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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社会抚养!费征收管《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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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【省社:会抚养费征收管【理办法已《。经,2,004年4月27日!省人:民政:府,第17次《。常务会议通过现【予公布?自2004年—7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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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第一:条 ?根据国务院社会抚】养费征收管理办法、!贵州省?人口与计《划生育?条例(以下简—。称条例)及有关法律!。、法规的规定结【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!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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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】 省人民》政府:人口:。和,。计划生育行政—。部门:主管:。全省社会抚》养费的?征,收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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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!育行:政部门负《。责本行政区域—内社会抚《养,。费,的征收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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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!口和计划《生育、财《。政、价格、审—计、监察等》部门:。应当:加强: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!理,工,作的监?督,、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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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条 各级—人民政?府应当?加强:对社会抚养》费的征?收和管理将》征,收的:社会抚养费》全部用于人》。。口和计划《生育事业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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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四条 违反条例】规定的生育条件生】育以及?。非婚:生育、违法收养【子女:和不:到间隔年限生育的】公民应?当缴纳?社会抚养《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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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五条 】 社会抚养费—的征收按《照,下列标准或者规定执!行
! 《 (一)城镇居!民违法生育一—。个子:女的对夫妻双方【分别按照《该,县(市、区)上【一年城?镇,居民人均可支配【收入的2倍以上【3倍以下征收社【会抚养费《。;违:法生育?两个以上子》女的:对夫妻双方分别按】照该县?(市:、区:)上一年城镇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】入的4倍以上5倍以!下征收?社,会抚养费;—
— 】(二)农村居民违法!。生育一个《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!别按照该县(—。。。市、区)上一年农】。。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!2倍:以上3倍以下—征收社?会抚养费;违法【生育两个以上—子女的对夫妻双【方分别按《照,该县(市、区—)上一年农村—。。居民人均纯收—入的4倍《以上5?倍以下?征收社会抚养费【;,。,
— ? (三【)个体工商户、【私营企?业主和从事》其他各类《经,营活:动的人员违》法生育一《个子女的对夫妻【双方:分别:。按照本人所在县(市!、区)上《一,年城镇居民人—均可支?配收:入或者上一》年农:村居:民人均纯收入的4倍!以上6?倍以:下征:收社会抚养费—;违法生育两—个以:上子女的对夫—。妻双方分别按照本人!所在县?(市、区)上一年城!镇居民人均可支配】收入或者上一—年农村居《民,人均纯?收入:的7倍以上10倍】。以下:征收社?会抚养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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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四)符合条】例规定的生育—条件但不到》间隔年限生育—的国家机关工作人】员,。、企业事《业单位职工和农【。村居:民、:城镇居民《、个体工商》户、私?营企业主以及从事】其他各类经营—活动: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五!十,。七 条的有关规定】征收社会抚养费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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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非婚生!育和违法收养子【女,。的按照条例第—五十八条《的有关规定执行;】
】 : (六)】流动人口违》。法生育子《女,的按:照国务院社会抚养】费征收管《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!征收社会《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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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条【 :依照条例规定预【征的社?会抚养费由县—级人民政府》人口和计《划生:育行政部《。门在同级财政部门】。设立预征社会—抚养费专户储存年终!进行清算《对不需要退还的款项!应当缴入《。国库
》
? ? 第:七条 社会抚【养费的征收由县【级人民政府人口【和计:划,生育行政部门作【出书面?征收决定;—
】 县?级人民政府》人口和计划生育【行,政部门可《以委托乡《(镇)人民政府【。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!书面征收《决定
》
【第八条 当事人】所在单位、村—。(居)民委员会【应当:依法配合人口和计】划生育行政部门做】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!工作
】 第九条 !社会抚养费》可以采取以下方【式征收和缴》纳
《
! (一)—县级人民《政府人口《和计划生育行政【部门组织征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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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》二)县级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】划生育行政部门【委托乡(镇)人民政!府或者街道》办事处代为征收【。;
》
! (三)当事人】直接到指《定金融机构缴纳;!。
— 《 (四)当事!人所在单位代收代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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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!根据本地《。。实际情况规定—具体的征收缴纳方式!
《。
— 第十条《 当事人应—当自收到征收—决定之日起30日内!一次性缴纳社—会,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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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当事人《一次性缴纳社会抚】养费:确有:实际困难的应当自】收到征?收决定之日》起30日内 向作出!。决定的县级》人民政府人口和计】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!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!并提供有关》能证明本人履行能】力的材料《;,县,级,人民政府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】。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!。事人申请之日—起30日《内,作出:批,准或者不批》准分: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!通,知当事人》
《。
: ? ,。分期缴纳《。的期限最长为—3年第一《年缴纳额不》。得低于应缴社—会抚养费总额的40!%
】 : 第十一条 【 征收社会》抚养费应当遵循公开!。。、公平?、公正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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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县级人《民,政府人?口和计划生育行政】部门或者受》委托的?乡(镇)人民政府、!街道办事处在作【出社会?。抚养费征收决定【时应:当告知当事人作出】。。征收决定的事实、理!由、依据及征收数】额告知当《事人依法享》有陈述和申》辩的权利并》对征收决定予以【公,示当事?人要求陈述和申辩】的应当在告知后【3日内提出
【
!。第十二条 》。 ,。在征收社会抚—养费过程中有—下列情形之一的当】事,人,。。有权拒绝缴纳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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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 (一)未收到社!会抚养费《书面征收决定的;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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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二)征—。收人员未出示—。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!政执法证或者省人民!政府人口和计划【生育行政部门—颁发的征收证件的;!
【 【 (三)征收人员未!出示价格主管—部门:颁,发的行?政,事业性收费许可证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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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四)征收人!员未:使用、未《正确:使用:省财政部门统一印】制的贵州省社会抚】养费:专,用票据或者贵州省社!会抚养费《预,征票据的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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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三条 当事人未!在规定的期限内缴】纳,社会:抚养:费的应当《自欠缴之日起—每月加收欠》缴社会抚《养费的2‰的滞纳金!;仍不缴《纳的由作出征收决】定的县级人民政【府,人口和计划生育【行政:部门依法《申请人民《法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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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条 【征收:的社会抚养费及【滞纳金采取集—中,缴库的方式缴入地方!国库负?责代收的乡(镇)】人民政府或者街【道办事?处应当自收取社【会抚养费之日起10!日内上缴县级人民】政府人口和》计划生?育行:政部门;县级—人民政府《人,。口和: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应当及时足额上缴!国库:并纳入同级财政预】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!。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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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!留挪用、贪污、【私分社会抚养费及】滞纳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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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五条 各【级,人民政府人》。口和: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】及其工作人员违【反,本,办法规定有》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!成犯:罪的对直接负责【的主管人《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!行政处?分
】 》。 : (一)《截留、挪用贪污、】私,分社会抚养费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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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。。 : (二)—擅自增设和》改,变,社会抚?养费征收标准的;】
! ? (三)滥用职!权、玩忽职守、徇】私,舞弊的?。
【 ?。 ,第十六条 本办法!自20?。。04年7月1日【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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