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湿】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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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】3日:。贵,阳市:第十三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《务委员?会第十四《次会议通过 2【。013?年9月27》日,贵州省第十二届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四次会—。议批准?。
! 第《。一条 为了加强湿!地公园的《保护和管理推进生】态,文明城市建设根据有!关法律法规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。制定本规定》
【。 : ,第二条 》本,。市行政?区域内湿《地公园?的规划、建设—。、保护和管理适用本!规,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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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本规定所称》湿地:公园是指以有效保】护和合理利用湿【地为:目的以天然或—者人工形《成的:湖,泊、河流、库塘【、沼泽?地等生态资源—为依托经《过批准进行适度建】设形成的可》供开展游览休—闲、宣传《教育、科研、—监测等活动》的特定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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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?条 湿地》。公园的规划、建设、!保护和管理应—当遵循保护优—先、科学恢复、【合理利用、持续发展!的原则充分体现资源!优势:、地方特色和功【能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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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四条【 :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应当将《湿地公园《规划、建设、保护】和管理纳入国民经】济和社会《发展计?划所需资金列—入同级财政预算【
! 鼓励公民》、,法人和其《他组织捐资》或者投资湿》地公园的保护—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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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湿地公【园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!湿地公园的监—督和:管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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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—地公园管理机构在】湿地:公园行政主管部【门的指导、监督【下负责?湿地公园保护—管,理,的具体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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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【划、住建、水利、国!土,、农业?、公:安、城管、旅—。游、工商等》行政管理《部门依据《各自职责做好—湿,地公园?的保护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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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六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!保护湿地公园生态】环境、人《文,历史、自然》风貌:、环境卫生和公共】设施的义务有权举报!、制止损害和破坏】湿地公园的行为【
【 第《。七条 建设湿地】公园应?当编制湿《地公园规《划湿地公《园规:划分为总体》规划和详《细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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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湿地公园规划编制应!。当符合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、城市总体】规划和生态文明城】市建设规划》并且与环《境保护?、绿地建设和水资】源保护利用等有【关规划相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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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八条 申请设【立国家级、省级湿】地,公园按照国家、【省的:有关规定《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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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!请设立?市,、县级湿《地公园由同》级湿:地公园行政主—管部门按照规定条】件组织论《证、评价符合—条件的报《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确!认并且公《布
】 第九》。条 土地、水【域和地面《附着物权属明确并且!具备下?列条件?的可以?申请设立市、县级】湿地公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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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—湿地生?物多样性较》为丰:。。。富生态系统具—有一定的典型性、代!表性、示《范性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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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湿地具—有科学研究、历史文!化等:价值:。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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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(三?)适:宜开展?。。游览休闲、湿—地科普宣《传教育等《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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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地公园!的规:。模,市,级不低于15公顷县!级不低于《10公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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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条, 县?级,以上人?民政府应《当根据湿地公园【规划组?织有关行政管—理部门划《。。定湿地公园绿—线控制范《围和规划建设用地】红线
! :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根据湿地公园的保护!管理需要可以在湿地!公园周边《划,定外围保护》。地带实施建设控制管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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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一条 ? 湿地公园总体规划!由,湿,。地公园行政主管【部门会同城乡—规划等?行政管理部门—编制按照规定报经批!准,。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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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湿地公园经确】。认设:立公布?后申请人《或者湿地公》园管理?。机构应当于一年内】编制:。完成详细《规划按?照规定报经批准【实施并且报所—在地:湿地:公园行政主管部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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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《二条 《确因:。保护:。和,管理:需要调整湿地公园总!体,规划变更湿地公园】范围或?者撤销已经建—成,的湿地?公园的由确》认设立湿地公园的】人民政府报告—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《
! 第十三条 湿】地公:园管理机构应当履行!。下列职?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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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【(一)宣传和贯彻有!关,。湿地资源保护和管】理的法律、法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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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 (《二)协同《编,。制和实施总体规【划组织?实施详细规划—;
【 : ? , (三《)建立保护》和管理制度明确和】。落实管理《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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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四)!管理、维护和完善】公园配套《设施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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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五)维护】公园:。公共秩序制定和实】施安全应急预案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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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六)【标定、设立界桩【、界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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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》七)设置游客须知、!示意:图、指示牌公布收】费项目?、标准?、依据?。和服务监《督电:。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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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八)!配备、培训导游、解!说和技术人员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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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—四条 ? 湿地公园管理机构!应当在湿地公园内设!置生态?宣传教?育设施提供文—明、健康、生态、环!保的游?。览休闲等服务—
】 第十五条 【 湿地公园可以【根据实际划分—为保育区《、恢复区、宣传教】育展:示区、?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!务区等实行分区管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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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一!)保育区《只能开展必要—的保护、监》测等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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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恢复区只能!开展培育、恢复湿地!。。的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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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三)宣传教育—展示区?可以开展以生态展示!。、科普教育为主【的活动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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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四)—合理利用区可以【开展不损害湿—地生态系统》功能的生态旅游等】活动;
【
:。 》 (五)管理服!务区可以《开展接待和服务等】。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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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条 根据保护和】管理的需要湿地公园!可以实行区域修【复、区域关闭制【度可以限制进—园客流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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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】复、关?闭的区域和最大【客流控?制人数由《湿地公园《管理:机构报主管部—门确定并且公—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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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七,条 确需在湿地公!园,引入外来《物种:。的,湿地公园管理机【构应当依法报有关行!。。政管理部《门审批并且建立【外来物种的》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!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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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湿《地公园管理机—构以及有关行政管】理部门应当加强【湿地公园及其外围】保护地带的植树绿化!和病虫?害防治工作保护好】植被和动《植物物?种的生长、栖息【和繁衍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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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】格控:制在湿地公园内采】集植物资源确需在湿!地公园内采集植物】物种、标《本、:药材、植《物繁殖材料》和其他林副产品的】应当经湿地公—园管理机构同意后在!指定的范围、地【点限量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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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九条 】。禁止在湿地公园内】捕捉陆生野》生动物严格控制在】。湿地公园内捕捞水】生动:物确需捕捞的应当经!。湿地公园《。管理:机,构同意在《指定的范围》、地点限量捕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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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未经:湿地公园管理机【构同意禁止在—湿地公园内放生【动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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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二十条 湿—地公:园内水体的》水流、水源和水面应!当保持生态原状除】。依,据规:划进行建《设或者整修、利用】外不得擅自占—用、围圈、填埋、】堵截、遮掩水体、水!面等确需对水体【。。、水面进行整修或者!利用的应当经湿地】公园管理《机构同意《。并依法?办,理相:关手续
】
禁止在湿!地公园及其外—围保护地《带倾倒固体废物或者!超标:排放:污,。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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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二十一条 —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!行,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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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采摘花!木、践踏花圃;【
— (!二)在未经允许的区!。域宿营?、烧:烤、吸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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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】在,。未经允?许的河?段,或者:水,域钓鱼、游泳、划】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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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, (四)》未经允许《使用扩音设备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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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《五)洗涤、漂染乱扔!垃圾;
【。
》。 》(六)损毁》绿化、?公共设施;
】
! (?七):开,(围)垦湿》地改变?湿地用途;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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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八)取土、】挖砂、?。采,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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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 (:九)违反法》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有关行为
【
? 第二十【二,条, 湿地《公园的?建设应当符合湿【地公园规划》和国家、省的有关标!准、规?范保持湿地生态系统!。结构和功能》的,完整性维护生—物多:样性等生态》特征并且与周—围环境?相协调?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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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符合!湿地公园《规划的?。建设项目《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!制定方案采》取措施?保护湿?地风景资《源和自然生态环境】建设活动结束后【应,当及时清理场地恢】复原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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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:十三条 县级以】上人民政《府应当根《据湿地?公园规划调整湿地公!园内农业种》养结构引导》生产、经营者从事】与湿地生态保护相】协调的种植、养殖活!动发展生态》农业:
— 因湿—地公园?的保护和修复—需要限制湿地公【园,。内原有生产、经营活!动给生产、经营【者,。带来损失的应当【依照有关规》定给予补偿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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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。四条 湿地—。公园内经营》网,点,的设置应当符—合湿地公园规—。。划、分区管理要求】和公园管理法规【的,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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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!。营,者应当在营业执【照核定的经营场所】和经营范围》。从事经?营活动禁止擅—自搭棚、摆》摊、设点以及在【经营场所《外兜售商品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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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五条 除应急】抢险:等执行公务》的机:动车辆和残疾人专用!车、儿童车、保【洁车:等非机动《车辆外其他车—辆未经湿《地公园管理》机构同意不得—。进入湿地公园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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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进入公园》。的车辆应当按—照规定?。的时:间、路线、速度【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!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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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!条 在《湿地公园内开展【公益活动应当—经湿地公《园管:理机构同意;临时举!办,一次性的商业性【活动应?当经县级以》上人: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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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七条 — 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以?及湿地公园行政主】。管部门应当建—立协调、检》查、考核《、投诉受理》等工作制度加强对】湿地:公园保?。护和管理《工作:的监:督、检查和》。指,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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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八条 湿地!公园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应当定《。期组织对本》行政区?域内湿地公园的湿】地水环境、生—态特征?、植被演替和保【护类群?。等资源动态变化进】行调查、评估和【监测建立湿地公园生!态资源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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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】。地公园行《。政,主管部门在调查【、评:估、监测以及日常监!督管理工作中发现】湿地功能退化—或者遭破坏》。等情况的应当组织湿!地公:园管理机构等有【关单位有《针对性地采取—栖息地营造》、植被恢《复、:补充来水《、污染控制、生物防!。控,等工程、技术—或者综合性措施进行!保护和修复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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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!条 违反本规定第!十九条第一款—规定在湿《地公园?捕捉陆生野生动【物,。或者未经同意捕捞】水生动物的责令立】即改正予以警告【;拒不改正的处以5!0元以上300元】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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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条 违反】本规定第十九条【第二款、第二十【。。一条第一项至六项规!定的责令《立即:改正:予以警告;拒—不改正的《处以50元以上20!0元以下罚款;造成!损失:的依法赔《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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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!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!。。、围圈、填埋—、堵:。截、遮掩水体—、水面或者》违反第二十一条【第七项、第八项规】定的责令立》即改正予《以警告;拒不改正】的处以500元【以上:200?0元以下罚款;造】成,损失的依法》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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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三十:一条 违反—本规:定第:二,十四条第二款—规定擅自《搭棚、摆《摊、设点以及在【。经营场所外兜—售商:品的责令立即改【正予以警告;拒【不,改正的予《以取缔并处以200!元以上?100?0元以下罚款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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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:二条 违》反,本规定第二十五【条第二款规定的责】令立即改正予—。以警告;拒不改【正的:处以50元以上2】00元?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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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三十三条 符合!法定条件的湿地公】园管理机《构可以按照本规定实!施行政?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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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违?反本:规定的其《他行为由《有关行政管》理部门按照相关【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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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四条 湿】地公园行政主管部门!和管理机《构的工作《人员不履行规—。定职责?玩忽职守、徇私【枉法、滥用职权的】依法给予《。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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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五条 本规】。定自2013年12!。月1日起施》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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