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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广东省规范—行政处罚《自由裁量权规定【 【 , , ,广东省规范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!规定:已经2011年8】月25日广东省人】民政府?第十一届78次常务!。会议通过现予—公布自201—2年1月1》日起:施,行 ?  【 ,  第一条  【为了规范行》政处罚自由裁—。。量权的行使确—保依法、合理行【政维护公民、法人】和其:他组织的合法—权益根?。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行政处罚法—、,广东省行政》执法责任制条例及其!他相关规定结合【本省:实际制?定本规定 》     !第二条  》本规定?适用于本省行—。政区域?内行政处罚实施机】关行使行政处罚【自由裁量权的规范】和,监督 】    第三条  !本规:。定所:称行政处《罚,。自由裁量权是指行】政,处罚实?施机关在法》律、: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!政处罚权限范围内】对公民?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违反行政管》理秩序的行为决定是!否给:予行政?。处罚、?给予何种行政—处罚和给予何种【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! ?  《。   ?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!。实施机关《是指本省具》有行政处罚》权,的行政机《关和法律、法—规授权实施行政处】罚,的组织 】     第—四条  《县级:以,上人民?政府领?导本行?政区域内的规范【行政处罚自由—裁量权工《作 ?     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法制工作【机构具体负责组【织、指导、》监督本行政区—域内:的规范?行,政处罚自由裁量【。权工作 》 :  ? ,  上级人民政【府所属部《门依法指导并监【督下级人民政府相应!部门:规范行政处罚—自由裁量权工作;】实行省以《下垂直管理的—部门规范行政—处,罚自由裁《量权工?作受同级人》民政府监督 !     —各级人?民政府监察机关依】法对行政处罚—自由:裁量权的行使实施行!政监察 【     第五】条  行使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】权应当在《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!罚,的种类和幅度—内进行并遵循法定】程序保障行政管理相!对人的合法权益 】 :    — 第六条  行使行!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!当符合法律目的【排,除不相关因素—。的,。。干扰所采《取,的措施和手段应当】必要、适当 【 :。     —第七条  行使【行政处罚自由—。裁,量权纠正违法行为应!当坚持处罚》与教:育,相结合教育公民、】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自觉:。守法 】 ,   第八条—。  行使行政处罚】。自由裁量权应—当以事实为依—据与违法行为的【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!社会:危害程度相当与违】法行为发生地—的经济发展水平【。相适应 —   》  第九条  行】使行政处罚自由【。。裁,量权对?事实、性质、情【。节、社会危害程【度等因?素相同或者相似【的违法行为》所适:用的处罚种类—和,幅度应当基本相同】。 : ?     》第十条  行政【处罚实施机关应当】依,照广东?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!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制!定本单位的行政【处罚自由裁量权适】用规则?并向:社会公开 】 :    省》人民政?府或:者,有,。条件的地级以上【市人民政府所属行】政处罚实施机关可】以统一本系统行政处!罚,自由裁量权适用【规则  ! ,  行政《处罚:。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!应当包括行政—处罚的裁《量标准、适用条【。件和决定程序 【     !行政处罚实》施机关及其工作【。人,员应当按照行—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!用规则行使行政【处罚自由《裁量权 《 《。     第十一】条  ?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!的组织的行政—。处罚自由裁》量权适用规》则由委托行政机【关制定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【二条  《制定行政《处罚的裁量标准和】适用条件应》当遵守以《下规定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?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规《定可以选择是—否予:以行政处罚》的应当明《确是否予以行政处罚!的具体裁量标—准,和适用条件; !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二)法》。律、法规、》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!。政处:罚种类的应》当明确适用不同种类!行政:处罚: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!用条:件,; : :    —  :。   ?(三)法律、法规】、,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!政处罚幅度的—应当:。根据违法《事实:。、性质、情节、社会!危害程?度等因素确定具体】裁量标准和》。适用:条件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规定可》以单处也可以并【。。处行政处《罚的应?当,明确单处或者并【。处行政处《罚,的具体裁量标准【。和适用条件 !     第十】三条  当事人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依】法,不予处罚 》 《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不满14周—。岁的人有《。违法行为的; 】 《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(二)精神!病人在?不能辨?认或者不能控—制自己行为时有【违法行?为的: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三)违—法行为轻《微并已及时》。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!。果的;?    !   ?。  (四)法—律,、,法规、?规章规定《不予处罚的其—他情形 — ,。    》 违法?行为在2《年内未被发现的【不再给?予行政处罚法律另】有规定的除》外 【   ? 第十?四条:  当事《人有下列情》形,之一的应《当依法从轻或者减】轻处罚 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已满1【4周岁不满1—。8,周,岁的人有《违法行?为的; —。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二)主动消!。。除或:者减:轻,违法行?为危:害后果的; — , , 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)受!他人胁迫有》违,法行为的;》。。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四)配合行政机关】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!表现的;《。 《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)法律《、法规、规章—规定应当从轻或者】减轻处罚的其—他情形 【  ?  : 第:十五:条  ?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!。一的应当依法—从重处?罚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一)扰乱【公,共秩序妨害》公共:安全侵犯人身权【利、财产权》利妨害社会管理情节!严,重尚未构成》犯罪的; 》 :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二)经行政【。处罚:实施:机关及其执》法人:员责令停止、责【令纠正违法》行为后继续实—施违:法行为的; !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三)隐匿、销—毁违法行为证据的】。; : : ?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四—)共同违法行—为中起主要作—。用或者教唆、胁迫】、诱骗他人》实施:违法行为的; 【。。 》 ,  :。    《 ,(,五)多?次实施?违法:行为的; 》 :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六)对】举报人、证人打击】报复的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七)妨碍执】法人员?查处违法行为的; ! 《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八)法》律、法规《、规章规《定,应当:从重处罚的其他情】形 :    】 第十六条  行】政处罚实施机—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!应当在行政处—罚决定?中说明理由 】 ,     第十】七条  行政处罚实!。施机关应当建立【重大行政《处罚集?体,讨论: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!应,当予以记录》并立:。卷归:档, ,   【  第十八条—  行政处罚实施机!关应当根据》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的变化或者执法!工,作的实际及时修订行!政处罚自由裁量【。权适用规《则 —  :   第十九条  !行政处罚实施机关】应当通?过开展宣传培—训、分析典型案例等!多种方式指导、落实!规范行政《处罚自由裁量权工】作定期组织行政【执法人员开展实务培!训, 《 :    《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法制机构》或,者其研究机构—应当协助、指—导行政处《罚,。实施机关《开展行?政执法业《务培训 !    第二十条】。  行政处罚实施机!关应当?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!任制加强《。。对行:政处:罚自由裁量》权,工作:的规范和监督 【 :。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一条 【 ,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《。及其:所,属部门应当通过行】政执法监督检查【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!、行政执法案卷【评查等方式对规范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】权工作进行监督 】 ?   《。  规范行》政处罚自由裁量权】工作应当逐步纳【入行政执法电—子监:察系统 ! ,   第《二十二条  行政】处罚实施《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!。的上级机《关应当责令其纠正;!情节:严,重的由?上级机关予以通【报,批评并由任免机关或!者监察机《关依法追究其主【要负责人和直接责】任人的行政责任【 》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,一)未?按规定?制定:行政处罚自由—裁量:权,适用规则《的;:。 》  :  :。  :   (二)未【将,行政处罚自由裁【量权适?用规则向社会公布的!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,三):未按照本《单位或本系》统的行政处罚自由】裁量权适用规则行使!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!。。的; 《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(四《),不当行使行政处【罚自由裁《量,权造成重大损失或】者恶劣影响的 【    】 第二?十,三条  各级人民政!府法制工作机构【发现本级《人民政府所》。属行政处罚实—施机关违反本规【定的应当责令其纠】正或者提请》本级人民政府予以】纠正并对《纠正情况进行跟踪】督查:;情节严重的可以建!议,任免机关或者监【察机:关依法追《究其主?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!人的责任 》   【  第二《十四条  本规【定自2012年【1月1日起施—行有关?行政处?罚,实,施机关应当在—本规定施行后6个】月,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!裁量:权适用规则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