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福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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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二条! 对无《劳动能力、无—亲属照顾、无生活】来源的残疾人属于非!农业户口的由—所在地民政部—门根据有关规定实行!社会救济或者由社会!。福利:机构收养《。。或者由社区服务机】构安置供《养;属于农业户口】的,。按照农村《五保户供养规定采取!集体或者分》散供养的办法保证其!基本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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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对流落街头的残】疾人由当地人—民政府负《责,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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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二,十三条 《 ,县和乡级人民政【府应当根据具体【情况减免农村残疾】人的:义务工?、,公益事业费和—其他社会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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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四条 残疾】人搭乘?公共交通工具社会各!方,面应当给予》照顾;其随身必备】的辅助器具》准予免费《。携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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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盲人:免费乘坐市内—公共交通工具;外】出活动途经街道、交!通路口时交》通民警、行人和车】辆驾驶人员》应当给予《照顾:
! 第二十五》条 残疾人所【在单位、城乡—。基层组?织、残疾人家庭应】当,鼓励、帮助残疾【人参加社会养老和医!疗,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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