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足县人民!政府办公室关—于印发行政许—可文书格式的通知
!
,
《
各街镇!乡人民政府(办【事处)县府各部门】县属各厂矿、中【学
?
,
— 中华人民》共和国行政许—可法已于20—0,4年7月《1日开始施行为了】规,。范行政机关的行【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!、,法人:和其他?。组织的合法权益【保证行政机关工作顺!利开展?根据:行政许可法的规【定特:制定大?足县行政许可文【书格式文本》现印发给你们各【级各部门、各有【关单位要切实—按照“效能、—便民”原则严格遵循!“依法受《理、书面回》执、一次告知、限】时办:结”的要求》对公民、法》人和其它《组织申办行》政审批手《续从2?004年9月—1日起采用规—范化的?行政许可文书予以告!知,(市驻县部门参【照执行)《做到依法行政—、服务于民切实履】行法定职《责,树立国家机关“【为民、务《实、清廉《”的新形象
—
!二0:0四年九月二日
】。
】 一、大《足县×××不需【申请:行,政许可告知》书
:。
!编号
—
(申】请人)
—
:
》你于
! 年 》月, 日向本机关提出办!理
《
— 的申请经审查【本单位?。认为该事项不需申】请行:政许可现予告知【并将材料一并退【。回
《
— 行政许可机—关(专?用章)
》
《 年
—
!月
! 日
《
,
?
二、大】足县×××行政【许可不予《。受理决定书
!
(文】号)
】 : (申《请人)
】
《。 你于 年 【月 : 日:向本机关《提出办?理
】 的申请经审查!不属于本《机关职权范围应当】向
:
》 ? 提出申请你在申请!时提交本《。单位的材料一并【退回
!。 如不服—本决定可在接—到本决定书之日【起, 日内向 大【。足县人民政府或向】。
! (本机《关上一级行政机关)!提起行政《复议(复议》前置格式);—或,者在
》
》 日?内直:接,向 大足县》人,民法院提《起诉讼(非复议【前置格式《)
》
: ,。 行《政许可机关(专【。用章:)
《
:
年 【 月:
— 《日
:
— ?三、大足县×××行!政许可一次》性补正材《料告知?书
—
编号
!
,
《 (申请人)
!
— 你于》 年 月 日】向本机关《提出办理
》
:。
— ,的申请经审查根据】有关规定该项申【。请还需提《供下列材料
—
】 1:、,
《
? ?2、
! ……
!。
》 以:上,材料请及时补正
!
:
,
行政许可!机关:(专用章)
!
—年
》
,
》月 日
《
!经办人
【
》 ,。联系:电话
?
!四、大?足县×××》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!单
—
, 编》号
》
(申】。请人)
! 你于 【 年 月 》 日:向本:机关提?出办理?
】 的申《请所:提交的下列》材料本机关已收【到
?
】序号
《
:
名【 ,称 份数 —页数
【
, 原件/复】印件
—
—提交人
—
签收!人
—
行政许可!机关(专用》章)
! 年《
【 , 月 日》
》
?。 , 注本单一式二【份一份?由申:请人:存查另一份》由行政许可机关保存!
】 , 五、大足县×××!行政许可受理回【执单
《
?
《 编号?
】。 申请人
】。
,
申请事!项
—
: 你申请—的事项?本机关?于
》
年 】月 日正式受【理将根据有关—规定进行审查并于】 年: ,月 :日前作出是》否许可?决定
?
《
行政许可!机关(?专用章)
—
【 年
《。
月!
《
,
》。日
!。 经办人
—
《
: , 联系电》话
》
六【、大足县×××行政!许可告知书
!。
,
, 编》。号
《
:
, (申请人】。)
》
—你于 年 月 !日向本机关提出【办理
《
,
:
: 的申请经【审查本单位认为该】项,。申请直接涉及申请】人与你之间有重大】利益关系根据—中,华人民共和国行【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!的,。规定现告知你享有】以下权利(》可根据情况》选择)
! ? 1、陈《述和申辩的权—利;
! 2、在五日内!提出要求《听,。证的权利
—。
《 ? 上述权利逾期【不提出的视作放【弃
【 行政许可机!关(:专用:。。章)
】。 ? 年: 月 日
】
经办!人
【 ? 联系电话
!
七、】大足:县×××不予行政许!。。可决定书《
! (文号)》
?
? : 申请人基—。本情况?
【 申《请事:项
《。
:
, (申请【人)于 年》 月 日向》本机关提出》办,理
?
,
?。 的申请经审!查……(事实理【由部分详细叙述)】
,
【 (法律依据)】
《
? (结论—部分:)
【 《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!到本决定书之日起
!
】 日内?向大足县人民政【府或向
—
》 (本机关上一】级行政机关)—提起行政复》议(复议前置格【式,);或在
【
,
—日内直接《向大足县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(!非,复议前置格式)
】
,
?
? 行政《许可机关(专用章】)
! 年
》
月! 日
! 八、大足】 县×××延长【期限告知书
【
《 编号
【
【 (申请人—)
【 , ?你于
—
》 年 月》 日?向本机关《。提出办理
【
? 的申—请,。由于 (写明延长】期限的理由)需【延,长办理期限 日本单!位将于? 年 月 日—前作出许可》或不予?许可决定
》
】。 行政许可》机关(专用章)
】
【 年
【。
月【。 日
?。
— : 经办人
》
》 : 联系电话—
! 九、大足县×××!行政许可《文,书送达回证
—
!送达文书名称
】
送!达文书文号
!
受送达!人
》
》 送达地《。。点
?
— 送达《方式
》
收件!人签名或盖章— 年 月
—
—。。 : 日:。
?
— ,送达人
—
— 备注
—
【说明收件人收—到送达文书后应即签!收并将签《收的:送,达回证交还本机【关
! 十、授权委【托书
】 《委,托人(姓名、—性别、?。出生年?月日、职业、—住,址)
! ?。受委托?人(:姓名、性《别,、出生?年月日、职业—、住址)
【
》 (?申请人)为办理【
! 根据法律规定(】申请人)自愿委【托(受?托人)?为代理人《
:
:
《 :委托期限
—
】委托事项及权限
】
— 委托人(签】名)
—
受托人!。。(签名)
!。
年— 月? 日
—
? 《十一、听《证通知?书
】 (《。申请人?)
?。
《 : 你于 年
】
!月
—
日提出】对
《
要】求听证的申》请,现决定?于 年 》 月 ?日 时 分在
】
:
— (地方)举行【听证请按时参—加
》
《 本次听证由【
:
》。 主持如你认为!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!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!有权申请回避
!
? 行政许可机!关,(专:用章)
《
】 ,年
》
月
】
!日
《
,
》 ,大,足县:人民:政府办公室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