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甘肃省价格】监督检查试行办法 ! ,。   】  第一条  为了!加强价格监督检【查工作规范价格和】收费行为保护公【民、法人《和其他?组织的合法权益【依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》价格法、价》格违法行为行—政处罚规定、甘【肃省:。价格管理条例等【有,关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本省实《际制定本办法 【 》    第二条  !本办法适用于本省】行政区?域内商品价格、【经营性收费》、行政事业》。性收费活动的监督】检查 》。 ,    》 第三?条,。  县?级以上价格主管部】门负责本行》政区域内的价—格监:督检:查工作依法对价格】违法:行为实施行政处罚】 —。   ? 第四条  价格主!管,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!查,时不得少《于2人并《应当出示《行政执法证件 】 ,  《。 ,  第五条  价】格主管?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!序和职权对当事人】进行调查《、询问?并,有权检查《。。、复制?有关的?会,计凭证、账簿、报】表、计算《机存储?数,据、文件等有—关资料任《何,单位和个《人不:。得拒绝、干扰—价格主管部》门依法实施价格监督!检查 【。     在有关】证据:可能灭失或事后难以!取得的情况下价格主!管部门可以依法【采取先?行登记保存措施【    ! 价格?主管部门不得将依法!取得的证据或者【了解的情《况用于价格》监督检查以》外的:目的不得泄露当事人!的商业秘密 【   —  第六条  价格!主管部门可以—。邀,请人大代表、政【协委员和群》众团体代表参加价格!监督检查活动 !     【价格主管部门—可以:聘请:社会:有关人士担》任价格执法监—督,员对价格监督—检查活动进行监督】。 《     —第七条  消费者】。组织、职工》。价,格监督组织、居民】。委员会、村》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!。消,费者有权对价格行】为进行社会监督价格!。。。主管部门应当充【分发挥群众》的价格监《。督作用 【     —第,八条  价格—。主管部门应当建【立价:格违法行为举报制】度公布举《报电话、通信地址或!者电子邮《件信箱价格主管部】门接到?。。价格违法行为—的举报后《。予以登记对属—于职责内的举—报事项应当受理并依!法调查处《理并在办结后3【日内将处理》结,果告知?举报人?;对不属《于职责范围》的,应当及时移送 ! ?    有管—辖权的?部门调查处理并告】知举:报人 】    价格主管】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!密举报人《不便直接向被—举,报,人领取多收价款或收!费的由价格主—管部:门代举报人》办理  !   价格主管部门!应当对举《报价格违法》行为有功人员—给予表彰或者奖励】  【 ,  第?九条  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的》业务主管部》门、行业协会—、企事?业单位应当遵守【价格:法律、?。法,规加:。强,价格自律并对查【处价格违法行为【给予配合 —。 :。     第【十条:  经营者的定【价行为、收费行为应!当符合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的规定 】 ?    实》。行经营者定价—的商:品和服务《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!和省:制定的作价》办法、价《格行为?规则:和价格?。规范 】    餐饮服务项!目经营者的调料费】、空调费、茶位费、!座位费、餐》具消毒费、开瓶费、!餐具使用《费等计入成本不得】以,此名目收取价外【费用或以其他形式】价外加价国》家另有规定》的除外 【   《。。  第十一》条  经营者—销售商品和提供【。有偿:服,务不得有下列行【为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一) 利用对交易】对方不利的条—件、环?境等威胁《交易对方《接受高价商品或【者服:务,;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 以】指定种类《、数量、范围等限定!方式强?迫交易对方》接受高?价商品?或者服务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)】 ,以搭售或者附加【条件等限《定方式?强迫交易对方接【受高价商品或—者服务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四—) 以视同交易【对,方默:认接受等方式变相】强迫交易对方—接受高价商品—或者:服务; 】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 借【助行政?性权力强迫》交易对方接》受高价商品或—者服:务,;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六) 强迫交易】对方接受高价商品】或者服务的其他行为!    ! 高价是指经营者】提,。供,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!高于同期同类—商品或者服务市【场平:均价:格的30%》。以上: —    市》场平:均价格由市州价【格主管?部门测定并》。予以公?。布 《    — 第:十二条  行政事】业,性收费单位》在收费活动中不得有!下,列行为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) !高,于或:。者低于国家》规定标准收费—。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 提—前或者推《迟,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!标准; 》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》) 自立《收费项目、自—定,标准收?费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四) 对已明!令取消?或停止执行》的收费不停止执行】或者变?更名称继续收费【。;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五) 不执行收费】减,免,优惠政?策收费;《  【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六) ?采取扩大收费—范围、增加》收费频?次、分解收费—项目、重复收—费、改变《收费环节、》。延长收费《期限等方《式收费?; ?。 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七【。) 违反规定以保】证金、抵押金、【滞,纳金、储蓄》金、集资、赞助以】及其他?形式变?。相收费?; : :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八—) 未履行管理职】责、不提供服务【或者降低《服务标准收费; !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九) 无合法依据】强,制要求管理对象参】加,。培训、?学术研讨、技术【考核、?检查排序评》。比、公告等》。活动或强制要求【管理对象加入—学,会、协会等》社团组织并》收取费用; 【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十) 无合!法依据利用》职权为?他人:代收费?用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十一) 法律【法规规章禁》止的其他乱》收费行为 —   —  第十三条  】行政事业性收费【单,位不得擅自改变【收费主体将自己实】施的收费项目委托其!他单位实《施;不得《将职责范围内—。的工作委托》下属:单位、中介机—构,、社会?。团体进行《盈利性?服务:收费 —。 :    第十四条 ! 行:政事业性收费单【位应当遵守收—费许可证管理规定】不,得有下列行为—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一)】 未按规定申领收费!许可证收《费;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二)! 收费依据》已经变化《未按规定办理—收费许可证变—更、注?销手续继《续收费; 》     !。 ,   (三》), 未按规定》参加收费许可—证年度?审,验继续?收费;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》) 伪造、涂改、】转借、转让收费许】。可证:。收费 ?    】 第十五条 — ,经营者、行》政事业性收费单【位应当明码标价、】公示收费项目和标】准 ?  》。   第十六—条  经营》者违反?本办法第十条—第三款规定的由【。格主:管部门责令》改,正;逾期不改的【处3万元以》下罚款 !    第十—七条  经营—者违反本办法—第十一条《规定:的责令改正没收【违,法所得可并处—违法所得《5倍以下《罚款;情节》。严重的责令停—业整顿或者由工商】行政管理机关吊【销营业执《照 ?    【 第:十,。八条:  行政《事业性收费单位【违反本办法第—十二条规定的责令改!正没收违法所得【可并处违法所得【3倍以下罚款—;情节严《重,的可并?处违法所得5倍【以下罚款并可暂扣】。或吊销收《费许可证;无法计算!违法所?得或者没有》违,法所:得的可处3万元以下!罚款对直接》负责:。的主管?。人员和直接责任人】员可提?请有关部门依法【给,予行政?处分 《 《    第十九条】  行?政事:业性收费单位违反】本办法第十三条规】定的责?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!评;对直《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直接责任人员可提请!有关:部门:依法:给予行政处分 】     】受委:托单位应《。当,将,所收费用退还缴款人!;,无法退还或在—规,定期限没有退还【的收缴?国库  !   第二十条  !行政事业《性收费单位违反本】办法:第十四条规定的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】所得并?处违法所得10%至!20%的罚款—;没:有,违法所得的》处,5,000元以下的罚】。款 —。     第二【。十一:条  经营者、行政!。事业性?收,费,单位违?反本办法《第十五条规定的【责令改正没收—。违,法所得可《并处5?。。。000元以下罚【款 》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二条  !法律、法规对经营】者,。、行政?事业性收费》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!。有,明,。确,。处罚:规定的依据法律【、法规的规定处罚 ! ?    》 ,第二十三条》  经营者》、行政事业性收费】单,。位,。。因价格违法行为致】。使消费者或服务对】象多付价款的责令限!期退还退还期限最】长不超过1》5日:。难以查?找多付价款的消费】。者或服务对象的责令!公告查找公》告,查找的?期限最?长不超过3》0日 》     经营!。者、:行政事业性收—费,单位拒不按照—前款规定退》还消费者或服—务对象多付价款以及!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的!由,价格主管部门—予,以没收消费者或服】务对象?要求退还时》由,经营者、行政事业性!收费单?位依:法承:担民事责任 —   【  :第二十?四,条 : 上级价格主—管部门应当》对下级?价格:主管部门的》监督检查活动—进行监督下》级价:格主管部门做出的处!罚决定违法或者处】罚,不当的责令其限期改!正, ? :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?五条  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及其—有关部门超越管【理权:限定价、调》。。价、制?。定收费?项目和?标准由?上级人?民政府或价格主管部!门责: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!批评;?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。员和直接责》任人员可提请—有关部门依法—。给予行政处》分 —    《 经营者、行政【。事业性收费单位依据!越,权文件制定价格增】加收费项目和调整收!。费标准?的责令?改正退还多收—价款;无《。。法退还的收》缴国库?   】  第二《十六:条,  价格主管部门在!价格监督检》查活动中有下列行】为的由同级人民政】。府或上级政府价【格主管部《门责: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!批评对直接负—责的:主管人员和直—接,责任人员依》法,给予: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 】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:。 (一) 违—反法定程序》收集证据《致使:公民、法人或者其】他组织的《合法:权益受到损害的;】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二) 滥用【职权徇私舞弊对价格!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!的,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三) 玩忽职—。守对承办的价—格,。举报事?项拖延、推》诿或者不依法办理的!; ?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四) 泄露国【家秘密和当事人【的商业秘密将—依法取得《的,价格:检查资料用》于价格监《督检查以外》的其他目的;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。) 在价格监督检】查工作中索取—、收受财物的; 】 ,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六?) 违反监》。督检查职责的其【他行:为 《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》七,条  本办法自【2009年10月1!日,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