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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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一条 —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】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!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县(市】、区:)人民政府责—令限期?改正;逾期》不改正的处以—三千元以上》三万元以下的罚款;!对单位直《接负责?。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任人员处以二【千,元以:上一万元以下的【罚款并?由主:管部门?或者所在单位给【予相应处分:—
【 《 (一)拒不接!受,征兵工作《任务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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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】。)拒不配合有关部】门,对,适,龄公民进行兵役登】记、:体,格检:查、政治审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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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!)阻挠?适龄公?民参:加兵役登记、体【格,检查或?。者,应征入?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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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【)隐:瞒真实情况》、弄:虚作假?或者采?用其:他手:段庇护应《征公民逃避服兵役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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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五)拒绝—。或者不?按规定落实》有,关义务兵优待安置政!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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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, (六)为—拒绝、?逃避:征集的应征公民违法!办理录(《聘)用?、出国出境》、升学、《晋,级、晋职《、复工、复职、复学!手续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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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二条 】 适龄公民拒绝【。、逃避兵役登—记和:。征兵体格检查的【由县(?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,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?期不改正的由县【(市、区)人—民,政府强制其进—行兵:役登记和体格—检查并可处》以,。二千元以上一万【。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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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三条! 应征公》。民拒绝、逃》避征集?的,由县(市、区)【人民政府《责令限期改正—;逾期不改正的【由县(?市、区)人民政府强!制其履行兵役义【务;拒不改正的处】以一万元以》上五万元以下—的罚款在二年内不】得录(聘)用为机】关,、团体、事业单【位和国有企》业职工不得办理【出国出境、升学【手续;?原是机关、团体【、事业单位和国有】企业职工的二年【内不予?晋级、晋《职并由所在》。单位或者主管部【。门给予?相应: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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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四条 【应征公?。民入伍后拒绝、逃】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兵!。的由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处以一万元】以上五万元以下【的罚款在三》年内不得录(聘)】用为机关、团体、事!业单位和国》有企:业职工不得办理出】国出境、升学手续】;原:是机关、团体、【事业:单位和国有企业【职工的不予复—工、复职;原是普】通高等学《校学生?的不得?。。恢复学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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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五条 】 公民?有下列行为》。之一依照治安管理】。有关法律《规,定给予处罚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:—
】 》。 (一?)阻碍征兵工作人员!依法执行《公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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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】二)用殴打、限制】人身自由等方—。法阻挠适龄公民【参,加兵役登记、体格检!查或者应征入伍的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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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其!他扰乱征兵工作秩序!行为:的,
】 , 第三?十六条 征兵工作!人员在征兵工作【中收:受贿赂、《徇私舞弊或者有【其他渎?职,、失职行为的—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!部,门依法给予处分【;,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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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《七条 县(市【。、区)人民政府【依照有关《兵役:法律、行政法—规,及本条例实》施的行政《处罚由?县(市、区)—兵役机关具体—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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