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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贵阳市湿地!公园保护管理规【定 《 《。。。 201—3年7月3日—贵阳市第十》三,届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十:四次会?。议通过 《2013年9月【27日贵《州省:第十二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四次会?议批准 —    】 第:一条 ? 为了加强湿地【公园的保护和管理】推进:生态文明城市—。建设根据有关法【律法规的规定—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规定【   】 , 第二条  本市行!政区域?内湿地?公园:的规划、建设、【保护和管理适用本规!定   !  :本规定所《。。称湿:。地公园是指以有效保!护和合理利》用湿地为《目的:。以天然或《者人工形成的湖【泊、河流、库—塘、沼泽地等生态】资源为依托经过【批准:进行适度建设形成】的可供开《展游览休闲、宣传】。教育、科研、—监测等?活动的特定区域 】  — ,  :第三条  湿地公】。园的规划、建设、保!护和管理《应当:遵循保护《优先、科学恢复【、合理利用》、持续发展的原则】充分体?现资源优势、地【方特色和功》能,定位 【     》第四:条  ?县级以上《人民:。政府应当将》湿,地公园规划、—。建设、保《护和:管,理纳入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计划—。所,需资金?列,入同级财政预算【。 》     》鼓励公民、法人【和其他组织捐资【。。。或者投资湿地公园的!保护和?建设 》 :  :。   第五》条  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湿!地公园?行政主?管,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湿地公园【的监督?和管理 】。     湿地公园!管理机?构在湿地公园行政】主管部门的指导、监!督下负责湿地公【园,保护管?理的具体《工作 ?  —   规划、住建、!水利、国土、农【业、公安、》城管、旅游、工【商等:。行政管理《部,门依据?各自职责做》好,。。湿地公?园的:保,护和管理 】。。。  ? ,  第六条  【任何单位和个人【都有保护湿地公【园生态环境、人【文,历,史、:自然:风,貌、环境卫生和公】共设施的义务有权】举报、?制止损害和》破坏湿地公园—的行为? —。。  :  第七条》。  :建设湿地公园应当】编制湿地公园规划湿!地公:园规划分《为总体规划和—详细规划 — ?   ?  湿地《公园:规划编?制应当符合土地利】。用总体规划、城市】总体规划和生态文明!城市建设规》划并且与环境保护、!绿地建?设和水资源保护利】用,等有关规《划相衔?接, —    第八条 】 申请设立》国家级、省级湿【地,公园按照国家、省的!有关规定执行 !     申】请设立市、县级【。湿地公园《由同级湿地公园行】政主管部门按照规】定条件组《织论证、评价—符合条件《的报同级人民—政府予以确认并且】公布 】    《第九条  土—。地、水域和地—面附着物权属—明确并且具》备下列条件的—可以申请设》立,市、县级湿地公园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湿地生物多样性】较为丰富生》态系统具有一定【的典型性、代—表性、示范性—。;  】 ,   ?   (《二)湿地《具有科学研》究、历史文化等价】值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,。 (:三)适宜开展游览休!闲、:湿地:科普宣传教育—等活动 !    湿》地公园的规》模,市级不低于15公顷!县,级不低于1》0公顷?   】  第十条  县级!。。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:。根据湿地公园规划】。组织有?关行政管理部门【划定湿地公园绿【线控制范《围和规划建设用地红!线, 》     县级以】上,人民政府根》据湿地公园》的保护管《理需要可以在湿地】公园周边划定外围保!护地带实《施建设控制管理【 ,  —  :。 第十一条》 , 湿地公园总体【规划由湿地公—。园行政主管部—门会同城《乡规划等《行政管理部门编【制按照规定报经批】准实施 —。 :  :   湿地》公园经确《认设立公《布后:申请人或者湿地公园!管理机?。构应:当于一年内编制完】成详细规划》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实!施并且报所在地湿】地公园行政主管部门!。 》   ?  第十《二条  确因—保护和管理需要【调整湿地公园总体】规划变更《湿地:。公,园范围或《者撤销?已经建成的湿—。地,公园:的由确认设立湿地公!园的人民政》府报:告同级人民代—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 !  :   第十三条  !湿地公园管理—机构应当履行下列】职责  !  :   ? , (一)宣传和【贯,彻有关湿地资—源保护和《管理的法律、法规;! 《   《。  :    《(二)协同编制【和实施?总体规划《组织实?施详细规划; 】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三,)建立保护和—管理制度明确—和落实管《理责任; —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。四)管理、》维护和完善公园配套!设施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五)维护公园公共秩!序制定和实施安全应!急预案;《 :   — ,。     (六【)标定、设立界桩】、界碑; 】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七)设置游客须!。知、示意图》、指示牌公布收费项!目,。、,标准、依据和服务监!督,电话; 【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《(八)?配备、培训导游、】解说和?技术人?员等 】。   ? 第十四条 — 湿地公园》管理机?构应当在湿》地公园内设置生态宣!传教育设施》提供文明、健康、生!态、环保的》游览休闲等服务 ! ?     第十【五条  湿地公园】可以:根据实际划分为保】育区、?恢复区、宣》。。传教育?展示区、合理利用区!和管理服务区等【实行分区管理 !。 :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一)保育】区只:能开展?必要的保护、监【测等活?动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恢复区只能开】展,培育、?恢复湿地的活—。。动; —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三)宣传!教育展示区可以开】展以生态展示、科普!教育为主的活—。动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四)合?理利:用区可以开》。展不损害湿地—生态系统功能—的生态旅游》等,。活动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五)管【理,服务:。区可以开展接待和】服务等活动 !  ?   第十六条【。  根据保护和管】。。理的需要湿地公【园可以实行区域修复!、,区域关闭制度可以限!制进:园客:流量 】。  :  :修复、关闭的区域和!最大客?。流控制?人数由湿地公园【管理:机构报主《管部门确定并且【公告 《     第!十七条?  确需在湿地公园!引入外?来物种的《湿地公园管理机【构应当依法报有【。关行政管理部—门审批并且建立【外来物种的信息系】统实施动态监控 !  》   ?第十:八条  湿地公园】管,理机构以《及有关行政管理【部门应?当加强湿地公园及其!外,围保护地带的植【树绿化和《病虫害防《治工:作保护好植被和动】植物物种的生长、栖!息和繁衍《环境: , : ?   ?。 严格控制在湿【地公园内采集植【物资源确需在—湿地公园内采集【植物:物种、标《本、:药材:、植物?繁殖材料《和其他?林副产品《。的应当经湿地公【园管理机构》同意后在指》定的范围、地点【限量采集 【 ?    第》十九条  禁止在】湿地公园内》捕捉陆生《野生动物严格控制】在湿:地公园内捕捞水生】动物确需捕捞的应】当经湿地公》园管理机《构同意在指》定的范围、》地点限量捕捞— , :   》。  未经湿》地公园管理机构【同意禁止《在湿地公园内放生动!物 —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条  ?。。湿地公园内水体【的水流、水源和水】面,应当保持生态原状】除依据规划进—行建设?或者整修《、利用外不得擅自占!用、围圈、填埋【、堵:截,、遮掩?水体、水面等确【需对水体、》水面进行《整修或者利》用的应当经湿—地公园管理机构同】意并依法办理相【关手续 】     禁止【在湿地?公园及其外围保【护地:带倾倒固体》。。废物或?者超标排《放污水 !    第二十一条!  :湿地公园《内禁止下列行为 】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采摘花木【、践踏花圃; 【   【  : ,   (二)—在未经允《。许的区域《宿营、烧烤、吸【烟; 】 ,。    《。。   (三)—在,未经:允许的?河,段或者水域钓鱼、游!泳、划?船; 》 :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)未】经允:许使用扩音设备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五)】。洗涤、漂染》乱扔垃圾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(六《)损毁绿化、公【。共设施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七)开【(围)垦湿地改变】湿地:用途; !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(八)】取土、挖砂、采石】; 》 :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九)违反】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有《关行:为   !  第二十二条  !湿,地公园的建》设应当符合湿地【公园规划和》国家、省的有关标】准、规范保持湿地生!态,系统结构和》功能的完整性—维,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!特,征并且与《周围:环境相协调》 ? ,   《  实?施符合?湿地公园规划的建】设项目建《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制!定方案?采取措?施保护湿地风—景资源?和自然生态环境建设!活动结束后应—。当及时清理》场地恢复原状 】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?应当根据湿地公园规!划,。调整湿?地公园内农业种【养结构引导生产、】经营者从《事与湿地生态保【护相协调的种植、养!殖活动发《展生态农业 】 ?    因》湿地公园《的保护和修复—需要限制湿地公园内!原有生产、经营活】动给生产、经—营,者带来损失的—应当依照有关—规定给?予补:偿 : 》 ,   第二十四条】  湿地公》园内经营网点—。的设置应当符—合湿地公园规—划、分?区,管理要求《和公园管理法规的有!关规定 《。 》    经营者应当!。在营:业执照核《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!范围从事经营活【。动禁止?擅自:搭棚、摆《摊、设点以》及在经营场所外兜售!商品  !   第二十—五,条  除应急抢【险等执行公》务的机动车辆和残疾!人专用车、儿童车】、保洁车等非机【动车辆外其》他车辆未经湿地公园!管理机构同意不得】进,入湿地公园 】     【进,入公园的车辆应当按!照规定?。的时间、路线—、速度行驶》在指定的地点停放】。 ,  —   ?第二十六条  在湿!地公园?内开展公《益活动应当》经湿地公园管理机】构同意;临时—举,。办,一次性的商业性【。活,动应当经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。批准 》 :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七!条 : ,县级以上人民—政,府以及湿地公—。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建立:协调、检查、考核】。、,投诉受理等工作制】度加强对《湿地公园保》护和管?理工作的监督—、检查和指导— ? ,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八?条  湿地公—。园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应,当定期组织对本行】政区域内湿地公园】的,湿地水环境》、生态特征、植被演!替和保护类群—。等,资源动?态变:化进:行,调查、评估和监测】建立湿地公》园生态资源档案 】 ?  ?。   湿地公园行政!主管部门在调查、】评估、监测以—及日常监督》管,理,工作中?发,现,湿地:功能退化或者—遭破坏等情》。况的应当组织湿地公!园,管理机构《等有:。。关单:。位有针对性》地采取栖息地营造】、植:被恢:复,、补充?来水、污染》控制、生物》防控等工程、—技术或者综合性措】施进行保护和修复 ! ?。     第【二,十九条 《 违:反本规定第十九【条第一款规定在湿地!公园:捕捉陆生野生动物】或者未经《同意捕捞水生动【物的责令立》即改正予以警告【;,拒不改?正的处以50元以上!300?元以:下罚款 】   ? ,。 第三十《条  违反本规定第!十九条第《二款、?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!六项规定的责令立】即改正予以警告;】拒不改正的处—以50元《以上2?00元以下罚—款;:。造,。。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! ?。。 :。 ,   违反本—规定第二《。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!占用、围圈》、填:埋、堵截《。、遮掩水体、—水,。面或:者,。违反第二十一条第】七项、第八项规【定,的责令?立,。即改正?予以警告;拒不改正!的处以5《。00:元以上2000元以!下罚款?;造:成损失的依》法赔:偿,  【   第《三十一条  违反】本规定第二十四【条第二款规定擅自】搭棚、摆摊、设点以!及在经营场所外兜】售商:品的责令《。立即改?。。。正予以警告;拒不】改正的予以取缔并】处以200元以上1!0,00元以下》罚款  !   第三十—。二条  违反本规定!第二十五条第二【款规定的责令立【即改正予以警告;拒!不改正的处以50元!以上200元以【下罚款 —     第】三,十三条  》符合法?。定条:件的湿地公园管理】机构可?以按:。照本规定实施行【政处罚? ,   【。。  违反本规定的其!他行为?。由有关?。行政管理《部,门按照相关法律、法!规的规?定处罚 》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《四,。条  湿地公园行政!。主,管部门和管理—机构的工作》人员不履行规定职责!玩忽职守、徇私【枉法、滥用职—。权的依法给予行【。政处分 》   —。  第三十五条【  本规定自—2013年》12:月1日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