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—市湿地公园保—护管理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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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—13年7月3日贵】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。第十四次会议通【过 201》3年:9月27日贵州省第!十二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!次会:议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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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! 为了加强—湿地公园的》保护:和管理推进生—态文:明城:。市建:设,根据有关法律—法规:的,规,。定结: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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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条 本市行政区!。域内湿地公园—的规划?。、建设、保》护和管理适用—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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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定】所称:湿地:公园是指以有效保护!和合理?利用湿地为目—的,以天然或者人工【。形成的?湖泊、河流、—库塘:、,沼泽地等生》态资源为依》托经过批准进行【适,度建设形成的可【供开展游览》休闲、宣《传,教育、科研、—监测:等活动的《特定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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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条? 湿地公园的规划!、建设、保护和管理!应当:遵循:保,护优先、科学—恢复、?合,。理利用、持续发展的!原则充分体现资【源优势、地方特色和!功能定位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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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应当将湿《地公园规《划、建设、保护和管!理纳:入国: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!划所:需资金列入同级【财,。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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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鼓?励公民?、,法人和其他组织捐】资或者投资湿地公】。园的保护《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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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条?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湿地公】园行政?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。政区域内《湿地公园的监督和管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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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湿地《公园管理机构在湿地!公园行政《。主管部门的指导、监!。督,下负责?湿地公园保护—。。管,理的具?体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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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】划、住建《、水利?。、国土、《农业、公安、城管、!旅游、工商等行【。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!职,责做好湿地公园的】保护和?管理
】 第六条【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都有保护—湿地公园生态环境、!人文:历史、自《然风貌、环境卫生和!公共设?施的义务有权举【报、制止损害和破】坏湿地公园的行为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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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《条 建设湿—。地公:园应当编制湿地公园!规划湿地公园—规划分为《总,。体,。规划和详细规划【
! 湿地公园》规划编制应当符合土!地,利用总体规划—、城市?总体规划和》生态文明城市建设】规划并?且,与环境保护、绿地建!设和水资源保护利】用等有关规划—相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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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《 申请设立国家级、!省,级湿地公园按—照国家、省》的有关规定执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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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申请设立【。市、县级湿地公园由!同,级湿地?公园行政主》管部门按照规定条】。件组织?论,证、评价《符,合条件的报同级人民!政府予以确认并【且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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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九条 土—地、:。水域:和地面附着物权【属,明确并且具备—下,列条件的可》以申请设立市、县】级湿地公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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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:。 《(一)?湿地生物多》样性较?为丰富生《态系统具有》一定的典型性、代】表性、?示范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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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(二)?湿地具有科学研究、!历史文化等价—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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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: (三)适—宜开:展游览休闲、—湿地科普宣传—教育等活《动
【 湿地—公园的规《模市级不低于1【5公顷县级不低【。于10公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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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! , ,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《应当根据湿地公园】规划组织有》关行:政管理部门划定【湿地:公园绿线控制范围和!规划建设用地红线】
—。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根据—湿,。地公园的保》护管理需要可以在】湿地公?园周边划定外围保护!地带实施建设—控制管理
】
第十】一条 湿地公【。园总体规划由—湿地公园行政主【管,。部门会同城》乡规划等行政管理】部门编制按照—规定报经批》准,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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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湿地公园经确【认设立公布》后申请人或者湿地】公园管理机》构应当?于一:年内编制完成详【细规划按照规定报经!批准实?施并且报所在地湿地!公园行政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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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十,二条 确》因保护和管理需要调!整湿地公园》总体:规划变更湿地—公园范围或者—撤销已经建成的【湿地公园的由确认设!立湿地公《园的人民政》府报:告同级?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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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三条 湿】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!履行下列职责
】
】 : (一)》宣传和?贯彻:有关湿地资源—。保护和管理的法【律、法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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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(二)协同编制和】实施:总体规?划组织实施详—。细规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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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三—)建立保护》和管理制度明确和落!实管理责任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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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四)管理、维】护和完善公园配【。套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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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(五)维!护公园?公共秩序制定和实施!。安全应急预案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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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六)标定、设立界!。桩、:界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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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设置!。游客须?知、示意图、指示牌!公布收费项目、标】准,、依据?和服:务监:督电话;
】
— , (《。八)配备、培训【导游:、解说和技术人【员等
【
》第十四条 —湿地公园管》理机构?。应当在湿地公园【内设置生态宣传教育!设施提供文明、健康!、生:态、环保的游览休】。闲等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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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五?条 湿地公园【可以:根据:实际划分为保育区】、恢复?。。。区、宣传教育展【。示区、合理利—用区和管理》服务区?等实行分区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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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?保,育区:只能开展必要的【。保,护、监测等》。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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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恢复区只!能开展培育、恢复】湿地的活动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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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三)宣?传教育展《示,区可以开展以生态】展示、科普教育为主!的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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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合【理利用区可》以开展不损害湿地】生态系统功》能的生态旅游—等活动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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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五)管理服务!区可以开展接待【和服务等《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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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【。 根据保护和—管理的需要湿地公】园可以实行区域【修,。复,、区:域关闭制度可以【限,制进园客流》量
! 修复《、关闭的区域和最大!客流控制《。人数由?湿地公园管》理机构报《主管:部,门确定并且公—告
】 第十》七条: 确需在湿地公】园,引入外来物种的湿】地公园管理机—构应当依法》。报有关?行政管理部门审【批并且建立外来【物,种,。的,信息系统实》施动态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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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八条 湿【地公园管理》机构以及有关行政管!理部门应《当加强湿地》公园及其外围保护】地带的植树绿—化和病虫害防治工】作保护?好植被和动植物物种!。的生:长、栖息和》繁衍环境《
【 ?严格控制在》湿地:公园内采集植物资源!确需:在湿地公园内—采,。集,植物:物种、标本、药【材、植物繁殖材料】和其:他林副产品的应当经!湿,地公园管理机构同意!后在指定的范围、】地点限量采集
】
》 第十九条 】 禁:止在湿地公》园内捕捉陆生野【生动:物严:格控:制在湿地公园内【捕捞:。水生动?物确需捕《捞,的应当经湿地—公园管?理机构同意在指【定的范围、地—点限量?捕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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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—经湿地公园》管理机构同意禁止】在,湿地公园内放生动】物
! 第?二十条 湿地公园!内,。水体:的水流、《。水源和水面应—当保持生态》原状除依据规划【进行建设或者整【修、利用外不得擅自!占用、围圈、填【。埋、堵截、遮掩水】体、水面等确需对水!体、水面进行整修或!者利用的应当经湿】地公园管理机构【同意并依法》办理:相关手续
】
: 禁》止在湿地公园—及,其外围保护地带【倾倒固体《废物:或者超标排放污【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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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一《条 ?湿地公园内禁止下】列行为
】。。。。
, (!一)采摘花木、践】踏花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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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?在未经允许的区域宿!。营,、烧烤、吸烟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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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三)在【未经允许《的河段或者水—域钓鱼、游泳—、划船?;,
— 》 (《四)未经允许使【用,扩,音设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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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】(五)洗涤、漂染乱!扔垃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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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(六:。)损毁?绿化、公共设—施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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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》七,)开(围)垦—湿,。地改变湿地用—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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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八)取土、挖】砂、采石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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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九)违】反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有关行为】
— 第二十二】。条 湿地公园的】建设应当符合—湿地:公园规划和国—家、省的有关标准、!规范保持《湿地生态《系统结?。。。构和功能的完整性维!护生:物多样性等生态特征!并且与周围》环境相协《。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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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实施符合湿地公园】规划的建设项目建】设单位和《个人:应当制定方案采取措!施保护?湿地风景资源和自】然生态环境建—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!时清理场地》恢复原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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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》三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:政府应当根据湿【地公园规划》调整湿?地公园内《农,业,种养结构引导生产】、经营者从事与【湿地生态《保护相协调的—种植、养殖活动发】展生态农《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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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因湿地》公园的?保护和修复需要【限制湿地《公园内原有生产、经!营活动给生产、经营!者带:来损失的《应当依照《有关规?定给予?。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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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四条 湿】地,公园内经营网—点的设置应》。当符合湿地公园规划!、分:。。区管理要求》和公:园管理法规》。。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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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经营者应当在营】业执照核定》。的经营?场,所,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!活动禁止擅》自搭棚、摆摊、设点!。以及:。。在,经,营场所外《兜售商?品
! :第二十五条 除应!急抢险?等执行?公务的?机动车辆《和残疾人专》用车:、儿:童车:、保洁?车等非机动车辆外其!他,车辆未经《湿地公园管理机构】同意:不得进入《湿地公园《
【 , 进入公园—。的车辆应当按照【规定的时间、路线、!速,度行驶在指定的地】点停放
! 第二十六条!。 在湿《。地,公园内开展公—益,活动应当经湿—地公园管理机—构同意;临时举【办一次性的》商,业性活动应当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批准
! 第二十七条!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。府以及湿地公园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建立】协,调、检查、考核、】投诉受理等工—作制度加强对—湿地公园保护和【管,理工作?的监:督、:检查和指《导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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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八》条 : 湿地公园行政【主,管部:门应:当定期组织对本行政!区域内湿地公园【的湿:地水环境、》生态特征、植被演替!和保护?。类群等?资源动态变化进【行,调查、评估和监测建!立湿地公园生态【资,源档案
!。 湿地公园】行政:主管部门在调查、】评估、?监测以及《日常监督管》理工作中发现湿地】功能退化《或者遭?破坏等?情况的?应当组织湿地—。公园管?理机构等有关单【位,有针对性地》采取栖息地营造、植!被恢复、补充来【水、污染控制、生物!。防控等工程、技术】或者综?合性措施进行—保护和?修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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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九条 违—反,本规:定第十九条第一【。款规定在湿》地公园捕《捉陆生野生动—。物或者未经同意捕捞!水生动物的责令【立即改正予以警告】;拒不改正的—处,以50?元以上300元以下!罚,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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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条 违反本规!。定第十九条第二款、!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!六项规定《的责令立即改正【予以警?告;拒不改正的处以!50元以上200元!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!的依法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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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【本规定第二十—条,第一:款,规定擅自占用—、围:圈,、填埋、堵截—、遮掩水体、—水面或者违反—第,二十一条第七项【、,。第八项规定的责令】立即改正予以警【告;拒不改正的处以!5,00元以上2000!元以下罚款;—造成损失的依—法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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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,十一条 违反本】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!款规定擅自搭—棚、摆摊、》设点以及在》经营场所外兜—售,商品的责令立即【改正予以警告;【。。拒不改正的予以取缔!。并处以200元【以上100》0元以下《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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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:三十二条 违【反本规定第二—十五条第二款—规定:的,责令:。立即改正予以警【告;:拒不改?正,的处以50元以上】200元以》。下罚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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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三条 》 ,符合法定条件的湿地!公园管理机》构可以按《。。。照本规定实施行政】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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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—反本规定的》其,他行:为由有关《行政管?理部门?按,照相:关法律?、法规的《规定: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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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三十四?条 湿地公园行政!主,管部门和《。管理机构《的工作人员不履行】规定职责玩忽职【。守、:徇私枉法《、滥用职权的依【法给予?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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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三?十五条 本—规定自2013年】1,2月1日起施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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