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湿】地,公园保护管理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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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2,013年7》。月3日贵阳》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!大会:常务委员会第—十四次会议通过【 2013年9月】27日贵州省第十】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。务委员会《第四次会议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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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一条 》 为了加强》。湿地公园的保护【和管理推进生—。态文明城市》建设:根据有关法律—法,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!际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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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条 本市—行政区?域内湿地公园的【规划、建设、—保,护和管理《适,用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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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定!所称湿地公园是【指,。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!用湿地为目的以天然!或者人工《形成的湖泊、河流、!。库,塘、沼?泽,地等:生态资?源为依托经过批准】。。进行适度建设—形成的可供开—展游览休《闲、宣传教育、【科研、监测等活动的!特定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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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, 湿地公园的规】划、建设、》保护和管《理应当遵循保—护优先、科学—恢复、合理利—用、持?续发展的原则充分体!现资源优势、地【方特色和功能定【位
】 第四条 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?应当将湿地公—园规划、建设、【。保护和管理纳入国】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!划所需资金列入【同级财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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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公!民、法人和其他组】织捐资或者》投,资湿地公园的保【护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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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五条 县级!以上:人民政府湿地公园】行,政主管部《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!湿地:公园的监《督和管理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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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湿地—。公,园管理机构》在湿地?。公园行政主管—部门的指导、—。监督下负责湿地公】园保:护管理的《具体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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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规划—。、住建、《水利、国土、农业、!公安、城管、旅【游、工商等行政管】。理部门依据各—自职责做好湿地公】园的保护和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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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六条 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有保护湿《地公园生《态环境、人文历【史、自然风》貌、环境卫生和【公共:设施的义务有权【举报、制《止损害和破坏—湿地公?园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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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!建设湿地公园应当编!制,。湿地公园《规划湿地公园—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!详细规?划,
! 湿地公园》规划:编制应?当符合土《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!市,总体规划和》生态文明城市建设】规,划并且与环境保护】、绿地建设和水资】源保护利用等有关】规划相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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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 申】请设立国家级、【省级:湿地公园按照国家】、省的有关规—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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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申请:设立:市,、县级湿地公园【由同级湿地公园【行政主管部》门,按照规定条》件组:织论证、《评价符合条件—的报同级人》民政府予以确认并】且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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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九条— 土地、水域和地!面附着物权属明【确,并且具备下列—条件的可以申请【。设立市?、县级湿地公园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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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湿】地生物多样性—较为丰富《生态系统具》有,一定的典型性、代表!性、示范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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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《。 (二)湿地【具有科学研究—、历史文化等—价值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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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— (三)《适宜开展游览休闲、!湿地:科普宣传教育—。等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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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湿》。地公园?的规模市级不低于1!5公顷县级不低于1!0公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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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 —。。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!湿地公园《规,划组织有关行政管理!。部门:划定湿地公园绿线控!。制范围和规》。划建设?用地红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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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湿!地公园的《保护管理需要—可以:在湿地公园周边划】。定外围保护》地带实施《建设控制管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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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一《。条, 湿地公园总体规!划由湿地公园行政主!管部门?会,同城乡规划等行【政管理部门》编制按照规》定报经批准》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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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!地公园经确认设立公!布后申请人或者【。湿地公园管理机构】应当于一年》内编:制完:成详:细规划按照规定【报经批?准实施并且报—所在:。地湿地公园行政【主,管部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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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二条 【确,因保护和管理需【要调整湿地公园总】体规划变更湿地公】园范围或者撤—。。销已经建成的—湿地公园《的由确认设立—。湿地公园《的人民政府报告同级!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:委,。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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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三条 ? 湿地公园管理机构!应当履行下列—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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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一)宣传和贯—彻有关湿地资源保护!和管理的法》。律、法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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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协同编【制和实施总体规划】组织:实施详细规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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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》三)建立保护和【。管理制?度明:确和落?实管理?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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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(四)管理、维【护和完善《。公,园配套设《施;
!。 》 (五)维—。护公园公《共秩序制定和—实施安全应》急,预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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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《标定、设《立,界桩、?界碑;
! — (?七):设置游?客须知、示意—。图、指示牌公布收费!项,目、标准、依—据和:服务监督电》。话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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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八)【配备、?培训导?游、解说和技—术人员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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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四条 湿地—公园管理机构应【当在湿地公园—内,设置生态宣》传教育设《施提供文明、健康】、生态、《环保:的游览休闲等服【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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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五条 湿地公【园,可以根据实际—划分为保《育区、恢《复区、宣传教—育展示区、合理利用!区和管理服务区【等实行?分区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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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(一)保!育区只?能,。。开展必要的》保护、监《测,等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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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》),。恢复区只能》开,展培育、恢复—湿地的活《动;
《
《 — (三)宣传教】育展示区可以—开展以生态展示、科!普教育为主》的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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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?四)合理利用区可】以开展不损害湿地】生态系?统功能的生态旅【游等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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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五:),管理服务区可—以开展接待》和服务等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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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,十六条 根—据保护和《管理的需《要湿地公园可以实行!区域修复、》区域:关闭制?度可以限制进园客】流量
《
》 修复》、关:闭的区?域和最大客流—控制人数《由,湿地公园《。管理:机,构报:主管部门确定并且】公告:
】 第十七条 确!需在湿地公园—引入外来《物种:的湿地公园管理机】构应当依法报有关行!政管理部门审—批并且建《立外:来物种的信息系统】实施动态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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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八条 湿】地公园管理机—构以及有《关行政管理》部门:应当加强《湿地公园及其—外围保?护,地带的植树绿—化和病虫害防—治工作保护》好,植被和动植物物种】的,生长、?栖息和繁衍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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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严格控制在》湿地公园内采集植物!资源确需在湿地公】园内采集植物物种】、,。标本、药材》、植物繁殖材料和】。其他林副产品的应当!经湿地公园》管理机构同意—后在:指定的范围、—地点:限量: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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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九条 禁【止在湿地公》园内捕捉陆生野【生动:物严格控制在—湿地公园内》捕捞水生动物确【需捕捞的应》当经:湿地公园管理机【构同意在指定的范】围、地?点限量捕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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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湿!地,公园管理机构同意禁!止在湿地公园内放生!动物:
! 第二十条 湿】地公园?内水体的《水流、水源和水【面应当保持》生态原状除》依据规?划进行建设》或者整修、利用外不!得擅自占《用、围圈、填埋、】堵截、遮掩水体、水!面等确需对水—体、水面《进行整修或者—利,用的:应当经湿《地公园?管理机?构同意?。并依法办理》相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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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禁止在湿地公园【。及其外围保护—地带倾倒固》体废物?或者超标排放—。污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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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二十:一条 湿地公【园内:禁止下列行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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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采摘【花,木、践?踏花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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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(二:)在未经允许的【区域宿营、烧烤、】吸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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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!)在未经允》许的河段或者水【域钓鱼、游泳、划】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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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未》经允许使用扩音设】备;:
! ? , ,(五)洗涤、漂染乱!扔垃: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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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六】)损毁绿《化、:公共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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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七:)开(围《)垦湿地《改变湿地用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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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八)】取土、挖砂、采石】;
】 【(九)违反法律、】。。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有,关行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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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二条 湿地—公园的建设应当【。。符合湿?地公园规划和国家、!省,的有关标准、规范保!持湿地生态系统结构!和功:能的完整性维护生】物多样性等生态特征!并且与?周,围环境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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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!符,合湿地公《园规划的《建设:。项目建设单位和【。个人应当《。制定方案采取—措施:保,护湿地风景资源和】自然生态环》境建设活《。动结:束后应当及时—清理场地恢复—原状
! 第二十三条 !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根据湿地《公园:。规划调整湿地公园】内农业种养》。结构引导生产、经营!者从事?与湿地生态保护【。相,协调的种植、—养殖活动发展—生态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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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因湿地公园【的保护和修复需要】限制湿地公园—内原有生产》、经营活动给生产、!经营者带来损失【的应当依照有—。。关规定给《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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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四条 —湿地公园内经—营网点的设》。置应当符合湿地公园!规划、分区管理要】求和公园管》。。理法规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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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经营者应当》在营业执《照,核定的?经营场所和》。经营范围从事—经营活动禁止擅自】搭棚、摆摊、设点】以,及在经营场所外兜售!商品
! 第二十五【条 : 除应急《抢险等?执,行公务的机动车【辆,和残疾人专用车、儿!童车、保《洁车等非机动车【辆外:其他:车辆未经湿地—公,。园,管理机构同意不得】。进入湿地公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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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【公园的车辆应当按照!规,。定的时间、路线、】速度行?驶,。在指定?的地点停放》
! 第二十六条— 在湿地公园【内开展公益活动【应当经湿地公园管】理机构同意;临【时举办一次》性的商业《性活动?应当: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。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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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:十七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以及湿【地公园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!协调、检查》。、考核、投诉受【理等:工作制度加强对【湿,地公园保护和管【。理工作?的监督、检》查和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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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二十八条 —湿地公园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定期组织【对本行政区域—内湿地公园》的湿地水环境、生】态特:征、:植被演替和保—护类群?等资源动态变化【进行调查、评—估和监?测建立湿地公园【生态资源档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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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湿地公园行政主管】部门在调查》、评估、监测以【。及日常监督管理工】作中发现《湿地:功能退化《或者遭破坏等情况的!应当组织湿地—公,园管理机构等有【关,单位有针对性地采取!栖息地营造》、植被恢复、—补充来水、污染【控制、生《物防控等工》。程、技术或》者综合性《措施进行保护和修】复,
— 第二十九】条 违反本—。规定第十九》条第一?款规定?在,湿地公园捕捉陆【生野生动《物或者未经同—意捕:捞水生动物的责令】。立即改正予以警【告;拒不《改正的处以》5,0元以上3》00:元,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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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三十条 违反本!规定第十九》条第二?。款、:第二:十一条第《一项至六项规定【的责令立即》改正予?。以警告;拒不改【正,的处以50元以上】200元以下—罚款:;造成损失的依法赔!偿
! 违反本规定【第二:十条:第一款规定擅自【占用、围圈、填【埋、堵截、遮—。掩水体、《水面或?者违反第二十一条第!七项、第八项—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!予,以警告?;拒:不改正的处以50】0元以上2》000元以下罚款】。;,造成损失《的,依,法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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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一条 【违反本规定第二【十四条?第二款?规定擅自搭棚、摆摊!、设点以及在经营场!所,外兜售商品》的责令立即改正【予,以警告;拒不改正】的予:以取缔并处以2【00元以上1—000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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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二条 !违反本规定》。第二十五条》第二:款规定的责令—立即改正予》以警告?;拒不?改正的处以50【元以:上200元以下罚】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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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十三条 【 符合法《。定条件的湿地公园管!理机构?可,。以按照本规定实施行!政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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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】本规定的其》他行为由有关—。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!关法律?。、法规?的,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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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四《条 湿地公园【行政主管《部,门,。。和,管理机构的工—作人员?。不,履,行,规定职责玩忽职【守、徇私枉法、【滥用职权的依法【给予行政处分—
— 第三十五】条 本规》定自:2013年12【月1日起施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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