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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青海省律师服!务收费标《准及有?关事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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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关于【青海省?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!有,关事项?的通:知
《
,
》 各州?(市、地)发展改革!委、司法局
【
— 为认《真贯彻落《实国家发展改—革委、?司法部关于印发<律!。师服:务收费管理办法>】。的通知(发改—价格[?2006]611】号):的有关规定》结合本?省实际我委会同省】司法:厅制定下发了关【。于印:发<青海省律师【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!法>和?<青海省《律师服务收费标【准>的通知(青发改!收费[20》07]10》58号)(以下【简称通知)》目前律师服务收【费标准试行期已【满根:据试行情况经—研,究现将我省》律师服务收费—正式标准及》有关事项通》知如:下
》
—一、青海省律师【服务收费仍按—青海省律师》服务:收,费管理实施办—。法进行?管理
?
》 二、律师】服务收费《遵循公开公平、自愿!有偿、诚实》。信用:的原则
》。
《 三、律【。师服务收《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!费对律师事务—所依法提供的—法律服务收》费实行政《府指导价具体收费】标准:按附件执行对—律师:事务所提供的其【他服务收费实行【。市场:调节价由律师—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!确定
》
【四、各执收单位要严!格执行本《通知规定《的收:费,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!费项目提高收费【标准各级价格主【管部门要会同—有关部门加》强监督和《。检查对价《格违法行为按规定】进行处理
】
》 五、?本收费标准自发【文之日起执行省发展!改革委、省司—法厅关于印发—<青:海省:。律师服务收费—管理实?。施办法>和<青【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!准>:的通知?(青:。发改:收费[20》07:]1058号—),中的青海省律师服】务收费标准同—时废止
】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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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青海省律师服务【收费标准
—
【 一、按计件方式收!费的标准
】
》 1、刑事案件
!
!。 (1)侦查】阶,段3000元—/件:;
?
— (2】)起诉阶段5000!。元/件;
【
? , ,。 : ? (3)审判—阶段6000元/件!;,
】 : (4)【办理自诉案件5【000元/》件
! 因?。案件时间、》。地域跨度大、集团】犯罪或?案情复?杂、影?响重:大,。的可以与当事人协】商收费但最高不得高!于收:费标准的3》倍
! 2、不涉及【财产的民事、行政】。诉讼收?费,标准6000—元/件
》
》 3、涉—及财:产的民事、》行政诉讼收费标【准,按其争议标的额分】。段按比?例,累进:。计算收取
》
?
标的】额, 收费费《。率
【 10万元(!含10万元)以下】 ,5.5%《
— 100【001元20—0000元的部分】 5%
《
】 200001【元,500000元【的部分 4.5【%
《
50!0001《元1000》000元的部分 】3.5%
—
:
《。 1000—001元20—00000元的【部,分 3%
!
2—000001元5】000000—元的部分 2—%
?
《 500【0001元以上【 1%?
,
— 4、国家赔】偿,案件:收费标?准
:
—。 《 ?(,1)计?件收费标《准30001—0000元/—件;
《
《 《 (2)【涉及财产关》系的比照民事诉【讼案件标准按照标】的额收费
》
【 :二、提供非诉—讼,法,律事务、担任法律】顾问、?解答法律咨询、代写!各类法律文书等【由律师事务所—和委托?人协商确定收费
】
!三、风险《。。代理
】。 代理—涉及:财产关系的民事【诉讼或仲裁案件【经双方?协商一致《。。可以实行风险代理】。即律:师事务所只收取基本!办案费用代理胜诉】后委托?方按约定标的额【的百:分比支?付律师代理费
!
【。风险代理具》体,收,费比例?由委托方《与律师事务所在【。标的额的30%【的范围内协商—收取
! ?四、代?理仲裁案件按照民】事案件收《费,标准收费
》
【 五、收费说明
!
】 ,1,。、涉及财产的民事、!行政案?件收费西宁(含【三县)及海东地【区执行政府指导【。。价;
—
,。
? 2、各州涉及】财产的民《事、行政案》件,按文中所《列标准?的80%执行—;
?
?
? 3、上述收费标!准和比例是代—理诉讼案件一个审】。级的收?费标:准,
》
《 , (》1)未代理一审而代!理二审的《按一:审标准收费;
【
》 — (2)曾代理一!。审再代理二审—。或曾代理一审或代】理二:审再代理发回重审、!。。再审案件的》按一审标《准酌情?减收;
》
,
】 (3)曾【代理仲裁的诉讼【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!裁标准酌情减—收;
! 【(4)未《代理一审、二审【的申诉案件按一审】标,准收费;
—
! (5)执行】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!
! 刑事?附带民?事案件其民事部分】按民事一审标准【收取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