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【 附则
【
】第四十二《条 公共租赁!。。住房应当《按照规?。定办理产权的总登记!不得办理分》户登记?也不能改变房屋用】途和上市交》易任何单《位不得以《出租、出售》等名义变相进—行实物分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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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四:十三条? , , 在外来务工人员!集中的开发区和【工业园区应当按照】集约用地原则—统筹安排《公共租赁住》房,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!地
】。 第四十四【条 》鼓励民营企业、民】间资本?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!设凡列为保障性【安居工程建设计【划的项目应享受与政!府投:资的保障性》安居工程项目同【。等的政策可以按【规定标准享受中央】与省级保障性安【居工程?建设补助资金—。并享受?国家针对《保障性安居工—程,建设项目明确的【各项优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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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公共租《赁住房项《目可以规划》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!施统:一管理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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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《五条 由【。工业园区实施管理】向园:区企业?职工出租的集中【建设集体《宿舍:、,公寓等住房以—及民营企《业和其他投资机构建!。设管理的公共租赁住!房管理办法另行制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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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四十六条》 《各县(?市)可参照本—办法制定本辖区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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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四十《七条: : 本办法自20】12年?11月?1,日起施行福州市【人民政府于》200?8年3月19—日颁发的福州—。市经济?。租,赁房管理《暂行:办法(榕政综—〔200《8〕55号》)同时废《。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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