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土地:交易机构《及业务?范围
—
】第五条 《 市、县两级政【府土地?行政:。主管部门应当设立】。土地:交易:机构承办土地交易】业务其主《要职责是
】
,
, 】(一)?提供土?地交易信息》、咨询服务;
【
】 : , (二)》接受土地行政—主管部门委》托和其?他单位、个人申请具!体组织?实施:。土地交易行》为;
! 【(三)?为,土,地交易?提供:场所;
—
》 , : : (四)为》土地:交易结果出具凭证;!
,
:
:
《 (五)依!法向政府有关部门报!告土地交易的—重大情况
【
》 :第,六条 下列土【地交易应当在—土地交易场所公【开进行
】
— (一)房地产!开发:、商:业、旅游、》娱,乐等经营性项目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!让;
—。
,
】 ,(二)政府征收【、征用和储备土地的!出让;
! (!三)原?行政划拨土地—使,用权的转让;
【
,
【 , (四—)为实?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!使用权的转让;【
!。 》(五)经人》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土!地使用权的转让【;
》
?。 ? (六)【以出让、租赁或【者作价?入股:方式取得的》土地使用《权的首次转让;
】。
》。 — (?七):法律、法《规允许的集体所有建!设用地使用》。权的交易;》
:
,
》 , ,。。 (八—)依法应《当进入土地》交易场所进行的其他!土地交?易
:
— 第七条 】鼓励土地使用—权人将本办》法第六条所列以外的!其他土地交易也直】接或者委《托进场交易》
?
:
第—八条 土地交易】机构办理土地交易业!。务必须按审》批权限报经土地【行,政主管部门》或者市、《县(市)政府—批准接受监察机关的!。监督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