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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足县人民!政府办公室关—于印发行政许—可文书格式的通知 ! , 《     各街镇!乡人民政府(办【事处)县府各部门】县属各厂矿、中【学 ? ,    — 中华人民》共和国行政许—可法已于20—0,4年7月《1日开始施行为了】规,。范行政机关的行【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!、,法人:和其他?。组织的合法权益【保证行政机关工作顺!利开展?根据:行政许可法的规【定特:制定大?足县行政许可文【书格式文本》现印发给你们各【级各部门、各有【关单位要切实—按照“效能、—便民”原则严格遵循!“依法受《理、书面回》执、一次告知、限】时办:结”的要求》对公民、法》人和其它《组织申办行》政审批手《续从2?004年9月—1日起采用规—范化的?行政许可文书予以告!知,(市驻县部门参【照执行)《做到依法行政—、服务于民切实履】行法定职《责,树立国家机关“【为民、务《实、清廉《”的新形象 —     !二0:0四年九月二日 】。    】 一、大《足县×××不需【申请:行,政许可告知》书 :。     !编号 —     (申】请人) — :     》你于  !   年 》月, 日向本机关提出办!理 《    — 的申请经审查【本单位?。认为该事项不需申】请行:政许可现予告知【并将材料一并退【。回 《    — 行政许可机—关(专?用章) 》 《    年 —     !月   !  日 《 , ?     二、大】足县×××行政【许可不予《。受理决定书 !     (文】号) 】  :  (申《请人) 】    《。 你于  年 【月 : 日:向本机关《提出办?理  】   的申请经审查!不属于本《机关职权范围应当】向 : 》   ? 提出申请你在申请!时提交本《。单位的材料一并【退回  !。   如不服—本决定可在接—到本决定书之日【起,  日内向 大【。足县人民政府或向】。    ! (本机《关上一级行政机关)!提起行政《复议(复议》前置格式);—或,者在 》   》  日?内直:接,向 大足县》人,民法院提《起诉讼(非复议【前置格式《) 》 : ,。   行《政许可机关(专【。用章:) 《 :     年 【 月: —    《日 :  —   ?三、大足县×××行!政许可一次》性补正材《料告知?书 —     编号 ! ,  《   (申请人) !  —   你于》  年 月  日】向本机关《提出办理 》 :。    — ,的申请经审查根据】有关规定该项申【。请还需提《供下列材料 —    】 1:、, 《  ?   ?2、  !   …… !。    》 以:上,材料请及时补正 ! : ,     行政许可!机关:(专用章) !     —年 》 ,     》月 日 《     !经办人 【    》 ,。联系:电话 ?     !四、大?足县×××》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!单 — ,    编》号 》     (申】。请人) !    你于 【 年 月 》 日:向本:机关提?出办理?   】  的申《请所:提交的下列》材料本机关已收【到 ?     】序号 《 :     名【 ,称  份数 —页数 【 ,    原件/复】印件 —     —提交人 —     签收!人 —     行政许可!机关(专用》章)  !   年《  【 ,  月 日》 》   ?。 , 注本单一式二【份一份?由申:请人:存查另一份》由行政许可机关保存!   】 , 五、大足县×××!行政许可受理回【执单 《 ?    《 编号?   】。  申请人 】。 ,     申请事!项 —  :   你申请—的事项?本机关?于 》     年 】月  日正式受【理将根据有关—规定进行审查并于】 年: ,月 :日前作出是》否许可?决定 ? 《     行政许可!机关(?专用章) —    【 年 《。     月! 《 ,     》。日   !。  经办人 — 《  : ,  联系电》话 》     六【、大足县×××行政!许可告知书 !。 , ,    编》。号 《 : ,    (申请人】。) 》     —你于  年 月  !日向本机关提出【办理 《 , :  :   的申请经【审查本单位认为该】项,。申请直接涉及申请】人与你之间有重大】利益关系根据—中,华人民共和国行【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!的,。规定现告知你享有】以下权利(》可根据情况》选择) !   ? 1、陈《述和申辩的权—利;  !   2、在五日内!提出要求《听,。证的权利 —。 《   ? 上述权利逾期【不提出的视作放【弃 【    行政许可机!关(:专用:。。章) 】。   ? 年:  月 日 】     经办!人 【   ? 联系电话 !     七、】大足:县×××不予行政许!。。可决定书《    ! (文号)》 ? ?  :  申请人基—。本情况?  【   申《请事:项 《。 : ,    (申请【人)于 年》 月 日向》本机关提出》办,理 ? , ?。    的申请经审!查……(事实理【由部分详细叙述)】 ,   【  (法律依据)】 《  ?   (结论—部分:) 【    《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!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!    】 日内?向大足县人民政【府或向 —   》  (本机关上一】级行政机关)—提起行政复》议(复议前置格【式,);或在 【 ,     —日内直接《向大足县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(!非,复议前置格式) 】 , ?   ?  行政《许可机关(专用章】)   !  年 》     月!  日 !    八、大足】 县×××延长【期限告知书 【 《    编号 【   【  (申请人—) 【 ,   ?你于 —    》 年  月》  日?向本机关《。提出办理 【 ?    的申—请,。由于 (写明延长】期限的理由)需【延,长办理期限 日本单!位将于? 年 月 日—前作出许可》或不予?许可决定 》    】。 行政许可》机关(专用章) 】   【  年 【。     月【。 日 ?。  —  : 经办人 》 》  :  联系电话—    ! 九、大足县×××!行政许可《文,书送达回证 —     !送达文书名称 】     送!达文书文号 !     受送达!人 》    》 送达地《。。点 ?   —  送达《方式 》     收件!人签名或盖章— 年  月 —  —。。  : 日:。 ?    — ,送达人 —    — 备注 —     【说明收件人收—到送达文书后应即签!收并将签《收的:送,达回证交还本机【关   !  十、授权委【托书 】    《委,托人(姓名、—性别、?。出生年?月日、职业、—住,址)  !   ?。受委托?人(:姓名、性《别,、出生?年月日、职业—、住址) 【   》  (?申请人)为办理【    ! 根据法律规定(】申请人)自愿委【托(受?托人)?为代理人《 : :   《  :委托期限 —     】委托事项及权限 】  —   委托人(签】名) —     受托人!。。(签名) !。     年—  月?  日 — ?    《十一、听《证通知?书  】   (《。申请人?) ?。 《  :  你于  年 】     !月 —     日提出】对 《     要】求听证的申》请,现决定?于  年 》 月 ?日  时 分在 】 :    — (地方)举行【听证请按时参—加 》   《  本次听证由【 :  》。   主持如你认为!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!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!有权申请回避 ! ?    行政许可机!关,(专:用章) 《    】 ,年 》     月 】     !日 《 ,    》 ,大,足县:人民:政府办公室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