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总》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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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条》 根据国务—院发布的医》疗事故处理办法第】 二十七条规定为了!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!障病员和《医务人员《的合法权益维护【医疗单位的工作【秩序结合我省—情况特?。制,。定本细则
【
第】二条 本细则【适用于?。全省各?级各类医院》(包括企业厂矿或高!等院校医院》、部队医院对地方开!。放部分)、疗—。养院、防治》院(所)《、妇幼保健院(所、!站)、门诊部;乡(!。镇)、街道卫生【。院、:医务所(室)、保】健站、村卫生所(室!)以及个体》开业:医务:人,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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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条— 本细则所—称的:医疗事故是指在【诊,疗护理工作中因医】。。务人员诊疗护理【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!亡、残废、组织器官!损伤导致功能障碍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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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 在:诊疗护理工作中有】下列情形之一—的不:属于:。医疗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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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虽有诊】疗护:理,错误但未造成病【员死:亡、残?废、功能障碍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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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医》务人员?按工作?制度操作规程检查】治疗:仍发:生以下难以预料【和,防范的意外造成【。不良后果的》
!。 1、在诊疗—过程中医务人员按规!定作了检查治疗仍】发,生意外变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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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2、药物过】敏,试验:为正常的或卫生行】政部门(包括药品】使用说?明书等)《。。尚未规定需做药【物过敏试验的—药物所引起的过敏】反应的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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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】。、,。按操作规程》进行的肝、肾、心包!。、脊髓腔、》脑室穿刺及心导管、!内窥镜?等检查时所发生的意!外情况的;
】
》 :4、在诊疗工作中应!。用新技术《、新疗法、新—药物:。之前执?行,了请示报告》。制度向病员家属说】明了情况征得家【属签字同意并作【了,。充分的技《术准备仍发生—意外的;《
! 5:。、使用前经检查【。的医疗器械在操作】中突然发生非—人为的难《以避免的故障或【临时停电等意—外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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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《由于病情或病员体】质特殊而发生难以】预,料和防范的不—良,后果:的包:括猝死、栓塞、心跳!骤停、内脏血管自发!破裂、自杀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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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: (四)】发,生以下难以避免的并!发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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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、在药—物(包括《生物制品)正常剂】量的治?疗,中发:。生的毒副反应—;
! 2、手术中按】操作规?程进行而术后—发生肠粘连、出血】、破溃、继发性感染!等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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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3、手术过程中因手!术部位严重粘连、解!剖畸形?、肿:瘤浸润等《原因:。而损:伤周围?组,织或脏器出血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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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4、肝【叶大:部分切除后发生【的,出血、胆漏、肝【昏迷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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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五)以》病员及其家属—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!不执行医务人—员嘱咐或拒》绝检:查治疗等《不配合诊治》为主:要原因而造成的
】
— 第五条 医!疗单位和卫生行政】。部,门对发生的医疗事故!或,可能:是医:疗事:故的事件(以下简】。称医疗事故或事【。件,。),必须坚持实》事求是的科》学态度及时》、,认,真地做好调查研【究和分析鉴定工【作做:到事:。实清楚定性准—确、责任明确处【理,得当
】 《。病员、家《属及其所在》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!与医疗单位和—卫生行政部门合【作,共同做好医疗事故】的善后处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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