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—省各级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—。员会信访工作条【例
! : 第一条 为了!规范各级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》员会(?以,下简称人大》。。常委:会)的信访》工作根?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!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!际制:定,本条例
【
》 第二?条 ?各,级人大常委会—。的信访工作》为人大?常委会履行》。。职,权服务;为社会主义!。民,主与法制建设服务;!。为促进社会》安定稳定《。服务;为《。保护:人民群众《合,法权:益服务
】
? 第三条 【公民、?法人和?其他组织向》各级人大《常委会依法进行的信!。访活动受法律保【护
?
【 第四条 》 各级人大常委会信!访部门?和授:权的其他办事机构】、,工作群众《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处!理,信,访事项督《促承办单《位办理
】
《 第五条 各【级,人大:常委会受理》下,列信访事项
】
(一!)对人大《及其:常委:会工作的建》议、:批评和意见;—
》
(—二)对人民政府、人!。民法院、《人民检察院》的行:政、司法行为的批评!和意见对上》述机关生效的—决定:、,。。判,决,、裁定的申诉—;
】 ?(三)对《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!和任命的国家权力】机关、?行政机关、审—判机关、《检察机关工》作人员违法》渎职行为的检举【和,控告;
—。
— (四)上级—人大常委《会和本级人大常委会!组成人?员转:交,。的信访事项;
】
》 (《五,)本行政《。区域内?。的其他重要信访事】项
】 : 第六条 》 各级?人,大常委会对受理【的信访事项作—如下处理
【
:
: (一》)一般信访事项转】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!;
《
【(二)重要信访事项!发函交人民》政府、人民》法院、人民》检察院办理;—。
】 (三)对需要进!一步调查核》实后处理的重要信】访事项由《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!组织调查向》主任会议提出—调查报告根据主任会!议的意见处理—。;
》
(【四)对典型的重要信!访事项经主任会议】。研究向人大常委【会提议组织》关于特定问题的调】查委员会调查并【向人:。大常委会提出调查报!告;
》
,
(五)!。对检举和控告—人大:及其常委会选举和】任命的国家》权力机关工作人员】的信访?事项向主任会议【报告根据主任会议的!意见处?理
! 第七《条 各级人—大常委会在处理【信,。访事:项中对需要调—阅有关案《卷的:由人:大常委会主》任会议授权的办事】机构向本级人民政】府、人民法院、人】民检察院调阅
!
— 第八条 承办】单位对人大常委会】转办、交办的信【访事项作如下处理
!。
— (一》)对转办的信访事项!应当认真负责地办】理并将?办,。理结:果,答复信访人抄送人大!。常委会;
》。
:
(】。二)对交办》的,信访事项应当按交】办的期?。限办结最迟应当在】接到交办函之—日起三个月》内办结并向人大【常委会报《告办理结果;
!
》 , (三)对》人大常委会认为办理!不,当的信访《事项应当在接到重新!办理通知之日起【。二个月内办结并向】人大常?委会报告办理结【果,
》
, , ?承办单位《对交办?的信访事项应当【及时办理承》办,单位负责人对—办理:情况的事实和—结论应当严格审核把!关并签署意见—
! 第九条 各【级人大常委会应当与!本级人?。民政府、人民法院、!人,民检察院等》建,立信访工作联—系制度共同研究、协!调处理疑难和重要】。的,信访事项《
【 , :第十条 《 国家机关工作【人员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各级人大常委】会应当责成有关【单位:。给予批?评教育、行政处【分;构成《犯罪的由《司法机关《依法:追究:刑事:责任
】 (一)对来!。信,不及时阅办》对应:当接访而拒不接访】造成严重后果的;
!
!。(二)对《交办的信《访事项不按》期办结?又不说明理由—的,;
?
《。 : :(三)隐瞒事实【。。弄虚作假的;—
:
— , (四)将控告【、,检举材料转交—或者转告《被控告、被检—举人或单位的—;
:
,
《 (五—)打击报复当—。事人的
》
【 第十一条 信】访人到人大常委会】来访:的应当到各级人大】常委会设立》。的,接待:场,。所
:。。。
】 集体来访的应当推!选代表代《表人:数不得超过》五人
—
: 第十二条】 信?。访人应当遵守信【访秩序不得影响人大!。常委会工《作秩序不得损—坏接待场所的—公私财物不得纠【缠、侮辱、殴打、威!胁信访工作人—员不得携《带危险品、爆炸物】品以:及管制器械进入【接待场所
】
信【访人有上述行—。为之一的《。各级人大常委—会可:通知有关单位—配合共同接待—处理:;违:反治安管《理的:由公安机《关依法处《理
! 第十三》。条 香港》、澳:。门特别行政》。区公民台湾同—胞、海外侨胞—和外国人《的信访?事项:适用本?条例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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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:四条 各》乡镇人民《代表大会的信访工作!可参照本条》例执行
【
第十】五条 本条—例自公布之日起施】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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