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: 福建省》食品安全信息追【溯管理办法 ! 福建】省食品安《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!已经20《17年12月—22日省人》民政府第11—9次常务会议—。。通过:现予:以公布?自,2018《年3月1日起施行】 《 ? , , 省 长 》于伟:国 】 : 2017年12月!29:日 】。 , 福建省食品【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!法 !    第一条【。  为了加强食品】安全信?息追溯管理落—实,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!责任提高《食品安全监》管效能保障公众【身体健康和消费【。知情:。权根: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食品安【全法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农产品质量—安全法福建省食品】安全条例《等有关法律法—规结合本《省实际制定本—办法 》     【第二条 《 在本省《行政区域内对食【品和食用农》产品实行一》品一码?。食品:安全信息《追溯:制度在?。生产:(含:种植养殖《、加工)、流通【(含销售、贮—存、运输)以及【餐饮服务《等环节实施安全【信息追溯管理 !     前】款所称一品一码指同!一品种?批次的?食品和?食,用,农产品按照》规,定的追溯编码—规则:赋予唯一的识别【追溯码 !    第三—条  以《下类别的食品和【食用农产品实施一品!一码:食品安全《。。信息追溯管理—(以下称追溯食品)!。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一)?粮食及其制品;【。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畜产品及【其制品; — 《   ?  : ,  :(三)禽产品及其制!品; 【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,(四:)蔬菜?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五)水果; 【 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六)水产品; ! :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七)豆制品—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八)乳品;【   】 ,。。     (九)食!用,。。油; ?  —。 , ,   ?  (?十)食?盐;  !   ?  :  (十一)经【省人民政《府食品安全委—员会:。批,。准的地方特色食品】、其他?类别的食品》和,食用农产品 — 《    《 ,追溯食品的具体类】别,品种及其实》。施信:息,追溯管理的》时间由省食品药品监!督管理、农业—。、海洋与渔》业等行政主管部门】确定报省人民—政府食品安》全委员会批准后向社!会公布 》 ?   ?  第四《。条  ?本,省建立统一的福建】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!管理平台汇集相关行!政主管部门追溯系统!信息通?过编码识别、身【份信息比对》等技:。术手段和验》证管理实现追—溯食品和生产经营者!等信息的《共,享  】   第五条  】。。县级:以上人民政》府统一领导、组织、!协调:本行政区域》内的:食品安?全信:息追溯工《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!追溯制度健全追溯】管理:协调机制落实属地监!督管理责《任制并将食品安【全信息追溯管理【工作:所需经费纳入—本,级财政?预算对相关部门开】展食品安全信息追】溯工作进《行评议、《。考核  ! ,  县级以上—人,民政府食品药品【监督管理、农业【、海洋与《渔业、?粮食等行《政主管部门依据【各自职责督促和检】查,生产经营者实—施一品一《码源头赋码和—追溯记录管理—。 :  》   第《六条  省人民【政府食品药品—监督:管理:部门负责本省食【品安全信息追溯工】作,的组织推进、—综合协调具体承【担下:列职责? , 》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(一)牵头—建,设福建省食品—安,全信息?追溯管理平台; !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预包装食品!生产经营环》节信息追溯管—理系:统的建设《、运行维护和—推广应用并做好【与福建省食》品安全信息追溯管】。理平:台的对?接和数据推送; !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三)】对食品生产、—销售、餐饮服务【环节和食用农—产,品销售等《环节的生产经营【者落实本办法—规定的食品》安全信息追溯责任】落实食用农》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!施监督管理与行政执!法 —    《。 第七条  省人】。民政府农业》行政主?管,部门:承担下列职责 ! :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一)】健全:并落实食《用农产品种植养殖】源头:环,节准:出制度确保食用【农产品产地准出【时赋有追溯》码统一产地》准出凭?证格式?; : ,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《二)食用农产品种植!养殖、初级加—工、牲畜屠宰环节】信息追溯管理系统的!建设、?。运行维护《和推:广应用并《。做,好与福建省食—品安全信息追—溯管理平台》的对接和数》据推送; —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三)对食—用农产品种》植养殖、《初级加工和牲畜【屠,宰等环节的生产经】营者落实本办法规定!的食品安全》信息追溯责》任实施监督管—理与:行,政执:法, 《 :   ? 第八条 》 省人民政府海洋】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!承担下列《职责 《。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》一,)健全并落实食用】水产品源头环节准出!制度确保食用水【产品产地准出—时赋有追溯码—统一产地准出凭【证格式; 【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食《用水产品养殖环节信!息追溯管理系统【。的建设、《运行维护《和推广应用并做好】与福建省食》品安: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!的对接和数据推送;! 《 :  :  : ,   (三)—对食用水产》品养殖、初级加工】等环:节的生产经》营者落实本办法【规定的食品》安全信息追》溯责任实施监督【。管理与行政》执法 】。    第》九条  《省人民政府》粮食行政主管部【门承担下列职—责 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)粮】食信息追溯管理【系统的建《设、运行维护和推广!应用并做好》与福建省《食品安全《信息:追溯管理平台—的对接和数据—推送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二)对原》。粮,收购、储存、运输、!。政策性?粮食加工和原粮【、政策?性粮:食销售?环节的?生产经营者落实本办!。法规定的食》品安全信息追—溯责任实《施监督?管理与行政执—法 》   《  第十条  出】入境检?验检疫机构承担下】。列职责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:(一)?根据食品安全信息】。追溯管理《需要负责提供辖区】进口:食品和食《用农产品的》相关追?溯信息; —   —  :。。    (二—)做好与《。。福建省食《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!平台的对接和数据】推送 】  :  第十一条  省!。人民:政府质量技术监【督部:门,负,。责在没?有国家?标准、行业》。标准的?情况下?根据需要组织制定食!。品安全追溯码规【。则,、,追溯数据传输格【式与接口规范等地方!标准 ?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【二条  省人民【政府发改《、财政、商务、林业!、经信、工商、卫】计等:。行政管理《部门按照各》自职责共同》。做好食?品安全信息追—溯工作 》 ,  《  : 第十三条》  下?列追溯食品生产经营!者应当按《。照规:定,上,传准确、规范、完整!的电子化信息 【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一)食品生产—企业; 》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二【)食用农产品、水产!品生产企业》包括食用农产—品,、,。水产:品,种植养殖《企业、农民专业【合作:经济组织、》牲畜屠?宰,厂(场);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三)原粮、!政,策性粮食经营—企业;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四)【食品批发《经营者?包括食品进口商、】食品批发销售者和兼!营食品批发》业务:的贮存、运输服【务企业; 】。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五)特】定食品零售经—营者包括大型—食品零售企业、【。实行统一《配送:经营方式的食—品销售?企业; 》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六)特定》餐饮服务提》供者包括餐》馆、学校食堂(含托!幼机构食堂)、机】关及企事业单位【食堂、?集体用?餐配:送单位、中央厨房】 , , : :  :  前款第》。六项规?定实施信息上—传的餐馆、机—关及:企事业单位食堂的范!围和实施《时间由省食》品药品?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确!定  】   第十四条【  追?溯食品生产经营【者是食品安》全可:追溯的第一责任人应!当严格落实》进货索?证索票?查验与保存责任建立!电子:记录台账如实采集】。记录追溯食品生【产、销售、贮—存、运?。输、召回《、处置等生》产经营过程》中的信息实现追溯】食,品来源可溯、去【向可查强化全—。过程质量安全管理】与风险控制措施 】  —   第十》五,。条  福建省—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!理平台采集追溯食品!生产经营者》。的名称、法》定代:表人或负责人姓名、!地,址、联系方式、【生产经营许可证、】营业执照、统一社会!信用代码等》资质证明材料信【息建立生《产经营者电》子档案 】     》前款规定信》息发生变《。动的相关生产经【营者应当《自变动之日起24小!时内更新上》传电子档案的—。相关内容《 ? ,     第十】六条  追溯食【品生: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!定实施源头赋—码管理 !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一)食品生产企业】在产品出厂前赋【予追溯码;》 ?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)食用!农产:品,、水产品生产企业在!产品上市前赋—予追溯?码;  !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原粮、政策性粮!食经营企业在粮食】出库前赋《予追溯码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《食品进口商》或批发经营者对【境外、省外》。产品在本省上市前赋!予,追溯码 【    》。 追溯码《可以印刷《或粘贴在产品—包装、容器或附随标!签标识上追溯码【记载信息应当—与货物相符》合 《     【。第十七?条  食《。品生产企业应当按】。照,规定上传下列信【息 【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一)采】购的食品《原,料、:食,品添: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!的名称、品牌、规格!、数量?、生产日期或生产】批号、保质期、进】货日期以及》供货者名称、—地址、联系方式等;! ,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, (:。二)出?厂销售?食品的追溯码、【名称、品牌、规格、!数量、生产日—期或生产批号、保质!期、检验《合格证号、销售日期!以及购货者》名称、地址、联系】方,式等 ? :   》  :。第十:八条 ? 食用农产品、【水产品种《植养殖企业、—农民专业合作—经,济组织、牲畜屠宰】厂,(场)应当按照【规定上传下列信息】 , 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使用农业》投入品的《名称、?品牌、来源、—用法、用《量和药品的使—用、:停用日期; — :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?(二)收《获、屠宰或捕—捞的日期《; ?。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》三)上市销售食用农!产品、水《产品的追溯码、名】称、品牌《、数量、销售日【期以:及购货者名称、地】址、联系方式等【;  】 ,  :  :  (四《。)上市销售食—用农产品、水产品的!准出合格证、动物】检疫等信息 】     【第十九?。条  原粮、—政策性粮食》经营企业应当—按照规定上》传原:粮、政策性粮—食追:溯码、粮食品—种、数量《、生产地、进货【日期、销《售(出库)》日期、供货者—名称、地址、联系】方,式等信息 —     第!二十条  食品批】发,经营者、特定食【品零售经《营者应当按照规定】。上传下列信》息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食品的《。追溯码、名》称、品牌、》规格:、数量、进货日期、!销售日期以及供【货者和购《货者:的名称、地址、联】系,方式等;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二)食品的—生,产企业?名称、生《产日期或生产批号】、检验合格证—号、保质期; 】 , 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)】食用农产品、水产品!的准出合格》证、动物检》疫等信息 —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一《条,  餐馆、学校【食堂(?含托:幼机:。构食堂)、机关及企!事业单位食》堂、集体《用餐配送单位、【中,央厨房等特》定餐:饮服务提《。供者应?当按照规定》上,传下:列信息 》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,一,)采:购的食品的》追溯:码、名称、品—牌、:生产者?名称:、生产日期或生产】批号、检《验合格证《。号,、,保质期?、数量、《。进货日期《或配送日期以及供】货者的?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!式等; —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(二)直】接从食用农产品生】产企业或农》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!采购的食《用农产?品、水?产品的准出合格证】、动物检《疫等信息 — :     集体用!餐配送单位、—中央厨房还应当上】传订餐?者、:配,送门店的名》称、地?址,、联系方式以及配】送食品的《名称、数量、规格】、生:产日:期、保质期等信【息 : ,    【 第二?十二:条  网《络餐饮服务第三【方平台?提供者和《入网餐饮服务提【供者应当加强—食品安?全管理如实记录网】络订餐的《订,单信息、送》餐人员基本》信息信息保》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!月 ?    【 第:。二十三条 》 实:行统一?配送经?营方式的《追溯食?品生产经《。营企业?可以由企业总部【统一实施进货查【验,和记:。录,并上传?相关信息 【 :   ?  第?二十四条  —追溯食品生产—经营者应当在食【品生产、交付—后的24小时内按】照规定上传相关信息! :     】追溯:食品:生产经营者可以授】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!。。在,。相应信息系统直接】。提取:信息  !。   第二十—五条:  追溯食品—生,产经营?者应当对上传信息的!真实性负责》不得上传《虚,假信:息, 《     生产】经营者上《传至食品安全信息追!溯管理平《台的相关有效—电子凭证可》以作为已《经,履行同一批次—追溯食品进货查【。验的依据 】     第【。二,十六条  追溯食品!。生产经营者》应当按照规定—随货提供销售票据或!电子记?录卡做?到货票(卡)相符、!票(卡?。)账一致 》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七条!  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?。。及有关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为》追,溯食品生产》经营:者对接追溯》管,理系统、上》传信息提供指导【、培训等服务 】 《    县级以上】人民:政府及有关行政【主管部?门可:以制定激励食品【生产经营者》开展信?息追溯工作的—政策措施 》 ,。  》   第二》十八条  》省人民?政,府农业、海洋与渔业!、粮食等《行政主管《部门:应当保障本部门【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!统,可,靠运行确保生产经营!者可以通过开—放的数据接口安【全、便捷《、批量上《传,追,溯信息并与》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!。追,溯管理?平,台实:时共:享,数据资源 !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九》条  鼓励和—支持有条件》的食品行业协—。会、第三方机—构,。建立食品安》全信息?追溯系统《并,与,福建:省食品安全信—息追:溯管理?平,台对接 】     鼓励和支!持有:关机构?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!管理作为《评价要求纳入—质量管理《体系、食《。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认!证相关行政管理【部门:可在管?理工:作中:采信第三《方认证结果》 —   ? 第三十条 —。 消:费者有?权向追溯食》品生产经营者或通】过,福建省食品安全【信息追溯管理平台、!终端查询设备(工】具)了解追溯—食品的来源与质量安!全信息 !。  :。  :消,费者发现生产—。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!定提供的追》溯,食,。品不可溯源的可以】。通,过福建省食品安全信!息追溯管理平台或】其他食品安全投诉】渠,道进行投诉》。举报有关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按】照各自职责及—时核实处理并将结】果告知投诉举报人】。 ?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一条 》 县级以上》人民政?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!、农业、海洋与渔】业、:。粮食:。等行:政主管部门应当将】食品安全信》息追溯?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】监,督管:理计划通过随机【抽查、全链条核查】。、数据分析等方式】。。加强对生产》经营者?履行食品安全信息】追溯责任的》监督检?查并将有《关情况?纳入其?信用档案 —   —。。  第三十》二条  违反本【办,法第十五条第二款、!第十七条、第十八】。条、第十九条—、第二十条、第二】十一条、第》二十: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!照规定建立电—子台账及时》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!息的依照《福建省食品》。安全:条例第?。九十八条《规定查处 》   【  违反本》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追!溯食品未按照—规定赋码并销—售的由相关行政【主管部门按照各【自职责责令改正可】以并:处5000元以上1!万元:以下罚款 !  :   违《反,本办法第二十五【。。条,第一:款规定追溯》食品生?产经营?者上:传虚假信息的由相关!行政主管《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!令改正并处500】0元以?上2万?元以下?。罚款 —。     违反本!办法第二十六—。条,规定未?提供销售票据或电子!记,录卡货票(卡—。。)不符或《票(卡)账》不一致的由相—。关行政主《管部:门按:照各: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!警告:。;拒不改《正,的处2000元【以上5000—元以:下罚款 【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三条  》违反本办法规定食】品药品监督》管理:、农:业、:海洋与渔《业、粮食等》行政主管部门及【其工作人员有下列】行为之一造成—不良:后,果或影响的由所在】单位:或上级?主管部门依法对【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!告或记过《。处,。分,;情节严《。重的给予《记大过或《降级处?分;情节《。特,别严:。重的:给予撤职处》分 : :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一)未履行】食品安全信》息追溯?管理职责的;—  【 , ,  :   (二)未履】行有关食品安全信息!追溯:系统或平《台建设、运行维护】和推广应《用职责的《; —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(三)】未,按规定及时核实处理!。投诉举报《或未将结《果告知投诉举—。报人的 】     第三【。十四条  食品【添加剂、集》中,消毒的餐《具饮具?参照本办法》规定实施食》品安全信息追溯管】理 《  《   ?其他食品相关产品】可以:参照本办法有—关规定?执,行 —   ?  第三十五条【  根据本办—法暂未实行》。一,品一码食《品安:全信息追溯管—理的其他食品和【食,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!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!律法规的规定—保证:食品可追《溯, , 《 ,。    《第三十六条  大型!食品零售企业是指】实际营业面积60】00平方米以上的食!品零售企业 — 》   ? 原粮、政策—性粮食经《。营企:业是指从事原粮收购!、储存、运输—、,政,策性粮食《加工和原粮、—政策性?粮食销售等活—动,的企业 【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七条《  本办法自20】18年3《月1日起施行 【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