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四章— ,路政管理 — :    【。 第二?十六条  》高速:公,路管:理,。。机构应当建立健【全高速公路》管理档案对高速公】路、高速公路用地】、高速公《路附属?。设施调查核实—、登记造《。册 【    高速公路】项目竣工验收后高速!公路建设单位应【。当依照?档案管理法》律、法规和国务院交!通运输?主管部门的规定向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】移交建设项》目档案资《料其他有关单位应】当,协助做好高》速公路?档,案管理工作 【    【 ,第二十七条 — 高速公路用地【范围包括《 《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?高速公路及其匝道、!。。连接线边沟外缘起不!少于1米的区—域;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。)高速公路及—其匝道、连》接线无边沟的为路缘!石外缘起不少—于5:米的区域; 】 : ,  : ,     (三)高!速公路桥梁为桥【梁垂直投影面外缘起!。不少于1米的区域;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高速公路收费站!、,服,务区、固《定超:限检测站点、养【护及管理《用,房等设施用地 ! :     前款规】定的高速公路用地范!围有征地界限的从】其界限 !   ? 第:二十八条《  在高速公—路、高速公》路用地范围内禁止】。下列行为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《)擅自?占用:、,挖掘高速公路; !   —。。 ,。     (二)非!法设置棚屋》、摊点、《维修场及其他—临时设施或者—非法加?水、洗车; 【 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三)抛洒—、堆放、《焚烧:物品倾?倒,垃圾利用高》速公路边《沟排放污物》; ?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设置障—。碍挖:沟引水打场晒—粮,。种植作物放养—牲畜; 》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,)进行采石、—取土、采空作业;】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六)车辆装载!物触地拖行》或者掉落、遗洒【、飘:散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七—)其他侵占》、损:。。坏、污染高速公路】和影响高速公路畅通!的行为? :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—九条  高速公路】。用地:外缘起向外》3,。0米互通立》交和特?。大型桥梁用地外缘】。起向外5《0米高速《公路匝道、连接【线用地?外缘起向《外20米的区域为】高速公路建》筑控制区;高速公】路弯道内侧建筑【。控制区范《围根据安全》。视距等要求》。确定 》。 ,     高【速,公路:建筑控?制区范围《的划定、公告和标】桩、界桩的设置按】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公路法、公路【安全保护条例的有】关规定执行》 :     第!三十条  除保【护高速公路需—要外禁止在高—速,公路建筑控制区【内修建?、扩建建筑物和【地面构筑《。物或者未经许可埋】设管道?、电缆等设施 【 》   ? 在高速公》路,。。建筑控制《区外修建《、,扩建的?建筑物和地面—构筑物以及其他【。设施不得遮挡高速公!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!视距 《   —。  新建村镇—、开发?区、学校《和,货物集散地、大【型商业网点、农贸】市场等公《共场所与《高速:公路:建筑:控制区边界外缘【的距离不得少—于50?米  】   第三》十一条  禁止损】坏、擅自《移动:、涂改、遮》挡高速公路附属【设施或者利用高【。速公路附属设施架】设管道、悬挂物品】 ?。     第】。三十二条  禁止】在高速公《路用:地外缘起向外1【00米、中型以上桥!梁,。周围2?00米、《隧道上方和》洞口外100米【范围内从事挖砂【、采矿、采石—、取土、爆破作【业、:倾,倒废弃?物等危及高速—公路:及其桥梁、隧道安】全的活动《。 《 : ,   ?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!因抢:险、防汛需要—修筑:堤坝、?压缩或者拓宽河床】的应当经省人—民政府?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会同水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!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!可进行 【 ,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三条:  禁止《擅自在中型以上高】速公路桥梁》跨越的河道上下游】。。各1000米范围】内抽取地下水—、架设浮《桥以及修建其他【危及高速公路桥【梁安全的设施 !   》  在前款规定【的范围内确需进行抽!。取地下水、架—设浮桥等活动—的应:当经水行政主管部】门、流域管理—机,构等:有关单位会同高速】公,路管:理机:构批准并《采取:安全防护《措施方可进行 !。。 ,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四条》  在高速公—路桥梁?跨越:的河道上下游各5】00米?。范围内依法进行疏】浚作业的应当—。符合高速公路—桥梁安全要求经【高速公路管理机【构确认安全方可作】业   !  第?。三十五条  禁止利!。用高速公路》桥梁:进行牵拉、吊—装等危及高速—公路桥梁安全—的施工作业 】     【禁止利用《高速公?路桥梁(含桥下空间!)、高速公路隧【道、高速公路—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!施以及铺《。设高压电《线和输?送易燃?、易爆或《者其他?有毒有害《气体、液体的—管道 ?  —   第三十六条】  进行下》列涉路施工》活动的建设》单位应当向高—速公路?管,理机构提出申请 】 ,。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因修建!。铁路、机场、—供电、水《利,、通信、广播电视等!建设工程需要—占用、挖掘高速公】路、高速公路用地】或者使高《速公路改线;—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(二)跨》。越、穿越高速—公路修建桥梁—、渡槽或者》架设、埋设管道、电!缆等设施; 】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:(三:)在高速公路用地】。范围内架设、埋设】管道、电缆等设施;!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利用高速公】路的桥梁、》隧道、涵《洞铺设?电缆等设施;—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(》。五)在高《速公路及其连接线】上增设或《者改造道口; 】 ,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六)在高速【公,路建:筑控制区内》埋设管道、》电缆等设施;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七)在高《速,公路、高速公路用地!。、高速公路》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或!者利用跨越高速公路!的设施设置宣传牌】、广告牌、地名【牌等非公路》标,志   !  :第三十?七条  建设—单位申请《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!应当按照公路安全保!护条例?的规:定提交申《请材料?;,高速公路《管理机构按照—规定对?建设单位的申请【作出许可决定—前应当征求高速公路!经营者的《意,见;影响交通安全的!应当征得公安—机,关,交通管理部门的同】意 : 《    《 涉路工《程设施经验收合格】投入使用后》其,所有人、管理—人应当加强维护【和管:理确保工程》设施不影响高速【公路的完好》、,安全和畅通》  【  : 第三十八条—  经批准占(【利,。)用高速公》路路产或《者损:坏、:污染:高速公路路产的应当!按照省?人民政?府,价格主?。管,部门、财政主管部】门,会同省人《民政府交《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!的收费?项目和收费标准缴纳!赔(:补)偿费 》   【  第?三十九条  高【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!按,照公路安全保护条】例的规定和国务院】交通运输《等主管部门及省【人民政府的要求依法!做好高?。速公路超限运输【治理工作 【     超过!高,速公:路及其桥梁、—隧道限载、》限高、限宽、限【长标:准的车辆不》得在高速公路及其桥!梁、隧道《行驶 》    —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!。在监:督检查?中发现?车辆超过高速公路】及其桥梁、隧道的限!载、限高、》限宽、限长标准的】应,当就近引导》至固:。。定超限检《测站点进行处理;车!辆应当?按照超?限检测指示标—志,或,者高速?公路管理机》构执:法人员的指挥—接受超限检测—不得故?意堵塞固《定超:限,检测站?点通:行车道、《强行通过固》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!以其他方式扰乱超】限检:测秩序不《得采取短途》驳载等方式》。逃避:超限检测 !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条  车辆载—。运不可解体物—品车货总体》的外廓?尺寸或?者总:质量超过高速—公路及其桥梁、【隧道的限《载、限高、》限宽、限长》标准确需在》高速公路及其桥梁、!隧道行驶的从—事运输的单位和【个人应当《向高速公路》管理:机构申请超限运【输许可;影响交通】安全:的高速公路管理机】构在审批超》限,运输申请时》应当征求公安机【关交通管理部门的】意见 【 , ,   经批准进行】超限运输《的车辆应当随车【携带超限运输—车辆通行证按—照指定的时间、路线!和速度行驶并悬【。挂明显标志;禁止租!借、转让或者使用】伪造、变造的—超限运输《车辆通行证 !     为满足!经许可?进行超?限运:输的车辆安全通行】的条件确需对高速】公,路及其桥梁》。、隧:道进行检测、改造和!加固的由《高速:公,路管理机《构组织相关各方【签订协议高速—公路经?营者制定检测、改】造和加固方案—并实:施;必要时高速【公,路管理机构应当对】超限运?。输车辆进行监管【 —    《第四:十一条  高速公】路,管理机构统一组【织高速公路的车辆】清障救援工》作车辆清障救援【的收:费项目和《。收费标准按照省人民!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!规定执行 》    】 高:速公路管理机构【组,织实施?车辆清障救援时被】清障救?援车:辆当事?人应当配《合;高速公路管理】机构根据工作需【要对被清障救援【车辆:实施:转移或者《对车辆装载物进行】卸载、转运的产【生,的合理费《。用和造成的合理【损失由?被清障救援车辆当】事人承担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