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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 】法律责?任 《 ?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六条 — 违反?。。本条例?规定不履行下列协助!人口和?计划生?。育管理义务的由【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通!报批评责《。令其改正;拒不改正!。的,可以对直《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其—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!给予:行政处分: !。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,(一)?。未开展人口与—计划:生育宣传教育的; !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未配合卫】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或者技术服务机构!向实行计划生—育的公民提》供,计划:生育:技术、生殖保—健和咨询指导等服】务的; !。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》)未制定落》实,人口与?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!具体措施的; 】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:)未及时《向卫生和计》划,生育行政部》门或者?工作机构提供—人口与计划生育【工作信息的;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(五)未落实有关!计,划生育优待》奖励和其他社会保】障规定?的 ?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》七,条,  违反本》条例规?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公民应当依法】缴纳社会《抚养费:《 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未》形成法定《夫妻:关系而生育的—;,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二)违!反本条例规定—的条件生育的; !。。。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三)符合》本条例规《定可以再生育—但未经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—卫生和计《划生育行政部门【审批生育的; 】 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(四)!违反:国家有关《收养法律、法规【或者本条例规定收】养,子女的 】     社会【。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具!体办法由省人民【政府另行制定 【 《   ?  第三十八条  !社会抚?养费的征收由—当事人住所地的【县(市、区》。。。)人民政府卫—生和计划《生育行?。政部门或者其委托】的乡(?镇)人民《。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】依法作出书面—征收决定并负责【征收 》 :     当—事人所在的》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!。、居民委员会应当配!合,做好社?会抚养费《的征收工作 【  》   流动人口违】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!其社会?抚养费的征收—依照:国务院社会抚养【。费征收?管理办法《第,五条规定办理 】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九条 ! 社会抚《养费的征缴可以采】取下列?方式: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。(一)由乡(镇)人!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!。处代:收代缴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)—当事人系职工—的由所在单位代收代!缴;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由当事!人到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卫《生,和计划生《育行政部门指定【的金:融机:构缴纳 】  :  : 当事?人应当自《。收到征收决》定之日起3》0日:内一次性缴》纳社会抚养费—。;一次性《缴纳确有实际—困难的应《当自收到征收决定】。之日:起30日《内向县?。(市、?区)人民政府卫【生和计划生》育行政?部,门书面申请分—。期缴纳但分期缴纳的!期限不得超过三【年第一年不得低于】征收额的百分之【。四十当事人未在【规定:期限内足额缴纳【社会抚养费的—自欠缴之日》起每月加收》欠,缴社会?抚养:费的千分《。之二:的滞纳金;仍—不缴:纳的由?作出征收《决定的机关依—。法,申请人?民法院强制执行 】 :  《   当事》人对征收决定不【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!或者:提起行政《诉讼的在行》政复议或者》行政诉讼期》间征收决定不停【止执行但是法律、】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! —    《社会抚养费及—滞,纳金应当《全部上缴国库并【纳入:。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任!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:截留、挪用、贪【污、私分 !  :   第四》十条 ? 违反本条例—第三十四条规—定的由县《级,以上人民政》府卫生和计划生【育行: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!予警告没收》违法:所得;违法所—得1万元以上的【处违法所得二—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!款;:没有违?法所得或者违法【所得不足1》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!3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情节《严重的由原发—证机关吊《。销执业证书;构成】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】    第》四十:一条 ? 伪:造、变造、买卖计划!生育: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!民,政府卫生《和计划生育行政【部,门没收违法所—得;违法《所得:5000元以上的】处违法所《得二倍以上十—倍以:下,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!得或者违《法所得不足5000!元的处5000元以!上2万元《以下的?罚款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   ! ,以不正?当手段?取,得计:划生育?证明的由《当地: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!部门取消《其计划生育证明【;出具证《。明,的单位有过错的对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他?直接:责任:人员:依法给予行政处【。分 《   》  :第四十二条》  国家《机关工作人》员在: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!中有下列行为之一】尚,不构成犯《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;有违法所得的没!。收违法所《。得;构成《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: 》 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虚报、【瞒报、伪造、篡改或!者拒:。。。。报人口与计》划生育统计数—据,。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截留、挪用】、贪污、私分—计划生育经费或者】社会抚养费及滞纳】金的; !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—索取、收受贿赂的;!。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四?)滥用职权、玩忽】职,守、徇?私,舞弊的; 》 :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五:)侵犯公民》人身:权、财产权和其他】合法权益的 【   —  第四十三条 】 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。政府卫生和计—划,生育行政部门或【者所:。在单位给予批—评教育、《行政处分;构—成违反治安管理行】为的由当地公安【机关依照中华人民】。共,和国治安管》理处罚法给予处【罚;:构成犯罪《的依:。法追究刑《事责任: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:。  (一)拒—绝、:阻碍卫生和计划【生,育行政部门及其工】。作,人员依?法执:行公务的; 【     】 ,。   (二)歧视】、虐待?实行计划生》育,的人员和生育—女,婴以及不生育的妇】女的; 【 ,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三)歧视》、虐:待、遗弃、残—害女婴的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