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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—。章 法律责任 !   【  第五十条—  违反本条例【规定的由客运管理】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!门,依法予以处罚 !    —。。 第五?十一条  违—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!一款规定的责令限】期改正对《单位处以1》。000元《以上500》0元以下罚》款对个人处以500!。元以上1000元以!。。下罚款 】  : , , ,违反本?条例第十一条第【三款:、第四款规》定的责令限期改正】对,单位处以500【元以上?3,000元以下罚【款对个人处以50元!以上3?0,。0元以?下罚款 《     !第五十?二条  城市公共】交,通车:辆驾驶?。人4年内《累计2次服务质量信!誉考核不合格的【吊销其从业资格【证 —     城市【。公共交通经营者年】度服务质量信誉考】核不合格的》责令改正停业整顿】1至3个月;4【年内累计2次—服务质量《信誉考?核不合格的吊销其道!路运输?证 【    第五—十三条?  违反本条例【第二十四条》第一款规定擅—自停业的责令限期改!正处以1000元以!上5000元—以下罚款;擅—自终止经营的责令限!期改正处以1000!元以:。上5000元以下罚!款;逾期未改正的吊!销其经营许可—证 【    第五—十,四条 ? ,有下列情形》。之一的责令限期改】正,处以1000元以】上5:000?元以下罚款 【。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》)违反本《条例第二十》。九条:第一款和第三款规】定城市?公共交通经营者【未按照国家或者省】有关规定维护、检测!车,辆,或者投入未办结更新!手续的车辆》运营的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【。违反本条例第—三十三条第一款【规定出租汽车客【。运经营者未》。与驾驶?人签订承包合同或】者驾驶人《转包的;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三)违反本条例第三!十八条规定出—租汽车?客运驾驶人》异地载客的 【  》   ?第五十五条  违反!本条例?第三十一条第二款】规定:城市公?共交通经营》者,使用无从《业资格证或者未按】照规定办理注册手续!的驾驶人驾》驶城市?公共交?通车辆运营》的责令限期改—正处以?1000元以上3】000元以下罚【款;发生死》亡1人以上交通事】故并负同等》以上责任的对公【共汽车客《运经营者《处以2万元》以,上,5万元以下罚款对出!租汽车客运》经营者吊销该车【的道路运《输证 】    第五十六条!  违反本》条例第三十四条规】定违法转让客—运经营权的转让无】效处以5《000?元以上2《万元以下《罚款;情节严—重的可以《吊销其经营许可 !     】第五十七《条  ?。违反:本条:例第三十九》条第一项至第五项】规定:的对单位处以—500元以上20】00: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!以200《元以上500元【以下:罚款;?情,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!3,000元《以上5000元【以下罚?款对个人处以1【000元以上2【000元以下罚款 ! 《   ?  违?。反本条例《第三十九条第六项】规定:的对单位《处以200》0,元以上5000【元,以下罚款对个—人处:以1:000元以上—2000元以—下罚:款;情节严重的【对单位处以1—万元以上2万元【以下罚款《对个人处以50【。。00:元以上1万元—以下罚?款 《 , ,     》第五十?八条 ? 违反本条例第四】十,条规定的《处,以1:000元以上500!0元以下罚款;情节!严重的吊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证!对其所属的》公共汽车《客运:经营者处《以2万元以上5【万元以下罚款对其所!属的出租汽车客运】经,。。。营者:。吊销该车的道—路运输?证   !  :第五:十九条  违反本条!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!、第三?。项、:第四项、第五项【和第四?十二条第《。一项:、第三项《。至第九项规定的责】令限期改正处以【20:0元以上5》0,0元以下罚》款情节严重的暂扣】从业资格证5至【10日 !    《违反本条例四—十一条第六项和第四!。十二条第十》项规:。定的责令改正处【以50元以》上,2,。00元以下罚款【    ! 第六十《条  城市》公共交通车》辆发:生交通事《故,致他:人伤亡后逃逸的除】按照道路交通—安全法律、法规【。处罚:外吊销?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证!对其所属《的公共汽《车客运经营者处【以,2万元以《上5:万元以下罚》款对其?所属的?。出租汽车客运—经营者吊《销该车?的道路运输证— 《 ,  :   第六十一条 ! ,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未取得城市公共【。交通经营许》可从事?城市公?共交通经营活—动的可以暂扣—车辆没收违》。法所:得处以1万元以上5!万元以?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!没,收专:门,用于从?。事无照经营》的车辆 《 《 , ,   违反》本条例规定未—。取得公共交通经【营许可在车辆—上使用顶《灯、计价器》、服务标《。志,等的没收其使—用,的顶灯、《计价器、服务标志】等 《     【第六十二条  客】运管理机构》。工作人?。。员违:反本条例规》定,,滥用?职权、?玩忽职守、徇私【舞,弊、索贿《受贿尚不构成—犯罪的?,依法给予行—政处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