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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社会工【伤保险条《例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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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,。条 根据广—东省社会工》伤保险条例(以下简!称条例?)规定制定本实施】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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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二条 条例【所列所有企业、实行!企业化管理》和,经费自?收自支或差额结算】的事业?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!工、国家《机关中的《合同:制职工、临》。时,工无论隶属关系如】何均要按规》定,在领取工商》营业执照的登记【地,、事业单位登—记地或机关》。所在地参加》社会工伤保险国【。家机关公务员—、财政全额拨款【的,事业单位、》社会团体工作—人员的社会工伤保险!办法另行规定条【例所列被保险人【无论本地《或外地城乡户籍【均应由所在单位承担!工伤保险费参—加社会工伤保险享受!工伤保险《待遇被保《险人只能在》单位:所在地参加一份工】伤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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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条《 社会保险—经办机构《负责:工伤保?险参保人的》登记、费《用的计算、待遇给】付,等项业务工作;负责!。职工医疗《康复:、职:业康复和社》会化管理服务工【作
】 第四条 】工伤:保险费由地方税务】机关:征收工伤保险费【纳,入财政专户》实行收支《两条线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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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,条 ?参,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为!被,。保险:。人办理工伤保险【登记手?续时应?向社会保《险经:办机构提交工商企业!营业:执照副本或社团【登记证的复印件参加!工伤:保险员工名册—等资:料单位发生被保险】人的人数增减、【银行帐?。号更改?等情况的应填报【参加工伤保险情况】变动申报表并于【发生变化的》次月5日前报社会】保险经办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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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六条 所—有参加社会工—伤保险的企业都应】明确企业或职工的】。工作时?间、:工作地点单位在招收!员工时应《。进行体检并》向社会保《险经办机构提供健】康证明违者》社会:保险经办《机构不承《担职业病的工—伤保:险责任
! , 第七条 】工伤报?告书是由发生工伤事!。故的单位制》作、向?安,全生产及《社会保险行》政主管部门报告有】关情况的文》书发生工伤事—故后:单位应在2》4小:时内通?知社会保险行政主管!部门及其经办机构】并在15日内出具】正式的工《伤报:告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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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条 因】工负伤的医疗—终结期按广》东省:职工外伤、》职业病?医,疗终:结鉴定(粤》劳险[1992【。]第51号)的规】定执行?;伤残鉴定标准按国!家职工工伤与职业】病致残程《度鉴定(GB/T1!。6180-》996)的规定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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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九条 县级以上】(含县级市》下同)人民政府按条!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立!。劳动能力《鉴定机构专门负责】劳动能?力鉴定和《工伤保险的残疾等】级评定工《作工伤保险的—残,疾等级?。评,定工作不得收—取,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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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被!保险人因工负伤留】有,残疾的用人单位【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!0日内凭《。社会保?险经办机构指定医院!出具的有《关证明材料到县【级以上劳《动能力鉴《定机构为其申请鉴】定伤残等级被保险】。人因:工负伤未致》残的:用人单位应当—在医疗终《结后:30:日内:持有关申《报资料到社会—保险经办机构办理】补偿事宜《;被保险《人因工负伤医疗终】结后被鉴《定为1?-10级《残疾的用人单—。位应当在收到伤残等!级鉴定?结论:。后30日内》一并持有《关申报资《料及伤?。残,等级鉴定结论到社会!保险:经办:机构办理补》。偿事宜被保险人因工!。死亡的用人单位应】当在医院或公安部】门,开具死亡证明书【之日起30》日内凭死亡证明及死!者生前?供养:直系亲属的有—关资料到社会—保险经办机构办理】一,次性抚恤金、丧葬费!及供养?。直系亲属生活补【助费等工伤保险待】遇社会保险经办机】构收到前三款—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!申报资料后》应当在15个—工作:日内核发各项工伤保!险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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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《十一条 《 机动车辆》、火车、船舶、飞】机的专职《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发!生的交通《意外事故导》致伤残或死亡—均认定为工》伤享:受工伤?保险待遇《持有驾驶证而非专职!驾驶员在驾驶机动】车辆、火车、船舶、!飞机时发生伤亡【的按条例第七—条第:。(七)项的规定处】理
! 第十二》条 因《工作环境存在有【毒有害物《质或在单位食堂就餐!造成急性《中,毒而住院抢救—治,疗的经县级以上卫】生防疫?部门验证可以比照因!工负伤处理由单位】指派前往国家宣布】。的疫区工作而感染】疫病的可《以比:照因工负伤》处理
】 ? ,第十三条 》 单位缴《纳,。工伤保险费的基【数按其所属全部【被保险人《上年度?月平均工资》总,额核:定在会计制》度规定的费用项目】中,列,。支
! 第十四条 !工伤保?险实行差别费率费率!标准由省《社会保险《。行政主管部》门,制定各级社会保险行!政主管部门可在省社!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!制,。定的费率《。标准的基础》上根据?单位工伤事故发生】率、:工伤:保险基金收支等变】动情况对其缴纳【工伤保险《费,的比例实行上下浮】动但:浮,动幅度最多不—得超过?省规定标准的50%!
! 第十五条 — 因特殊《困难:不能按时缴纳—工伤保险《费的单?位应向当地社会【保,险经办机《构申请缓期缴—纳经批准后方可缓缴!但缓缴期限最长【不得超过6个月凡】未经社会保》险,经办机构批》准而停止缴纳工【伤保:险费的发生工伤时由!单位按条《例规: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!负担各项费用开【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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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六条 工】伤保险基金》以,市(不含县级市下】同)为单位核算各】县(区)结存的【。工伤保险基金除留相!当于:上年度应收金额【的30%作为周转】金外其余基金应【上缴到市级》社,会保险经办机—构
【 第十七【条 工伤》保险基金实行市级】核算前实行省、市两!级调剂制度因—发生重大伤亡—事故、伤残人—员异地安置、遗【属待遇负《担重等原《因造成?市级工伤《保险基金支付—困难的应由省级【工伤保险调剂—。基金给予调》剂调剂办法由—省社会保险》行,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!政部门制订》
】 , 第十八条 【工伤预防费由各市】级社:会保险经《办机构按不超—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!实际收缴总额—的13%提取所【提取的工伤预防费】的30%用》于,工,伤预:防,的,宣,传教育及伤残评定等!费用开支《70%用《于安全?生产奖励《工伤预防费的—提取及?使用办法《由,省社会保险行政【主管: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!制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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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九条 】工伤:保险的医疗康复【和职业康复费用【由各:市社会保险经办机】构每年第《一季:。度从上年度》当年结存的工伤【保险基金中按—不超过三分》之,一的比例提取—专项用于《医疗康复和职业康】复事业?其使用和《管理办法《由,省社会保《险,行政主管《部门会同省财政【部,门制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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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二十条 条例第!六章规定所加—收的滞纳金及追【回,被非法?骗取的款项直—接纳入工伤保险基金!;各项罚《款由社会保》险行政主管部门开具!罚款单?被处罚的单位或【个人到指定的银【行交款罚《款收入上交国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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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【。条, 工伤抢救应送】社会保险经办—机构指定的医院在】情况危急时也可以就!近送往其《他,医院进?行抢救?。伤情稳?定后应即转送社会保!险,经办机?构指定的医院—继续治疗对伤情稳定!仍,不转送指定医院的社!。会保险经《办机:构不予支《付
【。 ? 被保险《。人伤情稳定以后【的医疗费《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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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二条 被!。鉴定: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!并已办理残疾—。退休手续的被—保险:。人需维修、更换康复!器具:的经社会保险经办】。机构指定医》院提出意见并经【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!构,同意全部费用由工】伤保险?。基金负担未》经劳动?能力鉴定机构同【意安装进口康复【器,具产品或自行—更换美容性》、装饰性假》肢或故?意损坏康《复器具的社会保险经!办机构?不承付安装、维修】、更换费《。。。用
【 ?。 第:二十三条 被【鉴定为1《-4:级,残疾的被保险人回】原籍异地安置必须是!将户口从单位所在】地迁往原籍的—。异地安置;》在异地工作办—理残疾退休手续【后回:户口:所在地安置的—不属异?地安置单位》不支付安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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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四《条, 确有特殊原因要!求一次性领》。取残疾退休金回省外!安家的被保险人可与!社会保险经》办机构签《订合约按规定—的标准一次性计发1!0年的残《疾退休金《终结:工伤保险关系需【要护理的可按有关】规定一次性计发1】0年的护《理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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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五条 因【工致残被鉴定为5】-10?级残疾的被保险人】要求:辞职或合同》期满终止合同—的由:单位支付《一次性工伤辞退【费工伤辞《退费按辞职或终止合!同时所?在市上年度》职,工月平均工资为基】数计发5级计发50!个,月6:级计发40个月7】级计发?25个?月8级计发15个月!9,级,计,发8个月《10级计《发4个月《
【 第二十六条】。 残疾《退休金?的调整参照广东【省社:会养老保险》条例的有关规—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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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二十?。七条 医疗终结后!办理了残《疾退休手《续,的被保险人的—护理费发放条—。件和标准按省有关规!定执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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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二?十八条 遗属抚】恤,金自1998—年,。11:月1日起按所在【市上年度职工—月平均工资的48个!月计发但《条例颁布《。前经当地政府发文】规定遗属抚恤金的】水平:高于:48个?月的可继续按原定】的标准执行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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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九条 【 领取供养直系亲属!、配偶生活补助费】的亲属必须符合【国家关?于供养直系亲属【规定的条件》配偶有劳动能力【。。或有相?对稳定?的工资收《。入或其他足以—维持:。基本生活的》固定收入《并达到当地最低生活!保障金标准的不发给!配偶生活补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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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条 领【取残疾退休金或长】期生活补助费的【被保险人应向社会保!险经办机《构提供由单位或居】住地:。户籍管理部门在【每年的6《月份和12月份出具!的,生存:证明;逾《期不能提《供生存证明的社会】保险经?办机构可从下一【个月起暂《。停支付其《有关待遇待》其补报生存证明【或,本人前来时予以【补发补发部》分按同期城》乡居民储《蓄活期利率计息长】期,生活补助费按单【位所在市上年度【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!长幅度全额调整但负!增长时不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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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十—一条: , 领取残疾退休【金的:被保险人因》。。病死亡时《按旧伤复发死亡办理!遗属抚恤金》按,规定标准的》50%计发》领:取残疾退休》。金的被保《险人:因,病死亡后仍》有,供养直系亲属的可】参照条?例第三十条规定的】标准:按月支付遗属—生活补助费直—至其:失去:供养条?件为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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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二条 条】例实施前发生的【工伤事故《已由:单位:办,理了长期支付待遇的!职工仍按原办法【管,理;:由已参加工》伤保险的单位负担的!供养直?系亲属?生活补助费》从199《8,年11月1日起改】由社会保险》经办机构按条—例规定?的标准和支》付渠道发《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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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三条 同一!。工伤事故兼有民事】赔偿和?商业性人身、人寿】保险:赔偿的被保险—。人,因未能及时获得【民事赔偿和商业性】人身、人寿保险【赔偿而?危及生命或对其康】复有:严重影?响时社?会保险经《办机构应垫付工伤】医疗费?用以保证《被保险人得》到及时抢救、治疗】在,被,。保险人获《得民事赔偿和商业】性人身、人寿保【险赔偿时应》偿还工?伤保:。险基金?垫付:的,。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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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四条 本实施细】则,自发布之日起—施行1998—年10月31日【前发生的工伤事故】仍按原规定执行19!98:年11?。。月1日起发生—。的工伤?事故按条《例,和本细则执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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