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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抚顺?市社:会医疗机《。构管:理,条例 —     】第一条  为加强社!会,医疗:机构管理《促进医疗卫生事【业的发展根》据,有关法律、》法,规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条例 !    — 第二条  本条】例所称?社会医?疗机构?是指公民、社会团】体、机关《、企业事业单位【和其他组织单独或】者联合开办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各!类,医疗机构;公立医院!设立的分支医疗【机构 ?    】 第三条《  凡本行政—。区域内的社会医【疗机构均《应遵守本《条,例 :  —。   第《四条:  社?会医疗机构以—救死扶伤、防病治】病,、,保障公民健康—为宗旨其合法权益】受法律保护》    ! 第五条  市、县!(,区):卫生行政部门负责】本行政?区域内的社会医疗】机构:。的监督管理工作 ! :     市【、县药品《监督管理部门—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社会医疗机构的药!。品和医疗器械的监】督管理工作》 :    【 ,公安、工商、—物价:等行政部《门,根据职责《协,助卫生行政部门【做好社会医疗机【构的管理工作 ! ?    第六条  !市、县(区)卫生】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!政区域医《疗机构设置》规划确定社会医疗】机构的设置对不符合!。规划要求的应—予以调整 !  :   第七条—  开办社会医【疗机构的单位和【公民应按国务院医】疗机构管理条—例的规定向市、县】(区)卫生行政部门!。提出:。设置申请在》取得设置医疗机【构批准书后方可【进行筹?建活动;筹建完毕】的应按医疗机构管】理条例的规定—办理执业登记手续领!取医疗机构执—业许可证《 :。     第!八条  申请设【置诊所的公》民必须具备下—列资:格 ?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依》法取得国家执—业医师资格; 】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从事五!年以上同《一专业的临床—工作;? 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)】具有本县(区)【户口; — :   ? , , ,   (四)—。身体:健,。康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五)—原所在单位的证明】    ! 具有?。省卫生行政》部门颁发的》民间中医一技之长】证书者?应具备本条》第一款(一)、(三!)、(四)项的资】格  】   第《九条  《设,置医疗?机,构按下?列权限审批 — 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一【)设置?300张《床位以上《的,综合医疗、专科【(康:复)医院、疗—养院2?00张床位》以上的中《医医院和三级妇幼保!健院:按有关规定报—省卫生行政部门【。审批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二)设置不满!300?张床位和在市—人民政府《所在:地城市?市区内不设床位【的医:疗机构由市卫生行】政部门审批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10【0张床位以下的【各类医疗《机构由?。县卫生行政》部门审批 !     》医疗卫生《科研机构开展诊疗】活动的应报》市卫生行政部—门,审批 ? 《     市、县】(,区)卫生行政部【门在接?到设置?申请之日《起30日内作—出决定?对符合条件的—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!。准书;对不符合条件!的,用,书面通知《并说明理《由 ?    【 第十条《  社会医疗机构】的名称由登记—机关核定应》符合其性质、规模及!卫生行政部》门,。规,定的:命名原则《印章必?须按照核定的—名称刻制《。并报发证机关备【案牌匾应《与核定的名》称一致 》 《    第》十一条  》。任何单?位和公民未取得【医疗机?。构执业许可》证的不得开展诊【疗活动?。 ? ,     医疗机!构执业许可证不【得伪造、涂》改、出卖、转让和】出借 ? : , :  :  :第十二?条  社会医疗机构!应按:照核准?的登记范围和—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!动 ?    【 第十三条  社】会医疗机构不得聘用!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!医,疗卫生技术工作;卫!生技术人员未经【市、:县(区)卫生行【政部门批准》不得从事本》专业以外的》诊疗活?动  】  :。 ,第十四条  社【会医疗机构应建【立健全医疗》技术档案认真书写并!妥,善保存?病历、?处方:、收费?票据:、疾病证明和检【查报告?单 》     社会医!疗机构?不得转让和借—用收费?票据、病历、—处,方和检查《报告:单等 【     第十【五条  社会医【疗机构必须》从具有药品》生产、经营资—格的企业购》进药品建立药—品质量验收记录及】采购档案《 ,     !。禁止使用假药—、劣药和违禁药品】 ?  《   禁止输—液剂分装使》用 》     —社会医疗机构使用】一次性注射器、【。输液器等医疗器械】应建:立采购、验》收,和用后销毁制度禁】。止,一,次性医疗器》械和卫生材料重复使!用   !  社会医疗机构配!制制剂应按中华人】民共和国《药品管理法》的有关规定执—行 【    第十—六条  《社会医疗机构应按】照省物价部门—规定的医《疗收费标《准收费?应建立健全》财务管?理制度接受卫生、物!。价等有关部门—的检查监督 !     —第十七条  社会】。医疗机构刊播—、设置、张贴—医疗:广,告应到?卫生行政部门和【工商行政部门办理】审批手?。续取得?医,疗广告证明后—方可发布 !     》在刊播、设置、张贴!。医疗广告时不得擅】自涂改医疗广告【证明内容 !    《 第十八条  社会!医疗机构《应按照有《关规定向相应的卫】生,行政部门报送—各种医疗业》。。务统计报《表 —   ? , 第十九条  社】会,医疗机构及其卫生】技术人?员未经市卫》生行政?部门批准不得开展和!参与社会性》体检、医《疗技术鉴定工—。作 ?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条 — 市卫生行政部【。。门对个体诊所的【执,业人员每年组—织一次?考,试、:考核:不合格者《取消执业资格 !     【第,二十一条  社【会医:疗机构应承》担相应的预防保【健任务承担市、县】(区)卫《。生行政?部,门委托的支援农【村等其?他医疗?。卫生工作 】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二条【  对?社会医疗机》构实行评《。审制度市、县(【。。区)卫生行政—部门按照《国家卫生行政—部门的有关规定【负责评审的组织【和实施 】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三条  美】容服务机构》开展医疗美容—业务的根据国家【有关规定向卫生【行政:。部门申?请设置相应》类别:的医疗机构》 《     从事】与医:疗有关的《按摩(推拿)、验】光配镜服务》的从业人《员须经市卫生行【政部门培《训、考核并取得保健!专业资格证明后方可!从业 《   —  第?二十四条  社【会,医疗机构发生医疗】事故: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【处理: 《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五条  】违反本条例第十【一条规定未取—得医疗?机,构,执业许可证执业【或转让、出借医疗机!。构执:业许可证《的;违?反,本条例第十二条规】定诊:疗活动超出登—记,的诊:疗科目范围的;违反!本条例第《十三条规定聘—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!事,卫生技术工作或者卫!生技术?。人,员,未,经批准?从事本专《业以:外诊疗活动的依照国!家和省?有关医疗《机构管理的规定【给,予处:罚 ?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六条【  违反本条例第十!四条规定执业过程】中,无,医疗技术档案不书写!病历、处方》的给予?警告并处以1—00元以上》1000元以下的罚!款;转让《、借用?。收费票据的处以5】00元以上300】0元以下的》罚款情节严重—的处以停业整顿并处!以,3000元以上50!00元以下》的罚款 【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七条  【违,反本条例《第十五条第一款【、第二?款、第四《款和第五款》规定的由药品监督管!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!的法律?、法规给予处—罚 【。    违反本条例!第十五条第三款的】给予警?告并处以《100元以上50】00元以下》的罚款 —  《。   第二十八条 ! 违反本条例第十】六条规定不》按规定的医》疗,收费标准《收费:的由:市、县(区)—卫生:行政:部门:会同物价《。行政部门依》照国家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给予处罚 ! ,。。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九条  !违反本?条,例第十七条第一款】规定未取得医—疗广告证明发布医】疗广告的或》者违反本条例—第,。十,七条:第二款规定擅自【涂,改医疗广告证—明内:容的由市、县(区】)卫生?。行政部门会同—工商行政部门—依照国家有关法【律、法规《给予处罚《  【   第三》十条  违反本【条例第十八条规定】不按时报送医—疗业务统计报表的】责令限?期改正 》 ?     》。第三十一《条  违《反本条例第十九【条规定擅自》开展或者参》与社会性体检、【医疗技术鉴定—工作情节《轻,。。微的处以警告;【情节较重的责令限】期改正并可处以3】000元以》下,的罚款 】     第三十二!条  ?违反本条例第二十】三条:第一款规定美容服务!机构开展医疗—。美,容,业务未申请设—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!构的由?市、县(区)—卫生行政部》门依照国家有关法】规,给,予,处罚 】 ,   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三条》第二款规定有关机构!。聘用:未取:得保健专《业资格证明的人【员从事与医疗有关】的按摩(推拿)、验!光配镜服务的由市、!县,(区)卫生行政【部门责令《停业整顿并根—据情节对该单位及其!从业人员分别—处以100元以上】3000元》以下的罚款 】    — 第三?十三条 《。 卫生行政部—门,及其监督执》法人员在社》会医:疗机构监督》管理工作中滥—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、索贿受贿—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!。主管部?门根据有《关规定处理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— :  :  第?三,十四条  香—港特别行政区、【澳门特别行》政区:、台湾地区居民及】外国人在本市单独】或者合资、》合作开?办医疗机构的—。和部队开《办的医疗《机,构按国家有关规定】办理 ?。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五条 】 本条例应》用中:的具:体问:题由市人《民政府负责解释【 《  ?   第三》十六条  本条例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