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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法】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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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,第五:十五条 县—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及其监—管,部门乡?(,镇)人民政府—街道办事处和开发】区管理?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!的派出机构的—工作人?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!。理工作中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应当】依法给予处分;【构成犯?。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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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一)未依法履行审】查、许可、颁发证】照等行政《许可:及监:督管理职责》。。的,;
【 , 【(二:)要求被审》查、许可《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!其指定的安全设【备、器?材或:者其他产品》在安全?。生产事项《审查、?许,可过程中《收取费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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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三【)在监督检查中发】。现重大生产安全【事故隐?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!;
! 《 :(四:)发生突发生产安】全事故未按》照有关规定》及时采取措施处置】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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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《(五:)对生产《安全事?故调:查工作?未依法履行职责【致使事?。。故调查工作有重【大疏漏的;》
!。 (六)】其他滥?用职权、《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的,行为
】 , 第五十六条 ! 生产经营单位【违反本条例第十条】规定未按照规定制定!安全:生产规章《制度和安全》生产操作规程责令】限期改正;》逾期未改正的处二】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!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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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十七条 》。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!本条例?第十二条、》第十六条、第十【七条、第二十条规定!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!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!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!二十万元以下的【罚款对其直接负【责的主?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员处二万【元以:上五万?元以:下罚:款;情节《严,重的责令《停产停业《整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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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未按照规定】提取:和使用安《全生产费《用,的;
】 (!二):未制定生《产安全事故隐患【排查治理《。方案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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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。 (三)未落实】治,理事:故隐患的措施、责任!、资金、时》限、应急预案的;】
— , — (四)未按照【规,定采取安全》防,范措施的第》五十八?。条违反本条例—第二十一条第二款】规定对勘察、设【计、施工《、工程监《理等单位提出不【符合建设工程安全】生产法律、法规【。和强制性《标准规定的要求压缩!施工工期、降低工】程质量?和安全标准的予以】警告责令限期改【正并处二十万—。元以上五《十万元以下的—罚款;造《。成生产安全事故构成!犯罪: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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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五十九条 生】产经营单位违—反本条?例,。第十四条、第十八条!、第二十八条规【定有下列行为—之,一的责令限期—改正;逾期未—改,正的:处五万元以》上二十万元以下罚】款,对其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员处一万元】以上二万元以下【罚款;情节严重的责!令停产停业》整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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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!从业人员未经安全】。生产教育和培训【上岗作业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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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 (二)安全】设施设备和装备的设!计、制造《、,安装和使用不符【合国家标准或者【行业标准《的,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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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】三)未对《安,全设施设备》。和,装备进行经》常性维护、保养、检!查和定期检》测且未作好记录并】归,档保:存,二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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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四)以货币或者其!他物品替代劳动防】护用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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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 (五)未》定期检验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!。第,六十条?本条例规定》的行政处罚由县【。级,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有关部门《按照职责分工—依法作出《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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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的行为法律、—法规已有处》罚规:定的从其规定;【造成人员伤亡—、他人?财产损失的》依法承担赔》偿责任;构》成犯罪的《依,法追: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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