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六章 宜居—。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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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八条—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在制定城乡—。规划时应当根据人】口老龄化发展趋【势、老年人》口分布和老年人特点!统筹安排《适合老年人的—生活服务设施—。、医疗卫生设施【和,文化体育《设施等公共基—础设施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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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十九条【 新建《。、改建、扩》建公共建筑》。和其他?公共场所《应当按照《无,障碍:设施工?程建设相关》标准:和规范建设无障【碍设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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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!上,人,。民政府住《房和城?乡建设?部门应当会同民政、!财政、残联、老龄】等部门对《现有公共场所和设】施制定无《。障碍设?施改造计划推—。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!。无,障碍设施的》改造推进《坡,道、电梯、扶手、座!椅等与老《年人:日,常生活密切相关【的,公共设?施,改造方便老年人【。生活
】。 公园—、城区主要街—道两侧、《。居民小?。区等公共场所应【当设置老年》人休息座椅;—养老机构、老—年人活动场》。所等应当《按照有关规定设置】安全辅具第》七章:参与社会发》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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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【。条 政府有关部】门,应当为老年人—参与社会发展创【造条件?鼓励老年人》依,法从事力所能—及的社会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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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一条】 制定涉》。及老年人权益—的重大政策时应当听!取老年人组》织和老年人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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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五十二条 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把老年教《育纳入?终身教育体系加大】老,年教育投入鼓励【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!各类老年学》。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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