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湿地!公园保护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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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2013年7—月3日贵阳市第十】三届:。人,。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!议通过 201【3年9月2》7日贵州省》。第十二届《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?第四次会议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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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条 ? 为了?加强湿地公园—的保护和管》理推进生态文明城】市建:设根据有《关法律法规的—规定结?合本:市实际制《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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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二条 本》市行政区《域内湿地公园—。的规划、建设、保】护和管理适用本规】。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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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本规定所称》。湿地公园是指以【。有效保护和合理【利用湿地为》目的:以天然或者人—工形成的湖泊、河】。流、库塘、沼—泽地等?生态:资源为依托经过【批,准进行适度建设形成!的可供开展》。游览休闲、宣—传教育、《科,研、监测等活动的特!定区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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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三条 湿【地公园的规划、建】设、保护《和,管理应当遵循保【护优:先、科学恢复、合理!利用、持续发展的】。原则充分体现资【源优势、《地方特色《和功能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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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。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应当—将湿地公园规—划、建设、保护【和管:理纳: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计划所需资金列入!同级财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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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《鼓励公民、法人和其!他组织捐资或—者投资湿地公—园的保护和建设【
— 《第五条?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湿《地公:园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本?行政区?域内湿?地公园?的监督和管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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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湿地公园管理机【构在湿地《公园行?政主:管部门的指导—、监督下《负责湿?地,公园保护管理的【具体工作
】
《 规划、住建【、水利、国土、【农业、公安、城管】。、,旅游、?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!依据各自职责做好】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!理
—。
》第六条 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!有保护?湿地公?园生态环境、人文】历史、自然风貌、】环境:卫生和公共》设施的义《务有:权举报、制止损害和!破坏湿地公园—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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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 ,第,。七条 建》设湿地公园应当【。编制湿地公园—规划湿地《公园规?划分:为总体?规划和详《细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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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湿地公园规划【编制应当符合土地】利用总体规划、城市!总体规?划和生?。态文明城《市建设?规划并且《与环境?保护、绿地建设和水!资源保护《利用等有关规划相】衔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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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】 申请设立国家级!、省级湿地公园按照!国家、省的有—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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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申请设立市!、县级湿地公园由同!级湿地公园行—政主管部门按照规】定条件组织论证【、评价符合条件的报!同级人民政》府予以确认并—且公布
!。 第九条 】 ,土地、水《域和地面附着物权属!明确并且具备—下列条?。件的可以申请—设,立市、县级湿地【公园
】 》 : (一)湿地生物】多样性较为》丰富生态系统具【有一:定的典型性、代表】性、示?范性;?
》。
?。 (【二)湿地具有科学研!究、:历史文化《等价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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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适—宜开展游览》休闲:、,湿地:科普宣传《教育:等活动
】
《 湿地公园的规模市!级不:低于15《。公顷县级不低—于10公《顷
【 第十条 】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!据湿地公园规—划组织有关行—政管:理部门划定》湿地公园绿》线控制范围和规划】建设用地红线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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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县级以【上,人民政府根》据湿地公园的保护管!。理需要可以在湿【地,公园周边划定外围保!护地带实施建设控制!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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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十一条 湿地!公园总体规划由湿地!公园行政主管部门】会同城?乡规:划等行政管》理部:门编制按《照规定?报,经批准?实,施
【 《湿地公?园经确?认设立公布后申请人!或者湿地公园—管理机?构应当?。于,一,年内编?制完成详《细规:划按照?规定报?经批准实《施并且报《所在地湿地公园【行政:。主管部门
》
— 第十二条【 确因《保护:和管理?需要:调整湿地公园—总体规划变更湿地公!园范围或者撤销已】经建成的湿》地公园的由确认设】立湿地公《园的:人民政府报告—同级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
! : 第十?三条 湿地公园】管理机?构应当履行下列职】责
【 》 (一)宣传】。和,贯彻有关湿地资源】保护和管理的法律、!法规;
】
? ,。 : (二)协同】编制和实施》总体规划组织实施详!细规划;
【
?。 【。 (:三)建立保》护和管理《。。制度明确和落实【管理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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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《四)管理、》维护和完善公园配】套设:施;:
】 (五)!维护公园公共秩序】制定和?实施:安,全应急预案;
【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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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六)标定、设立!界桩、界碑;
】
】 (七)【设置:游客须知、示意图、!指示牌?公,布收:费项目、标》准、:。依据和服务监督电】话;
! 《 (八)配备、!培训:导游、?解说和技术人员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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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十四条 湿地公!园管理机构应—。当在湿?。地公园内设置生态宣!。。传教:育设施?提供文明、健康【、生态、环保—。的游览休闲等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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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:五条 湿》地公园可以》。根据实际划分为保育!区、:恢复区、宣传—教育展示区、合理】利用区和管》理服:务区等实行分—区管理
【
】 (一)保—育区只?能开展必要》的保护、监》测等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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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二)恢复区【只能开展培育、恢】复湿地的活动;
】
《
, , ? (三)宣】传教:育,展示区可以开展以生!态展示、《科普教育为主的活动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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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合【。理利用区可以开【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!统功:能的生态旅游等活】动;
【
: : : (五)—。管理:服,。务,区可以开展接待和服!务,等活动?
【 , 第十六条 根!据保护和管理的【需要湿地公园可以实!行区域修复、区域】关闭制度可》以限制进《园客流?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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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修复、《关闭的区《。域和最大客流控制】人数由湿地公园管】理机构报主管部门确!。定,并且公告《
!。 ,第十七条 确需】在湿地公园引入外来!物种的湿地公—园管理机构应当依】。法报有关行政管理部!门审批并且建立外来!物种的?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!控,
【 第十》八条 《湿地公园管理机【构以:及有关行政管理部】门,应当加强湿地—公园及?其外围保《。护地带的《植树绿化和病虫【害防:治工作保护好植被和!动植物?物种的?。生,长、栖息和繁衍【环境
【
? 严格控制—。在,湿地公园内采集植】物资:。源确需在湿》地公园内采》集植物物《种、标本、药材、】植物繁殖材料和其】他林副?产品的应当经—湿地公园管》理机构同《。意后在指定的范【围、:地点限量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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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九条 —禁止在湿地公—园,内捕捉陆《生,野生动物《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!内捕捞水生动—物确需捕捞的—应当经湿地公园管】理机:构,同意在?指定的?范围、地点限量捕】捞
《
— 未经?湿地公园管》理,机,构同意禁止在湿地】公园内放生动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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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《十条 湿》地公园?内水体的水流、水源!和水面?应当保?持生态原状除依据】规划进行建设或者】整修、利用外不得擅!自占用、围圈、【。填埋、堵截、遮掩】水体、水面等—确需对水体、水【面进行整修或者利】。用的应当经湿地公园!管理机构同意并依法!办理相关手续—
— 禁止—在湿地公园及其外围!保护:地带倾倒固体废【物或者超标排放污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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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【一条 湿地公园】内禁止下列行—为
【 —。 (一)采摘花】木、践踏花圃;【
】 —(二)在未经允【许的:区域宿营《、烧烤?、吸烟?;
《
》 (三】)在未经允许—的河段或者水域钓鱼!、游泳、划船—;
—。
, (!四)未?经允许使《用扩音设备;
】
《 : —(五)洗涤、漂染乱!扔垃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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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六)损毁绿化、公共!设施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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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】开(围)垦湿地改变!湿地用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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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—八,)取土?、挖:砂、采石;》
— 】(九)?违反法律《、法规规定的—。其他有关行为
【
《
第二【十二:条 湿地公—园的建设应当符合湿!地公:园规划和国家—、省的有关标准、规!范保持湿地生态系】统结构?和功能的《完,整性维护《生,物多样性等》生态特征《并且与周围环境相】协,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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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【符合湿地公园—。规划的?建设:。项目建设单位—和个人应当制定方案!采取措施保》护湿地风景资源【和自然生态》环境建设活》动结束?后,应当:及时清理场地恢【复原: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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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三条 【 县级?以上人民《政府应?当根:据湿地公园规—划,调整湿地公园内农】业种养?结,构引导生《产、经营者》从事:。与湿地?。生态保护《相协调的《。种植、养殖》活动发?展生态?。农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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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因,。湿,地公园?的保护?和修复?需要限制湿地公【园内原?有生产、经营活动给!生产、?经,营者带来损失—的,应当依照有》关规定给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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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四》条 湿《地公:。园内:经营:网点的设置应当符】合,湿地:公园规划、分区管】。理要求和公》园管理法《规的有?关规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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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经营者应当在营【。业执照核定的经营】场,所和经营范围从事】经营活动禁止擅自搭!。棚、摆摊、设点以及!在经营场所外兜售商!品
】 ?第二十五《条 除应急—抢险等执行公—务的机动车辆和【残疾人专用车—、儿童车、保洁车等!非机:动车辆外其他—车辆未经湿地公园】管,。。理机构同《意不:得,进入湿地公园
】
》 , 进入公园的车辆!应当按照规》定的时间、路线【。、速度行驶在指【。定的地点停》放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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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:第二十六条 在】湿地:公园内开《展公益活《动应当经湿地—公园管理机构同意;!临时举办一次性的】商业性活动应—当经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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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七条 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!及湿地公园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!协调、?检查、考核、投诉】受理等工作制度【。加强对湿《地公园保护和管理】工作的监督、检查和!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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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二十八条 】湿地公园行政—主管:。部门应当定期组【。织对本?行政区域内湿—地公:园的湿地水环境、】生态特征、植—。被演替和保》护,。类群等资源动态变化!进行调查、》评估和监测建立【湿地公园生态—资源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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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湿地公园行政主】管部门?在调查、评估—、监:测以:及日常监《督,管理工作中发现【。湿地:。功能退化或者遭破】坏等:情,况,的应当?组织湿地公》园管理机《构等有关单位有【针对性地《采取栖息地营造、植!被恢复、补充—来水、污染控制、】生物:防控等?工程、?技术或者综》。合性措施进》行保护?和修: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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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九条 违反】。本规定?第十九条第一—款规定在湿地公园】捕捉陆生野》生动物或者未—经,同意捕捞水生动物的!责令:立即改正予》以警告;拒》不,改正的?。处以50元以上3】00元以下罚—款
! :第三十条 违反】本规定第十》九条第二款》、,第二十一条》第一项?至六项规定的责令立!即改正予以警告;拒!不改正的处以50】元,以,上200元以下【。罚款;?造成:损失的?依,法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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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【本规定第二十条【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!、,围圈:。、填埋、《堵截:、遮掩水体、—水面:或者违反第二十一条!第七项、第》八项: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!予以警?告;拒不改正的处以!500元以上20】。00元?以下罚款;造成损】失的依法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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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一条 》违反本规定第二【。十四条第二款规【定擅自搭《棚、摆摊《、,设点以及在经营场】所外兜售商品的责令!立即改正予以警告;!拒不改正的予以取缔!并处以200元以】上1:000?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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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二条【 :违反本规定第—二十五条第二—款规定的责令立即改!正予:以警告;拒不改正】的处:以50?元,以上200》元以:。下罚:。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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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三条《 符合《法定:条件的?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可!以按照本规定实【施行政处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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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违反:。本,规定的其他》行,为由有关行政—管理部门按照相关】法,律、法规的》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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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《十,四条 《。湿地公?园行政主管部—门和管理机》构的工作人员不履】行规定职责玩—忽职守、徇私枉法】、滥用职《权的依法《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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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【五条 《本,规定:自2013年12月!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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