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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附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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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十一条 【本办法?下,列用语?的含:义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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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公共租—赁住房是指由—政府主导投资、【建设和管理或者由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】、,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!设、纳入政府—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!准和租金水平向符】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!庭和新就业职—工、异地务工人员出!租的:保,障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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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二)租赁!补贴是指政府按照】。市场:租金分档补贴原则】向符合?条件的住房保障申】请人发放现》金补贴以增强—其,承租住房的能力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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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!条, :本办法规《定需制定《具体办法《、轮候规则以及相关!。标准、?条件的县《级,。以上人民政府或【者其住房保障主【管部门?。应当自本办》法施行之日起—1年内制定》
】 第五十三条 】 各市、县人民政府!可以: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!细则
】 ? 第五十四条 【 本办法《。自20?13年5《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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