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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》肃省法律《援助条例 【 甘】肃,省,法,律援:助条例已《由,甘,肃省第十一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《二十二次会议于2】011年7月—29日?通过现予公布自【201?1年10月1日起施!行 !   ? 第一条  为促进!和规范法律援—助工作保障经—济困难?和其他符合》法定条件的公民【获得必要的法—律服务根《据国:。务院法律援助条例】。和有关法律、行政】法规结合本省—实际制?定本条例 】。 :    第二条【  本省行政区域内!的法律援助活—。动适用本条例— 《 ,   ?  本条例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】司法行政部门确【定的法律援》助机构?组织:法律服务《机,构和法律援》。助,人员为经济困难和】其他符合法定—条件的公《民无偿提供的—。法律服务 !。。     》本条例所称》法,律服务?机构是指《依法注册登记的【律,师事:。务所、公证处、【基层法律服务所和】司法鉴定机构等 ! : , , ,   本条例所称】法律援助人员是【指律师、公证员【、司法鉴定人、【基层法律服》务工作者、法—律援助机构工作【人,员及:其他法律专业人【员, 》  :  : 第三条  —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应?当将法律援助—所需经费列入同【级财政预《算法律援《助经:费专款专用接受【财,。政、审?计部门的《监督 — ,     第四条】  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《司法行?政部门主管本行政】区域:内的:法律:援助工作确》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法!律援助机构并向社】会公布 ! ,   法律援—助机构负责》受理、审查》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!者安排人员提供【法,律服务并对法律援】助人员?办理案件进行监督 ! 》    《县级人民政府—司法行?政部门可《以确定由乡(镇)、!街道的司法》所负责本辖》区内:法律:援助工作 》。    】 第五条《。  法律援助人员履!行法律援《助职责?受法律保护国家机】关、企?业事业单位、社会】团体和个人应—当给予支持 】  《  : 第六条 》 ,除国务院法律—。援助条例第十—条规定?的可以申请的法律】援助事项外经济困】难的公民有下列事】项,。之一的可以申—请法律援助》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一)因劳动关系请求!经济补偿、赔—偿的; — 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。)涉及虐《。待、遗?弃或者暴力干涉【婚姻自由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三)残疾人、】老年人、妇》女、:。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!害赔偿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《)因交通事故—、医疗事故、工伤事!故、产品质量事【故以:。及其他?。人身: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!害请求赔偿的— 》     第—七条  申请法律】援助公民的经济困难!标准:。由,省司法行政部门【。会,。同财:政、民政、人—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】部门根据各市(州】)国民经济与社【会发:展现状、《城乡居民《收入状况《和法律援助的供求】等因素提《出报省人民政府【确定后公布》。实施 【     第八【条  公民申请法】律援助的经济困【难证明由申请人【户籍所?在地或者经常居【住地的乡《。(镇)人《民政府?或者街?道办事处出具经济困!难证明?应当:如实载明申请人家庭!人,口、就业状况、【家庭年收入和主要】经济来源《等情况? :     】第九条 《 法:律,援助机构对下—列申请人的经济状】况免于审《查 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领取?失业保险金的城镇居!民; 》 :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二)!城乡最?低生活保障对象【和农:村五保供养对象【;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三)养?。老,院、孤儿《院等社会福利机【构中由政府供养【的人员; !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《)无固定生活来源】的残疾人《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五)【符合国家规定的优】抚、安置人员; ! ?  :    《。。   (六)因见】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!请求赔偿或者—补,偿的人员《。;,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七《)因自然灾害等不可!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!人员;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。。八)人?。民法:院,。指定辩护《和给予司法救助的】人员; 《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九)请求支】付劳:动,。报酬或?者工伤?赔偿:的农:民工;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(十)途经本省】因突发事件或者特】殊,情况需要援助的【人员 ? 《     》第十条  法律援】助,采,取下列形式 !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解答法《律咨询、代拟法【律文书、提供法律】意见; 【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刑事诉讼—辩护、刑事附—带民事诉讼代理; !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民事诉》讼代理?;(四)行政诉讼和!行政复议代》理; 《 :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《。 ,(五)?。仲裁和?。其他非?诉讼法律事务代理】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六】)办:理法律援助案件所】涉及的公证证明、】司法:鉴定 》   》  第十一》条  受《援人在法律援助过】。程中享有下列权利】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一)向法《律,。援助人员了》。解为其?提供法律援助的进】展情况;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)有】证据证明法律援助】人员未?履行职?责的可以要求法【律援助?机构更?换法律援《助人员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【二,条  受《援人在法律援助过】程中应当履行—。下列义?务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一)!如实陈述案件事实】及相关情况》;,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:(二)提供》合法:、真实的证明和证据!材料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》协助法律援助人员调!查案件事实》 ,。 《  :  : 第十三条  【法,律援助人《员在法律援助—。过程中享有下列权】利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要—求受援人提》。供与:。法律援助《。事,项有关的材料—; : ?。 ,  :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)发—现受援人具有本条例!第,二十: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!不履行义务严—重影响法律》援助工作的可—。以向法律援助机【构申:请终止法律援—助, 《    》 第十四条》  法律援》助人员在法》律援助过程中应当履!行下列义务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一)依法维护受【援,人的合法权益; 】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)】。接受:。法律援助机》构的监督无正当理由!。。。不得拒绝、延迟【、中止或《者终止承办的—法律援助事项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三:)保守?国,家秘密和《。有,关商业秘密不—得泄露受援人隐私】;(四)不》得利用法律》援助:事项牟取《不正当利《。益 :。 ?     —第,十五条  公民【申请法律援》助应当按照国务院】法律援助条例—的有关规定提出【;没有规定的申【请,人可以?向申请事项》发生地、争议处理】。机关所在地或者被申!。请人住所地的法【律援助机构》提出 ? ?     两个以!上法律援《助机:构都可?以,受理:申请的申请人—应当向其中》一个:法律援助《机构提出 》。   【  第十六条 【 ,。法律援助机构之【间,因受理申请发生争】议的由其《共同的上一级司【法行政部《门确定受理申请【的法律援助机构 !     】第,十七条  公民申请!法律援助应》当向法律援助—机,构提出书面申请【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!式提出申请确有【困难的可以口头申】。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!作人员?或者代为转交申请】的有关机构工—作人员?作,。出书面记《录 :  —   ?公民申请法律援【助,应当提交下列证件、!证明材料 】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)居【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!公民身份的其—他有效证件》代理人还应当提【交有代?理权的证明》。; : ,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二)经【济困难证明》; ?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三—),申请人与所申—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!的法律文书》和与案件《相关:的材料 —。  《  : 申请人《提供证?明材料确有困难法】律援助机构》根据有关情况认【为确有必要提供法律!援,助,的可以决定对其【提供:法律援助 》 :     符合!本条例?第九条规定》。情形的人员无需提供!经,济困难?证明 《。。     】第十八条《  法律援助机【构应:当在收?。到法:律援助申请后—。十个工作《日内:。。完成审查并作出【是否提供《法律援助的》决定:并,告知申请人申—请材料不《齐全的法律》援助机构应当—一,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!正的全部内容—申请人未按照—要求补正或者说明的!视为撤回《申请 ? 》    法律—。援助:机构认为《申请材料《的真实?性需要查证的应当】向有关组《织或者个人》。调查核实有关组织或!者,个,。人应当予以协助 !     】第十:九条  申请事项】属于下列情》形之一?的法律援助机构可】以先:行给予法律援助由】申请人事后》补交有关《证,明材:料;法律服务机构】也可以先行》提供法律援助但【。应当在三个工作日】内提:请法律援助》机构审查确认 【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—)诉:。讼、仲裁时效期【间即将届满的;【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二)必《须立即采取》。财产保全措施的; !   【   ? ,  (三)有其他】。紧急或者特殊—情形的 《 ,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条  申!请人:对,。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!不予受理法律援助】。。的决定有异议的可】以向主管该法—律援:助机构的司法行【政,部门提出 —  》   司《法行政部门应—当,在收到申请人—的异:议,。之日起五个工—作,日内进行审查经审】查认为申请人符【合法律?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!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!机构:及时为申请人提供法!律援助?。;,认为不符合法—。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维!持法律援助机构【的决定并书面告知】申请人 【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《一条  法》律援助机构之间根】据需要可以移送法】律,援助事项也可—以联合办理同一【法律援助事》项 ? ?    《 法律援助机构可】以委托异地法律援助!机构代为调》查取证、送达法律】文书受委托》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!及,时,办理委托事》。项, —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二条  人民法院!指定辩护的案—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!庭十日前将指定辩护!通知书、起》诉书副本、》抗诉书副本或者判决!书副:本和上诉状等案件材!料送交相应的—法律援助机构 【 》    法律援【助机构?应当自接到人民【法,院指定辩护》通知书?及相关材料》后三日内将确定的】辩护律师《书面回复《人,民法院接受》指派的辩护律师应】当在开庭《。三日前完成》阅卷 【 ,    《第二:十三条  受援人无!正,当理由拒绝接受指】派的法律《援助人员为其—提供法律援助的不】。得就同一事项再次】申请法律《援助:但人民法院指定辩护!的除:外  】   ?第二十四条  【受指派的法》律服务机《。构和受援人双方应当!签订委托协议明【确双方权利》义务但人民法院【指定:辩护的除《外 》   《。 , 第二十五》条  ?受援人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法【律援:助人员应《当向法律援》助机构报告法—律援助机《构经:审查属实《的应当终止法—律援:助前期提供法律【援助所发《生的:费用由申请》人负担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一)提供虚假—经济困难《等,证明材料的; 【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)【提供:虚假证据材料的; !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三)利用提供的【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!动的 ? ,   —  :。法律援助《机构应当自撤销【法,律,援助:之日起三个》工作:日内将终《止法律援助的决【定告:。知人民法院和接受指!派的法律服务—机构 】    第二—十六条 《。 ,受援人申请缓交、】减交或者免》交诉讼、《仲裁、鉴定费—用的人?民法院、仲裁—。机构:和鉴:定机构等有关单位】应当依?照有关规《定缓收?、减收或者》免收相?关费用 】 ,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七条  《法律援?助人员应当在法律援!助,案件办结三十日内向!法律:。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!告及相关材料法律援!助机构接《到结:案材料?并,审核后应《当及:时足额向法律援助人!员支付办案补贴 】  —   法律》援助办案补贴的【标准由?省司法行《。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!门核定? 《 ,  :   第二十八条 ! 法律服《务机构拒绝》法律援助机构的指】派由司法行政—部门给予警告、责令!改正;情节严重的给!予一个月以上三【个月:以下停业整顿的【处罚 — :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九条 《 律师无正当理【由拒绝接受》。、擅自终止法律援】助案件或者办理【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!物的:由司法?行政部门依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律师:法有关?规定进?。行处罚?    ! 除律师以外的【法律援助人》员,有上述情形的由【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!予警告责《令改正;有违法所得!的责令?退还违法所得 【 :  《   第《三十条  法—律,。援助:人,员违法执业或者因过!错给受援人造成【损失的由《其所在机构承担赔】偿责任 》   — ,。 第三十一条—  司法行政部【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的!工作人员在》法律:援助工作中》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的依法给《予行: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,法,追究刑事责任 !  《   ?第三十二条 — 违反本条例—规,定为法律《援助申请《人出具虚假证明【的司法行政部门【应当建议有》关机关对直》。接负:责的主?管人员?和其他责任人员给】。予行:政处分 】     第三十三!条  本条例—自20?11年10月—1日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