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福建—省食品安全信息追】溯管理办法 】 : 》福建:省食品安《全信息?追溯管?理办法已经》20:17:年12月22日省】人民政府《。第119《。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!。。以公布自2018】。年3月1日起施行】 》 省 【长 :于伟国 》 【 2017年—12月29日 【 】 福建省食》品安:全信息追《溯管理办法 ! ,   》  第一条  为】了加强食《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!落实食品生产经【营者主体责任提【高食品安全》监管效能保》障公众?身体健康和消费知】。情,权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】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农产》品质:量安:。全法福建省食—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!律法规?结合本省《实际:制定本办法 【   —  第二条  【在本省行政》区域内对食品—和食用农产品实【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!信息追?溯制度在生》产(含种植养殖、加!工)、流通(含销】售,、贮存、运》输,)以及?。餐饮服务《等环节?实,施安全信息追溯管】理 : ?。     前【款所称?一品一?码指同?。一品种批《次的食?品,和食:用农产?品,按,。。。照规定的追溯编码】规则赋予唯一—的识别追溯码 !     【第三条  以—下类别的食品和食】用农产品实施一品一!码食:。。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!(以下称追溯食品)! , 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一?)粮食及其制—品;  !  :   ?  (二《)畜产品及其制品】;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禽产品》及其制品; 】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蔬:菜;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五》)水果; 》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六)水产品;— :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:  :(,七)豆制品》;, 》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八)乳品; 【 《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九)《食用:。油; 】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?(十)食《盐; 》。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十一)!经省人民政府食【品,安全委员会》批准的地方特—色食品、《其他类别的食品【和食用农《产,品,。 :    【 追溯?。食,品的具体《。类别品?种及:其实施信息追溯【管理的时间由省食】品药品监督管—。理、农?业、海洋与渔业等行!政主管部门确定【报,省,人民政府《食品安全委员—会批准后向社会【公,布 《   》  第四《条  ?本省建立统》一,的福建省食品—。。。安全信息追》溯管理?。平台汇?集相关行政》主管部门《追溯系统信息通过编!码识别、身份信息比!对等技?术手:段和验证管理实现】追溯食品和生产经营!者,。等,信息:的共享 【     第【五条  县》级以:上人民政府统—一领导、组》织、协?。调本:行政区域内的食【品安全信息追—溯工作建立食品【安全信息追溯制度】健全追溯管理协调】机制落实属地—监,督管理责任制并【将食品安全信息【追,溯管理工作所—需经费?纳入本级财》政,预算对相关部门【开,展食品安全》信息:追溯工作《进行:评议、考核》 ? ?  :  :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!督管理、农》业、海洋与渔业【、粮食?。。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!。各自职责督促和【检查生产经营者实】施,。一品一码《源头赋码和追—溯记录管理 【 , ?    第六条  !省人民政《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!部,门负责本省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】。工,作的:组织推进、综合协调!具体承担下列职责】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一)《牵头建设福》建省食品《安全信息追溯—管理平台;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?。 (二)预包—装食品?生产经营环》节信息追《溯管理系统的建设】。、运行维护》和推广应用并做【好与福建省食品安】全信息追溯》管理平?。台的对接《和数据推送; 】 ?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对【食品生产、销—售、:餐饮服务环节和食】。用,农产品?销售等?环节的生产经—营者落实本办—法规定的《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!。任,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!准入制度实施监督】管理与行政执法【 》     第—。七条  省人民政府!。农业行政主管—部门承担《。下列职?责 ?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健—全并:落,实食: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源!头环节?准,出制:度确保食用》农产:品产:地,准出:时赋有?。追溯码统一产地【准出凭证格式; 】 《 ,。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二)食【用农产品种植—养殖、?初级加工、牲畜【屠宰环节信》息追溯管理系—统的建?设、运行维护和推广!应用并做好与福【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!溯管理平台的对接和!数据推送; 】。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对食【用,农产品种植养殖、】初级加工和牲畜屠】宰等环节的生—产经:营者落?实本办法《规定的食品安全信息!追溯责任实施—监督管理与行政【执法 》     【第,八条  省人民政】府,海洋与?渔,业行政主管》部门承担《下列职责《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(一【)健全并《落实食用水产品源】头环节准出》制度确保《食用:水,产品产?地准出?时赋有追溯码统一】产地准出凭证格式】;, ?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食用水产品养殖】环节信息《追溯:管理系统《。的建设、运行维护】。和推广应用并—做好与福建省食品】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!台的对接和数据推】送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三)对食用水—产品养?殖、初级加工等环】节的生产经营者落实!本,办法规?定的食品安全信【息追溯责任实—施监督管理与行政】执,法 【   ? 第九条《  省人民政—府粮食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承担下列》职责 】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一【。)粮:食信息?。追溯管理系统的建】设、运?行维:护和推广应用并【做好与福建》省食品?安全信息追》溯管理平台的—对接和数据推送;】 : 《  :   ? ,  (二)对原粮】收,购,、储存、运输—。、政策性粮食—加工和原粮、政【策性粮食《销售环节《的生产经营者落【实本办法规定的【食品安?。全信息追《溯责任实《施监督管理与行【政执法 — ,    》 第十条  出入】境检:。验检疫机《构承担下列职责 】 :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一)根据【食品安全信》息追溯管《理需要?负责提供辖区进【口食:品和食用农产—品的相?关,追溯信息;》 《 ,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二)?做好与福建省食品安!全信息追溯》管理平台的对接和数!据,推送 ? , ,。   》  第?十一条  省人【民政府质《量技术监督部门负】责在没有国家标【准、行业标准—的情况?下根据?需要:组织制定食》品安全追溯码规则、!追溯数据传输格式】与接口规范等地方标!准 ?。 ,  《 ,  第?十二:条 :。 省人民政府发改】、财政、《商务、林业、经信、!。工商、卫计等行政管!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!。共同做好《。食品安全信息—追溯工作 》    】。。 第十三条  【下列追溯食品生【产经营者应》当按照规《定上:。传准确、规范、完】整,的电子化《信息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一)食品生产企业!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二)!食用农产品、水【产品生产企业包括】食用农?产品:、水产品种植养殖企!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经!济组织、牲畜屠宰厂!(场);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三:)原粮、政策性粮】食经营企《业; ? ?。 :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四)食品批》发经营者包括食品进!口商、食品批发销售!者,和,兼营食品批发—。业务的?。贮存、运输服务【企业; !。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五)特定】食品零售经营—者包括大型》食品零售企业、实】。行统一配送经营【方式的食品销售【企业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六)特定餐】饮服务提供者包括】。餐馆、学校食堂【。(,含托幼机构食堂)】、机关及企事业单位!食堂、集体用餐配送!单位、中央厨—房 : 《     前款第】六项规定实施信息】上传:。的餐:馆、机关及企事业】单位食堂的》范围和实施时—间由省食品药品监督!管理部门《依,法确:定 ?  》   第十四—条  追溯》食品生产《经营者是食品安全可!追溯的第一责—任人应当严格落实进!货索证索票查验【与,保,存责:任,建立电子记录台账如!。实采:集记:录追溯食品生产【。、销售、《贮存:、运输、召回—、处置等生产经营过!程中的信息实现追】溯食:品来源可溯、去【向可查强化全过程】质量安全管理与风】险,控制:措施 【   ?  第十五条—  福建省食品【安全信?息追溯管《理平台采集》追溯食?品生产经营》。。者的名?称、法定代表—人或负责人姓—名、地址、联—。系方式、生产经营许!可证、?营业执照、统一社】会信用?代码等资《质证:明材料信《息建立生产经营【。者电子档案 — 》    前款规【定信息?发生变动的相—关,生产经营者应当【自变动之日起2【4小时内《更新上传《电子档案的相关【内容 》 ?    第》十六条  》追溯食品生产—经营者应当按照规】定实:。施源头赋《码管理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:),食品:生产企业在产品【出厂前赋《。予追溯码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二)食用农产品、水!产品生产企业在产品!上市前赋予追溯【码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三)原粮、【政策性粮食经营企业!在粮食出库前赋予】追溯码; 】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:四)食品进口商或】批发经营《者对境外、省—外产品在本省上【市前:赋予追溯码 【  》   追溯码可以印!刷或粘贴《在产品?包,装、容器或附随【标签:标识上追溯码—记,载信息应当与货物相!符合 —     第【。十七条  食—品生产企业应当按】照规定上传下列信】息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)采】购的食品原料—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!相关产品的名称、】品牌、规《格,、,数量:、生产日期或生【。产批:号、保质期、进【。货日期以及供—货者名称、地址【。、联:系方式等;》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(二)出厂销售食品!的追溯码、名—称,、品牌、规格、数】量、生产日期或生】产批:号、保质期》、检验合格》证号、销售》日期以?。及购货者名称、地】。址、联系方式等 !  》   第十八条 】 食用农产品—、水产品种》植养殖?企,业、农民专业合作】经济组织、牲畜屠宰!厂(:场)应?当按照?规定上传下列信息】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一)使!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!、品牌?、来:源、用?。。法、用量和药品的】。使用、停用日期【。;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收—获、屠宰或捕—捞的:日期; —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上市销售食!用农产品、水产【品的:追溯:码、名称、品—。牌,、数量?、销售日期以—。及购货?者名称、地址、【联系方式《。等; ?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,(四)上市销—售食用农产品、水】。。产品的准出》。合格证、动物—。检疫等信《息 》 ,     第十【九条  原》。粮、政策性》粮食经营企业应当】按,照规定上传原—粮、政策性粮食【追溯码、粮食—品种:、,数量、生产地—、进货?日期、销售(出库】)日期、供货—者名称、地址、联系!方式等信息》 》     》。。。第二十条 》 食品批发经—。营者、特定食品零售!经营者应当按照【规定上传下列信【息,。。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食《品的追?溯码、名称、品牌】、规格、数量、【进货日期、销售日期!以,及,供货者和购货者的名!称、地址、联系方】式等;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,二)食品的生—产企:业名称、生产日期】。。或生产批《号、检验合格证号、!保质期; 》 ,   —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《)食用农产品、水产!品的准出《合格证、动物检疫等!信息 》    — ,第二十一《条  餐馆、学校】食堂(含托幼机构食!堂)、机《关及企事业单位食】堂、:集体用餐配》送单位、《中央厨?房,等,特定餐饮服》务提供者应当—按,照规定上传下列信息!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。一)采购的》食品的追溯码、【名称、?品牌、?生产者名称、—生产日期或生产【批号:、检验合格》证,号、保质期、数【量、进货日期或配送!日期以?及供货者的名称、】地址、联系方式【等;  !  :     (二【)直接从食用农【。产品生产企业或【农民专业《。合作经济组织—采购的?食用农产品、水产品!的,准出合格《证、动?物检疫等信》息 —     集体用餐!。配送单?位、中央厨房—还应当上传订—餐者、配送门店【的名称、地》址、联系方》式以及配送食品的】名,。。称、:数量、规格、—生,产日期、保质期等】信息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,二条  网络—餐饮服务第》三方平台提供者【和入网餐饮服务提】供者应?当加强食品》安全管理《。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!订单信?息、送餐《人员:基本信息信息保存时!间不得少于6个月 !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三条  实行统一配!送经营方式的追溯食!品生:产,经,营企业可以由企【业,总部统一实施进货】查验和记录并上传】相关信息 【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四条】。  :追,溯食品生《产经营者应当—在,食品生产、交付后的!。24:小,。。时,内按照规定上—传相关信息 — , ?     追溯食】。。品生产经营者可【以授权相关行政主】管部:门在相应信息系统】直接提取《信息 【     第二十五!条  追溯食品生】产经营?者应当对上传信息】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上!传虚假信息》。 —。    生产经【营者:。上传至食品安—全信息追溯管理【。平台的相《关有效电《子凭证可以作为【已经履行同一批次追!溯,食品进货查验的依据! 》 ,。    第》。二十六条  —追溯食?品,生,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!定随:。货提供销售票据或】电,。子记录卡做到货【票(卡)《相符:、票(卡《)账一致 !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七》条  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!管部门?应当:为追:。溯食:品生产?经营者对接》追溯管理系统、上传!信息:提供指导、培训【等服务 《   【  县?级以上?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!主管部门可以制定】激励食品生产经【营者开展信》息追溯工作的政策措!施 【    第二十八条!  省人民政府农业!、海洋与渔业、【粮食等行政主—。管部门应当保障【。本部门食《品安全信《息,追溯系统《可靠运行确保生产经!营者:。可,以通过开放的数【据接口安《全、:便捷、批量上传追】溯信息并与福建【省食品?安全信?息追溯管理平台实】时,共享数据资源 【 : ? ,  : 第二十九》条 :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!的食品行业协—会,。、第三方《机构建立《食品安全信息—。追溯系统并》与福建?。省食品安《。全信:息追溯管理》平台对接 》 ? , ,    《鼓励和支《持有关机构将—食,品安全信《息追溯管理》作,为评价要求纳—入质量管理体系、】食品安全管理体【系等认?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!可,在管理工作中采信第!三方认证结果 !   》  :。。第三十条  消【费者有?权向追溯食品生【产经:营者或?通过福建《省食: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!平台、终端查询【设备(工具)了解】追,溯食品的来源—。与质量安全信息 ! ,。     【消费者?发现生产经》营者违反本办—法规定提《供的:追溯食品不可溯源】的可以通过福建【省食:品安:全信息?追溯管理平台或其】他食品安全》投,诉渠道进行投诉【举报:有关行政《主管:部门应当《按照各自职责及时】核实处理并将结【果告:知投:诉举报人 【 ,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一《条  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食品药【品,监督:。。管理、农业、海洋】与渔:业,、粮食等行政主【管部门应《当将食品安》全信息追《溯管理工《作纳入年度监督管理!计划通过随机抽查、!全,。链条核查《、数据?分析等方式加—。强对生产经营者履行!食,品安全信息追溯【责任的监《督检查?并将:有关情况《。纳入其信用档案【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二条  违反本办】。。法,第十五条第二款、第!十七条?、第十八条、第十】九条、第二十—条、第二十一条、第!二十四条第一—款规定未按》。照规定建立电子【台账及时上传食品安!全追溯?信息的依照福建省】食品安?全,条例第九十八—条规定查处 【 :     违【反本办法第十六【条规定追溯食品未】按照规定赋码并销售!的由相关《行政主管部》门按照各自职责【责令改正可以—并处5000元【。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!   】  违反本办法【第二十五条第—一款规定《追溯食品生产经营】者上传虚假信息【的,由相关行政主—管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责令改【正并处5000【元以上2《万元以下《罚,。款 《     违反!本办法第《二,十六条规定未提供销!售,票据或电子记录卡】货票(卡)》。不符或?票(:卡):账不一致《的由相关行政主管】。。部,门按照各自》职责责令改》正给:。予警告?;拒不改正的处2】000元以上500!0元以下罚》款   !。 , 第三十《。三条:  违反《本办法规定食品【药品监督《。管理、农业、海【洋,与渔业、粮》食,等行政主管部门及】。其,工作人员有下—列,行为之一造》成不良后果》或影响的由所在【单位或上级主管部】门依法对直》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给予警】告或记过处分;情】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!。或,。降级处分《;情节特别严—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!。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。)未履行食品安全】信息追溯《管理职责的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二)未履行】有关食品安全—信息追?溯系统或平台—建,设、运行维护和推】广应用职责的—; 【   ?。  : ,  (三)未—按规定及时核实【处理投诉举》报或未?将结果告知》投诉举报人的 】 《    第三十四】条  食品添加【剂、集中消毒的【餐具饮具参照本办法!规定:实施食品安全信【息追溯?管,理 —。     其他【。食品相关产品可【。以参: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!行   !  第三《十五:条  根据本办【法暂:未实行一《品一码?。食品安全信》息追溯管理的其【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!。生产经?营者应?当遵守食品安—全法律?法规的规定保—证食品可追》溯  】   第三》。十六条  大—型,食品零售企业是指】实际营业面积60】00平方米以—。上的食品零售—企业 —。   《 , 原粮?、政策性粮食经【营企业是指从—事原粮收购、储存】、运输?、,政策:性粮食?加工和?原粮、政策性粮【食销售?等活动的《企业 】  :  第三十七条【  :本办法自《2018《年3月1《日起:施,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