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】教育 — :    》 第十条 》 各级人民政府应】当制定规划采—取措施对《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!力的残疾儿童—。、少年实施义务教育!逐步提?高残疾儿童》、少年?的入学率 — ,     【对接受义《务,教育的残疾》学生免收学费并【根据实际情况减【免杂费政《府,设立:助学金?帮助贫困残疾学【生就学?    ! 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教》育行政部门》应当配备专职或者】兼职特殊《教育干部 !。  :   ?第十一条  普【通小学?、初级中等学校必】须招:。收能适应其》学,习生活的残》疾儿童、少年入学;!普通高级中》等学:。校、中等专业学【校、技工学校和【。高等院校以及各类成!人,教育学校必须招收】符合国家规定的【录取标?准的:残疾考生《入学不得因其残疾】。。。而拒绝招《收;普?通幼儿教《。育机构应《当接收能适》应其生活的残疾幼】儿 ?   —  第十二条 【 市、州、地—和有条件的》县设特殊教育学【校生源较集中的乡】、镇设启智班农村的!盲童、聋童、弱【智儿童?原,则,上就近随班就读 !    【 第十三条  【各级人民政》府的有关部门、残疾!人所在?。单位和?社会应当重视残疾】人,的文:化教育逐《步降低残疾人文【盲,。、,半文盲的比例 】 ,     第十!四,条  从事特—殊教:育的教职《员,工和:经考:试合格的手》语,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!贴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