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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福建省各级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信访工作条【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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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条— 为了规范各级人!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—(以下简称人大常】委会)的信访工【作根:据宪法和《有关法律法规—的规定结合》我省实?际制定本条》例
】 第二条 各!级,人大常委会》的信访工作》为人大常委》会履行职权服务;为!社,会主义民主》。。与法:。制建设服务》。。。;为促进社》会安定稳定》服务;为保护人【民群:众,合,法权益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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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公民、法人】和其他组织》向各级人大》常委会依法进—行的信访活动受法律!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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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条 【 各级人大常委【会信:。访部:门,和,授权的其他办事【。机构、工作群众【来信接待群》众来访处理信访事】项,督促承办单》位办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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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五,。条 各级》人大常?委会受理下列—信访事项
【
《 , (一)对人大】及其常委会工作【的建议?、批评和意见—;
】。 (二)对【人民政府、》人民: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】的行政、司法行为】。的批评和意见对【上述机?关生效的《。决,定、判决《、裁定的申诉—;
】 , , (三)对》人大及其常委会选】举和任?命的:国家权力机关、【行政:机,关、审?。判机关、检》察机关工作人—。员违法?渎职行?为的检?举和控告《;
】 (四》),上级人大常委—会和:本级人大《常委会组成人员转】交,的信访事项;—
】 (五)本—行政区域《内,的其:他,重要信访事》。项
【 : 第六条》 :各级人大常委—会对:受理的信《访事项?作如下处理
】
【(一)?一般信?访事项转有关部【门和单位办理;
!。
【 (二)重要信【访事项发函》。交人民政府、人【民法院、人》民检察院办理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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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三,)对需要进》一步调查核实后处理!的重要信访事—项由人大常委—会,办事机构组织调【查向主?。。任会议提出调—查,报告根据主任会议】的,意,见处:理;
【
: ?(四)对典型的【重要信访事》项经主任会议研究】向人大常委会提议】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!调查委员会》调查并向人大常【委会提出《调查报告;
【。
】(五)对《检举和控告人大及】其,常委会选举》。和,任命的?国家权力机关工【作人员的信访—事项向主任会议【报告根据主任会议的!意见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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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条 【 各级?人大常委会在处理信!访事项中对需要调】阅有关案卷的—由人大常《委会主任会议授【权的办事机构向本级!人民:政府、人《民法院?、人民检《察院调?阅
【 第八条 !承,办单位对人大常委会!转办、交办的信【。访事:项作:如下处理
》
【 (一)对转办的!信访事?。。项应当认真负责地办!理并将办理结果答复!信访人抄送人—大常委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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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》对交办的信》。访事项应当》按交办的期》限办结最迟应当在接!到交办函之日起【三个:月内:办结并向人大常委】会报:告办理结《果;
【。
(三【)对人?大常委?会认为办理不—当的信访事项应【当在接到重新办理通!知之日起二个月内】办结并向人大—。常委:会报告办理》结果
! 承《办单位对交》办的信?访事项应当及时办】。理承办单位负—责人对办理情况【的事实和结论—应当严格审核把关】并签署意见
】
— 第九条《 各级人》。。大常委会应当与【。本级人民《政府:、人民?法院:、人:民检察?院等建立信访—工作联系制度—共同:研究、协调处理疑】难和重要的信访【事项
! 第十条 】国家机关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】。为之一的各》级人大常《委会:应当责成有关单位给!予批评教《育、行政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由—司法机关依法—追,究,刑事责任
】
(【一)对来信不及时阅!办,对应当接访而—拒不接访造成严重后!。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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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对交办的!信访:事项不按期办结【又,不,说明理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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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三)隐瞒事实【弄虚作假的;
!
【(四)将控告、检举!材料转?交或者转告被控告】、被检?举人或单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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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打击【报复当事人的
】
》 第十一—条 信访人—到人大常委会—来,。访的应当到》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!的接待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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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】来访的应当推选代】表,代表人数不得超过】五人
】 第十二【条 信访人应当】遵守:。信访:秩,序不得影响人大常委!会工作秩序不得损】坏接待场所的—公私财?物不:得纠缠、《侮辱、殴打、威胁】信访工作人》员,。不,得,携,带危险品、爆炸物品!以及:管制器械进》入接待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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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信访人有【上述行为之》一的各级人大—常委会可通》知,有关单位配合共同】接待处理;违反【治安管理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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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十三条 【香港、澳门特—别行政区《公民台湾同胞—、海外侨胞和外国】。人的信访事项适【用本条例
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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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四【条 各乡镇—。人民代表大会的信访!工作可参照》本条:例执: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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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—条 ?本条例?自公布之日》起施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