列情形—之一的家畜及—家畜产品生》产经营者暂》停从输出地向市、】。县(:市)内输入家畜及家!畜产品暂停》期由输入地农业【行政主管部》门视家畜及》家畜产品质量安全状!况确定?
,
》 【。 (:一)家?畜或家畜产品经检测!含有:禁用:药,物,的,;
《
《 , —(二)?发生禁用《药物安全事故的;】
】。 (三】)存在禁用药物安全!隐,患被有关《部门:通报:的
》
第十四!。条 从市、县【(市)外输》入家畜及家畜产【品,的生产经营者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】
《
,。
— (一》)查验家《畜及家畜《产品供货《方的营?业执照并留存—供货方营业》执照复印件;
【
】 (二)】与家畜?及,家畜产品供货—方,签订:家畜:及家畜产品质—量安全责任》协议;
—。
,
? : , ? (三)确》定专门管《理人:员负责家畜及家畜】产品:的,质量:安全管?理,工作:;
—
《 》(四)建立家畜【及家畜产品进货【台帐如实记录输【入家畜及《家畜产品的名称【、,规格、数量、输【入地、输入时—间、供货方及其联系!方式等内容》;
! 《 :(五)输入家畜产】品应当持有》。随货同行的》禁用:药物:检测:。合格证明;
】
:
: (】六)输入家》畜及家畜产品—应,按有关规定办理【登记备案《、报验手续;
!
》 (【七,)有关法律、法规】和规章的其他规定】
:
— 第十五条—。 屠宰《厂(场)应当—做好禁用药物—的日常检测工作建立!检测记?录对其?。出厂(?场)的家畜产—品的质?量安全负责
—。
《
, 《屠宰厂(场)不得屠!宰未经禁用》药物抽检《的家畜不得擅—自屠:宰禁用药《物抽检不合》格的家畜发现家畜禁!用药物抽《检不合格的》应当立?即采取有效措—施,。控制该批次家—畜并及时报告所【在地商务主管部门】和动物卫生监—督,机构
】 《禁止:禁用:药物抽检不合格的家!畜产品出厂》(场)禁《用药物?抽检合格《的家畜?产品出厂(场)【时屠宰厂(场)应当!出,具禁用药物检—测合格证明
【
】禁用药?物检测合格证明的】。统一样?式由市农业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】
【 , 第?。十六条 家—畜产品展销会、批发!市场:、农贸市场的举办者!及超市经营》者应当建立家畜产】品质量安《全管:理制度?。查验家畜产品生【产经:营者的经营》。资格与其签订质【量,安,全责任协议》并留存家畜产—品生产经营者—的,。营业执照《复印:件
?
第!十七条 家畜【产品:展销会、批》发市场、农贸市场的!举办者及超市—。经营者应当查验、留!存进场销售的家畜】产品的禁用药物检】测合格证明》。或家畜产品》信息证明拒绝无禁】用药物检测合格证明!或家畜产品》信息证明的家畜产品!进场:销售
—
,。
:。 家畜产—品批发市《场举办者应当自【行,或委托具有》法定资质的检—测机构对进场销售】的家畜产品》进行禁用《。药物抽检建立—检测记录;发—现,抽,检不合格的应—当立即?向所在?地的工商、农业【行政主?管部门或动物—卫生:监,。督机构报告并—要求家畜产品销【售者立即停止销【售,妥善:保存家畜产品
】
【。 家:畜产品信息证—明的统一样式由【市农业行政》主,管,部门会同同》级商务、卫》生、:。工商:。。等行政主管部门制】定,
】 第?十八:条 家畜产品经】营者、?集体伙?食单位及为社会【公众提供餐饮—服务的单位和个人】购进家畜产》品时应?当,建立进?货台帐如实记录【购进家畜产》品的名称、规—格、数量、购进【时间、供货方及【其联系方式等内容查!验、留?存供货方的禁用药物!检测合?格证明或家畜—产品信息证》明,
】 , ,第十九条 —家畜及家畜产品的生!。产经营者对家畜产品!批发市场举办者【、屠宰厂(场—)的禁用药物抽检结!果有异议的应当自】。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!五日内?申请具有法定资【质的检测机》。构对留样品进行复检!复检费用由有过错的!责任人承担
【。
,
【在规定时间内—当事人未《申请复检的》检测结?果,作为有关《职,能部门作《出行政处理的—依据
—
第【二十条 》对,含有禁用药》物的家畜及家畜产品!分别按照下列规定】处理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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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【)在家畜养殖过程】中动物卫生监—督机构监督》抽检发现家畜含有】禁用药?物的:应当责令家畜生产】者停止销售该批次家!畜作无害《化处理已经销—售的家畜应当在【动,物卫生监督机—构监督下《由当事人《立,即追回?并作无害化处—理或销毁;
】
:
《 》(,二)在?屠宰:厂(场)抽检中发】现家畜和家》畜产品含有禁用药物!。。的该批次《家畜在?商务、动物》卫生监?督机构监督下由屠宰!。厂(场)进行逐头】检测检测不合—格的家畜和家畜产品!在商务、动物卫生】监督机构监督—下作:无害化处理或销毁;!家畜产品已出厂(场!)的在商务、动物】卫生监督机》构监督下由当事人】立即追回并作无【害,化处理或销毁;
】
《
】 (三)《在,家畜产?品展销?会、批发《市,场、农贸市场—、超市中发》现家畜产品含有【禁用药物的应当立即!停止销售家畜产品】家畜产品《在,工商行?政管理部门》监督:下作无害《化处理或《销毁;?家畜产品已销售【的在工商行政管【。理部门监督下—由,当事人立即》追回:并作无害《化处理或销毁—;
! (【四)集体伙食单位】、为:社会公众提》供餐饮服务的—单位和个人采购的】家畜产品《。含有禁用药物—的应当立即》停止使用家畜—。产品家畜《产,品在卫生行政主【管部门监《督下作无害》化处理或销毁家【畜产品已《销售的在卫生行政主!管部门监督》下由:当事人立即追—回并作无《害化处理或销毁【。;
《
》 , (五【)家:畜产品加工者采【购的家畜产品含有禁!用药物的应》当立即停止加工家畜!。产品家畜产品—在质量技术监督行】政部门监《督下作无《害,化处:理或销毁家畜产品】已销售的在质量技术!监督行政部门—监督下由当事—人立:即追回并作无害化】处理或销毁
!
第【二十一条 有关行!政主管部《门在依法实施禁用药!物监督管理时,【当事人应《当配合行《政,主管部门的监督【检查如实提供相【关材料不得》拒绝、?隐瞒、欺骗不得擅】自转移、隐藏、销】毁或销售被查封、】扣押:的物品
!。 第二十二条! , 违反本办法—第七条规定生产、】收购、加工、—销售含?有禁用药物的家畜及!家畜产品的由农【业、工?商、卫生《、质监等行政主【管部门依据各自职】。责按照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农产品质—量安全法、国—务院关于《加强食品等产品【安全监督管理的特】别规定、兽药管【理条:例,等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定予以处!罚
】 , 第二十三条 】。 家畜?生产者违《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!款规定在家畜—养殖过程中使—用禁用药物的—由农:业行政主管部—门按照?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!等产品?安,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!定、兽药管理条例、!。。饲料和饲《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】的有关规定予—以处罚
【
第【二十:四条 《。家畜生产《者违:反本办法第九条、】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】规定的由农业—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!不改正的可》处以50《0元以上2000元!以下的罚《款
! 第二《。十五:条 集《约化养殖场、—养殖小区内养殖场违!反本办?法第十二《条第一款《规定家畜产品—批发市场的举办【者违:。反本办法《第十七条第》二款规定的由农业行!政主管部《门,责令其?改,正并处以2000元!以上20000元】以下:罚款
?
【 家?。畜产品展销会—、批发市场、农贸市!场的举办者及超【市经营者违反—。本办法第十》七,条第一款规定—的由工?商行政管理部—门,。依照前款规定处罚】
! 第二十六条 输!入家畜及家畜—产品违反本办法【第十三条第》二款规定的》由农业行政主管部】门,。。责,令其:改正并处以》20:00元以上2000!0元以下的》罚款
】 对已输入】的家畜及家畜产【品由:动物卫生监督机构】进行监督抽检—抽检合格的》可以销售;抽—。检不合格的按—本办法第二十条【的规定在有关行政】主管部门监督下作】无,害化:处理:。或销毁
》
:。
: 第》二十七条 输入】家畜:及家畜产品》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!第(一)至》第(四)项规定的由!农业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《其限期改正》并可:处以:。500元以》上2000元以下】的罚款
《
】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!条第:(五)?项规定的由动物卫生!监督机构处以2【000元以上50】000元以下罚【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四!条第(?六)项规定由动物卫!生监督机构责令【改正给予警告输入】家,。。畜或家畜产品前未】登记备?案的:可并处200元以上!1000《元以下罚款;—输入家畜或家畜产品!。时未报验的》。可并处20》0,0元以上5》0000元以—下罚款
【
—第二十八《条 屠宰厂(场】)违:反本办法第》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屠!宰未经禁用药—物检:测的家畜或擅自【屠宰禁用药物抽检不!合格家畜《的由动物卫》生监督机构责—令其改正并处—以,2000元以上1】00:00元以《下,的罚款?;对已屠宰的家【畜产:品由动物卫生监督】机构进行监督抽检抽!检,合格的可以出厂(场!)抽:检不合格的在商【务、动物卫生监督机!构,监督下作无害化【处理:或销毁?
》
: ?屠宰厂(场)违反本!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!规定出厂《(,场,。)禁用药《。。。物检测?不合格?家畜产?品,的由:商务行政主管—部门没?收家:。畜产品?和违法所得》并可处以违法经营】。额一倍以下的—罚款;屠宰厂(【场)出厂(场)禁】用药物?检测合格的家—畜,产品:时不:。出具禁用《药物检测合格证明】的由动物卫生监督】机构责?。。令其:改正并处以10【00元罚款
【
】第二十九条 家畜!。产品展销会、—批发市场、农贸市】场的举?办者及超市经营【者违反本办法第十】六,条规定的由工商行】政,管理部门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】正的处以100【。0元以上5000】元以下的罚款
】
?
: 第三十—条 家畜产品经】营者违反本办法第】十八条规定的由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责令: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!以1000》元以上?10000元以下的!罚款
》
? 集体伙食单!位、为?社会公众提供—餐饮服务的单位【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!。十八条规定的由卫生!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!改正给予《警告并可处》以1000元以【。上500《。0元以下的罚—款;拒不改》正,或情节严重的吊【销卫生许可》证,
— 第三十一条!。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的行为涉及其他法!律,、法:规的由?有关行政主管部门】依法予以处罚
】
《 第三十二条! 阻碍农》业行政主《管,部,门、: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!其,他有关行政主管部】门的执法人员依法】执行公务《的由公安机关依【。法,处罚
【
? 第三十三条 】 农业行政主—管部门可《以委托?同级农业行》政综合执《法机构?或动物卫生监督【机构实施本办法规定!的行:政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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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四条 家【畜以外的其他食【用动物及其产—。品的禁用药物—监,督管理参照本办法】执行
《
第!三十五条 本办】法自20《08:年,2月1日起施—行2002年—7月1?日,杭,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!81号发布的杭【州,市家畜违禁药物监】督管理?办法同时废止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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