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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抚顺市社会医疗机构!管理条例 》   !  第一条 — 为加强社会医【疗机构管理促—进医疗卫生事业的】发,展根据有关法—律、法规《结合本市实》。际,制定本条例 】 ?    第二—条,  本?条例所称社会—医疗机构是指公民】、社会团体、机【关、企业事业单位和!其他组?织,单独或者联合开办的!面,向社会服《务的各类医》疗机构;公立—医院设?立的分支医疗机构 !     !第三条  凡本行政!区域内的《社会医疗机构均【应遵守本条例 【     !。第四条?  社会医疗机构以!救死扶伤、》防,病治病?、保障?公,民健康?为宗旨其《合法权益受法律【保护 ?。     !第,五条  市》、县(区)卫—生行政?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的:社会医疗机构的【监督管理工作— —  :  市?、县药品监》督管理?部门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》。社会医疗机构的【。药品和医疗器—械的监督管理—工,作   !  公安、工—商、物?价等行政部》门根据职责协—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!。社会医疗机构—的管理工作 【   —  :第六条  市—、县(区《)卫生行政部门应】根据本?行政区?。域医疗机构设置【规划确定《社,会医疗?机构的设置对不【符合规划要求—的,应予以调整》。   】  第七条》  :开办社会医疗机【构的单位和公—民应按国务院—医疗机?构管理条例的规定】向,市、县(区)卫生】行政:部门提出设置申【请在取?得设:置医疗机构批准【。书后方可进行筹建活!动;筹建完》毕,的应按医疗机构管理!条例的规定办理执】业登记手续领取【医,疗机构执业许—可证 — : ,   第八》条  申请设置【诊,。所,。的公民必须具—备,下列资格《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依法取得!国家执业医》师资:格;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。(二)?从事五年《以上:同一专业《的临床?工作; 】。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,。  (?三)具有本县—(,区)户?口; 》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(四)身体健!康; 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五)原所在—。单位的?证明 【     具有省卫!生行政部门》颁发的民间中—医一技之长证—书,。者应具备本条—第一款(一)—、(:三)、(四)项的】资格 】。    《第九条?  设置医疗机构按!。下列权限《审批 《 ,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设】置300张床—位以上的综合医疗、!专科(康《复)医院、》疗养院200—张床位以上的—中医医院和三级妇】幼保健院按有—关规定报省卫生【行,政,部门审批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《)设置不满300张!。床位和在市人民政府!所在地城市市—区内不设床位的医疗!机构由市卫生行政】部门审批;》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)10—0张床位以下—的各类医疗机构由】。县卫生?行政:部门审批 !  :。 ,  医疗卫生科研机!构开展诊疗活—动,的应报市卫》生行政?。部门审批 【    —。 市、县(区—)卫生行政部门在接!到设置申请之日起】30日内作》出决定对符》合条件的发给—设置医疗《机构批?准,书;对?不符合条件的用【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!。 :    【 第十条  社会医!。疗机构的名称由【登记机关核定应符】合其性?质、规模《及卫:生行政部门规定的】命名原则印》章必须按照核—定的名称刻》制并报发证机关【备案牌匾应与核【定的名称《一致 》    — 第:十一:条  任《何单位和公民未取得!医疗机构执业许【可证的不得开展【。诊疗活?动 ?     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】证不得伪造、涂改】、出卖、转让和出】借 : :     第十!二条  《社会医疗《机构应按照核—准的登?记范:围和诊疗科目开展】诊疗活?动 》   《。  :第十三条  社会】。医疗机构不得聘用非!卫生技术人员—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!作;卫生技》术人员未经市、【县(区)《卫生行政部门—批准不得从》事本: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! ,     !第十四条《  社会《医疗机构《应建立健全医—疗技术档《案认真书写并妥善保!存病历?、处方?、收费票据、—疾病证?明和检?查报告单 【 :   ?  社?会医疗机构不得转让!和借用收费票据、】病历、处方》和检查报告单—等 《 ,  ?   第《十,五条  社会医疗机!构必:须,从具有药品生产【、经营资格》的企业?购,进药品建《立药品质《量验收?记录及采购档案【 《     禁止】使用假药、劣药和违!。禁,药品  !   禁《止输液剂《分装使用 — ? ,  :  社?会,医疗机构使用一【次性注射器、输【液器等医疗器械【应建:立采购、验收—和用后销毁制度禁】止,。一次:性医疗器械和卫【生,材料重复使用 【 》    社会医疗】机构:配制:制剂应按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!定执行 》     第!。十六条  社会医疗!机构应按照》省物价部门》规定的医疗》收费标准收费应【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!度接受卫生、物价】等有关部门的检查】监督 【。     第十七】条  社会医—疗机构刊播、设置】、张贴医疗广—告应到卫《生,行政部门和工商行】政部门办理》审批手续取得—医疗广告《证明后方可发—布 :    】 在刊?播、设置《、张贴医疗广—告,时不得擅《自涂改医《疗广告证明内容 】 ?     第【十,八条  社会医【疗机构应按照有【关,规定向相应的卫【生,。行,政,部门报送《各种医疗业务统计报!表,    ! 第十九条  社】。会医疗机构及—其卫生技术人员【未经市卫生行政【部门批准《不得开展《和参与社会性体检、!医疗技术鉴》定工作 《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条 【 市:。。卫生行政部门对个】体诊所的《执业人员《每年组织一次考试、!考核不合格者—取,消执业资格》。   】  :第二十一《条  社会医—疗机构应《承担相应的》预防:保健:任务承?担市、县(区—)卫生?行政部门委托—的支援农村等—其他医疗《卫生工作 —   —  第?二十二条  对社】会医疗机构实行评】审制度市、县—(区:。)卫生行《政部门按照》国,。家卫生?行政部门的有关【规定负责评审的组织!。和实施 《    】 第二?十三条  美容服务!机构开展医疗美容】业务的根据》国家有?关规定向卫生行政】部门申请设置相应类!别的医?疗机构? : ?。     从事与】医疗有关《的按摩(《推拿)、《验光配镜服务的【从业人员须经市【卫生行政部》门培训、考核并【取得保?健专业资格证明后】方可从业 】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四条  社【会医疗机构发生医】疗事故按照》国家有?关,规定处理《 : : :    第》二十:五条  违反本【条例第十一》。条规定?未取得医《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!业或转让《、出借?。医疗机构执业—许可证的《;违反本条例第【十二条规定诊—疗活动超出登—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!;违反本条例第十三!条规:定聘用非《卫生技术人员—从事卫生《技术工作《或,。者卫生技术人员【未经批准《从事本?专业以外诊》疗活:动的依照国家和省】。有,关医疗机构管理的】规定:给,予处罚 —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六条  违【反本条?。例第十四条规定执】业过程中无医疗技术!档案不书写》病历、处方的给【予,警告并?处,以100元以上1】000元以下的【罚款:;转让、《借用收费票据的处以!500元以上30】00元以下》。的罚款情节严重【的处以停业整—顿并处以《30:00元以上500】0,元以下?的罚:款 《。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》七条  《违反本条《例第十五条第一款、!。第二:款、第四款和第五】款规定?的由药品监督管【理部门按照》国家有关的法律、】法规给?予处罚 !    《违反:本条例第《十五条第三款的给】予警告并处以100!元以上5《。00:0元:以,下的罚款《。 ?  《   第《二十八条  违反】本条例第十》六条规定不按—规,定的医疗收费标【准收费的由》市、县(区)卫【生行政部门会同【物价行?政部门依照国家有】关法:律、:。法规给予《处罚 【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九条  】违反:本条例第十》七条第一款规定未】取得医疗广》告证明发布医疗【广告的或《者违: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!。二款:规定擅?自涂:。改医疗广告证明内】容的由市、县—(区)卫生行政【部门会?同工商行《政部:门依照国家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给予处【罚 —   ?  第三十条—  违反本》。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!按时报送医疗业【务统:计报表的责令限期改!正 【    第》三十一条  —违反本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擅自】开展或者参与社会】性体检、医疗—技术鉴定工作情节轻!微,。的处以警《告;:情节较重的责—令限期?改正并可《处以30《00元?以下的罚款 !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《二条  违反—。本条例第二》十三条第一》款,规定美容服务—机,构,。开展医疗美容—业务未申《请设置相《应类别的医疗机【。构的由市《、县(区)卫生【行政部门依照—国家有关法》。规给予处罚 】 ,   《  :违,反本条例《第二十三条》第二款规定有关机构!。聘用:未,取得保健专业资【。格证:明的人员从事与医】疗有:关的按摩(推拿【。。)、验?光,配镜服务的由—市、县(《区)卫生行政部门】责令停业《整顿并根据》情节对该单位及其从!业人员分别》处以100元—以上3000元以】下的罚款 —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三条  【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!督执法人员在社【会医:疗机:构监督管理工作【中滥用?职,权、徇私舞弊—、索贿受贿的—由,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!部门根据有关规定】处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《事责:任  】   第三十四【条  香港特别【行政区、澳门特【别行政区、》台,湾地区居民及外国】人,在本市单独或—者合资、合》作开办医疗机构的】和部队开办》的医疗机《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!理 ? :    》 第三?十五条  本条例应!。用中的具《体问题由市》。。人民政府负责—解释  !   第三十六【条  本条》例自公布之》日起施行 》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