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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价格争议!调解:处理暂?行办: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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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条 ?为规:范价格争议调—解处理?工作及时《化解价格矛》盾促进社会和—谐稳定维护》当事人合法权益【更好地服务福建科学!发展、跨越发展【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价格法、价》格认证?。。管理办法等规定【制定本?办法
】 第二—条 本省县级【及以上价格主—管部门调解处理价格!争议适用本办—法
【 《第三条 本办【法所称价格争议调解!处理:是指价格《主管部门根据—当事人的申》请依法对《各类市场主体之【间的价格争议—进行调解处》理的行为《
【。。 , :第四条 省级价格!主管:部,门负:责全省价格争—议调解处理、监【督管理及指导工作县!级及:以上价格主》管部门负责本行政】区域内价格争议调】解处理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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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县级及以上价—格主管部门设—立的价格认证—中,心作为价格争议调】解处理机构》承担本行《政区域内《。价格争议调》解处理的《具体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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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《 价格争》。议调:解处理遵循合法自】愿、公平《公正、科《学合理的原则—
— 《第六条 《 申请价格争议【。。。调解处理应当符合下!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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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。 (一)当事人】与价格争议有直【。接利害关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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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有】具体的价格》争议:调解请求、理—由及事实依据;【
!。 《 (三)当事—人双方同《意调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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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四)属于价!。格争:议,调解处?理的范围
】
《 第七《条 下《列情况?不属于价格争议调】解处理?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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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(一)属政府定【。价、:政府指导价的—;
】 — ,(二)涉《嫌价格违法依法应】当立案查处的;【
【 (三!)属刑事、民—事案件及《行政执法《。案件涉及的财—产价:。。格鉴定事项的;
】
》 】(四)价格争—议及:其,相关事?。项已提起行政复议】、诉讼、仲裁且【已被依法《受理的;《或者已经《向价格主管部门【投诉举报且已被受】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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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《 (五)通【过非法渠道》购买商?品或者接《受服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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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】。违禁品及国家明令禁!止生:产、:。流通及销《售物品所《产生的价格争议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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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七)其—他不应?作,为价格争议调—解,处理:的情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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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申请》。调解处理价格争【议当:事,人应当向价格—争议调?解处:理机:构提交?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!据材料并《保证:其真实?。性书面申请》书应当载明》以下内?容
! (一)!双方当事人的姓名】(名称、法人—代表:姓名和相应身份【。证明)及《通,讯地址、联系—电话;
! : : : (二《)价格争议事实、诉!求及理由《;
】 》 (三)有关证据!如消费商品或者接受!服务的票据、凭证】、,协议及其他相—。关证据材料;
】
— (四)!价格争?议调解要求提供的其!。。他材料
》
第!九条 ? 当事人《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!申请和参加调解处理!委托代理人代理的】。代理:人应当提交授权【委托书授《权委托书应当—由委托?人和受委托人共同签!名,或者盖章载明—代理人姓名、性别、!年龄、?身份证明、联系方】式,、委托期限和代理权!限
》
《 , 第十条 价格】争议:调解处理机》构收到?。。。价,格争议调解》处理申请书后应根】据本办法有关—规定:对申请书的有关事项!进行审核在接到申请!。书后的7日》。内作出是否》受理的决定决定【受,理的应?当出具受理》回执;?。不符合本办法第【六条规定的条件不予!受理应告知申请人并!。说,明理由
】。。
》第十:一条 价格—争议申请被受理【后价格?争议调解处》理机构应当启动调解!程序:并提前通知双方【当事:。人举行调《解的地?点和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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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十二:条 : ,价格争议《调解由价格争议调】解处理?机构指定2~3【名调: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!由价格认证》中心专业人员—。。担任
!。 对专业性【较强的价格争议【调解可以聘》请其他相关专业【人员参加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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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调解员与》价格争议事》项有利害《关系可?。能影响价《格争议调解公正处】理的应当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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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十三条 价格争议!调解处理机构调【解价格争议应当符】合法律、法规及【价格政策规定—充,分,尊重双方《当事人的《真实意愿调解过【程中应听取双方当】事人的陈述调查、】核实相关情况主动】向,双方当事人阐明【价格: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和政【策
【。。 第十四【条 参加调解的争!。议双方当事人—对自己的主张负有】举证责?任因申请人提供材料!不真实导致不—良后果的价格争议】调,解处理机构不承担】相关责任
【
价】格,争议:标的:物涉及技术质量方面!的,问题当?事人可以根》据需要?委托有资质的机构】对标的物进》行技术分《析和鉴定并将—其作为证据提—交价格?争议调解处理—机构
】 , , 第十五条 价!格争议调解处理【过,程,中价格争议调解【处理机构发现当【。事人有价格违法【行为的应当停止调】解处:理
【 第》十六条 价—格争议调解处理过程!。。。中申请人自》愿撤回申请的价格争!议调解?处理机构应》当作结?案处理口《头撤回申请的应【记录在案由申请人签!字或盖章《确认或者由2—名以上经办人员签名!确认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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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七条 经调【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!成调解协议的价格】。争议调解处理—机构应当及时制作书!面调解协《议书调解《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!共同签?字并经价格》争议调?解处理机构》盖章:确认
】 《调解协议书应—交双方当事人—各持:。一份价格争议调解】处理机构留存一【份当事人双》方应当自觉履—行调:解协议书《的内: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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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八条 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视为调解不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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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由【于,。当事人?原,因,价格争议调》解到期未《能结:案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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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(二)申—请人:、被申?请人不配合》调解员调解工作的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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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调解!过程中因《一,方提起诉讼、双【方,同意申请仲裁等【。原因导?致调解工作终止的】;
】 【(四)?调解过程中出—现无法继《续,调解:的其他情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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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九条 ? 对:双方当?事人未能达成一致】。意愿或?调解不成的》价格争议调解处【理机构可以作出价】格争议处理意见【指导价格争议双方解!决争议并告知当事人!其他解决价格争【议的途径双方当事人!就调解事项部分达】成协:。议的其?达,成协议?。部,分事项按本办—法第十?七条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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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条 调解》达成:协议后一《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!当事人可依法向【人民:法院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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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条 【。 调:解处理价格争—议应当在决定受理】之日:起45?日内结束《。;因情况复杂在规】定时间内不能终结】的经价格争议—调解处理机关—负责人批准》可以适当延长但最】长不:超过:。6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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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当】事人:补充材料等》非本机关调解工作之!外的时间不记入价格!争议:调解时限价格争【议调:解时: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!定
! 第二十二条【 :调解结?束后调?解,员应:对处理争议过程【中的有关资料—进行整?理,由价格争议调解【处理机构归档—
— 第》二,十三:条 调解处理价】格争议的文书格【式由省级价格—主管部门统一制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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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四条 《开展价?格,争,议调解?、处理?。工作不得向当事人收!。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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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:十五:条 ?本办法由省级—价格主管《部门负责解释—
【 第二十—六,条 本办》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!试行2年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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