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二章 车辆和驾驶】人 — ,     —第六条  本省注】册登记的机动—车改:变登记?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!应当:自变更?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!向登: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!关交通管理部—门或者农业》(,农,业机械?)主:管部门申请》变更登记并提交有】关变更资《料 —   ?  机?动车驾?驶人:在申领机动》车驾驶?证时提供的》。实际住所地址—或者联系电话等联系!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!自,变更:之日:起,十个: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!交通管理部门—。或者农业《。(,农,业机械)主管部门提!交有关变更》资料 【。   ?  第七《条 : 本省注册登记的机!。动,车应当按照》下列:规定喷涂《、粘:贴标识、标志并保持!清晰、完整和有【效: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?一)载?。货汽车及《其挂车?后部、侧面粘贴符合!。。国家标?准的车身反光标识】重型、中型载货【汽车还应当在驾驶室!两侧喷涂车》属,单,位名称、《驾驶室核载人—数及核定载质量;】 :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二)拖拉机及其!挂车后部、侧面粘】贴红白车身反光标识!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大型、—。中型客车驾驶室两侧!喷涂车属单位名称、!核载人数《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校车应当按照】国家标准统一标识】车身后部喷涂最高】。行驶限速《标,识; ?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五)?危,。。险货物?运输车辆应当按【照有:关规定喷涂相关标识!、标志? 《     —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!期内驾驶《机动:车的应当《按照规定在车—辆后部明显位置粘贴!或者悬?。挂实习?标志  !  : ,具体喷涂式样由【省人民?政府公?安机关规定》 》   ? , 第八条  下列】机动:车应当?安装、使用符合国】家和省有《关标准的卫星定位】汽车行驶记录—仪并保持完好、有】效运行?: :  —。 ,   ? ,  (一)在本省】注册登?记的重型载货—汽车、半挂牵—引车、危险货物运】输,车辆、建设施工单位!散装:物料车、校》车,、,。教练车?、从事道路营—运的载客汽车; !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》二):不在本省注》册登记但《在本省作业的—建设施工单位—散装物料车 【   —。 ,。 机动车所有人【或者驾驶人可以【自行选择购买、安】装,符合国家和省有关】标准的卫星》定位汽车行》驶记录仪 !     第九条 ! 总质量大于三千五!百千克的货》车和挂车应当按照国!家标准在其侧面及后!下部安装防护装置 !   【  机动车不—得安装?影响交通技术监【控设备?正,常使用?。的装置不得加装、改!装影响交通》安全的灯具机动车号!牌上不得喷涂、粘】贴影响交通技术【监控:信息接收的材料【    ! 第十条  机动车!未按照规定进行安】。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!驶的应当扣》留机动车进行强制】检验机?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!构,由当事人自行选【定,。检验:合格的由违法行【为发现地公安机关交!通管:理部门或者农—业(农业《机械)主管部门发】给检验合格标志 ! ?     被扣留】机动车拖移至机【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!构及检测的费用【由当事人承担 【    】 第十?一条:。  电动自行车、】残疾人?机,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!。力装置的非机动【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!。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!可上道?路行驶 《  —   在一》。定区域?内限制电动自行【车,和其他安装》有动力装置的—非,机动:车上道?路行驶的由所在地】的地级以上》。市,。人,民政府经公开征【。求意见后报省人民政!府批准 【 ,     其他种】类的非机动车需【要实行登记制度的】由地:级以上市人民政【府报:省人民?政府批准 》     !第十二条  申请】非机动车登记—的应当提交非机动车!所有:人,身份证明、车辆来历!证明、合《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!申请残疾人机—动轮椅车登记的还】应当提交县》级以上残疾人联合】会出具的残疾—人下肢残疾证明 ! ?    《 已注册登记的非机!动车所有权发—生转移的当事人应】当携带本人身份证】明和车辆、号牌【、行驶证到登记该】非机动?车的公安机关—交通管理《部门及时办理变【更登:记 《  《   ?申请:登记的?电动自行车等—安装:有动力装置》的,非机动车应》当符合国家安全【技术标准并经检验合!格,  【   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?部,门,应当自?受,理申请之日起三【个工作日内》完成非机动车登记】审查工作对符合条】件的应当发放—非机动车登》记证书、号牌和【行驶:。证;:对不:符合条件的应当向】申请人?说明不予登记—的理由登记只收取工!本费用 《 :   》  :非机:动车号?牌、行驶《证,的式样由省人民政】府,公安机关交通—管理部门规定—。并监制 】    《 ,第十三条 》。 驾驶应当》登记的非机》动车上道路行驶必】须悬挂非机动—车号牌驾驶》残疾人机动轮—椅车、电动自行【车等安装有动力装】。置的非机《动车时还应当随车】携带:行驶证 !    非》机动车号《牌、行驶证丢失【或者灭?失,的车辆所有人—应当携带本人身份】证,明和车辆到登记该】非机:动车的?。公安机关交通—。管理部门补领 】    【 第十?四条  申》请,汽车类机动车驾【驶证应当通过道【路驾驶技能考试道】路,。驾驶技能考试由省】人民政府公安机【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! 《  ?   ?在地级以上市辖区内!道路:上学习驾驶》技能:。的应:当按:照地级以上》市公安?机关交通管》理部门指定的—路线、时间进行;在!跨地级以上市道【路上:学习驾驶技》能的应当按照—省人民政府公安机】关交通管理》部门指定的路线、时!间,进行 —     第十五!条  公安机关【交通管理部》门,应当对机动车驾【驶人:的道路交通安全【违法行为、》累积记?分、处罚的执—行和发生《交通事故的情况【等信息予《以记:录, 《   《。  公安机》关交通管《理部门可以向机动】车,驾驶人、驾》驶,人所在单位、保险】机,构以及政府交通、建!设、农业(》农业:机械)等相关主管】部门提?供机动车《驾驶:人交通安全记录【。机动车驾《。。驶人:要求提供其本人交通!安全记录的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。门应当免费提供 】 : , :    用人单位雇!用人员?、,保险机构《办理保险业》务需要?参考机动车驾—驶人交通安全记【录的可以要求被【雇,用人、投《保人:提供交通安全—记录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