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土地:交,易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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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一条 除土地!出让交易外让与【人应当到土地交【易机构申请并—提交:下列文件
》
! ,。 (一)土地使!用证或者抵(质)】押权人同意让与【的有关文《件;
?。
《
《 《 (二)集体所【有建设用地使—用权的?交易集体土地所有人!的,同意文件《;
?
【 《 ,(三)表明让与人】身份的有效证照【;
!。。 ? ?(四)让与宗地的用!途、性?质和规划《设计:条件等文件材料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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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 : : : (五)依—照法律规《定或:。者土地?交易机构要求应【当提供的《其,他材料?。
— ? 第:十二条 》有,意受让土地使用【权的公?民、:。法人和其他组织【应当到土地交易【机,构登记并提交下列文!件,。
! :。 (《一)表明竞买人、投!标人或者协议人身】份的有效证照;
】
,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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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受让土地使!用权必要的资质、】资信证?明;:
— 】(三)依照法律规定!或者土?地交:。易,机构要求应当提【供的其他材》料
《。
第】十三:条 下列》土地交易《按以下程《序进行
》。
! ?(一)政《府征收?、征用和储备土【地使用?权,出让由土地收购【储,。备机构?直接:到土地交易机构登】记或者委托》土地交易机构进行】交易;
【。
】 :(二)原行政—划拨土地使用权转】。让由土地使用权人】逐级报请《有批准权的》政府批准后方可由土!地交易机构组织交易!;
! 》 (三)经人—民法院依法判—决的土地使用权【转让由?判决机关或者合法】当事人委托土地交】易机构进行交易涉及!处分的土地原为【行政:。划拨土地使》用,权的应当按》照本条第(二)项】规,定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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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》条 国有资产范围!内的国有《土地使用《权转让、租赁—、,作价入股必须经主管!部门:审查获得同级国有】资产监管部》门的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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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】条 土地转让时】涉及需改《变原:用途:的应当按不》同用途?的土地差价补—交出让金;原享受】了优惠政策的应当补!交原优惠部分—的土地出让金或者】。土地收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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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六条 土【地交易双《方凭让?与,合同和土地交—。易机:构出:具的土?地交易凭证到土地、!。房,。管、国有资》产监管部《门和其他有关—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!记手续各《有关部门应当依【法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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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七条: 土?地交易收费标准【由市物价、财政【部门按?照国家和省有关【规定核定并在土地交!易,机构和交《易市场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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