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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四章 路《政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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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第,二,。十六条 《。 高速?公路:管理机构应当—建立健全高速公【路管理档案》对,高速公路《、高:速公路用地、高速】公路附?属设施调查核—实、登记造册
】
— , 高速?公路项目竣工—验收后高《速公:。。路建设单位应当【依照档案管理法律、!法规和?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的规定向高速公!路管理机构移—交,建设项目档案资料】其他有?关单位应当协助【做好高速公路—档案管理工作
】
《。 第二十七】条 高速公—路用地范围》包括
《
,
【 (》一)高速公路及其】匝道、连接线—边沟外缘起不少于】1米:的区域;
】
: 》 (二》)高速公路及—其匝道、连接线无】边沟的为路缘石外缘!起不少?于5:米的区域《;
! 》 (三)高速公【路桥梁为桥》梁垂直投影》面外:缘起不?少于1米的》区域;
—
!。 , ,(四)高《。速公路收费站、服务!区、固定超限检【测站点、养护及管理!用房等?设施:。用地
【
, 前款规【定,的高速公《路用地范围有—征地:界限的从其界限【
】 第二十八条【 在高《速公:路、高速公》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!。列行为
【
! (一)擅自—占用、挖《掘高:速公路?;
! (二)!非法:设置棚屋、摊—。。点、维修场》及其他临时设施【或,者非法加水、洗车;!。。
《
,
?。 《 , (三)抛》。洒、堆放、焚烧【物品倾倒垃圾利【用高:速公路边沟》排放污物;
】
》 》。 ,(四)设置障碍挖】沟引水?打场晒粮种植作物】放养牲畜;
!
【 (五)进【行采:石、取土《、采空作《业;
?
》 【。 (六)车辆装【载物触地拖行或【者掉落、《遗洒:、,飘散;
】
— (七)其【他侵占、《损坏、污《染高速公路和影响】高,速公路畅通》的行: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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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九条 高【速公路用《地外缘起向》外30米《互通立交和》特大:型桥梁用地外—缘,。起向外50米—高速公?路,匝道、连接》线用地外缘起向外2!0米的区域为高【速公路建筑控制区;!高速:公路弯道内侧建【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!全视距等要》求,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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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高速公路建【筑控制?区范围的《划定、?公告和标桩、界桩】的设置按照中华人民!共和国公路法、公】路,安全保护条》例的有关规》定执行
】
第—三十条 除保护】。高速:公路需要《外禁止在高》。速公:路,建筑控制《区内修建《、扩建建《筑,物和地面《构筑物或者未—经许可埋设管道、】电缆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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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高】速公:路,建筑控制《区,。外修建、扩建的建】筑,物,和地面构筑物以及】其他设施不得遮【挡高:速公:路标志不得》妨碍安全视距
】
— 新建村镇、【开发:区、学校和货物集散!地、大型商业网点、!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!与高速?公路建筑《控制区边《界外缘的距离不得】少于50《米
! 第?三十一条 禁止】损坏:、擅自移动、涂改、!遮,。挡高速公路附属设】施或者?利用:高速公?路附属?设施架设管》道、悬挂物品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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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—十二条?。 禁止在高速公路!用地外缘起向外10!0米、中型》以上桥梁周围20】0米、?隧,道上方和洞口外【100米范围内从事!挖砂、采矿、采石、!取土、爆《破作业、倾倒废【弃物等危及高—速公路及其桥—梁、隧道安全—的,活动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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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前款】规定的范围内因抢险!、防汛需要》修,筑堤坝?、压:缩或者拓宽》河床:的应当经《省人民政府交通【运,输主管部门会—同水行政主管部门】。批准并采取安全防】护,措施方可进行
】
《 第三十三条! 禁止擅自在【中型以上高速公路桥!梁跨越的河道上下】游各1000米【范围内抽《。取地下水、架设浮桥!以及修建其他危及】高速公路《桥梁安全的设—施
【 在前款规】定的范围内确—需进行抽取地下【水、架设浮桥等活】动的应?当经水行政主—管部门、流域管【理机构等有关单位】会同高速公路—管理机构批准并【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!可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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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四条 《 在高速公》路桥梁?跨,越的河道《上下游各500米范!围内依法进》行疏浚作业的应【当,符,合高速公路桥梁【安全:。要求:经,。高速公?路管理?机,构确认安全》方可作业
【
第三!十五条 》禁止利用高速公路桥!梁进行牵拉、吊装等!危及高速公路—桥,梁安全的《施工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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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利】用高:速公路桥梁(含【桥下空?间)、高速公路隧】道、:高速公路涵洞堆放】物品搭建设施以【及铺设高压电线【和输送易《燃、易爆或》者,其他有毒有害气体、!液体的管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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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第—三十六?条 进《行下列涉路施—工活动的建设单位】应当:向高速?公路管理机构提出】申,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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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 : (一)因修【建铁路、机场、供】电,、水利、通信、广】播电视?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!、挖掘高速公路、高!速公路用地或者使高!速,公路改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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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—二)跨越、穿越高速!公路修建桥》梁、渡?槽或者架设、埋【设管:。道、电缆等设施;】
:
?
【 (三)在高速】公,路用地范围》内架设、埋设管道】、电缆等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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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— (四【)利用高速公路的】桥梁、?隧道、涵洞》铺设电缆等设—施;
【。
, : 》。 (五)在高—速公:路及其连《接线上?增设或者改》造道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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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六】)在高速《公路: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!道、电缆等》设施;
! 《。 : (七)在高【速公路、高速公路】。。用地、高速公路建】筑控制区范》围内:或者利?用跨越高速公路的设!施,设置:宣传牌、广告牌、】地名牌?等非公路标志—
! 第三十七》条 建设单位申】请进行涉路施—。工活动?的应当按《照公路安全》保护条例的规定提交!申请材料《;高速公路管—理机构?按,照规定对《建设单位的申请作出!许可决定前应当征】求高速公路》经,营者的意见;—影响交通安全的【应当征?得公安机《关交通管理》。部门的同意
】
— ,。涉路工程设》施经验收合》格,投入使?用后其所《有人、管理人应当】加强维?护和管理《确保工程设施—不影响?高速公?路的完好、安全【和畅通
】
, 第三十八条! 经批准》占(利?)用高速《公路路?产或者损坏、污染】高速公路《路,产的应当按》照,省人:民政府价格》主管:部门、财《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!民政府交通运输主】管部门制定的收【费项目和《收,费标准?。缴纳赔?(补:)偿费?
】 第?。三十九条《 , ,高速公路管理机【构应当按照公路安】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和!国务:院交通运输》等主管部门及省人民!政府的要求依—法做好?高速公?路超限?运输治理工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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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过!。高,速公路及其桥梁、隧!道限载、限》高、限宽、限长标】准的车辆《不得在高速公路及】其桥梁、隧》道行驶
! 高速—公路管理《机,构在监督检》查中:。发现车辆超过—。高速公路及其桥【梁、隧道的限载、限!。高、限宽《、限长?标准的应《当就近引导至—。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进!行处理;车辆应当按!照,超限检测《。指示标志或者高速】公路管理机构执【法人员的指挥—接受超限《检测:不得:故意堵塞固定超限】检测站点通行车道】、强: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!站点或?者以其他方》式扰乱超限检测【秩序:不得采取《短,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!限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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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条 【车辆载?运不可解体物—品车货总体的—外廓尺?寸或者总《质量超过高速—公路及其桥梁—、隧道?的限载、《限高、限宽、限长】标准确需在》高速公路及其—桥,梁、隧道行驶的从事!运输的单位和个人】应当向高速公—路管理机《。。构申请超限运输许】可;影响交通安【全,的高速公《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!限运输申请时—应当征求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部》门的:意,见
! 经批准进行超限!运输:的车辆应《当随车携带超—限运输车辆通行【证,按,照指:定的时间、路线和速!度行驶并悬挂—明显标志;》禁止租借、》转让或?者使用?伪造、变《造的超限运输—车辆通?行证
】 ? 为满足经许可进】行超限运输的—车辆安全通行的条】件确需对高速—公路及其桥梁、隧】道进行检测、改造和!加,固,的由高速公路—管理机构组织相【关各方签订协—。议高速公《路经:营者制定检》测、改造和加固方】案并:实,施;必要时》高,速公路管理机—构应当对超》限运:输,车辆进行《监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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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四十一》。条 高速》公路管理机构统【一组织高速公路的】车辆:清障:救,援工作车辆清—障救援的收费—项目和收费标—准按照省人民—。政府价格《主管部门的》规定执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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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高速公路管理】机构组织《实施:车辆清障《救援时被清障救援】车辆当事人应当【配合;高速公路【管理:机构根据《工作需要对被清【障救:援车辆实施》转移或者对车辆【装载:。物,进行卸载、转—。运的产?生的合理费》用和造成的合理损失!由被:清障救援车辆当【事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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