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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 法!律责任 】  《   第三十五条 ! ,违,反,本,办法第十条规定【超越许?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!、地域范《围经营的由烟草【专卖行政主》管部门收回并注销】许可证并处50【00元?以下的罚款;—情节:严重的由工》。商行:政管理?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! :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六条》  违反本办法第】十一条规定伪造、】涂,改、出借、出租、转!让、复制《烟草专?。卖许可证的》。由烟草专卖行政【主管部门收回并【注销许可证并处【2,0,00元以上80【。0,0元以下的罚款【 》。  : ,  第三十七条 】 违反本《办法第十二条规【。定一:证多点经营的对持】证的经营者由烟【草专卖行《政主管部《门收回并注销—许可证并《处5000元—以下的?罚款:;情节严重的—由工商?行政管理《部,门吊销营业执照【;对其他无证经营点!仍按照无证经营【进行处罚 !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八条  违反!。本办法第《十三:条,规定:未将:烟草专卖零售—许可证和“禁止【中小:学生吸烟、不向【。未成年人售烟”【的警:示牌摆放《于,经,营场所内显著位置】的由烟草专卖—行政主?。管部门?责令当场改》正拒不改正的可处】50元以上》100?元以下的罚款 【 :  《  : 第:三十九条《  违反本办法第十!四条规定未及时办】理许可证遗失、【变更、歇业手续的由!烟草专卖行政主【管部门责令改—正予以警告》并处:50:。0元以上20—00元?以下的罚款》 ,    】 ,。。第四十条 》 ,取,得烟草专卖零—售许可证《的单位和个人—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烟》草专卖行政主—管部门收回并注销】烟草专卖《零售许可证 ! :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? ,(一)非法经营烟】草制品构《成犯罪被《司法机?关追究刑事》责任:的; 《。。   — ,  :   ?(二)经《营假烟、走私—烟、:非烟的?; 【。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《(,三)被工《商,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!销营业执照的—; 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四【)阻:挠烟草?专卖:。。行政主管部门—执法人员依》法实施检查的;【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五)】申请人利用隐瞒【、欺骗等手》段非法取《。得烟草?专卖零?售许:可证的?   】  第四十一—条  违反本办法第!十六条规定未依【。。法取得烟草专卖生】产企业许《可证生?。产,烟草制品的由—烟草专卖行》政主管部门责—令停止生产强制【扣缴:非法生?产设备、原辅材料】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!法生产?烟草制品《价值一倍以上二倍以!下的罚款并将其【违法生产的烟—草制品公开销毁【 , 》    第四十【二条  违反本办法!。。第十七条第一款规】定无烟草专卖—批发企?业许可证从事烟草】制品批发业务—的由烟草专卖行政】主管部门责》令停:止经:营烟:草制品批发》业务:没收违法所》得处以违法》批发的?烟草:。制品价值50%以】上,一倍以下的罚—款 》  ?   违反本办法第!十七条第二款规定】非法生产、销售、】使用专卖供货标识的!由烟: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!没收非法烟草专卖】供货标识《。、违法所《得及:为非法烟草专卖标识!生产、?销售、使用提供便利!的工:具、设备并处3万】。元以下?的罚款 【    》 第四十三条 【 ,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!证经营烟草制—品,。的由工?商行政管理部门或】烟草专卖行》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!取缔没收无证经营】的烟草?制品和违法》所得并处《2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无证《经营规模较大、社会!危害严重的并处【2万元以上2—0万元以下》的罚款依《法吊销营业执照【 ,。。  —  : 第四十《。四条:  违反本办法【第十九条规定未【经批准而擅自进行烟!。草制品的宣》传促销和广告发布】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!理,部门或烟草专卖行】政,主管部门责令—停止宣传促销和广告!发布活动并依法处以!1,万元以下罚款—   】  第?四十五条  违反】本,办法第二十条规【定未经批准悬挂烟】草广告?、标语和卷烟专【卖店:。名称以及在经营场所!摆放、张贴空烟盒的!由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或烟草专卖—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改正并处5】00元以上1000!元以下罚款 】 ? ,。   第《四十六条 》 取得烟草专卖零售!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!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由相关【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!处罚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》)违法经营假烟和】。假冒卷烟《商,标标:识由工?商行:政管:理部门?或烟草专《。卖行政主管部—门依法没收违法经营!的假烟、假》冒卷烟商标标识及】违,法所得并处》违法:经营假?烟总价值一倍以【。上三倍以下的—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!营业执照 —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违法经营走!私烟:由工商?行,政管理部《门或烟?草专卖?行政主管部》门,依法没收违法经营的!走私烟及《违法所得并》处违:法经营走《私烟总价值2—0%以下的罚—款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三)违法经营非烟】由烟草专卖行—政主管?部,门责令?停止:销售没收违法—。所,得并处违《法经:营,非烟总价值5%【以上10%以下【的罚款 《 《。     前款(一!)(:二)(三)项中违法!经营物品总价—值无法?确定的?可处3万《元以下的罚款 !     【。。第四十七条  对】。知道或应《当知道经营假—烟,、走私烟、非—烟或假冒卷》烟商:标标识活动》而,。为其提供运输、保】管、仓储、邮寄【、隐:匿,等,便利条件的责令停止!违法行为并处2【万元以下的罚—款 【    第四十八】条  违反本办法第!二十二条规定—未取得相关许可【证生产和经营烟【机、烟机专用配件】、卷烟?纸、烟用《丝束:、滤嘴棒等专卖品以!及,以下等烟叶》、废:烟叶、废烟丝—、,。烟末、烟梗为原料生!产烟浸膏、》烟碱等产品的依照中!华,人民:共和: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!例第五十六条第(二!)项的规定进行处】罚 ? , ?  :  :第四十九《条, , 违:反,本办法第二十三条】规定对淘《汰报废、非法拼【装的烟草专用机械】和残次?的卷:烟,纸、滤嘴棒、烟用丝!束及下脚料擅—自作销售处理的依照!中华人民《共和国烟草专—卖,法,。实,施条例?第六十二条的规【定进行处《罚;擅自作》其他处理的由—。烟草专卖行政—主管部门处以3万】元以下的《罚款并对相关—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! ,     !第五十条《  违反本办法第二!十四条规《定为生产假烟提供烟!草专用机《械(:包括烟草机械—专用:配件)、卷烟商【标标识、原辅—材料的由烟草专卖】。行政:主管:部门责令其追回所提!供的物?品没收违法所—。得并:处以:违,。法销售?额20%以上—50%以下的罚【款 》     第五】十一条  违反【本办法第二十五、】二十六、《二十七条规定无【烟草专?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!。专,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!。政主管部门处以【违法运输的烟—草专卖品价值的2】0%以上《50%以下的罚款】依法收购违法—运,输的烟草专》卖品;情《节严重的《没收违法运输的【烟草专卖品和违【法所得 《   【  第五十》二条  违反本【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!为无烟草专卖品【准运证的《单位和个人承—运烟草专卖品的【由,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!门没收违《法所得可并处承运】人违法?运输: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的!10%以上》2,0%:以,下的罚款 !   ?  第五十三条  !从事烟?草专卖品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】个人在?经营活?动中:违,反治安?管,。。理有关规《定的由公安机关【依,照中华人民》。共和:国治安管理处—罚条例?等规定?进行处罚;》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?事责任 —   》  第五《十,四条  依法查封、!暂扣、?登,记保存的涉案—物资经通知、公【告,等措施无法找到【当事:人或:当,事人拒不《。接受调?查处理的自》通知、公告之日起】满30日后有关主】管部门可《以依法处理 【     第!五十五条《  当事人对烟草】专卖行政处罚决定不!。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!复议或者《向人民法院》提起诉讼 !   ?  当事人对—。行政:处罚决定逾期不【申请复议、不起诉又!。不,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!行政处罚决定的主管!部门可?依法:强制执?。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!制执:行   !  第五十六条【  烟草专卖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其他有关部门查【处烟草专卖案件的】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!库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以任何形—式和理由截留、私分!、挪用?    ! 第:五十:七,条, , 违反?本办法第三十—一条:规定越权处理烟草违!法案件的由行—政,监察:部门或?其主管部门对单位】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!。给予行政《处分 》  《   第五十八条 ! 国家工作人员【违,反法:律、法规和本办法】规定玩忽职》守,、徇私舞弊、—滥用职权、索贿【受,贿或者?为,烟草专卖品的非法生!产、经营等活—动提:供便利的由其—所在单位或上—级主:管,部门: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:。。。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;给?行政管理相对人造】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!担赔偿责任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