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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【家畜禁用药物—监督管理《办,法
! 第一条 !为了保?证家畜及家》畜产品的质量安全】,,保障:人民身体健康,【促进现代《农业发展根据中【。华人民共和》。国农产品质》量安全法、国务院关!。。于加强食品》等产品安全》监督管理《的特别规定、兽药】管理条例、饲—料和饲料添加剂管】理条例等有关法律、!法规:结合本市《实际,制定》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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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!内食:用家畜及家畜产品禁!用药物的监督管理】
— 本办—法所称家畜》是指:猪、牛、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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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本办法所称家畜产!品是指?家畜的肉《、生:皮、原?毛、绒?、脏器、《脂、血液、骨、蹄、!。头,、,。角、筋?等
?
,
? ? 本办法《所称禁用药物—是指国家有关部门】公,布,的禁止在家畜及【家,畜产品?生,产经营过程中使【用的:药品和其《他化合物《
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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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条【 市、区》、县(市)》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!家,畜,及家畜产品质量安全!管理工作的领—导建:立健全禁用药物【监督管理协调机制】和,突发公共卫》生事件应急》处理机制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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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禁用药【物监督管理所需经费!由同级财《政予以保障》
【 第四》条 : 市、区、县(市)!农,业行政主管部—门,主管本行政》区域内禁用药—物的监督管理工【作,
】 , 市、区、县—(市)动物卫—生监督机构负责【具体实?施禁:用药物的《监督管理工作
】
《 商务、工】。商、卫?生,、食品药品监—管,、质监、公安等【有,关,部门按照各》自,职责,做好本—办法的实施工作【
! 乡(镇)人民政府!和街:。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农!业行政主《管部门、动物卫生】监,督机构和其他—。有关行政主管—部门做?好本办法《的实施工作
】
第五!条 农业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!订年度禁用》药物监控《计划定期公》。布禁用药物检测的必!检项目和具》体要求对禁用药物实!施动态监管
】
》 动物《卫生监?督机构?负责实施《禁,。用,药物监控《计划对禁用药—物进行监督抽—检并将监控》情况:及时上?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!部门
! : 农:。业、商务、工—商、卫生、食品药】品,监管、?质监等有关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》及时:。相互通报禁用—。药物监控情况—。农业行?政主管?部门:应当及时《。汇总、分析》监控情况并上报【同,级人民政府
】
— ,。第六:条 :。 政府鼓励推—行,家畜及家《畜产品的标》准化生产、管理【和品牌化建设—提倡家畜及》家畜:。产品的定《向,采购鼓励家》畜产品经营者与家】畜生:产,者建立?相,对固定的采供渠【道
—
: ,。 第七条 禁】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!产、收购《、加工、《销,售,。含有禁用药物—。。的家畜及家畜—产品
》
》 第八条 家】畜生:产者应当对》其养殖的家畜的质】量安全?负责正确使用兽药】。、饲:。料和饲料添加剂等】农业投入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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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家!畜生产者在家畜养】殖过程中使用禁【用药物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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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九条 家畜生!产者应当建立农业】投入品采购查—验制:度采购农《业,投入:品时应当查》验供货?方的:营业执?照、生?产,经营许可证件和产品!质量合?格证明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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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十条 家畜生产】者应:当建立农《业,投入品使用记录【如实记录农业投入】品,的名称、《来源、用法》、用:量和使用《、停用的日期—
— 农业投【入品使用《记录应当保存—两年
—
第十一!条 家畜》生产者应当对使【用的饲料《添加剂和添加—剂预混合饲料按照】产品生产《批号留存样品样【品留存期为六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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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二条【。 集约化养—殖,场、养殖小》区,内养殖场《在出售家《畜前应当《自行或委《托具有法定资—质的检测机构开展】禁用药物《检测建?立检测记录发—现家畜禁用药物【检测:不合格的应当立即对!家畜采取控》制措施作无害—化处理或销毁—并及时报告所—在地:农业行政主管—部门或动物卫生【监督机构
—
《 , : 鼓励?集约化养殖场、养殖!小区内养《殖场以外的其他家】畜生:产者开?展家畜?禁用药物检测
】。
第!十三条 》市、:县(:。市,)外输入家畜及家畜!产,品,实行调?运风险评估管理【制度
】 家》畜及家畜产》品,发生下?。。列情形之一的家畜】及家畜产品生产经营!者暂停从《输出地向市、县(】市)内输入家畜【及家:畜产:。品暂停期由》输入: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!视家:。畜及:家畜产品质量安全】状况:确定
!。 ? ? (一)家畜—。或家畜产品经检【测含有禁用》药物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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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(二)发《生禁:用药物安全》事,故的:;
》
! (三)存》。在禁用药物安全隐】。。患被有关部门通报的!
— 第十—四,条 从市、县(市!)外:输入家畜及》。家畜产?品的生产经》营,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!
【 《 (一)查验】家畜:及家畜产品供货方的!营业执照《并留存供货方—营业执照复印件;】
! ? ,。 (二)《。与家畜及家畜产【品供货方签订家【畜及家畜产品质量安!全责任协议;—
! : ?(三)?确定专门管理人【员负责?。家畜及家《畜产品的《质量安全管理工作】;
】 : ? (四)建立家】。畜及家畜产品—进货台帐《如实记录输入家畜】及家畜产品的—名称、规格、—数量、输入地—、输入时间、—供,货,方,及其联系方式—等内容;
》
— — (五)输入家畜产!品应当持有》随货同行的禁用药】物,检测合格证明;【
— (!六)输入家》畜及家畜《产品应按有关—规定办理《登记:备案、报验》手续;
! 】。(七)有关法—律、法规和规章的其!他规:定
! 第十五条 】屠宰厂(场》)应当做好禁用药物!。的日:。常检测?。工,作,。建立检测记录对其】出厂(?场)的家畜产品【的质量安全》负责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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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。。 ,屠,宰厂(场《),不得屠宰未经—禁用药?物,抽检的家畜》不得擅自屠宰禁【用药:物抽检不合格的【家畜发现家畜禁用】药物抽?检不合格的》应当立即采取有【效措施控制该批次】家畜并及时报—告所在?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动!物卫生?监督:机构
—
—禁止禁用药物抽检】不合格的家畜产品】出厂(?场)禁用药》物抽检合格的家畜产!品出厂(《场):时,屠宰厂(场)应【当出具禁用药物检】测合格证明》
【 禁用药物检】测合格证明的统一】样式由市农业行政主!管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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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六—条 ?家畜产品展》销会、批发市—场、农贸市场的举】办者:及超市经营者应【当建:立家畜?。产品质量安全管【理制:度查验家畜产—品生产经营者的经】营资格与其》签订质量安》全责任协议》并留存?家畜:产品生产经营者的】营,。业执照复《印,件
!。 第十七条 【 家畜产品展销【会、批发市场、农贸!市场的举办者及超市!经营者应当查验【、留存进场销售【的家:畜产品?的禁用药物》检测:合,格证:明或家畜产品信息证!明,拒绝无禁用药物检】测合格证明或家【畜,产品:信息证?明的家畜产》品,进场销售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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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家畜产品批发—市场举办《者应当自行或委【托具有法定资质的】检测机构对进—场销售的家畜产品进!行禁用药《物抽检建立检—测记录;发现抽检】不合格的《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!工商:、农业?行政:。主管部门或动物卫生!监督:机构:报告并?要求家畜《产品销?售者立?即,。停止销售《妥善保存家畜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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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】畜产品信《息证明的统一样式】。由市农业行》政主管部门》会同同级商务—、,卫生:、工商等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制定
! : 第十八条 — 家畜产品》。经营者、集体—伙食单位及为社会公!众提供餐《饮服务的单位和【个人购进家畜产品时!应当:建立进货台》帐如实记录购进家】畜产品的名》称、规格、数量、购!进时间、供货方及其!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!、留:存供货?方的禁用药物检【测合格证《明或家畜产品—信息证明
【
— 第:十九条 家畜及家!畜产品的《生产经?营者对家畜产品【批发市场举办—者,、屠宰厂(场)的】禁用药物《抽检结果有异议【的应:。当自收到检测结【果之日起五日内申】请具:有法定资《质,的检测机构对留样品!进,行复:检复检费用》由有过错的责任人承!担
! 在规《定时间内当事—人未申请复检—的检测结果作为【有关职能部门作出】行政处理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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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二:十条 对》。含有禁?用,药,物的家畜及》家畜产品分别按【。照下列规定处理
】
《。
, : (一】),在,家畜养殖过程中动物!卫生监督机构监督】抽检发现家》畜含有禁用》药物的应《当责令家畜》。生产者?。停止销售该批次家畜!作无害化处理已【。经销售的家畜应当在!动物:卫生监督机构监督】下由当事人立—即追回并作无害【化处理或销毁;
!
》 — (二)在》屠,宰厂:(场)抽检中—发,现,家畜和?家,畜产品含有禁用药】物的该批次家畜在】商务:、动物卫生监督【机构监督《下由屠宰厂(—场)进行逐头检测】检,测不:合格的家畜》和家畜产品在商务】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!。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!。或,销毁;家畜产品【已出厂(场)—的,在商务、动》物卫生监督》机构监督《下由当?事人立?即追:回并作无害》化处理或销毁—;
】 — (三)在家畜产品!展销会?、批发?市,场、农贸市场、超】市中发现《家畜:产品含有禁用药【。物的应当立》即停止?销售家?畜产品家畜产品【在工商?行,政,管理部门监》督下作无害化—处理或销毁》;,。家畜产品已销售的在!工商行政《管理部门监督下由当!事人立即追回并【作无害化处》理或销?毁;
《
】 《(四)集体伙食单位!。。、为社会《公众提?供,餐饮服务《的单位和个人采购】的,家畜产品《含有禁用药物的应】当立即停《止使用家畜产品【。家畜产品在卫生行】政主:管部门监督下作无】害,化,处,理或销毁家畜产【品已销售的在卫生】。行政主管部门—监督下由当》。事人立即追回并作】无害化处《理或销?毁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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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!家畜产品加》工者采购的家—畜产:品含:有禁:用药物的应当立即停!。止加工家畜产品【家畜产品在质量【技术监督行》。政部:门监督下作无—害,化处理?或,销毁家畜产》品已销售的在质【量技:术监:督行政部门监—督下由当事人立【。即追回并作无害化处!理或销?毁
! 第?二十一?条 有关行政主管!部门在依《法实施禁用药物监】督管理?。时,当事《人,应当配合《行政主管部》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!供相关材料不—得,拒,绝、隐瞒《、欺骗不得擅自转移!、隐藏?。、销毁或《销售被查封、扣押的!物品
】 《第二:十二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七条》规定生产、收购、】加工、销售》含有:禁用药物的家畜【及家畜产品》的由农?业、工商、卫生、】质监:等行政主管部—门依据各自职—责按照中华人民【共和:国农产品质量—安全法、国务院【关于:加,。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!督管理的特别—规定、兽药》管,理,。条例: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予以处罚【
! 第二十三条 家!。畜生产者违》反本办法第八条第】二款规定在家—畜养殖过程中—使用:禁用药物《的由农业行》政主:管部门按《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!品等:。产品安?全监督管《理的特别规》定、兽药管理条【例、饲料和饲—料添加剂管理—条例:的,有关规定予以处【罚
】 第二》十四条 家—畜生:产者违反《本办法第九条、【第十条、《。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农!业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其限?期改正逾期不改正】的可:处,以500元以上【。2000元以—下的罚?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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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五条 !集约化养殖》。场、养?殖小区内养》殖场违反本办法第】十二条第一款—规定家畜产》品批发市场》的,。举办者违反本—办法第十七条第二】款规定?的由农业行政主【管部门?。责令其?改正并处以200】0元以上200【。0,0元以下罚》款,
】 ,。 家畜?产品展销会、批【发市场、农贸—市场的举办者及超市!经营者?。违反本办《法第十七条第一【款规:定的由工《商行:政管理部门依照【前款规定处罚—。
! 第二十六》条 输入家畜【及家畜产品违反【本办法第十三条【。第二款规定的由农业!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《。其改正?并处以20》00元以上》20000元—以下的罚款
【。
对!已输入的家》畜及家?畜产品由动物卫【生监:督机构进行监督抽】检抽检合格的可以】销,售;抽检不合格【的按本办法第—二十条?的规定在有》关行政主《管部门监督下作无】害化处理或销毁【
— : 第二十七—条, 输入家畜—及家畜产品违反【本办法?第,十,四,条第(一)至第(四!)项:规定的由农》业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其限期改正】并可处以5》00元以上20【。0,0元以下的》罚款
【
? 违反本办法第】十四条第(五)项】。规定的由动物—卫生监督机》。。构处以2000【元以上5《0000元以下罚款!违反本办法》第十四?条第(六)项规【定由动?物卫生监督机构责】令改正给予》警,告输入?家畜或家畜》产品前未《登记:备案的可并处—20:0元以上1》00:0元以下罚》款;输入家畜或家畜!。产品时未报》验的可并处》20:00元?以上50000元以!下罚:款
?
】。第二十八条 屠宰!厂,(场)?。违反本?办法第十五条—。第二款规定屠宰【未经:禁用药物检测的家畜!或擅自屠《宰禁用药物抽—检不:合格家畜的由动物】卫生监督机构责令】其改正并处以200!0元:以,上1:0000元》以下的罚《款;对已《。屠,宰的家畜产品由动物!卫,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!抽检抽检合格—的可:以出厂?(场)抽《检不合格的在商务、!。动物卫生监》督机:构监:督下:作无害?化处理或销毁
】
屠!宰厂:(场)违反本办法】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!出厂(场)禁—用药物检《测不合格《家畜产?品的由商务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没收?家畜产品和违法【。。所得:并可处以违》法经营额《。一,。倍以:下的罚款;屠宰【厂(场?)出厂(《场)禁用药物检测合!格的家畜《产品时不出》具禁用药物检—测合格证明的—由动物卫生》监督机构责令—其改正并处以—1000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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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二十九条 — 家畜产《品展销会《、批发市场、—农贸市场的》举办者及超市经【营者:违反:本办法第十六条规】定的由工商行—政管理部《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!正的处以1000】元以上5000元以!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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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》条 : 家畜产品经营者】违反本办《。法第:十八条规定的由工】商行政管理部门【责令其改正拒—不,改正的处以10【00元以上1—0000元以下【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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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【体伙食单位、为社会!公众提供餐饮服务的!。单位和个人违—反本办法《第十八条《规定的由卫》生行政主《。管部门责令》其改正?。给予警告并可—处以1000元以】上5000元以【下的罚款;拒不【改正或情《节严重的吊销—卫生许可证》
【。 第《三,十一条 《 违:反本办法规定的【行为涉及其他法【。律,、法规的《由有:关行政主管部门依】法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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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二条 阻碍!农业行政主管部【门、动物《卫生监督机》构和其他有关行政】。主管部门的执法人】员依法执行公务的】由公安机关依法处】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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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三十三条 !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!以委托?同级农?。业行:。政综合执法机构【或动物卫《生监督机构实施【本办法规定》的行政处《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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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四条 》家畜以?外的其他食》用动物?及其产品的》禁用药?物监督管《理参照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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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五条 !本办法自2008年!。2月1日起施行【2002年7月【1日:杭州市人民政—府令第?181号发布的【。杭州市家畜》违禁药物监督管【。理办法同时废止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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