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【食品安?全信息追溯》管理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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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食—品安全信息追溯【。管理办法《已经:2017年12月】22日省人民政府】第,119次《常务会议通过—现,予以公布《自2018年3月】1日起施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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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 长— 于伟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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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【17年12月2【9,日
】
福建》省食品安全信息追】溯管理办法
【
】 , ,第一:条 为了加—强食品安《全信息追溯管理落】实食:品,生产:经营者主体责—任,提高食?品,安全监管效能保障】。公,众,。身体健康和消—费知情权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食品安】全法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农:产品质量安全—。。法福建省食品—安全条例《等有关法《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!制定本办法》
— 《。第二条 在本【省行政区域内对食品!和食:用农产品实行一品一!码食品安全信息【追溯制度在生—产(含种植养—殖、加?工)、流《通(含销售》、贮存、《运输)以及》餐饮服务等环节实施!安全信息追溯管理
!
—。 前款所—称一品一码》指同:一品种批次的食品和!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!的追:溯编码规则赋予唯一!的识别追溯码—
— 《第,三条 以下类别】的食品和食用—农产品?实,施一品一码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!理,(,。以下称追溯食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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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一)粮食》及其制品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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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。 (二)—畜产品及其制品【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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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。 (三)《。禽产品及其》制品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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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四)蔬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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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!(五)水果》;
】 (】六)水产品;—。
《
: : (【七)豆制《品;
】 : 》。 (八?)乳品;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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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—。(九)?食用油;
【
! (十)》食盐;?
】 ? : ,(十一)经省人民政!府食:品安全委员会批【准,的地方?特色食品、其他【类别的食品和食【用,农产品
【
》 追溯食品的—具体类别品种及【。其实施?信息追溯管理的时间!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!理、农业、海洋【与渔业等行》政主管部门确定报省!人民政?府食品安全委员会】。批准后向社会公【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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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【 本省建立统【一的:福建省食品安全【信息追?溯管理平台》汇集相关《。行政主管《。部,门追溯系统信息【通过编码识别、身】份信息比对等技【术手段?和验证?管理实现追溯食品和!生产经营者等信【息的共享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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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。第五条 》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统?一领导?、组织、协调本行政!区域:内的食品安全信息】追溯工作建》立食品安全》信息追溯制》度健全追溯管—。理协调机制》落实属?地监督?。管,理责任制并将食【品安全信息》追溯:管理工作所需经费】纳,入本级财政预算对】相关部门开展食【品安全信息追—。溯工作进行评议、考!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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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县级:以上:人,民政府食品药品【监督:。管,理,、农:业、海洋与》渔,业、粮?食,等行:政主管部门依据【各自职责督》促和检查《生产经营《者实施一品一码源】头赋码和《追溯记录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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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条 【省人民政府》食品药品监督管【理部门负责本省食】品安:全信息追溯》工作的?组织推进《、综:合协:调具体承担下列职】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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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【),牵头建设福建—省食品?。安全:信息追溯管理平台;!
》
— ?(二:)预包装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】信息追溯管理系【统的:建设、运行维护和】推广应用并做—好与福建省食品安全!。信息追溯管理平【。台的对接和数—据推送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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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—)对:食品生产、销售【。、餐饮服务环节和】食用农产《品销售等《环节的?生产经营者落实本办!法规定的食品—安全信息追溯责【任落实食用农产品】市场准?入制:度实施监督管理与行!政执法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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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?省人民政府农—业行政主管部门承】担下列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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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? (一)—健全并落实食用农】产品:种植养殖源》头环节准《出,制度确保食用农【产品产地《准出时赋《有追溯?码统一产地准出凭证!格式:;
《
【 (二)食用!农产品种植养殖【、,初级加工、牲畜屠宰!。环节信息追》。溯管:理系统的建设、【。运行:维护和推广应用并】做好与福建省食【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!平台的对接》。。和数据推送;—
— — :(三)对食用—农,产品种植养殖、【初级加工《和牲畜屠宰》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!落实本办《法规定的食品安全】信息追溯责任实施监!督管理与行政执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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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八条 《省人民政府海洋与】渔业行政主管部【门承担下列职责【
— — (?一)健?。全并:落实:食用水产品源—头环节准《出制度确保食用水】产品产地准出时赋】有追溯?码统一?产地准?出凭证格式;—
【 《 : (二)食用—水产品?养殖环节信》息追溯管《理系统的建》设、运行维》护和推广《应用并做好与福建】省,食,。品安全信《息追溯管《理平台的对接—和数据?推送;?。。
?
! (三)》对食用水产品养殖、!初级加工等》环节的生产经营【者,落,实本办法规》定的食品安》全信息追溯责—任实施监督》管理与行政》执法
! 第九条 】省人:民政:府粮食?行,政,主,管部门承担下列职】责
! :。 , (一)—粮食信息追溯管理系!统的建?设、:运行维护和推广应用!并做好与福建省食品!安全信?息追溯管理平—台的对接《和数据推《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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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【对原粮收购、储【存、:运输、?。政策性粮食加工和】原粮:、政策性粮》食销售环节》的,生产经营者落—实本:办法规?定的食品安全信息追!溯,责任实施监督管理】与行政执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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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十?条 出入境检验】检疫机构《承,担下:列职责
】
? 》 (一)根据—食品: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!要负责提供》辖区进?口食品和食》用农产品的相—关追溯信息;—
?
! (二)做好【与福建省食品安【。。全信息追溯》管理平台的》对接和数《据推送?。
】。 第十一条 】省人民政府》质量技术监督部【门负责在没有国家标!准、行?业标准?的情况下根据需【要组:织制定食品安—。全追溯码规》则、追溯数据—传输格?式与接口规》范等:地方标准
》
— : 第十二条 【省人民政府发改【、财政?、商务、林业、【经信、工商、卫计等!行,政管理部门按照【。各自:职责共?同做好食品安全信】息追溯工作
—
!第十三条 下列】追溯食品生》产经营者应》当按照规定上传【准确、规范、完【整的:电子化信息》
! , (一)食】品生产?企业;
—
】 : ,(二)食用农—产品、水《产品:。生产企业包括食用】。农产:。品、水产品种—。植养殖企业、—农民专业合》作经:济组织?、,牲畜屠宰《厂(场?。),;
【。 】(三)原粮、政策】性粮食经营》企业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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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!)食品批发经营者包!。。括食品进口商、食品!批发销售者》和兼营?食品批发业务的【。贮存、运输服务企】业;
【
】 (五)特》定食品零《售经营者包括大型】食品零售企业、【实,行统一配送经营【方式的?食品销售企业—;
! ? (六)特定餐!饮服务提供者—包括餐馆、学校【食堂(含托》。幼机构食堂)、机】关及企事业单—位食堂、集体用【餐配送单位、中【央厨房
】
前款【第六项规定》实,施信息上传的—餐馆、机关及企事业!单位食堂的范—围和实施时间—由省食品药品—。监督管?理部门?依法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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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—四条 追溯食品生!。产经营?者是食品安》全可追溯的第一【责任人应当严—格落实进货索证【索票查验与》。保存责任《建立:电子记?录台账如《实采集记《录,追溯食?。品生产、销售、贮存!、,。运输、?召回:、处置等生产经【营过程中的》。信息实现追溯—食品来源可》溯、去向可查—。强化全过《程质量安《全管理与风》险控制?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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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五条 》福建省?食品:安,。全信息追溯管理平】台采集追溯食—品生产经营者—的名称、法》定代表?人或:负责:人姓名、地》址、:。联系方式《、生产?经,营,许可:证、营业执照、【统一:社会信用代码等资】质证明材《。料,。信息建立生》产经营者电子—档案
! 前款规—。定信息发生变动的相!关生产经营》者应当自变》。动之日起24小时】内更新上传电子【。档,案的相关内容—
》
: , 第十六条 】追溯食品《。生产经营《。者应当按照规定实施!。源头赋码《管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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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【。一)食品生产企业在!产品出厂前赋予【追,。溯码;
》
— : : (二)食用农产!品、水产品生—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!赋予追溯码》;
》。
! (三)原》粮,。、政策性粮食经【营企业在粮食—出库前赋予追—。溯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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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四)食品进口商!或批:发经营者对境外【、省外产品在本省】上市前赋《予追:溯码
》
,
追【。溯码可?以印刷或粘》贴在产品包》装、容器或附随【标签标识《上追溯码记载—信息:。应当与货物相符【。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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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:十七条 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!照规:定上传下列信息【。
《
】 , (一)采购—的食品?原料、食品添—加剂、食《品相关产《品的名称《、品牌、规》格、数?量、生产《日期或生《产批号、保质期、】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!名称、地址》。、联系方式等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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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《。 (】二)出厂《销售:食品的追《溯码、名称、品牌、!规格、数量》、生:产日期或《生产批号、保质期、!检验合格证号、销】。售日:期以:及购:货者名称、地址、联!系方:式,。等,
】 第十八》条 食《用农产品、水—产品种植养殖企业、!农民专业合作—经济组?织、牲畜屠宰—厂(场)应》当按照?规定上传下列信息
!
》。。 】(一:),。使,用农业投《入品的名称、品牌、!来,。源、用?法、用量和药—品的使?用、停用日期—;
【 ?。 《 ,(二:)收获、屠宰或捕】捞的日期;
—
《
《 (三)】上市销?售食用农产品、水】产品的追溯码—、名称、品牌、数】量、销售日期—以,及购货者名称、地址!、联:。系方:式等;?。
【 , (四)!上市销售食》用农:产品、水产品—的准出合《。。格证、动物检—。疫等信息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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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九条 原!粮、政策性粮食经】营企业?应,当按照?规定上?传原粮、政策性【粮食追?溯码、粮食品种【、数量?、生产地、进货日】。期、销售(》出库)日期、供货者!名称、?地址、?联系:方式等?信息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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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:二十条 食—品批发经营者—、特定食品零售经营!。者应当按《照规定上传下列信】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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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一)》食,品,的,追溯码、名称、品牌!、规格、数量、进】货日期、销售日期】以及供货者和购货者!的名:称、地?址、联系《方式等;
—
【 : , (二《)食品的生产—企业名称、生—产日期?或生产批号、—检,。验,合格证号、保质【期;
—
— (》三)食?用农产?品、水?产品的准出》。合格证、动》物检疫等信息
【
《
? 第二十一条 】 餐:馆、学?校食堂(《含托幼机《构食堂)《。。、机关及企事业【单位食堂、集—体用餐配送单位、】中央厨?房等特定餐饮服务】提供者应当》按照规定上传下列】信,息
?
,
! (一《。)采购的《食品的追溯》码、:名称、?品牌、生《产者名称、生—产日期或生产批号、!检验合格证号、保】质期、数《。。量、进货日期或【配送日期以及供【货者的名称、—地址、?联系方?式等;
! , 【。(,二)直接从食用农产!。品生产企业或农民】专,业合作经济》组织采购的食用【农产品、水》产品的准《出合格证、动—物检疫等《信息
】 集体用餐配!送单:位、中?央厨房还应当—。。。上传订餐者、配【送,门,店的名?称、地址、》联系方式以及配【送食品的名》称,、数量、规格、生产!日期、保《质期等信息
【
《 第二十二条! , 网络餐《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!供者和入网》餐饮服务提》供者应当《加,强食品安全管理如实!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!信息、?送餐人?员基本信息信息【保存时间不得—少于:6个月
】
》第二十?三条 实行统【一配送?经营方式的追溯食】品,。生产经营企业可以由!企业总部统一实施进!货查验和记》录并上传《。相关信息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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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,四条 追溯—食品:生产经营《者应当在食品—生产、交付》后的2?4小时内按照规定】上,传相关信息
—
!。追溯食品生产经营】者可以授权相关【行政主管部门在相】应信息系统直—接提取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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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五条 【 追溯食品》生产经营者应—当对上传信息—的真实性《负责不得上》传虚假信息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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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。 生?产经营者上》传至食品安》。全信:息追溯管理平台【的相关有《效,电子凭证可》以作:为已:经履行同《一批次追溯食—品进货查验的—依据
! , :第二:。十六条 追溯食】品生产经《营者应当按》照规定随货提供【销售票据或电子记】录卡:做到货票《(,卡)相符、票—(卡)账一致
【
》。 : 第二十七条【。 :县级以?上人民政《府及有关行政主【管部门应《。当,为追溯食品生产经】。营者对接追》溯管理?系,。统、上传信息提【供指导、培训—等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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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!以上: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!主,管部门可以制—定激励食品生产经】营者开展信息追【溯工作的政策措【施
】 第二十八【条 省人》民政府农业、海洋】与渔业?。、粮: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保障本部门食【品安全信息》追溯系统《可靠运行确》保生产经营者—可以通过《开放的数据接口【。安全、便捷、批【量上传追溯信—息并与福《建省:食品安全《信,息追溯?管理平台《。实,时共享数据资—源
【 ? 第二十九条— 鼓励《和支持有《条件的食品行—业协会、第三方【机构建立食品安全】信息追溯系统并【与福建省食》品安全?信息追溯《管理平台对接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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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鼓励《和支持有关》机构将?食,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!作为评价《要求纳入质》量管理体系、食品安!全管理?体系等认证相关行政!管理部?门可在管《理工:作中采信第三方【认证结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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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三十条《 消费者》有权向追溯食—。品,生产经营者或通过福!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!溯管理平台、终端查!询设备(工具—。)了解追《溯食品的《来,源与质量安》。。全信息
【
消费】。者发现生产经营者】违反:本,办,法规定?提供:的追溯食《品,不,可溯源的《可,以通:过福建省《食品安全信》息追:溯管理平台》或其他食品安全【投诉渠道进行投【诉举报?有关行?政主管?部门: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!时核实处理并将结】果告知投诉》举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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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一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食】品药品监《督管:。理、农业、》。海洋与渔业、粮食等!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!食品:安全信?息追:溯管理工作纳入【年度监督管理计【划通过随机抽查、】全链条核查、数【据分析等方》式加强对《生产经营者履行【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!任的监督检查并将】有关情况纳入其信用!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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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》十二条 违—反本办法第十—五条:第二款?、第十七条、—第十八条、第十九条!、第二?十条、第二十—一条、?第二十四条第—一款:。规定未按照规定【建立电?子台账及时上—传食:品安全?追溯信?息的依照《福建省食品》安全条例第九—十八条规定》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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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违反本办法第】十六条规《定追溯食品未按照规!定赋码并销售的由相!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!各,自职责责令改正可】以并处500—。0元以?上1:万元以下罚款
【
】 违反本办法第【二十五?条第一?款,规定追溯食》品,生产经?营者上?传虚假信息的由相关!行政主管部门—按照各?自职责责令》改正并处5》000元以上2万元!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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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【反本办法第二十六】条,规,定未提供销售票据】。或电子记录卡货【票(卡)《不符或票《(卡)账不一—致的由相《关行政主管》部门按?照各自职《责责令改正给—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!处20?00元以上》5000《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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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?。十三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食品药品监】督管理、农业、【海洋与渔业、—粮食等?行政主?管部:。门及其工作人员有】下,列,。行为之一造成不良】后果或影响的由所】。在单位或上级主管】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!的主管人《员,和其他直接》。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!记过:处分;情节严—。。。重的给?予记大过或降—级处分;情》节特别?严,重的给予撤职处分】
】。 (一】)未履行食品安【全信息追溯管理【职责: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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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二)未履行有】关食:品安全信息追溯【系统或平台建—设、运行维》护和:推广:。应用职责的;
】
【。 (三)未!按规定及时》。核实处理投诉—举报或?未将:结果告知投诉举报】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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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。十四:条 食品添加剂、!集中消毒的餐具【饮,具,参照:本办:。法规:定实施食品安全【信息追?溯管理
【
其他】食品相关产品可【以参:照本办法《有关规定执行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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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:。三十五条 根据】。本办法?暂未实行一品一【。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!管理的其他食品【和食用农《产品生产经营者应】当遵:守食品安全法律【法规的规定保证【食品可追溯
!
第【三十六条 大型食!品零售企《业,。是指实际营业面积】6000平方米以】上的食品零》售企: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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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粮】、,政策性粮食经营企】。业是指从事原粮收】购,、储存、运输、政策!性粮食加工和原粮、!政策性粮食》销售等活动的企【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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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七条【 本?办,法自:20:18年3月1日【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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