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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【福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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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二条【。 :对无劳动能力、【无亲属?照顾、?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!属于非农业户口的由!所在地民政部门根据!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救!济,或者由社会福利机构!收养或者《由社区服《务机:构安置?供养;属于农业【户口的按照农村五】保户供养规》定采取集体或者分】散,供养的办《法保:证其基本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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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!流落街头的残疾【人由当?地人民政府》负,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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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三条】。 县和乡》级人民政府应当【根据具体情况减免】农村残?疾人的义《务工、公益事业费和!其他社会《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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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四条 ! ,残,。疾人搭?乘公共交通工—具社会各方面—应当给予《照顾;其随身必备的!辅助器具准予免费】携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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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盲人免费乘坐市内】公共交通《工具;外出活动途】经街道、交》通路口时交通民警、!行人和?车辆驾驶人员应【当给予?照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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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五条 ! 残疾人所》在单位、城》乡基层组《织、残?疾人家庭应当—鼓励、?帮助残疾人参加【社会养老和医疗【保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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