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》肃省法律《援助条例
【
甘】肃,省,法,律援:助条例已《由,甘,肃省第十一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《二十二次会议于2】011年7月—29日?通过现予公布自【201?1年10月1日起施!行
! ? 第一条 为促进!和规范法律援—助工作保障经—济困难?和其他符合》法定条件的公民【获得必要的法—律服务根《据国:。务院法律援助条例】。和有关法律、行政】法规结合本省—实际制?定本条例
】。
: 第二条【 本省行政区域内!的法律援助活—。动适用本条例—
《
,
? 本条例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】司法行政部门确【定的法律援》助机构?组织:法律服务《机,构和法律援》。助,人员为经济困难和】其他符合法定—条件的公《民无偿提供的—。法律服务
!。。
》本条例所称》法,律服务?机构是指《依法注册登记的【律,师事:。务所、公证处、【基层法律服务所和】司法鉴定机构等
!
:
,
, , 本条例所称】法律援助人员是【指律师、公证员【、司法鉴定人、【基层法律服》务工作者、法—律援助机构工作【人,员及:其他法律专业人【员,
》
: : 第三条 —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应?当将法律援助—所需经费列入同【级财政预《算法律援《助经:费专款专用接受【财,。政、审?计部门的《监督
—
,
第四条】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《司法行?政部门主管本行政】区域:内的:法律:援助工作确》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法!律援助机构并向社】会公布
! , 法律援—助机构负责》受理、审查》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!者安排人员提供【法,律服务并对法律援】助人员?办理案件进行监督
!
》 《县级人民政府—司法行?政部门可《以确定由乡(镇)、!街道的司法》所负责本辖》区内:法律:援助工作
》。
】 第五条《。 法律援助人员履!行法律援《助职责?受法律保护国家机】关、企?业事业单位、社会】团体和个人应—当给予支持
】
《 : 第六条 》 ,除国务院法律—。援助条例第十—条规定?的可以申请的法律】援助事项外经济困】难的公民有下列事】项,。之一的可以申—请法律援助》
【 : (—一)因劳动关系请求!经济补偿、赔—偿的;
—
《 , (二】。)涉及虐《。待、遗?弃或者暴力干涉【婚姻自由的;
!
! , (三)残疾人、】老年人、妇》女、:。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!害赔偿的;
】
! (四《)因交通事故—、医疗事故、工伤事!故、产品质量事【故以:。及其他?。人身: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!害请求赔偿的—
》
第—七条 申请法律】援助公民的经济困难!标准:。由,省司法行政部门【。会,。同财:政、民政、人—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】部门根据各市(州】)国民经济与社【会发:展现状、《城乡居民《收入状况《和法律援助的供求】等因素提《出报省人民政府【确定后公布》。实施
【
第八【条 公民申请法】律援助的经济困【难证明由申请人【户籍所?在地或者经常居【住地的乡《。(镇)人《民政府?或者街?道办事处出具经济困!难证明?应当:如实载明申请人家庭!人,口、就业状况、【家庭年收入和主要】经济来源《等情况?
:
】第九条 《 法:律,援助机构对下—列申请人的经济状】况免于审《查
【 , (一!)领取?失业保险金的城镇居!民;
》
:
? (二)!城乡最?低生活保障对象【和农:村五保供养对象【;
》
《 《 (?三)养?。老,院、孤儿《院等社会福利机【构中由政府供养【的人员;
!。
【 (四《)无固定生活来源】的残疾人《;
》
— (五)【符合国家规定的优】抚、安置人员;
!
?
: 《。。 (六)因见】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!请求赔偿或者—补,偿的人员《。;,
》
【 (七《)因自然灾害等不可!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!人员;
【
》 (—。。八)人?。民法:院,。指定辩护《和给予司法救助的】人员;
《
【。 《 (九)请求支】付劳:动,。报酬或?者工伤?赔偿:的农:民工;
】
》 ? (十)途经本省】因突发事件或者特】殊,情况需要援助的【人员
?
《
》第十条 法律援】助,采,取下列形式
!
? (一!)解答法《律咨询、代拟法【律文书、提供法律】意见;
【
《 (【二)刑事诉讼—辩护、刑事附—带民事诉讼代理;
!
【 (【三)民事诉》讼代理?;(四)行政诉讼和!行政复议代》理;
《
:
《 , 《。 ,(五)?。仲裁和?。其他非?诉讼法律事务代理】;
! (六】)办:理法律援助案件所】涉及的公证证明、】司法:鉴定
》
》 第十一》条 受《援人在法律援助过】。程中享有下列权利】
— 】(,一)向法《律,。援助人员了》。解为其?提供法律援助的进】展情况;
【
【 (二)有】证据证明法律援助】人员未?履行职?责的可以要求法【律援助?机构更?换法律援《助人员
】
第十【二,条 受《援人在法律援助过】程中应当履行—。下列义?务
! (一)!如实陈述案件事实】及相关情况》;,
— 《 : :(二)提供》合法:、真实的证明和证据!材料;
【
】 (三)》协助法律援助人员调!查案件事实》
,。
《
: : 第十三条 【法,律援助人《员在法律援助—。过程中享有下列权】利
【 — (一)要—求受援人提》。供与:。法律援助《。事,项有关的材料—;
:
?。
,
: , 《 (二)发—现受援人具有本条例!第,二十: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!不履行义务严—重影响法律》援助工作的可—。以向法律援助机【构申:请终止法律援—助,
《
》 第十四条》 法律援》助人员在法》律援助过程中应当履!行下列义务
—
! (》一)依法维护受【援,人的合法权益;
】
?
》 (二)】。接受:。法律援助机》构的监督无正当理由!。。。不得拒绝、延迟【、中止或《者终止承办的—法律援助事项;
!
! ?(三:)保守?国,家秘密和《。有,关商业秘密不—得泄露受援人隐私】;(四)不》得利用法律》援助:事项牟取《不正当利《。益
:。
?
—第,十五条 公民【申请法律援》助应当按照国务院】法律援助条例—的有关规定提出【;没有规定的申【请,人可以?向申请事项》发生地、争议处理】。机关所在地或者被申!。请人住所地的法【律援助机构》提出
?
?
两个以!上法律援《助机:构都可?以,受理:申请的申请人—应当向其中》一个:法律援助《机构提出
》。
【 第十六条 【 ,。法律援助机构之【间,因受理申请发生争】议的由其《共同的上一级司【法行政部《门确定受理申请【的法律援助机构
!
】第,十七条 公民申请!法律援助应》当向法律援助—机,构提出书面申请【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!式提出申请确有【困难的可以口头申】。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!作人员?或者代为转交申请】的有关机构工—作人员?作,。出书面记《录
:
— ?公民申请法律援【助,应当提交下列证件、!证明材料
】
: 》 (一)居【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!公民身份的其—他有效证件》代理人还应当提【交有代?理权的证明》。;
:
,
!。 (二)经【济困难证明》;
?
】 (三—),申请人与所申—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!的法律文书》和与案件《相关:的材料
—。
《 : 申请人《提供证?明材料确有困难法】律援助机构》根据有关情况认【为确有必要提供法律!援,助,的可以决定对其【提供:法律援助
》
:
符合!本条例?第九条规定》。情形的人员无需提供!经,济困难?证明
《。。
】第十八条《 法律援助机【构应:当在收?。到法:律援助申请后—。十个工作《日内:。。完成审查并作出【是否提供《法律援助的》决定:并,告知申请人申—请材料不《齐全的法律》援助机构应当—一,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!正的全部内容—申请人未按照—要求补正或者说明的!视为撤回《申请
?
》 法律—。援助:机构认为《申请材料《的真实?性需要查证的应当】向有关组《织或者个人》。调查核实有关组织或!者,个,。人应当予以协助
!
】第十:九条 申请事项】属于下列情》形之一?的法律援助机构可】以先:行给予法律援助由】申请人事后》补交有关《证,明材:料;法律服务机构】也可以先行》提供法律援助但【。应当在三个工作日】内提:请法律援助》机构审查确认
【
:
【 (一—)诉:。讼、仲裁时效期【间即将届满的;【
》
》 《(二)必《须立即采取》。财产保全措施的;
!
【 ? , (三)有其他】。紧急或者特殊—情形的
《
,
— 第二十条 申!请人:对,。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!不予受理法律援助】。。的决定有异议的可】以向主管该法—律援:助机构的司法行【政,部门提出
—
》 司《法行政部门应—当,在收到申请人—的异:议,。之日起五个工—作,日内进行审查经审】查认为申请人符【合法律?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!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!机构:及时为申请人提供法!律援助?。;,认为不符合法—。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维!持法律援助机构【的决定并书面告知】申请人
【
》 第二十《一条 法》律援助机构之间根】据需要可以移送法】律,援助事项也可—以联合办理同一【法律援助事》项
?
?
《 法律援助机构可】以委托异地法律援助!机构代为调》查取证、送达法律】文书受委托》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!及,时,办理委托事》。项,
— 第二—十二条 人民法院!指定辩护的案—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!庭十日前将指定辩护!通知书、起》诉书副本、》抗诉书副本或者判决!书副:本和上诉状等案件材!料送交相应的—法律援助机构
【
》 法律援【助机构?应当自接到人民【法,院指定辩护》通知书?及相关材料》后三日内将确定的】辩护律师《书面回复《人,民法院接受》指派的辩护律师应】当在开庭《。三日前完成》阅卷
【
, 《第二:十三条 受援人无!正,当理由拒绝接受指】派的法律《援助人员为其—提供法律援助的不】。得就同一事项再次】申请法律《援助:但人民法院指定辩护!的除:外
】 ?第二十四条 【受指派的法》律服务机《。构和受援人双方应当!签订委托协议明【确双方权利》义务但人民法院【指定:辩护的除《外
》
《。 , 第二十五》条 ?受援人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法【律援:助人员应《当向法律援》助机构报告法—律援助机《构经:审查属实《的应当终止法—律援:助前期提供法律【援助所发《生的:费用由申请》人负担
】
— (《一)提供虚假—经济困难《等,证明材料的;
【
:
【 (二)【提供:虚假证据材料的;
!
《
!(,三)利用提供的【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!动的
?
,
— :。法律援助《机构应当自撤销【法,律,援助:之日起三个》工作:日内将终《止法律援助的决【定告:。知人民法院和接受指!派的法律服务—机构
】 第二—十六条 《。 ,受援人申请缓交、】减交或者免》交诉讼、《仲裁、鉴定费—用的人?民法院、仲裁—。机构:和鉴:定机构等有关单位】应当依?照有关规《定缓收?、减收或者》免收相?关费用
】
, 第二十【七条 《法律援?助人员应当在法律援!助,案件办结三十日内向!法律:。援助机构提交结案报!告及相关材料法律援!助机构接《到结:案材料?并,审核后应《当及:时足额向法律援助人!员支付办案补贴
】
— 法律》援助办案补贴的【标准由?省司法行《。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!门核定?
《
,
: 第二十八条 ! 法律服《务机构拒绝》法律援助机构的指】派由司法行政—部门给予警告、责令!改正;情节严重的给!予一个月以上三【个月:以下停业整顿的【处罚
—
: 第二—十九条 《 律师无正当理【由拒绝接受》。、擅自终止法律援】助案件或者办理【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!物的:由司法?行政部门依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律师:法有关?规定进?。行处罚?
! 除律师以外的【法律援助人》员,有上述情形的由【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!予警告责《令改正;有违法所得!的责令?退还违法所得
【
:
《 第《三十条 法—律,。援助:人,员违法执业或者因过!错给受援人造成【损失的由《其所在机构承担赔】偿责任
》
— ,。 第三十一条— 司法行政部【门和法律援助机构的!工作人员在》法律:援助工作中》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的依法给《予行: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,法,追究刑事责任
!
《 ?第三十二条 — 违反本条例—规,定为法律《援助申请《人出具虚假证明【的司法行政部门【应当建议有》关机关对直》。接负:责的主?管人员?和其他责任人员给】。予行:政处分
】
第三十三!条 本条例—自20?11年10月—1日起施行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