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青【海,省律师服务收—费标准及有关事【。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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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关于》青海省律师服务收】费标准及有》关事项的通》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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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各州(市、地!)发展?改革委、司》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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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为认真贯彻落—实国家发展改革委】、司法部关》于印:发<律师《服务收费《管理办?法>的通知(发改价!格,[20?06]611号)】的有: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!我委会同省》司法厅制《。定下发?了,关于印发<青海【。省律师服务》收费管理实施办法】>和<青海省律【师服务收费标准【>,的通知(《青发改收费[2【007]1058号!)(以下简》称通知)目前—律师服务《收费标准试行期已】满根据试行情况经研!究现将我省律—师服务收费正式标】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!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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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一、青海省》律师:服务收费仍按青海】省律师服《务收费管《理实施办法进行【管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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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!律师服务《收费遵?循公:开公:平、自?愿有偿、诚实—信用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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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三、律师服【务,。收费属于经营—服务性收《费对律师《事务所依法》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!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!收费:标准按?附件执行对律—师事务所提》供的其?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!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!与,委托人协商确定
】
【 四、《各执收?。单位要严格执行本】通,知规定的收费标准】不得擅自《增,加收费?项,目提高收费》标准各?。级,价格主管部门要会】同有关部门加强监】督和:检查:对价格违法行为按规!定进行处理
【
《 五、本收】费标准自《发文之日起执行【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司!。法厅:关于印发<青海省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!施办:法>:和,<青海省律师服务】收费标准>的通知(!青发改?收费[2007【]1058号)【中的:青海省律师服务收】费标准同时废止
】
!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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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青海省《律师服务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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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一、按计件【方式收费的》标准
【
1、【刑事:。案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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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1)侦查阶段30】。00元/件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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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(】2)起?诉阶段5《。000元/件;【。。
! ?。 (3)审判阶】段,6000元/件【;
—
:。 【(4)办理自诉【案,件500《0元/件
》
》 因案件时】间、地域跨度大【、集团犯罪或—案情复杂、影响【重大的可以与当事】人协商收《费但最高《不得高于收费标准】的3倍?
?。。
2、!不,涉及财产《的民:事、行政诉讼收费】标准6000—元/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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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3、?涉,及财:产,的民事、行政诉讼】收费:。标准按其争议标的】额分:段按比例累进计【算收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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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标的额 —收费费?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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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万元《(含10万元)以下! 5:.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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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《00001元2【0000《。0元的部分 5【%
【 , 20》0001元》500000元的部!分 4.《。5%
—
: 50—0001元》10000》00元的部分 3.!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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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00》0001元2—00000》0元的部分 3%】
《
? 20》00001元—5000000【元的部分 2%【
】 50《00001元以上】 1%?
! 4、国《家赔偿案件收费【。。标准
《
! ?(1)计件收—费标准30001】。0000元/—件;
! , (2】),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!。民事诉讼案》件,标准按照标的额收】费
】 : 二、提供非—诉讼法律事务—、担任?法,律顾问、解》答法律咨询、代【写各类法律文书【等,。由律:师事务?所和:委托:人协商确定收费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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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风险!代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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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代理涉及财!产关系的民事—诉讼或仲裁案件【经双方协商一致【可以实行《风险代理《即律师事务所只收】取基本办案费—用代理胜诉后委托】方按约定标的额的】百分比支付律师代】理费
—
《 , 风:。险代理具《体收费比例由委【托方与?律师事?务所在标的》额的30%的范围】内协商收取
【。
《 四、—代理仲裁案件按照】民事案件收》费标准?收费
》。
? 五、—收费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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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1、涉及财》产的民事、行政案件!收费西宁(含三县】)及海东地区执行政!府指导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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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2、各州涉及财产!的民:事,、行政案件》按文中所列标准的】8,。0%执行;
【
3!、,上述收费标准和比】例,是代理诉讼案—件,一个审级的收费标】准
【 ? (1)】未代理一审而—代理:二审:的按一?审标准收费;
【
《
!(2)曾代理一审】再代理?二审或曾代理—一,审或代理二》审再代理发回重审】、再审案件的—按一审标准酌—情减收;《
! 《 (3)曾代理仲】裁的诉讼一审或二】审阶段按仲裁标【准酌情减收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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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4)未代理一审、二!审的申诉案》件按一审标》准收费;
!
— (5)—执行:案件按一个》审,。级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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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刑事附带》民事案件其》民事部分按民—事一审标准》。收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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