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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六章 ?法律责任 — : ?    《。 第三十五条  】违反本办法第十【条规定超越许—可证规定的经营【范围:、地域范围经—营的由烟草》专卖行政主管部【门收:回并注销许可证并】处5000》。元,以下的罚《款;情节严重—的由工商行政管【理部门吊销营业【执照 】    第》三十六条  违【反本办法第》十一条规定》伪造、?涂改:、出借、出租、【转让、复制烟草专】卖许:可证的由《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!门收回并注销—许可证并处2—000元以上800!0元以下的罚款 ! 《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七条  违反!本,办法第十《二条规定一证—多点经营的对持证的!经营者由《烟草专卖行政主【管部门收回并注销】许可证并处500】0元:以下: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!由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吊销营业》执照;对其他无证经!营点仍?按照无证经营进【行处罚 —   》  :第三十?八条 ?。 违反?本办法?。第十三条规定未【将烟草?专卖:零售许可证和“禁止!中,小学:生吸烟、不向未成年!人售:烟”的警示牌摆放】于经营场所内—显著位?置的由烟草专卖行政!主管部门责令当【。场改正拒不改正的】可处50元》以上1?00元以《下的罚款 — :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九《。条 : 违反本办法第十】四条:规定未?及时:。办理许可证》遗,。失、:变更、歇业手续的】由烟草专卖行政【主管部?门责令改正予—以警告并处500元!。。。以上200》0元以下的罚款【 ?。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条  取得烟!草专卖零售》许可证?的单位和个人有下】。列情形之一》的由烟草专卖行【政,主管部门《收回:并注销?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!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一)】非法经营烟草—制品:构成:犯罪被司《法机:关追究刑事责任【的;  !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二)经营假烟、走!私烟、非《烟的;? 》 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被工商—行政:主,管部门?依法吊销营业执照】的; 】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)》阻挠:烟,草专卖?行政主管部》。门执法人员依—法实施检查的; 】 , :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五)申请人利用隐】瞒、欺骗等手段【。非法取得烟草专卖零!售许:可证的 】     第四十一!条  违反》本,办法:第十六条规定未依】法取得烟《草专卖生《产企业许可证—生产烟草制品的【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停》。止生产强制扣缴非】法,生产设备、原—辅材料没收违法所】得处以违法生产烟草!制品价值一倍—以上二倍以》下的罚款并将其【违法生产《的烟:草制品公开》销毁: ?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二条  违【反本:办法第十七条第一】款规定无《。烟草专?卖批发企业》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!批,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!行政主?。管部: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!。制品批?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!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!制品价值5》0,%以上一倍》以,下的罚款 】     违反本!办法第十七条第【二款规定《非法生产《、销售、使》用专卖供《货标识的由烟草【。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!收非法烟草专卖供】。货标识、违法—所得:及为非法烟草专卖】标识: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】提供:便利的工《具、设备并处3万元!以下的罚款 !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三条》  无烟草专卖零售!许可证?经营烟草制》品的由工商行—政,管理部?门或烟草专卖—行政主管部门—依,法予以?取缔没收无》证经营?的烟草制品和违法】所得并处2万元【以下的罚款;—无证经营规模较大】、社会危害严重的并!处2万元以》上20万《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吊!销营业?执,照, :     】第四十四条》  违反本办—。法第十?九条规定未经—批准而擅自》进行:烟,草制品的《宣传促销和广告发】。布活动的由工商行政!管理部门或烟草专卖!行政主?管部门?责令停止《宣传促?销和广告发布活【动并依法处以1【万,元以下罚款 】     第四!十五条  》违,反本办?法第二十《条规定未《经批准悬《挂烟草广告、标【语,和卷烟专卖店名【称,以及:在经营场所摆放【、张贴空烟》盒的由工商行—政管理部门》或烟:草专卖行《政主管部门责令【改正并?处5:00元以《上1000元以下】罚款 —     第四十!。六条: , 取得烟草》。专卖零售《许可证的《单,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由相关—主,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!。罚 :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一)?。违法经营假烟和假】冒卷烟商标标—识,由工商行政管理【部门或烟草专—卖行政主管部门依】。法没:。收违法经营的假烟】、假冒卷烟商—标标识及《违法所得并处—违法经营假》烟总价?值一倍以《上三:倍以下?的,。罚款:情节严重的吊销【。营业执照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》违法经营走私—烟由:工商:行政管理部》门或烟草《专卖行政主管部【门,依法没收违法经【营的走私烟及违【法所:得并处违法经营走私!烟总价值《20%以《下的罚款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三)《违法经?营非烟?由,烟草专卖《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停—止销售没收违法【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非!烟总价值《5%:以上:10%以下的罚【。款 》  ?   前款(一)】(,二):(三)项中违法【经营物品总价值无法!确定的可《处3万?元以下的罚款 】 ?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七条  对知道【或,应当知道《经营假烟、走私【烟、非烟或假冒卷】烟商标标《。。识活动?而为其提供运—输、保管《、仓储、邮寄—、,隐匿:等便利条件的—责令停止《违法行为并处—。2万元以下》的罚款 】。     第四【十八条  违—反本办法第二—十二条规定》未取得?相关许可《证,生产和?经营烟机、烟机专用!。配件、卷《烟纸、烟用丝束、】滤嘴棒等专》卖品以及以下—等烟叶、《废烟叶?、,废烟丝、烟》末、烟梗为原料【生,产烟浸膏、烟碱【等产品的依照中【华人民共和国烟草】专卖法实施条例第】五,十六条第(二)项的!规定进行处罚 ! ,   《  第四十九条 】 违:反本办?法第二十《三条规定对淘汰报】。废、非法《拼装的烟草专用【机械:和残次的卷》。烟纸、滤嘴棒、烟用!丝束及下脚料擅【自作销?售处理的依照—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!专卖法实施条例第】六十二条的》规定进行处罚—;,擅,自作其他《处理的由《烟草专卖行政主【管部门处以3万【元以:下的罚款并对相关责!任人进行纪律处分】   】  第?五十条?  违反《。本办法第二十四条】规,定为生产假烟提【供,烟草专用《机械(包括烟—草机械专用配—。件)、卷烟》商标标识、原辅材料!。的由烟草专卖行【政主:管部门责令其追回所!提供的物《品没:收违法所得并处以】违法销?售额20《%以上?50%以下的罚款 ! ?   《  第五十一条 】 违反本办法—第二十五、二十【六、二十七条—。规定无烟草专—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!专卖品的由烟草专】卖行:政主管部门》处以违法运输的烟】草专卖品价值的2】0%:以上50%以下的】罚款依法收购违法】运输的烟《草专卖品;情节严重!。。的没收违法》运输的烟《草专卖?品和违法所得 !  《  : 第五十二》条  违反》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!。定为无烟草专卖品准!。运,证的单位和》个人承运烟草专【卖品的由烟草专卖】行政主管部》门没收违法所—。得可并处承》运人违法《运输的烟草专—。卖品价值的10【%,以上2?0,%,以下的罚《。款   !  第五《十三条?  从事烟草专卖】品经营活动的单【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!中违反治《安管理有关规—定的:由公安?机关依照中》。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!理处罚条例等规定】进行处?罚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:任 》     第五十!四条 ? 依法查封、暂【扣、登记保存的涉】案物资经《通知、公告等—措施无法找到当事】人或当事《人拒不接受调—查处理的自通知、】公,告,之日起?满,30日后有关主管部!。门可以依《法处理 【 :    第五十五】条  当事人对【烟草专卖《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!可依法申《请行政复议或者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! 《     当【事人:对行政处《罚决定逾期不—申请复议、不—起诉又不履行处罚】决定的作出行—政处罚决《定的主管部门—可,依法强制执》行或申请人民法院】强制:执行 】    第》五十六条  烟草】专卖行政主管部【门,和,其,他有关部门查处烟草!专卖案件的罚没收入!一律上缴国库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以任何形式和理由】截留、私《分、挪用《  【   第五》十七条?  :违,反本办法第》三十:一,条,规,定,越权处理《烟草:违法案件的由—行政监察部门或【其主: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!和直接责任人给予】行政处分 】。     第五十!八条:  国家工》作,人员违?反法律、法》规和本办法规定【玩忽职守《、徇私舞弊、滥【用职权、《索贿受贿或》者为烟草专卖品的】非法:生产、经《营等活动提供便利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】上级主?管部门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《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!给行政管理相对【人造成?损失的应当依法【承担赔偿责》任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