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【。社会抚养费》征收管理办法
】
《。
贵州—省社会抚养费征【收管:理办法已经2—004?年4:月27日省人民政府!第1:7次:。常务会议通过现予】公布自2《004年7》月1日起施行
!
,
【 第一条 》 根据国务院社会】抚养:费,征收管?理办:法、:贵州省人口与计【划生育条例》(以下简称》条例)?及,有关法律、法—规,的规定结合本省【实,际制定本办法—
,
【 第二条》 省人《民政府人口和计划】生育行政部门—主管全省《社,会抚养费的征收工】作
—
县【级以上?人民政府人口—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,。社会抚养《费的征收工作—
》
?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《府人口和计》划生育、《财,政、价格、审计、】监察等部门应当加】强对社会抚养费【征收管理工》作,的监:督、检查
【
【第三条? , 各级人民政—府应:当加强对社会抚【养,费的征收和管理将】。征收的社会》抚养费全部》用于人口《和计划生《育事业
! 第》四条 违》。反条例规定的—生育条件生育以【。及非婚生育》、违法?收养子女和》不到间?隔年限生育的公民应!。当缴纳社会抚—养费
】 第》五条 ? 社:会抚养费的》征收按照下》列标准或者规—定执行
】
》 》(一)城镇》居民违法生育一个】子女的对夫妻—双方分别按》照该县(市、区【)上一?年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!收,。入的:2倍:以上:3倍以下征收社【会抚养费;违法生】育两个?以上:子女:的对夫妻《双方分别按照该县】(市、区)上一年】城镇居民人均—可,。支配收?入的4?倍以上5倍以—下征:收社会抚养费;
!
! (二)农】。村居民违法生育一个!。子女的对夫》妻双方分别按照该】。县(市、区》)上一年农村居民】。人均纯?收入的2《倍以上3倍以下【。征收社会《抚养费;违法—生育:两个以上子女—的对夫?妻双:方分:别按照该《县(市?、区)上一年—农村居民人均纯【收入的4倍以上5】倍以下征收社—会抚养费;—
:
?
— (三)个体】。工商:户、:私,营企:业主:和从:。事其:他各类经营活—动的人?员违法生《育一个子《女的对?夫妻双方分别按照】本,人所在县(》市、区)上一—。。年城镇居民人均可】支配收入或者—上一年农村居—民人均?纯收入的4倍以【上6:倍以:下征收社会抚—养费:;违法生《育两个?以上子女《的对夫?妻双方分别》按照本人《所在县(《市、区)上一年【城镇:居民人?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上!一年农?村居民?人均纯收入的7倍以!上10倍以下—。征收社会抚养费;!
:
?
!(四)符《。合条例规定》的生:育条件但不到—间隔年限生育的国家!机关工?作人员、企业—事业单位职工和农】村居民、《城镇居民、个体工商!户、私营企业主以及!从事其他各类—经营活动的人员按】照条例第五十七【 条:的有关规定征收社会!抚,养费;
!
!(五)?非婚生?育和违?法收养?子,女的按照条例—第五十八条》的有关规定执—行;
! ? (六【。)流动人口违法生育!子女的按照国—务院社会抚养费【征收管理《办法第五条的规定】征,收社会抚养费—
—。
第六条】 依照条例规定预!征的社会抚养费由】县级人民《。政府人口和计划【生育行政部》门,在同级?。财政部门设立预【征社:会抚养?费专户储存》。年终进行清算对【不需:要,。退还的?款项应当缴入—国库
【
《 第七条 —社会抚养费的征收】。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!。和计划?生育行政《部门作出书面征【收决定;》
?
县级!人民政府人》口和计划《生育行政《部门可以委托乡(】镇,)人民政府或者街】。道办事处作》出书面征收》决定:。
】 第八条》。 当事人所在【单位、村(居)【民委员会应》当依法配合人口和计!划生育行政》部门:做好社会《。抚养费的《征,收工作
》
第!九条 社会抚养】费可以采取》以下方式征收和缴】纳
! ? : (一)县级人民!政府人口《。和计划生育行—政部:门组织?。征,收;?
,
,
,
—。 《 (二)县级人民】政府:人口和计划生—育行政部门委托乡】(镇)人民政府或】者街道办事处代为征!。收;
》
《 (!三):当事人?直,。接到指定金》融机构缴纳;—
—
!(四)当事人所在】单位代收代缴
】
,。
,
》 :县级人民政府可以】根据本地《实际情况规定具体】的征:收缴纳方式
!
? 第》十条 当》事人应当自》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!30:日内:。一次性缴《纳社:会抚养费
】
当】事人一次性》缴纳社会抚养费【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!。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!。起30日内 向作】出决定的《县级人民《政,府人口和计划生育】行,政部:门提出分期缴纳【的,。书面申请并提—供有关能证明本人履!行能力的材》料;:县级:人民政府人》口和计划生育—行政部门应当自【收到当事人申请之】日起30日》内,作出:批准或者《不批准分期缴—纳的决定并》书面通知当》事人
! : 分期缴》纳的期限《最长为3年》第一:年缴纳额不得低于应!缴社会?抚养费总额的40%!
】 第《十,一条 征收社【会抚养?费应当?遵,。循,公开、?公平、公正》的原则
【
— 县级人民政—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!。政,部,门或者?受委托的乡(镇)人!民政府、街道—。办事处在作出社【会抚养费征收—决定时?应当:告知当事人作出征收!决定:的事实、理由、【依据及征收》数额告知《。当,事人:依法享有《。陈述和申《。辩的权利并》对征:收决定予以公示当事!人要:求陈述?和申辩?的应当在告知后3日!内提出
【
? 第十—二条 在》征收社?会抚养?。费过程中有》下列情?形之一?的当事人有权拒绝】缴纳
—
《 《。 ?(一)未收到社会】抚养:费书面征收决—定的;
】
》 (—二)征?收人:员未出示省人民政府!颁发的行政执—法,证或者省人民—政,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!政部门?颁发的征收证件【的;
《
【 》 (三)征收人员】未出示?价格主管部门—颁发的行《政,事业性收《费许可证《的;
【
】 (四)》征收人?。员未使用、》未正确使《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!。制的贵州省社会抚养!费专用票据或者【贵州省社《会抚养费《预,征票据的
!
《 第十三条— 当事人未—在,规定的期《限内缴纳《社会抚养《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!起,每月:加收欠缴社会抚【养费的2‰的滞纳】金,。;仍:不缴纳的由作出征】收决定的《县级人民《。政府人口和计划生】育行政部《门依法申请人—民法院强制》执行
》
》 , ,第十四条 征收】的社会抚《。。养费:及滞纳金《采取集中缴库的方式!缴入地方国库负责】。代收的乡(镇)【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!事处应当自收取社会!。抚养费?之日起10日内上】缴县级人《民,政府:人口和计划生育【行政:部门;县级人民政】府人口和计划生育】行,政部:门应当及时足额上缴!国库并纳《入同:级财政预《算实行收支两条【。。线管理
—
:
: 任何》单位和个人》不,得,截留挪用《、贪污?、私:分,社,。会抚养费《及滞纳金《。
》
》第,十五条 《 各:级人民政府人口和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!其工作?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!有下列?情形之一尚不构【成,犯罪的对直接负责】的主:管人员和《其,。他直接责任人—员依法?给予行政处分【
【 【(一)?截留、?挪用贪污、私分社会!抚养费的;
】
?。
【 (二)擅自【。增设和改变社会【抚养费征《收标准的《;
【
】 (三)滥》用职权、玩忽—职守、徇私舞弊【的
【
? 第十六条 本!办法自20》04:年7月?。1日起施行—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