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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 】法律责?任 》 :     第【。三十六条 》 违反本条例规【定不履?。行下列协助人口和】计划: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!地人民政《府给予通报批评责令!其改正;拒不改正的!可以对直接负—责的主?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依法》给予行政处分: 】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未开展人口与】计划生育宣》传教育?的; 【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二)【未配合卫《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或者?技术服务机构向实】行计:划生育的公》民提供计划生—育技术、生殖保健和!咨询指?导等服务《的;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三)未制!。定落实人口与计【划生育实施方—案的具体《措施:的;: :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四,),未及时向卫》生和:计划生育《行政部门或者工【作机构提供人口【与计划生《育工:。。作信息的; !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未—落实有关计划生育】优待:。奖励和?其他社会保障规定的! :     第!三十七条  违反】本条例规《定,有,。。下列行为之》一的公?民应当依《法缴纳社会抚养【费: 《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一)【未形:成,法定:夫妻关系而》。生育的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,)违反本条例—规定:。的条件生育的—;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三?)符合本条例—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!经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卫生和计划生育【行政:部门审批生》育的; —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违反—国家有关收》养,法律、法规或—者,本条例规定收养【子女的 !    社会—抚,养费征收管理的具】体办法由省人民【政府另行制定 】     】第三:十八条  社会抚】养费的?征收由当《事人住所地的县(市!、区)人民政府卫生!和计划生《育,行政部?门或:者其委?托的乡(镇)人【民政府?、街道办《。事处依法《作出书面征收决定】并负责征收 —     !当事人所在的—单位或者村民—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!应当配合《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!。。收工作? —    流动人【口违反本条例规定】生育的其《社会抚养费的—征收依照国务院社】。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!法第五条规定办理】 《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九条  》社会抚养费的征【缴可以采取下列方式!: —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一)由【乡(镇)人民政府或!者街道办事处代收】代缴;?   】  :  : , (二)当事人系】职工:的,由所在?单位代收《代缴;?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由当—事人到县(市、【区)人民《政府卫生和》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指定的金融—机构缴纳 !  :   当《事,。。人,应,当自收到征收—。决定之日起3—。0日:。内一:。次性缴纳社会抚养】费;一次性》缴纳确有实》际困:难的应当自收到征】收决定之日》起30日内向县(市!、区)人民政—府卫生和《。计划生?育行政部门书—面,申,请分:期缴纳但分期缴【纳的期限不》。。得超过三年第—一年不得低于征收额!的百分之四十—当,事,。人未在规定期—限内足额缴》纳,社会抚养费的自【欠缴之?日,起每月加《收欠缴社会抚养【费的千分之》二的滞纳金;仍不缴!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!。的机关依法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】执行 ? ?     当【事人对征收决定【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或者提起行政【诉讼的在《。行政复议或》者行政诉讼期间征】收决定不停止执行】但是法律《、,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! 》 , ,   ?社会抚?养费:及滞: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!库并纳入县(市【、区)人民政府财政!。预算管理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得截留、挪!用、贪污、私分 !  》  : 第四?十条  违反—。本条:例第三十四条规【定的:由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!生,和计划生《育行政部门》责令其改正》。给予警?告没收违法所得;】违法所得1万元以】。上的处违《法,所得二倍《以上六倍以下的罚】款;没有违》法所得或者违—法所:得不足1万》元的处?1万元以上》3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情节严重的—由,原发证机关吊销【执业证书;》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》 : 《    第四十一】条 : 伪造?、变造、买卖计划生!育,证,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卫生和计划【生育行政部门没【收违法所得;违法所!得500《。0,元以上的处违法所】得二倍以《上十倍以下的罚【款,;没有?违法所得或者违【。法所得不足500】0元的处500【0元以?上2万元以下的【罚款:;构:。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!。    — 以不正当手段取】得计划生育证—明的由当《地,卫,生和计划生育行政】部门取消《其计划生育证—明;出具《证明的单位有过【错的对直接》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?接,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行政处《分 : ?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二条《  国家机关工作人!员在人口与计划【生,育工作中有下—列,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!罪的依法给》予行政处分;有【违法所得的没收违】。法所:得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::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虚报、瞒—报、:伪造、篡改或者拒报!人口与计划生—育统计数据的;【 ? ?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截留、挪用、贪污!、私分计划》生育经费或》者社会抚养费及滞】纳金的; 【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索取、【。收受贿赂《的; 】。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四)【滥用职权、玩忽【职守、?徇私舞弊的》; 【 ,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五)侵犯公民人【身权、财产权—。和其他合法权益【的 【 ,   第《四十三条  有下】列行为?之一: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。府,。卫生和?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】或者所在单》。位给予批评》教育、行《政处分;构成违反治!安管理行为的由当】地公安机关依—。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!予处罚;构成犯罪的!。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: 《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)】拒绝、阻碍卫生和计!划,。生,育行:政部门?及其工作人员依法】执行公务的》;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》)歧视、虐待实【行计:划生:育的人员和》生育女婴以及不【生育的妇女的; !   — , ,    (》。三)歧?视、虐待、遗弃、】。。。残害女婴的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