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青海省!律师:。服务收?费标准及有》关事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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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关于:青海省律师》服,务收费?标准及有关事项的】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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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各州(市、地)发展!改革委、司》法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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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!真,贯,彻落实?国家发展改革委、】司法部关于印—发<律?师服务?收费管理办法>【的通:知(发改价格[2】006]61—1号)的有》。关规定结合本省【实际我委会》同省司法厅制定下】发了:关于印发<》青海省?律师服务《收费管理《实施办法>》和<青海省律师【服务收费标准>的通!知(青?。发改收费[2—00:7]10《58号)(以下【简称通知《)目前律师服务收】费标准试行期已【满根据试行情—况经研?究现将我省律师服】务收费正式标准及】有关:事项通知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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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一《、青海省律》师服务?收费仍按青海省律师!服务收费管理—实施办?。法进行管理
!
二【、律师服务收费遵循!公开公平《、自:。愿有偿、《诚实信用的原—则
《
? 三》、律师服务》收费属于经营—服,务性收?费对律师事》务所依?法提供的法律服【务收费实行政府【指导价?具体收费《标准按附件执行【对律师事务所提供的!。其他服务收费实行】。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!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!定
! 四?。、各执收单位—要严格执行本通【知规定的收费—标准:不得擅自增加收【费项目提高收费【。标准各级价》格主管部门要—会,同有关部门加强【监督和?检查对价《格违法行为按—规定: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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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五、本收费!。标,准自发文之日起执】行省发展改革委、省!司法厅关于印—发<:青海省律师服务【收费管理实施办法>!和<青海省律—师,。服务收费《标准>的通知—。(青发?改收费[2007】]1058号)中】的青海省律师服务收!费标准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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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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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:青海省律师服—务收费?标准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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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—、按计件《方式收费的标—准
】 1、刑事案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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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1)侦查】阶段3000元【/件;
!。 (!2)起诉阶段5【000元《/件;?
— —。 (?3,)审判阶段60【00元?/件;
—
《 《 , (4)办—理自诉案件5000!元/件
【
因【案件时间、地域跨度!大、集团犯罪或案】情复杂?、影响重大的—。可以与当事人协【商收费但《最高不得高于—收费标准的3倍【
— 2》。、,。不涉及财产的民事】、行政诉讼收费【标,准6000元/件】
】 3、《涉及财产的》民事、行政诉—讼收费标准按其争议!标的额?分段按比例累—进计:算收取
【
,
? 标的额 收费】费率
—
10万!。元(含10万元)以!。下, 5.5%
—
,
《 1》0,。000?1元2000—00元的部》分 5%
【
:
2—00001》元500000【。元的部分 4.5】%,
?
,
? 500001!元1000000元!的部分 3.5%
!
【。 :10:00001元200!0000元的部分 !3%
》
20!0,0001元5000!000元的部分【。 2%
! 《50:000?01元以《上 1?%
:
【 4、国家赔偿案!。件,收费标准
》
— 【(1)计件收费标】准3000100】00元/件;
【
【 (【2):涉及财产关系—的,比照民事诉讼—案件标准按》照标的额收费
】
】二、提?供非诉讼法律事【。务、担任法律顾【问,、解答法律咨—询、代写各类法【律文书等由律师【。事务所和《委托人协商确定收】费
! 三、风险代【理
! 代理涉及—财产:。关系的民事诉讼【或仲裁案件经双方】协商一致可以实【行风险代理即—律,师,事务所只收取基【本办:案费用?代理:胜诉后委托》方按约?定标的额的百分比】支付律师代理费【
— 《风险代理具体—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!律师事务所》在标的额的30【%的:范围内协商收取
】
《
四、代】理仲裁案件按照民】事案件收费标—准收费
《
!五、收费说明
【。
【 1、涉》及财产的《。民事、行政案件收费!西宁(含三县—),及海:东地:区执行政府》指导:价;
《
【 2、各《州涉:及财产?的民:事、行政案件—按文:中所列标准》的,。。80%执《行;
】 3、上述】收费标准《和比例是代理诉讼】案件一个审级的【收费标准《
— 】(1)未《代理:一审而代《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!收费;
! 【 (2)曾代理【一审再代理二审或曾!代理一?审或代理《二审再代理发回【重审、再审案件的按!一审标准酌》情减收;
【
,
! (3)曾》代理仲裁的》诉讼一审《或二审阶段按仲【裁标准酌情减—收;:
! (4【)未代理一》审、二审的申诉案件!按,。一审:标准:收费;
《
【 (5)!执行案?。件按一个审》。级收:费
?
《 刑事附带】民事:案,件其民事部分—按民事?。一审标准收取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