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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第六章 法律责任 ! : ,。 , ?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九条  违反!本条:例,规定生育的按当事】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!上一年县(市、区)!城,镇,居民人均可支配【收入或者农民—人均纯收入》的以下倍数征收【社会抚养费 — ? ,  :   (一)提【前生育?的按百分之六—十至一倍《征收;? —    (二)多】生育一个子女的按】。二倍:至三倍征收;多【生育第二个子—女的按四倍》至六倍征收;多生】育第三个以上—子女的从《重征:收;  !。   (三)婚【外生育一个子—女的按四倍至六倍】征收;婚外生—育第二个以》上子:女的从重征收 】  》   个人年实际】收入:。高于当地《。城镇居民人均可【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!均纯收入《的可以以个人—年实际收入》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!征,收社:会抚养?费 :    】 社会抚养费由【县级:以上计划《生育行政部》门或者委托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。事处征收 》   【  :第四十条《  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由计划】生育行政部门或【。者,卫生行政《部,。门依据职权责—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!违法所得;违法【所得一万元以—上的处违法所得二】倍以上六倍以—下的罚款《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!违法所得不足一万】元的处?一万元以上三万元】以下的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?由原发?。证机关吊销执业证】书;构?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?责任 —     (一】),施行假节育》手术非法为他人【放置或者摘除节育】器非法?施行输?精管、输卵管—吻合、终止妊娠等计!划生育手术》或者出具虚假的【医学鉴定、诊—断,证明;? —    (二)出】具假生育证、流动人!口婚育证明》、独生子女父—母光荣证、避孕节育!情况证明《等计划生育证明; ! : :     (三)未!取得法定《执,业许:可证的单位或者未】取得法定执业资格】的人员施行计划【生育手?术, 《 :    《第四十一《。条  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属《于以:不正当手段取得计】。划生育?证明由计划》生,育行政部门取—消其计划生育证明;!出具证明的单—位,有过错的对直接负】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。他直接责《任人:员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   !  (?一)隐瞒或者编造】虚假的?婚,姻,、生育或者避孕【。节育情况; 】  《   (二》)通过骗取、行【贿,等非:正常程序《取得证明; !     —(三:)与计划生育—证明有关的其—他弄虚作假行为 !     第!四十二条  —藏匿、包庇违反计】划生育人员的由【计,划生育行政》部门给予批评—。教育责令改正;拒】不改:正造成严重后—果,的由县?级以上计划》。生,育行政部《门处:。。。以三千元《以,上一万元以》下的罚款 !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三条  《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乡(镇)人民】政,府、街道办事处或】者县级以上计划【生育行政部门—给予批评教育经批】。评教育后仍不—改正的由县级以上计!划生育行政部—。门处以五百》元,。以下的罚款 ! ,     (一)】不按计划生育—要求落实有效节【育措施、补救—措施或者《参加避孕节育情【况,检查; !    (二—)违反生育》证的管理规定; ! 《    (》三):骗取、提交虚假无】效的:计,划生育证明或者隐瞒!、,谎报本人生育—情况 ?     !第四十四《条  违《反本条例规》定生育?或者:有其他违反计划生】育行:为属国家工》作人员的由所在单】位或者上级部门按有!关规定给予》行政处分并报同级计!划生育行政部—门备:案,;属企业事业单【位或:。。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!的,由,其所在的单位或者组!织给予处分 — ,    【 第四十五条 【 违反本条例规【定多生育《或,者婚外生育的不得】招用:、录用为国家工【作人员;选为村民委!员,会成:员,。的经县级有》关部:门或者乡(镇—),人民政府确认—由村民会议依法予以!罢免 】    第》四十六条  —阻碍计划生》育,行政部?门及其工作人—。员依法执行公—务对计划《生育工作人员、医】务人员?和其他人员》进行侮辱、诽谤、伤!害或:者故意毁《。坏财产违《。反中华人民共和【。国治:安管:理处罚条例的由【公,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!;构成犯罪的—依,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】   ? 第四十七条  市!、县、区《、乡(镇)人民政府!、街道办事处未【履行人口与》。计划:生育目标任期—责,任制的村(》居)民委员会以及】机关、企业事—业单位?。、各种社会组织未】执行本条例规—定的:不得评为年度精神】。文,明先:。进单位或者其他荣誉!称号;情节严重的】应当追究领导—责任给?予行政处分 !   《 , 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有《关地方人民》政府责令改正并给】予,通报批评;对直接】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直接责任》人员: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 《     】(一)不依法为【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!落实:有关:的奖励与优》惠规定; !     (—二):不履:行法定?代表人?计划生育《工作责任制;—。    ! (三)《。。不履:行,法定的人口与计【划生育社会》公益性?。宣传义?务; 】  : , (四)其他不履行!。。协助:管理计划生育—义务的?行为 《 ,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八条 —。 国家工《作人:员,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!下列行?为,。之一:。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!责任人员《以及直接负》责,的主管人《员依:。法给:予行政处分》;,有违法所得的没收】违法所得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 》 ? ,   ? , (一)侵犯公【民人:身权、财产权—和其他合法权利【; 【   ?。 (二)滥用职权】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!弊; 》   》。  (三)截留、】贪污:、挪用、克扣—计,划生:育经费或《者社会抚养》费;  !   (四)虚【报、瞒报《、伪:造、:篡改或者拒报—人口与计划》生育统计数据; 】 :    — (五)索取—、收受贿赂; 】     】。。(六)?无正当理由拒绝发放!计划生?育,证明; 【 ,。     (—七)其?他违法行《为 【    第》四十九?条  当事》人,对征收社会》抚养费?决定或者行政处罚】决定不服的》可以依法《申请复?议或者?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法!定期限?内,不,申请复议、》不提起诉讼又不【履,行的:由作出征收社会【抚养费决定或—者行政处罚决定的单!位申请人民法院强】制执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