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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禁】毒条:例 】     第一条】  为了预防和惩治!毒,品违法犯罪》行为教育和挽—救吸毒人员保护【。公民身?心健康维护社—会秩序根据中华【人民:共和国禁毒法和【有关法律、》。法规的?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!定本条例 》。 , , , ,     第二条】 , ,本条例所称毒品是】指鸦片、海洛因、甲!基苯丙胺(冰毒)】、,吗啡、?大麻、可卡因—以及国家规定管【制的其他能够使人】形成瘾?癖的麻醉药》品和精神药品— 《   《  第三条  禁】毒是全社会》的,。共同责任实行政府】统一领导有》关部:门各:负其责社《会广泛参《与,的工作?机,制  】   禁毒工作【。实行预防为主综【合治理禁种、禁【。。制、禁?贩、禁吸并举的方】针坚持教育与惩治】相,结,合的:原,则 》     第四】条 : 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应当—把禁毒工《。作纳:入国民经济》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!。毒经:费列入?本级财政预算 】     第!五条 ? 省人民《政府禁毒委员会【负责组织、协调【、指:导全省的禁毒工【作;市、州人民政府!(地区行政公署【)、县级人》民政府禁毒委员会】负责组织、》协调、指《导,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!工作各级禁毒委【员会应当制定禁毒工!作的具体措施对本】行政区域开》展禁毒工《作的情况进行监【督、考?核和:评估  !   各《级禁毒委员会办公】室,负责禁毒委》员,会,的日常工作应—当按照有《关规定配备工作【人,员 《  《   ?第六条 《 公安机《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!民法院?应当履行法定—。职责依法打击—毒品违法犯罪活【。。动  】   ?司法行政、工商、】卫生(食品药品监督!管,理)、安全生—产监督、质量技术监!督,、海关、出》入,境检验检疫》、交:通运输、人力资源和!社,会,保障、文化、民【政等部门应当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】禁毒工?作  】  : 第七条  —新闻出版《、广播?电视、工会》、共产主《义青年团、妇—。女,联合:会应当结合》工作:实际组?织开展禁毒宣传【教育:普及:毒品:预,防知识增强》公民禁毒意识 【   【。  主流媒体应当】每年:安排一定版面或者】时,段免费刊《登、播放禁毒公益】广,告其他媒体也应当】采取多种《形式进行禁毒宣【传 ? :     第八】条 : 教育行政部门、】学校应当将》禁毒知识《纳入教育、教—。学内容对学生进行】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!关、司?法行政部门和—卫生行?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! ,     !第九条  城市街道!办事处、《乡镇人民《政府负?责社区戒毒(—康,复,)工作指导居民【委员:会、村民委》员会做好《。禁种、禁制、禁【贩、禁吸毒品的教育!宣传:落实禁毒防范措施】   】  第十条  国】家,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!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!织应当?对本单位工作人【员进行禁毒教育【落实禁毒责任制做】好禁毒工作 —    】。 第十一条》  未成年人—的父母或者》其他:监护:人应当对未成年人】进行:毒品危?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!、注射?毒品或者进行其【。他毒品违法犯—罪活动 《  —。   家庭成员有吸!食、注射毒品—的家:庭其他成员应当进行!教育和制止并给【予生活上的》关心帮助其戒除【毒瘾 《    【 第:十二条  吸毒人员!应当主动向》公安机关登记戒【毒或者到有资质【的医疗机构》接受戒毒治疗;公安!机关:。应当:建立吸毒人》。员,登记档案对主动【向公安机关登记戒毒!或者到有资质的【医疗机构接受戒毒】治疗的吸毒人员公】安机关不《予,。行政:处罚 》     【第十三条  县【级人民政府应当【根,据社区?戒毒(康复)工作】的实际?。需要配备社区禁毒】。专职工作《。人员社区禁毒专职工!作人员应当向—社会公开招聘— :     】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在安排财政预【算禁毒经费时—应当:。。向社区倾斜并安排】一定专项经费保障】社区戒?毒(:康复)工作的开展】 —   ? 公:安派出所应当—加强对辖区内涉毒人!员的动?态管理参与社区【。戒毒(康复)人员的!日常管?理;社区医疗—机构负责《社区戒毒(康—复,)人员的健康—教育和咨询服务;司!法行政、民政等【部门负责社区戒【。。毒(:康复)人员》的矫治、救助—、援助等《工作: —   ? 第十四条 — 城市街道办事【处、乡镇人民政府应!当根据?。本辖区内社区—戒毒(康复》)人员的《分布情况建》立戒毒治疗、心理】干预、帮扶救助【。、监督管理》机制成立社区戒毒】(康复)工作—小组工?作小组由戒》毒,人员的?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监!。护人、村《。(,居,)民委?员,会成员、社区—。民警、社区禁—毒专职工作人员等】组成 《 ?。 ,   ? 社区戒毒(康复)!。工作小组应》当根据社区戒毒【(,康复)人员的情【。况,制定有针对性的社区!戒毒(康复)—方案与戒毒》(康:复)人员签》订社:。区戒毒?(康复)协议落实】社区戒毒(康复【)措:施 :  —   社区戒毒(】康,复)协议的格式【和主要内《容由省禁毒委员会办!公室统?一规定 !    第十五条 ! 吸毒?成瘾人员有下列【情形之一《的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公?安机关?可以责令《其在户籍所》在地或者现》居住地接受社区【戒毒 ?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一)吸毒被》公安机关初次查【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!。生活来源具备家【庭监护条件》的;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怀孕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】不满1周岁婴—儿,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?不满:16周?岁,的,;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四《)6:0周岁以上的; !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五):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!疾生活不能自理的;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六)其他不—适宜强制隔离—戒毒的 !    《第十六条  社区】戒毒人员戒》毒期满?由社区戒《毒(康复)工作小】组,作出评估报告城【市街道办事处、乡】镇人民政府提—出意:见执行地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公安:机关开具解》。除,社区戒毒通知书并】通知原决定公—安机关 —     【第十七条《  强制隔离戒【毒场所的设置应当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!一规划、合理—布局:具备医疗、生—活、教育、劳动等】功能并建立相应的管!理制度 !    《强制:隔离戒毒场所应当设!立专门区域收治病残!戒毒人?员对患有严重疾【病的戒毒人员应当】给予必要的看—护和治疗;对—患有传染病的—戒毒人?员应当实行隔—离治疗 》   —  强制隔离戒毒场!所,。应当采?取必要的安全保护】措施防止戒毒—人员自伤、自残、】自杀或者实施其他危!。害行:为   ! , 除患有国家—法律、?法规规定的不宜强】制隔离戒毒的—传染病或者》严重疾病的强制隔】离戒毒场所不得以】患有其他传染—病或者疾病、经【费不足等《理由拒绝收治已【被决定?强制:隔离:戒毒的?戒,。毒人员 !   ? 第十八条  吸】毒,成瘾:。人员有下列》情,形之一?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公安?机,关作出强制》隔,离戒毒的决定—    !  :。   (《一)拒绝接受社区】戒毒的; !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在社】区戒毒期间吸食、】注射毒品的; 】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【严,重违反社区戒—毒协议?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(四)经社区戒】毒,、强制隔离戒毒后再!次吸食、《注射毒?品的:; 》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五)初次》查获吸毒成》瘾严:重的: , 《     吸毒成瘾!人,员自愿接受强制隔】离戒毒?的,经公安机关同意【可以进入强制隔离】。戒毒:场所戒?毒但应当《与其:他强制隔《离,戒毒人?员分开管理 !  ?   第十九—条,  对依法可以提】前解除强制隔离【戒毒:或者需要延长—强,制隔离戒毒期—限的由强《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!意见报原决定—公安:机关批?准原决定公》安机关?接到:相关报?告,后应当在《7日内作《出决定?  【  : 第二十条  期满!解,除强制隔离戒—毒,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!应当开具解除强制隔!离,。戒毒通知《书并在3日》内,书面通知原决—。定公:安机关、戒毒—人员家属、所在【单位及居住》地公安派出所、【城市街道办事处【或者乡镇人民—政府 】  :  被解除强制【隔离戒毒的人员原决!定公安机关可以【。。。。责令其接受不超过】3年的社区》。康复并将社区康复】决定书转交执行地】城市街道办事处、乡!镇人民政府》和公安派出》所 》 :    戒毒—人员应?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!社,区康复;在户籍【所,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!有固: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!住地接受社区—康复 《     第!二十一条  符【合条件的社区—戒,毒(康复《)人员可以按照【国家有关《规定接受戒毒—药物维?持治疗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。。二条  社区—。康,复人员康复期满的】或者:社区:。康,。复期满1《。年经评?估康复情况良好的由!。。社区戒毒(康复)】工作小组作出评估】报告城市街道办事】处,、乡镇人《民政府提出》意见执行地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公安机关】开具解?除社区康复通—知书并通《知提:出,意见的城市街道办事!处,或者乡镇《人民政府及原决定】公安:机关 】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三条  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!。。据戒毒工作的—需要可以开》办戒:毒康复场所;有条】件的:强制隔离戒毒—场所可以依法设【置戒毒康复》场所;支持和—鼓励社?会力量依法开办公】益性戒毒康》。复场所 【    》 戒毒康《复场所应当具—备康:复治疗、生活服务】、,教育培训、生产【。劳动等基本功能建立!健全:戒毒(康复)管理】。制度:。。 《  ?   戒毒人员自愿!申请可以到戒毒【康复场所执行社【区戒毒(《康复)戒毒人员解】除社:区,戒毒(康复》)后可以自愿申【请到戒毒康复场所生!活、劳动 !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四条  【。被判处3年以—下有期徒《。刑、拘役被决—定予以强《制性教育措施的人员!有吸毒行《为,的其刑罚、强制性教!育措:施执行完毕后—或者被判处管—。制、缓刑的人员有吸!毒,行为的公《安机关可以依法【采取相应《的,。戒毒措施 !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五:条  ?戒毒人员及家庭【成,员在入学《、就业、享受—。社会:保障等方面不受歧】视有关部《门,、,组织:和人员应当在—入,学、就?业、享受社》会保障等方》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!要的指导和帮助 】   【  第二《十六条  禁止任】何单:位和:个,人组织?、参与?、,教唆、介《绍、引诱《、欺骗他人贩卖【、,吸食、注射毒品或者!以,其他方式为贩卖【、吸食、注射毒品提!供条:件和帮助《  【。   第二十七【条  娱《乐,场所及餐饮》、住宿、洗浴、会所!等服务业的经营【者、管理者》应当加?强对本?单位员工的禁毒教】育落实禁毒防—。范,措施防止在经营场所!发生毒品违法犯【罪活动;《发现毒品《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向!公安机?关报:告并协助公安机【。关开展调《。查取证?。工作: 》   ?  房?屋出租?。人,发现承租人有毒【。。品违法犯罪活动【或者毒品违法犯【罪嫌疑?的应当?及时向公安机关报】。告  】   第二》十八条  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公【。安机关根据查缉毒品!的需要?可以依?法在物流集》散地、?交,通要道、《飞机:场、火车站、长【。。途,汽车站、码头、口】岸等地对《。来往人员、物品、货!物以及交通工具进行!毒品和易制》毒化学品检》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!当予以?配合  !   物流企业【应当建立托运人【、提货人身份证【明登记制度货—物托运、提取的单据!及验视、《登记的记录应当【留存:90日备查发现货】物中:夹带毒品的应—。当立即?向,。公安机关报告 】     第!二十九条  禁止非!法种植、买卖—毒品原植物》 ?。    — 城市街道》办事处、《乡镇人民政府和林】业、农业等部门应】。当组织开展禁种毒】品原植物的宣传教育!和踏:查工作发现非法【种植毒品原植—物的应当及时报告公!安机关强制》铲除并依法》查处 【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,。条  禁《止在食品《、,饮料中掺入罂粟【壳、罂粟籽》、罂粟苗等毒品原】。植物 】    第三十一条! , 禁止对戒》毒治疗的药品—、医:疗器械和治疗方【法做广告宣传—  【。  : ,。第三十二条》  从事戒毒治【疗业务?的单位应当按照有】。关规定报省卫生行】政主管?部门批准《并向省公安》机关备案《。 :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三条—。  销售戒毒药品】的应当在有资质的】戒毒所、医院和药店!销售并报省公安机关!备案 —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四条  任何单位!。和个人都有检举【、揭发毒《品违法犯罪行—为的义务公》安机关、人民检察】院、人?民法院应当对检举】人、揭发《人予以保护》 》 ,    对》举报毒品违法犯【罪,行为:有功的人员和在【查处毒品违法犯【罪、禁毒宣》传教育、戒毒—帮教、?禁毒科研《。和创:建无毒县(乡、镇、!单位)等工作—中成绩突出的单【位和个人应当给予】表彰和奖励 】 , :    第》三十:五条  违》反本条例第二—十六条规定教—唆、引诱《、欺骗、《容留他?人吸食、《注,射毒品或者介—绍买卖毒品尚不构成!犯罪的分别》按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治安管》。理处:罚法第七十三条【、中华人民共—和,国禁:毒,法,第六十一条的—规定处罚;》以其他方式为—贩,卖、吸食、注射【毒品提供条件和帮】助,尚不构成犯》。罪的:由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!关没收违法所得和】非法财物对直接负责!的,主管人员《和其他责任人员【处50?0元以?。上3000》元以下罚款对—单位处2万》元以上5《万元以下罚》款 ?  》   娱《。乐,。、服务场所违反本条!例第二十《六,条规定的除按照前】。款规定处罚外责令停!业整顿?3个月至6个月【情节严重的》由原发?证机关吊销经—营许可证 —    【 第:三十六条  违反】本条例第二十七【条,规,定经:营者、管理者未落】实禁毒防范措施、】管理不力在其经营】。场所内发生贩—。。卖、:吸食、注射》毒品违?法犯:罪活动有下列—情形之一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】县级:以上人?民政府公《安机关对经营场【。。所予以处《罚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1次被查获贩【卖、吸食、注射毒】品5人以下的处50!00元以上1万【元以:下罚款;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?二)1次被查获贩】卖、吸?食,。、注射毒《品6人以《上10人以下的处】1万元以上2万元以!下罚款;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:三)1次被查—获贩:卖、吸食、注射毒】品超过1《0人的或者1年内发!生贩卖?、吸食、注射毒品被!查,。获2次以上的处2】万元以上《5万:。元以下?罚款;对经营场【所,责令:停业整顿3个月至6!个月 】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七条  违反本条】例第二?十八条第二款—规定的由县》级,以上:。人民:政府:公,安机关责令限—期改正逾期不—改正:的处5000—。元以上2万元—以,下罚款? ? ?    第三—十八条?  :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!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!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。。府公安机关给予【警告、没收违法【所得和毒品原—植物并处3000】元以下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并处》500?0元:以上3万元以—下罚:款 ?   —  第?三十九条  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】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!上,工商行政管理部【。门责令负《有责:。任的广告主、广告经!营者、广告发布者停!止广告发布、—没收广告费》用,可以并处广》告,费用1倍以上—5倍以下罚款— : ,     第四!十条  违》反本条例第》三十二条《规定擅自从事戒毒】治疗业务的由县【级以上卫生行政【部门:责令停止违法活【。动没收违法所得和】。使用的药品、—。医疗器械等物品 ! 《  :  第四十一条 】 ,国家工作人员在禁】毒工作中有下—列行为之一尚不构】成犯罪的依法—给予处分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?一) ?包庇、纵容毒品违】法,犯罪人员的; ! 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》(二)? ,向有毒?品违法犯罪》行为的?单位和个人通风报信!的; ?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,) 对戒毒人员体罚!、虐待、侮辱的; ! 》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 挪用、截留、】克扣禁毒《经费的;《 》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五) 擅自处【分查获的毒品—和扣押、查封—、冻结的《涉及毒?品违法?犯罪活动的财—。物,的;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六)利用职务之】便,索取、收受他人【财物或者《谋,取其他不《正当利益的》;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七)弄虚作假、隐】瞒毒:情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,八,)发现非法种—。植毒:品原:植物没有及》时报告、铲除的;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九)违反【规定办理解除强制】隔离戒毒手续的;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十)其!他滥用职权、玩【忽职守、徇私舞弊行!为的 ?     !第,四十二?条 : 本条例自2011!年5月1日起施行2!002年9月29】日,贵,州省第九届人民代】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第—三,十一次会议通—过的贵州《省禁毒条例同时废止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