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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》 法律责任》
】 第》三十九条 》 有下列行为—之,一的由县级人民【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!。。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!会抚养费;是国【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!。依法:给予行政开除处分】其他:人员还应当由—。。其,所在单位《或者组织给》予纪律?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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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一)不符合】本条例规定条件生育!子女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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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以收】养等:形式规避法律法规生!育子女?的;:
】 》 (三?)婚外生育》子女的?;
》
: 】(四)?非婚生?育子女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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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条 《 ,符合本条例第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】的再生育条件—未,申请领取《。再生育?证生:育子女的由县级人】民政府?卫生和计划生—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!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!。下的罚款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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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第四十一条 — 利用?超声技术《和其他技术手段【进行非医学需—要,的胎儿性别鉴—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!终止妊娠《的依: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禁!止非医学《需要鉴定胎儿性别】和选:择性别人工终止【妊娠:的,规定予以处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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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二条 —规避计划生育法【律法规指使他人和顶!替参加孕情检查、病!残儿鉴定《、计划生育》手术:及手术?并发症?鉴定的由县级人民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!行政部门依据职权处!每人次?。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!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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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三】条 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县级—人民:政府卫生《和,计划生育行政—部门给予《批,评教育并予以制【止;构成违反治【安管理行为的依法】给予:治安管理《处罚;?构,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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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(一)拒绝、!阻碍卫?生和计划生育—工作人员执》行公:。。务或者聚众扰乱【国家机?关工:。作秩序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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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:二)侮?辱、:诽谤、报复卫生和】计划生?育工作人员或者故意!毁坏其财《产严重干《扰其家庭正常—生活和生《产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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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(三:)虐待生育女—。婴或:者不生育的妇—女,的;
】 】(四:)其他破坏》计划生育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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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十四条 — 违法生《育被依?法征收社《会抚养费的》自处理决定履行【完毕之日起》七年内不得录用【为国家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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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四十五条— 国家《机关:工作人?员在计划生》育工作中有》下列行为之一构【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;尚不构成【犯罪的?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,;有: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!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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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一)侵犯公》民人身权、财产权和!其他合法权益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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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—滥用职权《、,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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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索取【、收受贿《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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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《)截留、克扣、挪】用、:贪污计?划生育经费》或者社?。会,抚养: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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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五)虚报、瞒报!、伪造、篡改或者】拒报:人口和计划生育统】计数: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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