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省【法律援?助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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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法!律援助条例已—由甘肃省第》十一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二十二—次会议于2011年!。7月2?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!2011《年10月1》日起: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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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《一条 为促进和规!范法律援助工作保】障,经济:。困难:和其他符合法定【条件:的公:民,获得必要的法—律服务根据》国务院?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!法律、行政法规【结合本?。省实际?制定本条《。例
】。 , 第二《条 本省行—政区域内《的法律援《助活动适用本条例
!
!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!是,指司法行《政部门?确定的法律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】服务机构和》法律援助人》。员为经济困难和【其他符合法定—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!的法律?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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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《 本条例所称—法律服务《机,构,是指依法《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!所、公证处、基层】法律服务所和司【法鉴定机构等—
】 本条例所称【法律援助人员是【指律师、公证—员、司法鉴》定人、基层法律服】务工作者、法律【援助:机构工?作人员及其他法律专!业人:员,
】 , 第:三条 县级以【。上人民政府》应当将法律援助【所,需经费列入》同级财政预算法【律援助经费专—款专用接《受,财政、审计部门【的监督
! 第四条 】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司法行《政部:门主管本行》政区域内的》法律援助工作确定本!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!助机构并向社会公】布
【 《法,律援助机构负责【受,。。理、审查《法律援助申请指派】或者:安排人员提供法律】服务并?对法律援助人员办理!案件进?行监督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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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县—。级,。人民:政府司法《行政部门可以确定】由乡(镇)、街道】的司法所负责本辖】区内法律《援助工作
】
第【五条 法律—援助人员履行—法律援助职责受法律!保,护国家?。机关、企业》事业单?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!应当给予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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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【除国:务院法律援助—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可!以申请的法律援助事!项外经济困难—的公民有下列事项之!一的可以《。申请法律援助
】
《 (!一)因劳动关系请】求经济补偿、赔偿】的;
【
《。 ? (二)涉及虐待!、遗弃?或者暴力干涉—婚,姻自由的;
【
,
— (三)残!疾,人、老年人》、妇女?、未成年人请求人】。身,损害赔偿的;
【
》 《 (四)因】交通事故、医—疗事故、工》伤事故、产品质量】事,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!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!求赔偿的
【
第】七条: 申请法律援【。助公民?的经济困难标—准由省司法》行政部门会》同财政、民政、人力!。资源和社会保—障部门根据各市(】州)国民经》济与社会《发展现状《、城乡?居民收入状况和法律!援助的供求》等因素?提,出报:省人民政府确定后】公布:实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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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 !公民申请法律援助】的经济困《难证明由《申请人户籍所在【地或者?经常居住地的乡【(镇)?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!事处出具经济困难证!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!人家庭人口、就业】状况、家庭年收【入和主要经济来源等!情况
】 :。。。 第九条 — 法律援助机构对】下列申?请,人,的经济状况免于审查!
— 》 (一)领【取失业保险》金的城镇居民;
!
! (二》)城乡最低生活【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!供养对象;
—
—。 《 ?(三:),养,老院、孤儿》院等社会福》利机构?中,由政府供养的人员】;
《
?。 【 (:四,)无固定生活—来源的残疾》人;
》
— ? (五)》符,合国家规定的优【抚、安置人员;
!
】 (六)因见!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!请求赔偿《。或者补偿的人员【;
:
,
,
》 (【七)因自然灾害【等不可抗力》造成生活困难—的人员;
】
— (八)人】民法院指定辩护【和给予司法救助【的,人员;
《
《
, 【 (九?),请求支付《。。劳动报酬或者工【伤赔偿的农民工;
!
:
《 , : (》十)途经本省—因突发事件或者特殊!。。情,况,需要援助的人员
】
:
《 ?。第十条 法律援助!采取下列形式
【。
》 【 (一?)解答法律咨—询、代拟法》律文书?、提供法律意见【;
:。
! ? (:。二)刑?事诉讼辩护、—刑事附带民》事诉:讼代理?;
?
:。
】 (三)民事【诉讼代理;(四【)行政诉讼和行政复!议代:理;
—
! (:。。五)仲裁《和其他?。非诉:讼,法律事务代理;
】
】 (—六)办理法律援助】案件所涉及的公【证证明、《司法鉴定
!。
第十【一条 受援人在法!律,援助过程中》享有下列权》利
!。 (【一)向法律》援助人员了》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!的进展情况;—。
— — :(二)有证据证【明法律援助人员未】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!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】法律援助人员
】
】第十二条 受援人!。在法律援《助过程中应当—履行下列《义务
—
《 《 (一)如—实陈述案件事实及】相关情况;
【
!。 ,。 (?二)提?供合法、真实的证明!和证据?材料;
! 】。(三)协助法—律,援助:人,员调查案《件,事实
! 第《十三条 法律援助!人,员在法律援助过程】。中,享有下列《权,利
:
》。。。 ? (一)】要求受?援人提供与法—律援助事项有—关,的材料;
—
《 》。 (二》)发现受援人具有本!。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!的情形或《者不履?行义务?严重:影响:法律援?助工作的可》以,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!终止法律援》助,
!。 第十四条 — 法:律,援助人?员在:法律援助过程中应】当履行下列义务【
— 【 (一)依法维护】受援人的合法—权益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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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二)接受法律!援助机构的监督无正!当理由不得拒—绝、延迟、中止或者!。终止:承办的法律援助事项!;
【 】(三)?保守国家秘密和有】关商业秘密不得【泄露受援《人隐:私;(四)不得利】用法律援助事项【牟取不正《当利益
【。。
: 《第十五条 —公民申?。请法:律援:助应当按照国—务院法律《援助条例的有关【规定提出;没有规】定的申请人可以向申!请事项发生地、争】。议,。处理机关所在地或】者被:申请人住所地的法】律援助机构提出
】
— 两《个以:。上法律援《助,机构都?可以受理《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向!。其,中一个法律援助【机构:提出
《
:
《 :第十:六条 法律援助】机构之间因受理【申请发生争议的由其!共同的?上一:级,司法行政《部门确定受理申请】的法律援助机构
】
?。
第十】七条 公民申请】法律:援助应当向法律援】助机:构提出?书面申请填写申【请表:以书面形式》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!可以口头申请由法】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!或者代为转交申【请的有关机构工【作人员作《出书面记录》
,
【 公民《申请法律援助应当】提交下列证件、【证明材料
【
— ? , (一)居民身份】证或者?能,。证明公民身》份的其他有》效证件?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!代理权?。的,证明;
】
】 (二)经济困难证!。明;
《
:
【 ?(三)申请人与所申!请法律援助事项【有,关的法律文》书和与案件相关的】材料
》
? , ?申请人提供》证明材?料,确有:困难法律援助机构根!据有关情况认为【确有必要《。提供法律援》助,的可以决定对其提供!法律援?助
》。
? 符合本条【例第:九条规定情形的【人员:无需提供经济困【难证明?
《
《。 :第十八?条 ?法律援助机构—应当在收到法律援】助申请?后十个工作》日内:完成审查《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!援助的决《。定并告知申请人申】请材料不齐全的法】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!告,知申请人需》。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】申,请人未按照要求【。补正或者《说明的视为撤回【申请
】 法律援【助机构认为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】需,要查证?的应当向有关组织或!。者个人调查核实有关!组,。织或者个人》应当予?以协助
【
,
: 第十》九条 申请事【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!的法律援助机—构可以先行给—予法律?援助由申请人事后】补交有?关证明材料;法【律,服务:机构也?可以先行提》供法:律援:助但: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!提请法律援助—机构审查确认
】。
【 (一【。),诉讼、仲裁时效期间!即将届?。满的;
【
】 (?二)必须立即采【取财产保全措施【的;
】 — (三)》有其他紧急或者特殊!。情形的
】
, 《第二十条 申请】人,。。。对法律援助机—构作出的不》予受理法律援—助的决定有异议的】可以向主管该法律】援助机构的司—法行政部门提出【
! ,司法行政部》门应当在收到申请】人的异议之日起【五个工作日内进行】审查经审查认—为申请?人符:合,法律援助条》件的应当《以书面?形式责令法》律援助机《构及时为申请人提】供法律援助;—认为不?符,合,法律援助条》件的应?当,维持法律援》助机构的决定并【。。书面告?知申请人
【
《 第二十一条】 法律援助机构之!间根据需要可—。以移送法律援助事】项也可以联合办【理,同一法律援助事【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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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】援,助机构可以委托【异地法律援助—机构代为调》查取证、送达—法律文书受》委托:的法律援助机—。构应当及时》办理委托事项
【
》 : 第二十》二条 人民法院指!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!院,应当在开庭十—日前将指定辩护【通知:书、起诉书》副本、抗诉书副本】或者:判决书副本》和上诉状等案件材】料送:交相应的法律—援助机构
—
【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!。自接到人民法院指】定辩护通知书及相关!材料后三日内将【确定:的辩护律《师书面回复人民法院!接,受指派?的辩护律师》。应,当在开庭《三日前?完成:阅,卷
】 : 第二十三条 【 ,受援人无正》当理由拒绝接—受指派的《法律援助人员为其提!供法:律援助?的不得就《。同一事项再次申【请法律援《助但人民法院指定】辩护的除外》
!。 第二十四》条 受指派的法】律服务机构和—受援人双《方应当?签订委托协》。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!但人:民法:院,指定辩护《的除外
《
!第二十?五条 受援—人有下?列情形之《一的法律援助人员】应当向法律》援助机?构报告法《律援助?。机构经审《查属实的应当终止法!律援助前期提供法律!援助所发生的费用由!申请人负《担
! —(一)提供》虚,假经济?困难等证明材料【的;
《
》 ? (二)提供!虚假:证,据材料的;
—
?
: 【 (三)利用提供】的法律服务从事违】法活动的《
—。。 《法律援助机构应【当自撤?销法律援助之日【。起三个工《作日内将终》。止法律援《助的决定告》知,人民法院和》接受指?派的法律服》务机构
—
:
, , 第二十六条】 ,。 受援人《申请缓交、减—交或者免《交诉讼、仲裁、【鉴,定,费用的?人民法院、》。仲裁机构和》鉴定:机构等?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有!关规:定缓收、减收或者】免收相关费用
】
》 第二十七【。条 法律援助人员!应当在?法律援助案》件办结三十日—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!。交结案报告及相关材!料法律援助机—。构接到结案材—料并审核后应当【及时:足额向法律援助人】员支付办案补贴
】。
!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】。的标准由省司法行政!部门会?同省:财政部门《核定
?。
!第二:十八条 《 法:律服务机构拒绝法】律援助?机构的指派》由司法行《政部门给予警告、】责令:改正;情节严—重的给予一个月以】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!顿的处罚
》
— , 第二《十九:条 律师无正当理!由拒绝?接受:、擅自?终止法律《援助案件或者办理】法律:援助案件收取财【。物的由司法》行政部门依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律师法有关规—定进行处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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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—。律师以外的法律援】助人员有上》述情形?的,由司:法行:政部门依法给予【警告责令改正;有违!法所得的责令—退还违?法,所,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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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条 法律援助人】员违法执业或者因过!错给受援人》。造成损失的由其【所在机构承》担赔偿责任
【
》。 , 第?三十一条 司法行!政部门和法律援【助,机构的工作人—员在法律援助工作】中滥用职权、—玩忽职?守的依法《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依》。法,追究刑事责任
【
,
《 《第三十二条 违】反本条例规》定,为法律援助申—请人出具虚假—证明:的司法行政部门应】当建议有关机关对】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员?和,其他责任人员给予】行政处分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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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三?。条 本条例自20!11:。年10月1日起施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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