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: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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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一:条 ?为,了加强?住房公?积金管理维护住房】公,积金缴存者》的合法权益保障职】工的住房《基本需求根》据本市?具体情况和实际【需要制定本条例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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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 本条例所称住【房,公积金是指在—本市机关《、企事业单》位、社会团体(以下!统称单位)工作的】。具,有本市城镇常—住,。户口的在职职工及其!所在单位按职—工工资收《入总额一定比—例缴存的具有保障】性、互助《性和义务性的一种长!期住房储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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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职工个》人及单位为职—。工缴存的住》。房公积金属于职【工个人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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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三》条, 本市《行政区?域内(不含省—属单:位)住房《公积金?的缴存、使》用,、,监督和管理等活【动适用本条例
【。
》 , 第四条 住!房公积金实行专户】存储、统《一管:理、定向使用、社】会监督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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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!。公积金用于》解决职工住房的基本!需求和?。职工住房建设资金】的,融,。通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!或挪作他用》
】 :第,。五条 职》。工应当缴存住—房,公积金;单位应当为!职工缴存住房—公积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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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可】。以按照规定查询、提!出住房公积金和申请!住房公积金贷款可】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!予以监督;职—工所在单位可以按照!规定查?询、借贷住房—公,积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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