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房屋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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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三十?。条 被征地拆迁住!房的安置人员应同】时具备以《下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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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【)本集体经济—。组织:成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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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持有【合法房?屋产权证明的权【利人所属户籍在册】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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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三)在被拆》迁住房内《居住且在本集—体经济组织内无其】他住房的家庭—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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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不》符合以上条》件但按相关政策法】律规:定应享受补偿—安置的按相关规【定予以补偿》安置
》
? ? 第三十一条 征!收农村集体经济【。组织土地时需对【被征地范围内的住房!实施拆迁的》应分别采取以下方式!进行安?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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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,一)被拆《迁住房位于城镇规划!区内的住房安置采】取产权调换安—置或:货币补偿安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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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《二)被拆迁住—房位于?城镇规划《区外的住房安置【采取迁建安置或【货币补偿安置其【中,被征地集体经—济组:织的:土地:全部被征收、户籍】。人口全部农转—非的可采《取产权调换安—置或货币补偿安【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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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三十》。二条 城》镇规:划区内?住房安置《按以:下方式实施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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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选择产权》。调换安置方》。式的由实施征地【拆迁:的,人民政府提供基本】住,房,保证按以下规定执行!
【 》 , (一?)被拆迁《户享:受基本?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按!每人40《平方米(含公用【。面,积下同)计算2人】以下的(含2—人)户按2人计【算超:过2人?的被拆?迁户按被《拆迁人?家庭实有人》。口计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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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二)被拆迁》户原住房面积—在人均40平方【米(含4《0平方米下》同)基本《住房建筑面》积内的不支付购房费!用也不享受》原住:房拆迁补偿;人均建!。。。筑面积超出40平方!米低于?。90平方米(含9】0平方米下同)的】部分按附《件1标准提高后实行!货币补偿其中—建制镇?(乡)提高50%县!。级人民政府所在地】建制镇提《高80%达州市【中心城区提高1倍】;人均?建筑面积超过9【0平方米的部分按附!件1标准货》币补偿;补》偿后的残值归征收人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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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》)安置还房面积少】于人:均40平方》米的:按同批?次或相邻《批次财政评审的安】置,房建:设综合?成本价提高》1倍标准给予拆迁户!货币补偿《;,因拆迁户人口较【多,或因设计户型和结】构差异安置还房面】积超:过人均40平方【米的按?同批次或相邻批【次财政评审的安置房!建设综合成本价【购,买,人均超面《积不得超出10平方!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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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(四【)被拆迁户》的安置过渡期按18!个月计算在》过渡期限内由征收人!提供周转房或现【房安:置的不付给安置过渡!。费;自行安排住处】的按每人应》享,受,的基本住房面积每】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!准支付安置过—渡,费逾期安《置的在上一次安【。置过渡费《发放标准的基础上】每,月,每平方?米增加4元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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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安置房】由实施征地拆—迁的人民政府统一】组织:修建:按同:期同类经济适用房标!准,修,建安:置,房用地可实》行划拨?供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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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选择货币安置方【式的根据应予—以住:房安:置的人数按照同批】次或相邻批次财【政,评审的安置房建【。设综合成本价提高】1倍的标准一次性】将人均?40平方米的基本】住房:建,筑面积购房费—补,偿给被拆迁户;被拆!迁户:原住:房面积超出人均【40平方米低于90!平方米的部分按附件!1标准提高后—实行货币补偿其中建!制镇(乡《。),提高50%》县级人民《政,府所:在地建制镇提—高80%达州市中心!城区提高1》倍,;人均建筑面积超】出90平方米的按】。。附件1标《。准,补偿;不《再享受安《置过渡费补偿—后的残?值归征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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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三《条 ?城镇规划《区外住?房安置?按以下方式实施
】
— 选择迁—建安:置方式的《按以下规定执行【
! , (一—)被拆迁户原住【房建筑面积在—人均40平方米【以内部分按附件1】砖混结构一级—标准补偿超出人均4!0平方米部分按【附件1?标准据实补偿;原】住,房建筑面积低于【人均40平方米【的按人均40平【方米基本住》房面:积及附?件,1,。。。砖混结构一级标【准予以补偿;补【偿后:原住房残值归—被拆迁户并按照【应安置的人》数,每人450》0元标准给予—新建住?房补助费用》于补助被拆迁户新】建住房的宅》基地调整、基—础场平、室内水电】设施恢复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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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: (二)【被,拆迁户的《安置过?渡期按12个—月计算在过渡—。期,限内由征《收人提供周转房或现!房安:置的不付给安—置过渡费对自行安】排,住处的按每人—应享受的基本住房面!积每月每平方米8】元的标准《一次:性给予安置过渡费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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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【)被:拆迁户建房应依【法,重新申请农房建设】用地:按现行农房审批规】定安排?宅基地建《房并办理相关—建房手续税费由征】收人承担;占用耕】地的按?耕地补偿标准减半补!偿给:被占地集《体经济组织占—。用其它土地不—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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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被拆迁户—相对集?中且具备集中—建房条件的应按【照统一规划、统【一设计、统一风貌、!集中建设的原则【由镇(乡)政府指导!村(组、《社区:)组:织被拆迁户实施进】行,集中建?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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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选择货币安置方【式的经本人申请按】照人:。均40平《方米的基本住—房安置面积及附【件1标准提高50%!实行货币补偿;【原住房建筑面积【超出人均40—平方米?的部分按附件1标】准补:偿补:偿后的残值归征收人!不再享受宅基地、】安,置过渡费和新建住】房,补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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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《十四条 被—。拆迁:住房的补偿》。安置按照农村村民一!户,只能:拥有一处不超过规】定,面积的宅基地的【规,定以及一户多宅【面积合并计算、多户!一宅人口合并计【。算的:。原则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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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十五条 ! 被拆迁住房的使】用性:质按:集体土地《使用证确《。定的土地用途—认定城市、》镇,规划区内底层—住房用?于,经,营3年以上的(凭工!商营业执照》、,税务登记证)—按本办?法第三十二条—规定标准补偿外再对!进深不超《过7米部分按附【件,1相同结构补偿标准!。的,20%予以补助【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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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《十六条 《 拆除非住房—及,其他建(构)筑物不!作住:房安置实行》货币补偿按》附,件1非住房》标准:。。和附件2标准执行】
— 第三十七】条 拆迁被抵押】的房屋以《。及司法机《关或:行政机关依法裁定】。、决定查封》或,者,以其他?形式限?制权:利的:房屋应由抵》押人清偿债》。务或司法机关、行】政机关解除查封等】限制权利的措—施再到公《证机关办理证据【保全后实施》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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