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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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条 为了加强住!房公积金管理维【护住房公《积金缴存者》。的合法权《。益保障职工的—住房基本需求根【据本:市具体情况》和实际需要制—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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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条 本—条例所称《住房公积金是指在】本市机关、企—事业单位《、社会团体(以下统!称单位?)工作的具有—本市城镇常住—户口的?在职职工及》其所在单位按职【工工资收入总额一】定比例缴存》的具有?保障性、互》助性:和义务性的一种【长期住房《储金
】 , : 职工?个人及单位为—职工缴存的》住房公?积金属于职工个人】所,有
】 : 第三条 本市行!政区域?内(不含《省,属单位?),住,房公积金的缴存【、,使用、监督和管理等!活动适用本》条例:。。
! 第四?条 住房公—积金实行《专户:存储:、统一管理、定向使!用、社会监督的原】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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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住房公积金》用于解决《。职,。。工,住,房的基本需求和【职工住?房建设资《金,的融:通任何单位和—个人:不得:截留或挪《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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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五条 ? 职工应当缴存住】房,公积金?;单位应当为—职,工缴存住房公积【金
?
职!工可以按照规—定查:。询,、提出住房》公积金和申》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!。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!予以监督;职—。工所在单位可以【按照规?定查询、《借贷住房公积金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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