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—省法律援助条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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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:肃省法律援助—条例已由甘肃省【第十一届《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二】十二次会议于20】11年7月2—9日通过现予—公,布自2011—。年10月1》日起:施行
》
— 第一》条 为《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!工作保?障经济?困难和其《他符合?法定条件的公—民获得必要的法律】服务根?据国务院法》律援:助条例和有关法【律、: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!际制: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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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二条 本省行【政区域内《的法律援助活动【适用本条例》
《
》 本条例《。所,称法律援助是—指司法行政》部门确定的法律援】助机构组织法律服】务,机构和法律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!和,其他符合法定条【件的公?民无偿提供的法律服!务
】 ?本,条例所称法律—服务:机构:是指依法注册—登记的律师事务所】、公证处《、,基层法?律服务?所,和司法鉴定机—构等
【
: 本条例所【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!律师、公证》员、司法鉴定人、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!、法律?援,助机构工作人员及其!他法:律专业人员》
【。 : 第三?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当》将法律?援助所需《经费列入同级财【政预算?法律援?助,经费专?款,专用接受财政、审】计部门的监》督
—。
? :第四条 县级【以,上人民?政府:司,法行:政,部门主管本》。行政区域内》的法:律,援助工?作确定本行政区【域内的法《律援助机构并—向社会公布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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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】。援助机构负责—受理、审查法律援】助申请?指派或者安排人员提!供法律服务并—对法律援助》人员办?。理案件进《行监督
【。
—。县级人民政府司法】行政部门可以—确定由乡(镇—)、街道的司法所负!责本:辖区内法律》援助工?作
【 《第五:。条, 法律援助人【员履行法律援—助职责受法律保【护国:家机关、企业事业单!位、社会团》体和个人应当—给予支持
》
,
,
:。
? 第六条》 除国务院法【律援助条例第十条】规定的可以》申请的法律援—助事项外经济困【难,的公民有《下列事?项之一的可以申请法!律援助
】
!(一)因劳动关【系请求经济补偿、】赔偿的;
】
《 : , (二)—涉及虐?待、遗弃或者暴力】干涉婚姻自由的;】
! (—三)残疾人、老年】人、妇女《、,未成年人《请,求人身损害赔偿的】;
—
? —(四)因交》通事故、医疗—事故、工伤事故【、产品质量》事故:以及其他人身伤害】事故造成《人身伤害请求赔偿】的
—
《 第七条 申【请法律援助公民的】经济:困,难标准由省司法【行政部门会同财政】。、民政、人力资源】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!各市(州)国—民经济与社会—发展现状、》城乡居民收入状【况和法律援助的供】求,等因素提出报—省,人民政府确定—后公布实施
【
?
》第八:条 公民》申请法?律,援,。助的经济困难证明由!。申请:人户:籍所在地《或,者经常居《住,地的乡(镇)人民】政府或者街》道办事?处出具经《济困难证明应—当,如实载明申请人家庭!人口、就业状况【、家庭年收入和【主要经济来源等情况!。
! 第九条 法律援!助机构?对下列申请》人的经济状况免【于审查
【
,
? (一】)领取失业》保险金?的城镇居民;
】。
》 【。(二)城乡最低生】活保障对象和—农村五?保供:养对象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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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 (三)养老院】、孤:儿,院等:社会福利机》构中由政《府供养的人员;
】
?。
:。 — (四《)无固定生》活来源的《残疾:人;
【
》 (五—)符合国《家规定的优抚、【安置:人员;
】
】。。。 (六?)因见义勇为—造成人身损害—请求赔偿或者—补偿:的人员;
!
《 (七)】因自然灾害》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!困,难的人?。员;
》
》 (八)!人民法?院指定辩护和—给予司法《救助的人《员,;
! (九)!请求支付劳动—报酬或者工伤赔【。偿的农民工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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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:十,)途经本《省因突发《事件或者《特殊情况需要—援助的人《员
》
第【十条 法律—援助采取下列形式
!
— (】一)解?答法律咨询、—代,拟法律文书》、提供法律意见;
!
,
:
》 , (二—)刑事诉讼辩—护、刑事附带民事】诉讼代?理;
【。
】 (:。。三)民?事,诉讼代理;(—四)行政诉讼和行政!复议代理;
】
》。 (五】)仲裁和其》他非诉讼法律事务】代理;
! 【 (六)办》理法律援《。助案件所涉及—的公证证明、司法鉴!定
—
《 第十一条 受援!人在:法律:援助过程中享有下】列,权利
《
】 (》一,)向法律援助人员了!解为其?提供法律援助—的进展情况》;
》
】 (?二)有证据证明【法律援助人员—未履行职责的—可以要?。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!法律援?助人员
【
第【十二:条 受援人在法律!援,助过程中《应当:。履,行下:列义务
】
, 】。(一)?如实陈述案》件事实及相》关情况;
!
!(二)提供合法、】真实的证明和证据】材,料,;
?
,
—。 ?。 :(三:)协助?。法律援助人员调查】案件事实
》
,
】第十三条 》 法律援助人员【在,法律援助过程中享】有下列权利
!
: ? (一【)要求受《援人提供与法律援助!事项有?关的材料《。;,
?。。
》 》 (二)发》现受援人具有本条】例第二十五条规【定的情形《或者不履《行义务严重影响法律!援助工作的可以向法!律援助机构申请终】止法律援助
!
《 ,。 第十四《条, 法律援助—人员在法律援助过程!中应:当履行下列义务
】。
】 (一)依!法维护受援人的【合法权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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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【二)接受法律—援助机构的监督无正!。。当理由不得拒绝、延!迟、中?止或者终止承办的法!律援:助事项;
!
》。 (三)保】守国家?秘密和有关商—业秘密不得泄露受援!人隐私;(四)不得!利用法律《援助事项《牟取:不正:当利益
】
第十五】条 : 公民?申,请,法律:。援助应当按照—国务院法律援—助条例的有关规定】提出:;没有规定的申请人!可以向申请事—项发生地、争议【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!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法!律援助机构提出【
!。 ,两个以上法律援【助机构都可》以受理申请的—申请人应当向—其,中一个法律援助机】构,。提出
】 第》十六条? 法?律援助机构》之间因受理申请发】生争议的由其共【同的上一级司法【行政部门确定—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!机构
】 , 第十七条 !公民申请法律—援助应?当向法律援助机【构提出书面申请填】写申请表以书面形】式提出申请确—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!。。请由法律援助—机构工作《人员:或,者,代为转?交申请的有》关机构工作人员【作出书面记录
!
:。
公民申请!法律援助应当提【交,下列证件、》证明材料
】
《 (一】)居民身份证或者能!证明:公民身?份的其他有效证件】代,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!理,权,的,证明;
! 】(二:)经:济困:。难证明;
】
】 (三)申请人】与,所申请?法律援助事项有【关的法律《文,书和与案件相关的】材料
! 申请人—。提供证明材料确有困!难法律援助机构根】据,有,关情况认为确有必要!提供法律《援助的可以决定对】其提供法律援助
!
】符合本条例第—九条规定情形的人】员无需?提供:经济困难证明
!
第十!八,条 法律援—助机构应当在收到法!律援助申请后十【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!并作出是否提供法】律援助的决定并告知!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!全的法?律援助机构应—当一次告知申—。。请人需要补》。正的全部《内容申请人未按照】要求补正《或者说明的视为撤回!申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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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援助机构认为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】需要查?证的:应,当,向有关组织或者个人!调查核实有》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!予以协助《
【 : 第十九条》 申请事项属于下!列情:形之一的法律—援助:机构可以先行给予法!律援助由申请人事】后补交有关证明材】料;法律服》务机构?也可以先《行提供法律援助【但应当?在三个工作日内【提,请法律援助机构审查!确认
】 ? (一【)诉讼、仲裁—时,效期间即将届满的】。;
! —(二)必须》立即采取财产保【全措施的;
【
?。
【 (三)有—其他紧?急或者?特殊情形《的
》
—第二十条 申请】人对法律援助—机构:作出的不《予,受,理法律援助》的决定?有异议的可以—向主管该法律援助】机构的司《法行政部门提出
!。
【 司法行政部—门应当在收到申【请,。人的异议之日起【五个工作日内进行】审查经?。审查认为申请人【符,合,法律援助条》件的应当《以书面形式》责令法律援助机【构及时为《。申请人?提供法律援助—;认: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!件的应当维持—法律援助《机,。构的决定并书—面告知申请》人
》。
—第二十?一条 法律援【助机:构之间?根,据需要可以移送法律!援,助事:项也可以联合办【理同一法律援助【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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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法律援助机构可!以,委托:异地法律援助—机构代为调查取【证、送达法律文书受!委托的法律援—助,机构应当及时办理】委,托事项?
【 第二十二【条 人民法院指定!辩护: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!。。在开:庭十日前将指定【。。辩护通知书、起【诉书副本《、抗:诉,书副本或《者判决书副本和上】诉状:等案件材料送交【相应的法律》援助机构
!
法律援助!机构:应当自接到人—民法院?指定辩护通知书及相!关材料?后三日内将确定的辩!护律师书面》回复人民法院接受指!派的辩护律师应当】在开庭三日前完成】阅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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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三—条, 受援人无—正当:理由:拒绝接受指派的【法律援助《人员为其提》供法律援助的不【得就同一事项再次】申请法?律援助但人民法院】指定辩?护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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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四【条 受指派的法】。律服务机构》和受援人《双方应当签订委托】协议明确双》方权利?义务但人民法院指定!。辩护的除外
—。
— 第二十五条】 , 受:援人有下《。列情形之一的法【律援助人《员应当?向法:。律援助机构》报告法律援助机构】经审查属《实的应?当终止法《律援助前期提供【法律援助所发生的费!。。用由申?。请,人负担
! 【 (一)提供虚【假经济困难等证明材!料的;
【。
【 (二)—提,供虚假证据》材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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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【)利用提供》的法律服务从—事违法活动的
】
】法律援助机构—应,当,自撤销法《律援助之日起三【个工作日内》将终止法律援助【的决定告知人民法院!和接受指《。派的法律服》。务机构
! 第二—十六条 受援【人申请缓交、—减交或者免交—诉讼:、仲裁、鉴》定费用的人民法【。。院、仲?裁机构和鉴》定机构等有关—单位应当依照有关】规定缓收、减收或者!免,收相关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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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七条】 , ,法律:援助人员《应当:在法律援助案件办】结三十日内向—法,律,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!。告及:。相关:材料法律援助—机构:接到结案材料并审核!后应当及时足额向法!律,。援助人?。。员支付办案补贴【
》
法律【援助办案补贴—的标准由省司法行】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!门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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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二十八条 法】律,服务机构《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!指派由司法行政【部,门给予警告》、责令改正;情【。。节严重的《给予一个月以上【。三个月以下停业整】顿的处?罚
?。
— 第二十九条 !律师:无正当理由》拒绝接受、》擅自终止法》。。律援助案《件或者办理法律援】助案件收《取财:物的由司法行政部】门依: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《律师法有关规定【进行处?罚
】 除律师以外】的法律援助人—员有上述《情形的由司法行【政部门?依法给予《。警告责?令改正;有违—法所得?的责令退还违法【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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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三十条 法律】援助:人员违法执业或【者因过?错给受援人造成【损失:的由其所在机—构承担?赔偿责任
】
: ?。 第三十《一,条 司法行政【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!的工作?人员在?法律援助《工作中滥用》职权、玩忽》职守的?依,法,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,犯罪的依法》追究:刑事责?任
【 第三十【。二,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为法律援助申请人!。出具虚假证明的【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!。议有:关机关对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:其他责任《人员给?予行政处分
!
第三】十三条 》本条例自201【1年10月1日起施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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