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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》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!行办法 】 ,    》 第一条  —为了加?强价:格监督检查》工作:规范价?格和收费行为保【护公民、法人和【其他:组,织的: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价格—法、价格违法行【为行政处罚规定、】甘肃省价《格管理?条例等有《关法律、《法规:结合本省《实际制定《本办法?  【   第《二条  本办—法适用于《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!价,格、经营性收费【。、行:政事业性《收,费活动的监督检查】 —    第三条  !县级以?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!本行政区域内的价】格监:督检查工作依法对】价格违法行为—实施:。行政处罚 【     第】。四条  价格主【。管,部门进行《价格监督《检查时不得少于2】。人,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!证件 》 ,    》 第五条  价格主!管部门应当按照【法定程序和职—权对当事人》。。进行调查《、询问并《有权检查、复制有关!的会:计凭证、账》簿、报表、计算机存!储数据、文》件等有关资》。料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拒绝、干】扰,价格主管部门—依法实施价格—监督检查 】  ?  :。 在有关证》据可能灭失》或事后难以取得【的情况下价》。格主管部门可以【依法采取先行—登记保存《措,施 ?     价!格主管部《门不:得,将依:。法取得?的证据?或,者了解的《情况用于价》格,监督检查以外的目的!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!业秘密 】   ?  第?六条  价格主管】部门可以邀请人大】代表、政《协委员和群众团【体代表参加》价格监督《检查活动 》。 《  :   价格主管部】门可以?聘请:社会有关人》士,担任价格执法监督】员对:价格监督检》查活动进行》监督 《   —  第七条  消】费者组织、职—工价格?监督组织、》居民:委员会、村民委【员会等组织》以及消?费者有权对价—格行为进行社会监】督价格主管部门【应当充分发挥群【众的价格《监督作用 】     —第八条  价格【主管部门应当—建立价?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!公布举报电话—、,通信地址或者电【子邮件信箱价格【主管部门《接到价格违法行为的!举报后予以登记对属!于职责内的举报事项!应当受理《并依法?调查处理并在—办结后?3日内?将处理结果告知举】报人;对不属—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及!时,移,送 : ?     有【。管辖权的部门—调查处理并告知【举报人 《 ,   —  价格主管部【门应当为举报人【保密举报人》不,便直接向被举—报,人领取多收》价款或收费的由价】格主管部门》。代举报人办理 !     价】格主管部门》应当对?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】。有功人员给予表彰或!者奖励 !    《第九条?  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的业务主管【部门、行业协会、】企事业单《位应当遵守》价格法?。律、:法规加强价格—自律并对《。查处:价格违?法行为?给,予,配合  !  :。 ,第十条  经营【。者,的定价行为、收费行!为,应当:符合法律、法—。规、规章的规定 !     实!行经营者定价的【商品和服务经营【。者应当遵守国家【和省制定的作价办】法、价格行为规则和!价格规范 !。     》餐饮:服,务项:目经:。。营者的调料费、【空调费、茶》位费:、,座位费、餐具—消,毒费、开瓶费—、餐具使用费等计入!成本:不得以此名目—收取价外费用或【以其他形式价—外加价国家另有规定!的除外? ?     【。第十一?条  经营者—销售商品和提—供有:偿,服务不得有》下列行为《 , :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 利【用对交易对方不【。利的条件《、环境等威胁交易】。对方接受高价商品】或者服务《;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)】 以:指定种类、数量、】。范围等限定方式强】迫交易对方接受高】价,。商品或?者服务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三) 》以,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!限定方式强》迫交易对《方接受高价商品或】者服务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四)【。 以视?同交:易对方默认接受等方!式,变,相,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!价商品或者服—务,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五:),。 借助行政性权力】强迫交易对方—接受高?价商品?或者服务《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:(六) 强》迫交:易对方接受高价商品!或者服务的》其他:行为 —     高价是!指经营者提供商品】或者服务的价—格高于同期同—类商品或者服务市】场平均价格的30%!以上 》 ,     —市场平均价格—。。由市州价格主—管部门测定并予以】公布 】    《第十:二条  行政事业性!收费单位在收费活动!中不得有下列行【为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一)》 高于?或者:。。低于国?家规定标准收费; ! :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,。。二) 提前》或者推?迟,执行:国家规定《的收费标准;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?。三) ?自立收?费,项目、自定标准收费!。;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四) 】对已明令《取消或停止执—行,的收费?不停止执行》或者变更名称继续】收费;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五) 不《执行收费《减免优?惠政策收费;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 采《取扩大收费范—围、增加收》费频次、分解收费】项目、重《复收费?、改变收费环节【、延长收《费,期限等方式收费; !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,。七,) 违反规定以保证!金,、,抵押金、滞纳—金、储?蓄金、集资、赞助】以及:其他形式变相收费】; :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八): 未履行管理职责、!不提供服务或者降低!服务标准《收费;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九): 无合法《依据强制要求管【理,对象参加培》训、学术研讨、【技,。术考核、《检查排序《评,比、公告等活动或强!制要求管理》对象加入学会—、协:会等社团《组织:并收取费用》。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十) 无【合法依据利》用职权为他人代【收费用; —   —  : ,   (十一) 法!律法规规章禁止【。。的其他乱《收费行为 【     【第,。十三条  行—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不!得,擅自改变收费主体】将自己实施的收【费项目委《。托其他单位实施【;,不得将?。职责范围内》的工作委托下属【单位、中介机构、社!会团体进行盈—利,性,服务收费 【    — 第:十四条 《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!位,应当遵守收费许可证!管理规定不得有下列!行为 《 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(一)】 ,未按规定申领收费许!可证收费《; : :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:(二) 收费依【据已经变化未—按规定?办理收费《许可证变更、注销手!续继续收《费;: , 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 未按《规定参加收费许可证!年度:审验继续收费; !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四)— 伪造、涂改、【转借、转让收费许】可,证收费 】   ?  第十五条 【 经营者、行政事业!性收费单位应当明码!。标价、公《示收费项目》和标:准 《。   》  第十六条  】经营者违《反,本办:法第十条第三款【规定的由《格主管部《门责令改正;逾期】不改的处3万元以】下罚款? :     】第十七条  经【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!一条规定的责令改】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!处违法?所得5?倍以下罚款;—情,节严:。重的责令停业整顿】或者由?工商行政管理—机关吊销《。营业执照《  【   第十》八条 ? 行政事业性收费】单位违反本办法【第十二条规定的责】。令改正没收违法所】得可并处违法所得】3倍以下罚款;情】节,严,重的: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!以下罚?款并可暂扣》。或吊销收费许可证;!无法:计算违法所得或者没!有,违法所得的》可,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!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!可提:请有关部门依法【给予行政处》分 【    第十—九条:  行政《事业性收费单位违反!。本办: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责!令限期?。改正并通报批评;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!。可提请有关》部,门依法给予》行政处分 】 :    受委托【单位:应当:将所收费用退还【缴款:。人;无?法退:还或在规《定期限?。没有退还的收缴国】库 —   ?  :第,二,十条  行政事业】性收费单位违—反本办?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责!令,改正没收违》法所得并处违—法所得10%至2】0%的罚《。款,;没有违《法所得的处》5000元以下【的罚:。款   !。  :第二十一《条  经营者、行政!。事业性收《费单位违反本—办法第十五条规【定的责令改正没【收违法所得可—并处5?0,0,0元以下罚》款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二条!  法律《、法规?对经营者、行政事业!性收费单位》的价格?违法行为有》明确处罚规定的【依据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处罚 】    】。 ,第二十三条  【经营者、行政事业】性收费单位》因价格违法行为致】使消费者或服务对】象多付价款的—责令:限期退还退还期限最!长不超过15—日难:以查找多付价款的】消费:者或服务对象的【责,令公告?查找公告查找的期限!最长不?超过30日 【 :   《  经营《者、行政事》业,性收费单《位拒不?按照前款规》定退还消费者—或服务对《象多付价款》以及期限届满没有】退,还,的由价格《主管部门予》以没收消费者或服务!对象要求退还时由经!。营者、行政》事业性?收费单位《依法:承担民事责任 【 : :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四条—  上级价格主【管,部,门应当对下级价【格主:管,部门的监督检—查活动进行》监督下级价格—主管:部门做出的处罚【。决定违法《或者:。处罚不当的责令其】限期改?正  】 ,  第二十五—条  县级以上【人,民,政府及其《有关部门超越管理】权限定价、调价【、制定?收费项目和标准【由,上级人民政府或【价格: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。正并可通报批—评;对直接负责【的主管人《员和直?接责任人员可提请】有关部门依法—。给予行政处》分  】   经营者、行】政事业性收费单【位依:据越权文件制定价格!。。增加收费《项目和调《整收费?标准的责《令,改正退还多收价款】;无法退还的收缴】国库 —。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六条  价格】主管部门《在价格监督检查【活动中有下列行为】的由同?级人民政府或上级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并可【。通报批评对直接负】责的主管《人员和直接责—任人员依法》给予行政处》分;:构,成,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: 《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 违反法定【程序:收集证?据致使公民、法【人或者其《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】受到损害的; 】 :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二《) 滥用职》权徇私舞弊对价格违!法,行为:不依法处理的—; 》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三) 玩忽职守对】承,办的价格举报—事项拖延、推诿【或者不依法办理的;!  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—四) 泄露国家秘密!和当事?人的商业秘》密将依法取》得的价格检查资料用!于价格监督检查【以外的其《他目的; 》  —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五) 在价!格监督检查工作中】索,取、收?受,财物的; !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六) 违】反监督检查》职责的?其他:行为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】。十七条  》本办法自20—09年10》月1日起施行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