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【。社会:抚养费征《收,管理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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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贵州省社会抚—养费征收管理办【法已经2004【年4月27日省人民!政府第17》次常务会议通—过现予公布自—20:04年7月》1日:起施:。行
】
, ? ,第一条 》根据国务院》社会抚?养费征?收管理办法、贵州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!例(:以下:简,称条例)及有关法】律,、,法规的规定结合本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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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?二条 省人民【政,府人:。口和计?。划生育行政部门主】管全省?社,会抚养费的征—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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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!生育行政部》门负责本行政区【。域内社会抚养费的】征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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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人—口和计划生育、【财政、价《格、审计、》监察等部门应当加】强对社会抚养费【征收管理工》作的监督《、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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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 【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!加强对社会抚养【费,。。。的征:收和管理将》征收的社会》抚养费全部用于人口!和计划生育事—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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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:违反条例规定的生】育条件生育》以及非婚《生育、违法收养【。子女和不到间隔年限!生育: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!。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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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条》 社会抚》养费:的征收?按照下列标准或者】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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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】一)城镇居》民违法生育一—。个子女的对》。夫妻双方《分别按照《。该县(市、》。区)上一年》城镇居民人》均可支配收入的2】倍以上3倍以下征收!。社会抚养费;—违法生育两》个以上子女的对夫】妻双方分别按—照该县(市、区)】。上一年城镇居—民人:均可支配收》入的4倍以上5【倍以:下征:收,社会抚养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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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。 (二)农【村居民违法生育【一个子女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】按照该县(市、区】)上一年农》。村居民人均纯收入】的2倍以上3倍【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!;违法生育两个以上!子女的对《夫妻双?方分别按照该县(】。市、区)上》一年:农村居民人均—纯收:入的4倍以上5倍】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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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】(三)个体工商户】、,私营:企,业主和?从事其他各类经【营活动的人员违法生!育一个子《女的对夫妻双方【分别按照本人所在县!(市:、区)上一年城镇居!。。民人均可支配收【入或者?。上一年农村居民【人均纯收入》的4倍以上》6倍以下征收社会】抚养费;违法生【育两个以上子女的】对夫:妻双方分别按照本】人所在县(市—、区)上一年城镇居!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!者上一年农村居民】人均:纯,收入的7《倍以:上10倍以下—。征收社会抚养—费;:
】 《 (四)符合条!。例规定的《生育条件但不—到间隔年《限生育的国》。家机关工《作人:员、企业事业单位】职工和农村居民、城!镇居民、个体工商】户,、私营企业主以及】从事其他各类经营活!。。动的人?。员按照?条例第五十七 【条的有关规定征收】社会抚养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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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五)非婚生】育和违法收养子女】的按照条例第五【十八条的《。有,。关,规定:执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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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《 (六)流动—人口违法生育子【女,的按照国务院—社,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!法第五条《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!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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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六条 依照条例!规定预?征的:社会抚养费》由县级人民政府【人,口,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在,同级财政部门—设立预征社会抚【养费专?。户储:存年终进行清算【对不需要退还的款】项应当缴入国—库
】 : 第七条《 社会抚养费【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!府人口和计划生育】行政部?门作出书面》征收决定;》,
】 县级人》民,政府人口和计划生】育行:政部门可以》委托乡(镇)人民】。政府或者街道办【事处作出书面征收】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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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《条 ?当事人?所在单位、村(居)!民委员会应当依法】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!行政部门《。做好社会《抚养费?的,征收工作
【。
? 第九条【 社会抚养费可】。以采取以《下方式征收和缴纳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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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?。一)县级人民政【府人口和《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组:织征:收;
! (!二,)县级?人民政府人口和【。计划生?育行政部门委托乡(!。镇)人?民,政府或者《街道办事处代为【征收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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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(三)当事人直】接到指定金融机【。。构缴纳?;
! 》 (?四)当事人》所,在单位代收代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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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县级人民《政府可以根据—本地实际情况规定】具,体的征收《缴纳:方式
》
— 第十条 — 当事人应当自【收到征收《。决定之?日起30日》内一次性缴纳社会】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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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】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!养费确有实际—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!收决定之日起—。3,0,日内 向作出—。决定的县级人—。民政: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!政部门提《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!。请并提供有关能证明!本人履行能》力的材料;县—级人民政府》。人,口和计划生育行【政,部门:。应当自收到当—事人申请之日起30!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!批准分期《缴纳的决定并—书面通知当事—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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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期!缴纳:。的期限最长为3年】第一年缴纳》额不得低于应—。缴社会抚养费总额】的,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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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一条 《 征收社会抚养【。。费应:当遵循公开》、公平?。、公正的原则—
【 县级人民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】育行政部门或者受】委托的?。乡(镇)人》民,政府、街道办—事处在作出社—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时!应当告知《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!的事实、理由—、依据及《征收数额告知—。当,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!申辩的权利并对征收!决定予以公》示当: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!的应当在告知后3】日内提出《
】 : 第十二条》 在征收社会抚养!费过程中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当事】人有权?拒绝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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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, (一《),未收到社《会抚养费书》面,征收决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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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!)征:收人员未《出,示省人民政》府颁发?的行:政执法证《或者省?。人,民政府人《口和计划生育行政】。部门颁发《的征收证件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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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三)征收人员未出示!价格主管部门颁【发的行政事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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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征收—人员未使《用、未正确使用省】财政部门统一—。印制的?贵州省社会抚养费】专用:票据或?者,贵州省社会抚养费预!征票据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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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条 !当事人未在》规定的期《。限内缴?纳社会?抚养费的应当自【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!欠缴社会抚养费【的,2‰的滞纳》金;:仍不缴纳的由作出】征收决定《的县级人《。。民政府?。人口和?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!制执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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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《四条: , ,征收的社会抚—养费及滞纳金采取集!中缴库的方式—缴入地方《国库负责《代收的乡(镇—)人: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!处应当自收取社会抚!养费之日起10日】内上缴县级人民政】府,人口和计划生—育行政部门;县【级人民政府人口【。和计划生育行政部】门应当及时》足额上缴《国库并纳入同级财】政预算?。实行收支两条—线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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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截留挪—用、贪污、私分社会!抚,养费及滞纳》金
】。 , 第十五条 各!级人民政府人口【和计划?生育行政部门及【其,工,。作人员违《反本:办法:规定:有,下列情形《之一尚不《构成犯罪的对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:员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
》
? : 《 (一)截留、挪!用贪污、私》分社会抚养费的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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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擅—自增设和改》变社会抚养费征收】标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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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, —(三)滥用职权【、,。玩,忽职:守、徇私舞弊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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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六条 本【办法自2《。0,04年7《月1日?。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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