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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顺市社会】医疗机构管理条【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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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! 为加强社会医【疗机构管《理促进医疗卫生【事业的发《展根:据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本条例—
! 第二条 本条】例所称?社会医疗机构是【指公民、社会团体】、机关、企业事业】单位和其他组织【单独或?者联合开办的—面,向社会服务的各类医!。疗,机构;公立》医院设立《的分支医疗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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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条 凡》本行政区域内的【社会医疗机构—均应遵守本条例
】
!第四条 社会【医疗机构以救死扶】伤、防病治病、保】障公民健康为宗旨】其,合法权益受》法律:保护
【
第五【条 市、县(区】)卫生行政部—。门负责本行》。政区域内的社会医疗!机构的?监督管理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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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市,、,县药:品监督?管理部门负责本【行政:区域内社会医疗机构!的药品和医疗器械】的监督管《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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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】安,、工商、物价等行】。政,部门根据职》责协助卫生行政部】。门做好社会医疗【机,构,的管理工作
】
《。 第《六,。条 市《。、县(区)卫—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!行政区域《医疗:机构设?置规划确定社会医】疗机构的设》置对不符合规—划要求的《。应予以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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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?条 :。。 开办社《会,医疗机构的》单位和公民应按国务!院医疗?机构管理条》例的规定向》市、县(区》)卫:生行:政部:门提出设置申请【在,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!准书后方可进—行筹:建活动;筹》建完毕的应按医疗】机构管理条例的规】定办理执业登—记手续领《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!证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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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条 申请设!置诊所的《公民必须具备下列资!格
】 》 (一)依法【取得国家执业—医师资?。。格;
! 《 (二》)从事五年以—上,同一专业《的临床工作;
】
! , (三)具—有本县(区)户【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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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四)【。身体健康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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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《五)原所在单—位的证?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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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具》有省卫生行政—部门颁发的民间【中医一技《之长证书者应—具备本条《。第一款(一)、(三!)、(四)项—的资格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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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【条 : 设置医疗》。机构按?下列权限审》批
【 《 (一)设置!300张床》位,以上的综合》医疗:、专:。科(康复)》医院、疗养》院2:。0,0,。张床位以上的中医】医院:和三:级妇幼保健院—。按有关?规定报省《卫生行政部》门审批;
【
!。 (?二)设置不满—3,00张床位和在市人!民政府所《在地城?市市区内不设床位】的医疗机构》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!批,;
! 《 , (:三)1?00张床《位以下的各》类医疗?机构由?县卫生行政部—门审批
】。
医—疗卫生?科研机?构开展诊疗活动的】应报市卫生行政【部门审批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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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市、县(区】)卫:生行政部《门在接到设置申请】之日起30》日内作出决定对符】合条件的发》给,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!;对:不符合条件》的用: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!
】 第十条 【。社会医?疗机构的名称—由登记机关核定应符!合其性质、规模及卫!生,行政部?门规定?的命:名原则?印章必须按照核定的!名称刻制并报发【证机关备案》牌匾应与核定—的名称一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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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!条 任何单位【和,公民:未取得医疗机—构执业许《可证的不得开展诊】疗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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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!疗机:构执业许《可证不得《伪造:、涂改、出卖、【转让和出借
【
《 第十—二条 社会医疗】机构应按《照核准的登记范围】和诊疗科《。目开:展诊疗活《动
】 : 第十三《条 社会医—疗,。机构不得聘》用非卫生《技术人员从事医疗】卫生技术《工作:;卫:生技术人员未经【市、县(《区)卫?生行政部门批准不】得从事本专业以外】的诊疗活《。动
! 第十四条 社!会医疗机构应建立】健全医疗技术档案认!真书写并妥》善,保存:病历、处方、收费】票据、疾病证明和】检,查报告单《
【 社会医疗机构!不得转让和》借用收费票据—、病历?、处方和《。检,查报告?单等
】 第十五【。条 社会》医疗机构必须从具】有药品生产》、经营资格》的企业购进药品【建立:药品质量《验收记录及》。采购档案
!。
: 禁止》。使用假?药、劣药和违禁药】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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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!输,液剂分装使用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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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社会—医疗机?构使用一次性注【。。射器、输液器等医疗!器械应建立采购、】验收和用后销—毁,制,度禁:止一次性医疗器械】和卫:生,。材料重复使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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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社会医?疗机构配制》制剂应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】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!执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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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六【条 社《会医疗机构应按【照省物价部门规定的!医疗收费标准收【费应:建,立健:全财务管理制度【接受卫生、物价【等有:关部门的检》查监督
【
《 第十七条 】社会医疗机构刊播】、设置、张贴医疗广!告应到卫生行—政部门和工商行【政,部门办理审批手续】取得医疗广告证【明后方可《发布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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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刊【播、设置、张贴医疗!广告时不得擅自涂】改医疗广《告证明内《容
】 第十八—条 社会医疗【机构应按照有关【规定向相应的卫生】行政部门报送各【种医疗业《务统:计,。报表
! 第十九条 】 社会医疗机构及其!卫生技术人员未【经市卫生《行政部门批准不【得开展和参与社【会性体检、医疗技术!鉴定工作
!。
: 第《二十条 市—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!诊所的?。执业人员每年组织一!次考:试、考核不》合格者取消执业资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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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一条 ? 社会医疗机构应】承担相应的》预防保健任务承【。担市、县(》区,)卫生?行政部门委托—的支援农村》等其他医疗卫—生工:作
! 第二十二条 】 对社会医疗机【。构实行评审制—。度市、县(区)卫生!行政部门按照国家】卫生行?政,部门的?有关规定负责评审的!组织和实施
】
《 第二十三条】 美容服务机【构开:展医疗美容业—务,的根据国家有关【规定向卫生行—。政部门申请》设置相应类别的医】疗机构
】。
从事【与医疗有《关的按摩(推拿)】、验光配镜服务【的从业人员须—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培!。训、考核并取得【保健专?业,资格:证,明后方可从业
!
第二!十四条? 社会《医疗机构《发,生医疗事《故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处理
】
— 第二十五条【 违?反,。本条例?第十一条规定未取】得医疗机构执—业许可证执业或转让!、出: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!证,的;违反本》条例:第十二条规》。定诊疗活动超—出登记的诊》疗科目范《围的;违反本条例第!十,。三条规定聘用—非卫生技术》。人员从事卫生技【术工:作或者卫《生,技术人员未》经批准从《事本专?业以外?诊,疗,活动的依照国家【和省有关《医疗机构管》理的规定给》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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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六条 ! 违反?。本条例?第十四条规定—执业过程中无医疗】技术档案《不书写病历、处方】的给予警告》。并处以100—元以上1000【元以下的罚》。款;转让、借用收】费,票据:。的处以?500元《以上30《00元以下的罚【款情节严重》的处以停业整顿并】处以30《0,0元以上500【0元以下的》。罚款
! 第二十七条】 违反本条例【。第十五条第一款【、第二款、第四【款和:第五款规定的由药品!监督管?理部门按照》国家有关的法—律、法规给予处【罚
【 违反本条】例第十?五条第三款的给【予警告?并处以10》0元以上50—00元以下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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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八条 【 违反本条》例第十六条规定不按!规,定的医疗收费标【准收:费的由市、县(区】)卫生行政》。部门会同物价行政】部门依照国家有【关法律、法规—给,予处罚
】
第—二十九条 违【反本条?例第十七条第—一,款规定未取得医疗广!告证明发布》医疗广告的或者【违反本条例第十【七条第二款规定【擅自涂改医疗广告证!明内:。容,的由市、县》(,区)卫生行政部门会!同工商行政部—门依照国家有—关法律?、法规给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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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条】 违反本》条例第十《八条规定不按时【报送医疗《。业务统计报》表的责令限期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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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:十,一条 违反本条例!第十九条规定擅【自开展或者参与【社会性?体检、医疗技术鉴定!工作:情节轻?。。微的处以警告;情】节较:重的:责令限期改》正,并可处以300【。0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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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三十二条 违反!本条例第二十三条】第一款规定美容服】务,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!务未申请设置相【应,类别的医《疗机构的《由市、县《(区:)卫生行政部门依】照国家有关法规【给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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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违反本【条例第二十三条第】。二款规定《有关:机构:聘用未取得保健专业!资格证明的人—员从事与医疗—有关的?按摩(推拿)、验光!配镜服务的》由市、县(区—)卫生行政部门责令!停业整顿并根—。据情节对该单位及】其从:业人:。员分别处以》100元以上30】00元以下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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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三条 卫生行】政部门及其》监督执法人员在社】会医疗机构监督管理!工作中滥《用职权、徇》私舞弊、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!单位或者《主管:。部门根据有关规【定处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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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四》条 ?香港特别《行政:区、澳门特别行政】区、台湾地区居民】及外国人在》本市单独或》者合资、合作开【办医疗机构的和部队!开办的?医疗机构按国家有】关,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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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五条: :本条例应用》中的具体《问题由市人民政【府,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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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六条》 本条例》自公: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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