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》州省社会《抚养费征收管理【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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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贵州省社会》抚养费征《收管理办法》。已经20《04年4月27日省!人民政府第1—7次常务《会议通过现予公布】自2004年7月】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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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一条 根】据国务院《社会:抚养费征收管—理办法、贵州省人】口与计划《生育条例《(以下简《称条例)及有关法律!、法规的规定结【合,本省: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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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省人民》政府人口和》计划生育行》政,部门主管全省社会】抚养费的《征收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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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人口《和计划生育行政部】门负责本《行政区域内社会抚养!费的征?。。收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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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】级以上人民政—府人:口和计划《生育、财政、价格】、审计、监察—等部门应当加—强对社?会抚养费征收管理】工作的监督、—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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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条 各级人民!政府应?当加:强对社会抚养费【的征收和管理—将征收的社会抚养】费全部用《于,。人口:和计划生育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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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条 违!反条例?规,定,的生育条件生—育以及非婚生育、违!法收养子女和不到】间隔年限《生育的公民应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】
】 第?五条 社》会抚养费的征收按】照下列标准或—者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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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一)【城,镇居民违法》生育一个子》女,的对:夫妻双?方分别?按照该县(市、区)!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!。可支配收入》的2倍以上3倍以】下征:收社会抚养费;违】法生育两个以上子】女的对夫妻双—方分别?按照:该县(市、区—)上一年城镇居民人!均可支配收入的【4倍以上5倍以下】征收社会《抚养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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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?二):农村居民违》法生育一个》子女:的对夫妻双方分【别按照该县》(市:、区)上《一年农村居》民人均纯《收入:的2倍以上3倍以】下征收社会抚养【费;违?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!的对夫妻双方分别】按照该?。。县(市、区)—上一年农《村居民人均纯收【入,的4倍?以上5倍以下—征收社会抚养费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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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?。)个体工商户、私营!企业主和从事其【他各类经《。营,活动的人《员违法生《育一个子女的对夫】妻双方分别按照本】人所:在县(市、区)上一!年城镇?居民:人均:。可支配?收入或者上一年农】村居民人均纯—收入的4倍以上6】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!费,;违法生育两—个以上?子女:的对夫妻双方分别】按照本人《所在县(《市、:区)上一年》城镇居民人均可【支,配收:。入或者上一》年农村居《民人均纯收》入的7倍《以上10倍以下【征收:社会抚养《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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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(四)符合条—例,规定的生《育条件但不到间隔年!限生:育的:国,家机关工作人员【、,企业事业《单位职工和农村居】民、城?镇居民?、,个体:工商户、私营—。企,业主:。以,及从事其他各—类经营?活动的人员按照【条例第五十七 【条的有关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!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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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)【非婚生育《和违法收养》子女的按照》条例第五十八条【。的有关规《定执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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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六?),流动人口违法—生育子女的按—照,国,务院:社会抚养费》征收管理办》法第五条《的规:定,征,收社会抚养》费
! 第六条 】依照条例规定—预,征的社会抚养费由】县级:。人民政?府人口和计划生【育行政部门在同级】财,政部门设立预征社会!抚养费专户储存年】终进行清算对—不需要退《还的款项应当—缴入国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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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?社会抚养费的征收】由县级人民》政府人口和计—。划生育行政部—门作:出书面征收决—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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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县级人民政府人口】和计:划生育行政》部门:可以委托乡(镇)人!民政府或者》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!征收决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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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条 当事!人所在单《位、村(居)民【委员会应当》依法:配合人?口和计划生育—。行政部门做好社会抚!养费的征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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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九,条 社会抚养【费可以采取以—下方式征《收,和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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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一)—县级人民《政府人口和》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】组织征收;—
》
— (二)县级人!。民政府人口》和计划?生,育,行政部门委托乡(】镇)人民政府或【者街道办事处代为征!。收;
! 》 ?(三)当事人直接到!。指定金融《机构缴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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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四)?当事人所在》单位:。代收代缴
【
【 县级人民政府可】以根据本《地实际情《况规:定具体?的征收缴纳》方,。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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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》条 当《事人应当自》收到征收决定之【日起30日内一次】性缴:纳社会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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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当事?人一:。次,性缴纳社会抚—养费确有实》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!征收决定之日—起30日内 向作出!决定的?县,。级人民政府人—。口和计划生育行政】部门提出分》期缴纳?的书面申请并—提供有关《能证明本人》履行能力的》材料;县级》人民政府人口和【计划生育《行政部门应当自【收到当事人》申请之日起》。30日?内,作出批准《。或者不批准》分期缴纳的》决定并书面通—知当事人》
— 分期—缴纳的期限最长为】3年第一年缴纳额】不得:低于应缴社会抚【养费总额的》40%
】
第十一!条 征《收社会抚养费应【当遵循公《开、公平、公—。正的原?则,
】 县《级,人民政府人口和计】划生育行《政部门或者》受委托?的,。乡(镇)人民政府、!街道:办事处在作出社会】抚养费征收决定时】。应当告知当》事,人作出?征收决?定的事实、理由、】依据及征收数额【告知当事人依法享】有陈述和申》辩的:权利并对征收决定】予以公示当事人要求!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在!告知后3日》内提:出
【。
? 第?十二条 在征【收社会?抚养:。费过程?中有下列情形之一】。的,当事:人有权拒绝缴—纳
】 ? 《 (一)未收到【社会抚养费书面征收!决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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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征收—人,员未出?示,省人民政府颁—发的:行政:执法:证或:者省人民政府人口】和计划生《。。育行政?。部门颁发的》征收证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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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三)征《收人员未出示价【格主管部门》颁发:的行政事业性收【费许可证《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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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?征,收人员未使用、未正!确使用省财政—部门统?一,印制的贵州省社会抚!。养费:专,。用票据或者贵州省社!会抚养费预征票据】。的
! 第十》。三,条 : 当事人未在规定】的期限内缴纳社【会抚养费的》应当自欠缴之日【起每月加《收,欠缴社会《抚养费的2‰的滞】纳金;仍不》。缴纳的?由,。作出征收决》定的: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!计划生育行政—部门依法《申请人?民法院强制执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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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【条 征收的社会】抚养费及《滞纳金采取集中【缴库的方式缴—入地方国库负—责代收的乡(—镇)人民政府—或者街道办事处【应当:自收取社会抚养费之!日起10日内上缴】县级:人民政府人口和【计划生育《行政部门;》县级人民政》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!政部:门应当?。及时足额上缴国库】。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!实行收支《两条线管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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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任何单位《。和个人不得截留【挪用:、贪污、私分社会】抚养费及滞纳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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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】条 : 各级人民政府人口!和计划?生育行政部门—及其工作人员违反】本,办法规定有下列【。情,形之: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对!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。人员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《
】 (一】)截留、《挪用贪?。污、私分《社会抚?养费的;》。
】 (二)!擅,自增设和改变社会抚!养费征收标准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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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。 ? (三)滥用—职权:、,玩忽职守、徇私【舞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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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本!。办,法自2004年7】月1日起施行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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