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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—章 附则《
】 ? 第四?。十二条 建设施】工过程中需临时【用地的由施》。工单位提出计划建设!单位审查同意—报经市、县》(,。市、区)《人,民政府国《土,资,。源部门按照批准权】限依法批准后使用临!时用地的地面附【着物补偿按本办法规!定的标准执行临时使!用的土地上不得修建!永,久性建筑物》使用期?满由用地《单位自行复耕—或,按每平方米15【20元标准向县级以!上国土资源部—门缴纳复《耕费统一安排复【。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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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—三条 乡镇企业】或,乡(镇)村》公共设施、公益事业!建设使用农村—集体土地的参—照本办法规定的【补偿标准《。协商:补,偿
】 第四十四条 ! 本办法所称达州】市中心城区》是,指达州?市城市?总,体规划近期建设【规划:图(:20112》015?)图示范围》
【 , 第四《十五条 本办法自!2013《年10?月1日起施行有效】期五年期满》自行失效《有效期内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及上级规【范,性文件另有规定或按!程序对?本办:法做出?。废止、?修改:、失效的《决定: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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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本办法施行前征【。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!障方案已《批准的建设项—目发生的征地—拆迁:补偿安置《事宜仍按原办法办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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