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福建省【食品安全信》息,。追溯管理办法 ! 福】建省:食品安全信息追溯】管,。理办法已经2—017年12月【22日?省人民政府第—119次常务会【。议通过现予以—公布自2《018?年3月1日起施行 ! 《 ? , 省 长《 于伟?国 ?。 ,。。 :。 , , , 2017年12!月29日 】 福【。建省食品《安,。全信息追溯》。管理办法《 》     第一!条  为了加—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!管,理落实食品》生产经营者主体【责任提高食品安全】监管效能保障公【众身体健康》和消费知《情权根?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食品安全法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】福,建省食品安全条例】。等有关法律法规结】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办法 — :    》 第二条  在本】省行:政区域内对食品和食!用农产品《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!全信息追溯制度在】生产(?含种植养殖、加工】),、流通(含销售、贮!存、运输)以及【餐饮服?务等环?节,实施安全信息追溯】管理 《 《 ,   ?前款所称一》品一码指同一品【种批次的食》。品和食用农产品按照!规定的追《溯编码规则》赋予唯一的识别追溯!码, 《 ,     第三条】  以下类别的食品!和食用农产品—实,施,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!息追溯管理(—以下:称追溯食品) 】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(一)粮—食及:其制品; 】。 :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二)畜产!品及其制品;— 《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(三—)禽产品及其制【品; ? ,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四)蔬菜;!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五?)水果; !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六)水产品【; :。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七)】豆,制品;? ?  《 ,  :  :  (八)乳品; ! :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九)食用油; 】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十)食—。盐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十一】)经省人民政—府食:品安全委《员,会批准的地方特色食!品、:其他类?别的食品和食用【农,产品 《 :。 ,     追溯【食品:的,具体类别品种及其实!施信:息追溯管理的—。时间由省食品药品】监督管理、农业、海!洋与渔业等行政【主管:部门确定报省人民政!。府食品安全》委员:会批准后向社—会,公布 —     第四】条 :。 本:省建立统一的福建】省食品安全信息追】溯管:理平台汇《集相关行政主管部】门追溯系统信息通过!编码识别、》身份信息比对等【技术手段和验证【管理实现追溯食品】和生产经营者等信】。。息的共享《 ?     【第五条  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统一【领导、组织、协【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!品安全信息追—溯工作建立》食品:安全:信息追溯制度健全追!溯管理协调机制【。。。落实属地监督管【理责任制《并将食品安全信息】。追溯管理工》作所需?经费:纳入本级财政—预算对相关部门【开展食品安全信【。息追:溯,工作进行评议、考核! 《。     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食品药品监督【管理、?农业、海《洋与渔业、粮食等】。行政主管《。部门依据各》自职责?督促和检查生—产经营者实施一品一!码源头赋码》和,追溯记录管理 !   》  第六条  【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!监督管?。理部门负责本省食品!安全信息追》溯,。。。工作的组织推进、综!合协调具体承担【下列职责 —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)牵【头建:设福建省食品安全信!息追:溯管理?平台;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二)!预包装?食品生?产经营环节信息追溯!。管理系统的建设、运!行维护和推广—应用并做好与福【建,省食品安全》信,息追溯管理平台【的对接和《。。数据推送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对食品生产!、销售、餐》饮服务?环节和食《用农产品销售等【环,节的生产经营者【落实本办《。法规定的食品安全】信息追溯责任落实】食用农产品市场【准入制度实施—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! 》     第七条】  :。。省人民政府农—。业行政主《管,部门承?担下列?职责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》)健全并落实食用农!。产品种植养》殖源头环节准出【制度:。确保:食用农产品产地【准出:时,赋,有追:溯码统一产地—准出凭证格》式;  !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食用农产品种植养!殖、初级加》工、牲畜屠宰—环节信息追》溯管理系统的建设】、,运行维护和推广应用!。并做:好与福建省食品安全!信息追溯《管理平?台的对接和数据推送!;,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,三)对食《用农产品种植养殖、!初级:。加工和牲《畜屠宰等环》节的生产经营—者落实本办法规定】的食品安全信—息,追溯责任实施监督管!理与行政执法 【。 《    《。 第八条 》 省人?民政府海《洋与渔业行政主【管部门承担下列职责!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(一)健全并—。。落实食用水产品【源头环?节准出?。制度确?保食用水产》品产地准出》。时赋有追溯码统一产!地准出凭证格式; !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食用水产品!。养殖环节信息追【溯管:。。理系:统的:建设、运《行维护和推广应用并!做好与?福建省食《品安全信息追溯【管理平台《的对接和数据推送;! , ? ,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三)对食《用水产品养》殖、初级加工等环】节的生产《经营:者,落实本办法规—定,的食品安《全信息?追溯责任实》施,监督管理与行政【执法 】    《第九条  省人【民政:府粮食行政主管部】门承担下列职责【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一【)粮食信息追—溯管理系统的建设】。、运行维护和推广】应用:并做好与福建省食】品安全信息追—溯管理?平台的对接和数【据推送; 】 :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《 ,(二:)对原粮收购、储存!、运输、政策性粮食!加工和原《。粮、政策性粮食【。销售环节《的生:产经营者落实本【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!信息追溯责任实施监!督,管理与行政执法 ! 《   ? ,。第十条  出—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承!。担下列职《责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根【据食品安全》信,息追溯管理需—要负责提供辖—区进口食品和食用】农产品的《相关追溯信息;【。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做好与福建省!食品安全信息追溯】管,理平台?的对接和数据推送 ! 》   ? 第十一条  【省,人民: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!门负责在没》有国家标《准、:行业标准的》情,况下根?据需要组《织制定食品》安,全追溯码规则、追】溯数据传《。输格式与接口—规范等地方》标准 —   《  第十二条  】省人民?政府:发改:、财政、商务、林业!、经信、工》商、卫计等行政管理!部门按照各》自职责共同》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!溯工作 —    — 第十?三条  下列—追溯食品生产—经营者?应当按照规定—上传准确、规范、】。完整的电子化信【息 ? ,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: (一)食》品生产企《业,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二)食用农产【品、水?。产品生产企》业包括食《用农产品、水产品】。。种植养殖企业、农民!专业合作《经济组织、牲畜【。屠,宰厂(场);—  【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:(,三)原粮《、政策性粮食经营】企业; 》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(四)【食品批发经营—者,包括食品进口商、食!品批发?销,售者和兼营食品批】。发业务的贮存、【运输服务《企业; 】   ?   ? ,  :(五)特《定食品零售经—营者包括大型食【品,零售:企业、实行统—。一配送经营》方式的食《品销售企业》;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六)特定】餐饮服?务提:供者包括餐馆—、学:校食堂(《含托幼机构食堂)、!机关及企事业单位】食堂、集体用餐【配送单位、中—。央厨房 —     【前款第六项规—定实施信息上—传的:餐馆、机关及企【事业单位食堂的【范围和?实施时间由省食品】药品:。监督管理部门—依法确定 】。  ?   第十四—条  ?追溯食品生产—经,营者是食品安全【可追溯?。的第:一责任人应当严格落!实进货索证索票【查验与保存》责任建立电子记录】台账如实采》集记录追溯食品生】产、销?售、贮?存、运输《、召回、处置等【生产经营过》程,中的信?息实现追溯食—。品来源可溯、去向】可查强化全过程【质量安全管理—与,风险控制措》施 —     第十五】条  福建省—食品安全《信息追溯管》理平台采集追溯食】品生产经营者的名】称、法定代表—人或:负责人姓名、—地址、联系方式、生!产经营许可证—、营业执照、—统一社会《信用代码等资—质证明材料信息建】立生产经营者—电子档案 ! ,    前》款规定信息》发生变动的相关生产!经营者应当》自变动之日起24】小时:内更新上传电子档案!。的相关内容 !  ?   第十六条【  追?。溯食:品生产经《营者应当按照—。。规,定实:施源头赋码管—。理 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食品生产【企业在产品出厂前赋!予追溯码;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二)食!用农:产,品、水产品生产企】业在产品《上市前赋予追—。溯码; 【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三)原粮、—政策性粮食经营企】业在粮食出库前赋】予追:溯码;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《食,品进口商或批发经】营者对境外、—省外产品在本省【上市前赋予》追溯码 —  《   追溯》码可以印刷或粘贴】在产品包装、容【器或附随标签标识】。上追溯?码记载?信,。息,应当与货物》相符合 《 》    第》十七条 《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!按照规定上传下【列信:息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采购的食品】原,料、食品《添加剂、食品—相关产品《的名称、品牌、规】格、数量《、生产日《。期或生?产批号、《保质期、进货—日,期以及供货者名称、!地,址、:联系方式等; !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出厂销售【食品:的追溯码、名称【、品牌、规格、数】量,、生产日期或生产批!号、保质期、检验】合格证号《、销售日期以及购】货者名称、地址【、联系方式等 !     第】十八条 《 食用农产》。品、水产品种—植养殖?企业、?农,民专业合《作经:济组织、牲畜屠宰】厂(场)应当按照规!。定上传下列信息【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使?用农业投入》品的名称《、,品牌、来源、用法、!用量和?药品的使用》、,停用日?。期; ?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》二)收?获、屠宰或》捕捞的日期;—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,(三)?上市销售食用农【产品、水产品的追】溯码、名称、品牌】。、数量、《销售日期以及购货】者名称?、地址、联系方【。式等;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四》)上市销售食用农产!品、水产《品的准出合》格证、动物检疫等信!息 》     第十】九条 ? 原粮、政策—性粮食经营企—。业,应当按?照规定上传原粮、】政策性粮食追溯码】、粮食?品种:、数量、生产地、进!货日:期、销售(出—库)日期、供货者名!称,、地:址、联系方式—等信息? , :。 ?。   ? 第:二十条  食品【批发经营者、特【。定食品零《售,经,营,者应当按照规定上传!下,列信息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食品的追【溯码、名称、品【牌、规格《、,数量、进货》日期、销售》。日期以及供货者【和购货者的名称、】地址、联系方式等】。; ?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二)】食品:的生产企业名称、】生产:日期或生产批号【。、检验合格》证号、?保质期; 】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食用农】产品、水《产,品,的准出合格证、动】物检疫?等信息 》 :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一》条  餐馆、学校】食堂(含托》幼机构食堂)、【机,关及企事《业单位食堂、集【。体用餐配送》单位、中《央厨房等特定餐饮服!务提供者应当按【照规定上传下—列信息 【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:)采购的食品—的追溯?码、名称、》品牌、生产者名称、!生产日?期或生产批号、检验!合格证号《、保质期、数量、】进货日?期,或配送?日期以及供货者的】名称、地址、联系】方式等;《 :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二)】直接:。从食用农产品生【产,。企业:或农民?专业合作经》济组织采购的食【用农产品《、水产品《的准出合格证、动】物检:疫等信息 【     集体!用餐配?送单位、中》央厨房还应当—上传:订餐者、配送门【店的名称、》地,址、联系方式以及配!送,食品的名称、数量】、规格、生产日期】、保质?期等信?息,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二条 ! 网络餐饮服—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!和入网餐饮服务提】供者应当加》强食:品,安,全管理如实》。记录:网络订餐《的订单信息、—送餐人员基》本信息信息保存时间!。不,得少于6《个月 《  》  : 第二十三条 【。。 实:。行,统一配送经》营方:式的:追溯食品生产经营企!。业可以?由企业总部统一实施!进货查验《和记录并上传相关】信息  !   ?第二:十四条  追溯【食,品生产经《营,者,应当在食《品,生产、交《付后的?2,4小时内按照规定】上传相关信息 【     !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!可以授权相》关行政主《管部:门在相应信》息系统直接提取信】息 —    《。 第二十五》条  追溯食品生】产经营?。者,。应当对上传信—息,的,。真实性负责不得【上传:虚假信息 — ?     生产经】营者上传至食—品安全信息追溯管】理平台的相》。关有效电子》凭证可以作为已【经履行同《一批次追《溯食品进货》。查,验的依据 【   》  :第二:十,六条  追溯食【品生产经营者应【当按照规定随—货提供销售票—据或电子记》录卡做到货票(卡】),相符、?。票(卡)账一致【 :。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七条  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及有:关行:政主管部门》应当为追溯》食品生产经营—者对:接追溯管理》系统、上传信息提】供指导?、,培训等服《务 【。。  : ,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及有关行政主管部】门可以制定激励食品!生产经营者开展信息!追溯工作《的政策措施 !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八?条  省人民政府】农业、海洋与渔【业、:。粮食等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《保障本部《门食品安全信—息追溯系统》可靠运?行确保生产经营者】可以通过开》。放的数据接口—安全、便捷、—批量上传追溯信息】并,与福建省食品安全】信息追?溯管理平台》。。。实时:共享数据资源 【  —   ?第,二十九条  鼓励】和支持有条件的食品!行业:协会:、第三方《机,构建立食品安全【信息追溯系统并与】。福建省食品》。安全信息追溯管理】平台对接 —    【 ,鼓励和支持有关【机,构将食品安全—。信息:追,溯,管理作为评价要求】纳入质量管》理体系、食品—安,全管:理体系等认证相【关行政管理部—。门可:在,管,理工:作中采信第三方认】证结果 —。    — ,第三十条  消费】者有权向追溯食品】生产经营者或通【过福建省食品安全】信息追溯管理—平台、终端查询设】备(工具)》了解追溯食品的来】源与质?量安全信息 !  ?。。   消费》。者发现生产经营者违!反本办法规定提【供,的追溯食品不可【溯源的可以》通过: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!。追,溯管理平台或其他食!品安全?投诉渠道进行投诉举!报有关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《按照各自职责及时】核实处理并》将结果告知投—诉举报人 》 》  :  第三《十一条 《 县:级,以上人民政府食【品,药品监?督管理、农业、海洋!与渔业、粮食等【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将食品安!全,信息追溯管》。理工:作,纳入年度《监督管?。理计划通过随机抽】查、全链条核查、数!据分析等方式加强】对生产经营》者履行食品安全信】息追溯?责任的监督检查并】将有关情况纳入【其信用?档案 《 《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二条  》违反本办《法第十?五条第二款、—第十七条、》第十八条《、第十九条、第二十!。条、第二《十一条、第二十四条!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!定建:立电子台账及时上】。传,食品安全《追溯信息的依—照福:建省食品安全条【。例第九?十八条规《定查处 【 :    违反—本办法第十六条规】定追溯食《品未按照规定赋码】并销售的由相关行】政主管?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!令改正可《以并处?5000元以—上1万?元以下罚款 — , 《    违反—本办法第二十—五条第一《款规:定追溯食品生—产经营者上传虚假】信息的由相关行政主!管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责令改【正并处5000【元,以上2?万,元,以下罚款 — ?   ?。  违反本办法【。。第二十六条规—。定,未,。。提供销售票》据或电子记录卡货】票(:卡)不符或票—(卡)账《不一:致,的由相关行》政,主管部门按》。照各自职责责令改】正给予警告;拒不改!正的处?。2,000元以上—5000元以—下罚款 《 ,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三条 【 违反本办法规定食!品药品?监督管?理、农业、海洋与渔!。业、粮食《。等行政主管部—门及其?工,作人员有下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】良后果或《影响的由所在单【位或上级主》管,部门依法对直接【负,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!直接责任人员—给予警告或》记过处分;情节【严重:的,给予记大过或降【级处分;情节特【别严重的给予撤职处!分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未—履行食品安全信息】追溯:管理职责的; 【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未!履行有?关食品安《全,信息追溯系统或【平台建设、》运行维护和》推广:应用职责的; !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未?按规定及时核—实处理投诉》举报或未将结果告知!投诉举?报人:的, , ,。 , :   ?  第三《十四条 《 ,食品添加剂、集中】消毒的餐《具饮具参照本—办法规定实》施食品安全信—息追溯管理 】    — 其他食品相关【产品:可以参照本办法有关!规,定,。执行 《 :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五条  根—据本办法暂未实行一!品一码食品安—全信息追溯管理的】其他食品和食用农产!品生产经营》者应当?遵守食品安全—法,律法规的规》定保证食品可追【溯  】 ,  :第三十六条  大】型食品?。零售企?业是指实《际营业面积》6000平方—米以上的食》品,零售企业《。  【   原粮、—政策性粮《。。。食经营企业是指【从事原粮收购、【储存、?运输、政策》性粮食加《工和原粮、政策【性粮食销售等—活动:的企:业,。 《。 ,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七条  本—办法自2018年3!。月1日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